罗马书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今日教会的讲道多少都有缺点。但最明显不足、最与新约抵触的一点,就是忽略了“神的愤怒”这一部分。它是圣经主要的教义之一,也是罗马书的重点,保罗从这里开始正式解释福音。然而,从近代基督教流行的观点看,神的愤怒若不是无关紧要的教义,只会使人感到尴尬,就是论点上完全错误,应该被任何有知识的基督徒所摒弃。
现代讲道上的缺失
大多数人陈述基督教真理时,从何处着手?今天大多数基督徒的“讲坛”,由哪里开始?
很多人是从所谓“感觉到的需要”开始,盼望听的人能承认这种需要。这需要可能包括人里面那种“不足”的感觉;体认到个人在人际关系、工作、前途、情绪、恐惧或坏习惯等各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人最基本的问题可能就是寂寞,或无法控制的欲望。根据理论,讲道应该从人所感觉到的需要开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与听众的接触点,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但真是如此吗?它或许可以建立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接触,但这和建立会众与神的关系大不相同,而后者才是讲道的目的。它也不一定将听众和真理连接起来,因为感觉到的需要往往并不是我们真正的需要,它们甚至可能压抑了我们真正的需要。
保罗在另一卷书信中这样提到人所感觉的需要,“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提后4:3)。他们“耳朵发痒”时所想听的,就是典型的例子,说明人“感觉的需要”是什么。在这段经文中,使徒警告提摩太,不要看重这些,显然保罗自己传讲福音的方式并不是构筑在这一类的“需要”上。
今天,我们传福音的另一个方式是借助应许。我们把应许当作红萝卜,只要听众肯接受耶稣,就能得到奖品。透过这种方法,好像做基督徒基本上就是为了获得某种好处。有时候,这可能完全与圣经教导的方式背道而驰,成了所谓的“发财福音”,似乎神有义务将财富、健康和事业上的成功赐给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我们也常常用个人的经验来介绍福音,强调耶稣为我们所做的事,然后肯定他也会为别人做同样的事。
我的重点是,这并不是保罗在罗马书里所说的,他甚至责备人这样做。钟马田写道:
为什么保罗预备在罗马和其他地方传福音?他并没有说这是因为他知道罗马人中间有不少人过着失败的生活,他要告诉他们一些事,好让他们过得胜的生活。他也没有说,“我想去罗马把福音传给你们,因为我有过非常奇妙的经历,我要跟你们分享,这样你们也能有同样的经历——因为你们若真想得到,就必能得到同样的经历。”保罗不是这样说的……此处,他根本没有提到任何经历;他也没有提到他们会快乐,或产生某种特殊的心理状态,或得到某些吸引人的东西。他最先提出来的却是这件惊人的事——神的愤怒!他把这一点放在最前头,一开始就提了出来。
当然,理由是保罗以神为中心,而不是以人为中心,他关心的是那个中心焦点。我们大多数人在这一点上都很软弱、模糊,或持错误的看法。保罗知道,追根究底说来,真正重要的不是我们是否感觉不错,或觉得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或是否领受了某种意义非凡的经验。最重要的是我们与神之间是否有正确的关系。想要建立这关系,我们必须先认清一个事实:我们与神之间没有正确的关系。相反的,我们是在神的震怒之下,面临着永远在神手中受刑罚的危险。
愤怒:圣经的观念
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们碰到了难题:大多数人都是从人的角度,而不是从圣经的角度来思想。我们若从人的角度思想,“愤怒”就必然指一种反复无常、属于人的怒气或恶毒。但是,神的愤怒必然异于人类的怒气。由于我们没有认清这个事实,我们对“神的愤怒”这个观念感到不安,认为这好像与神的性情不太相符,于是我们就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但是,圣经的作者并没有保持沉默。他们经常说到神的愤怒,显然把愤怒跟神别的属性并列,认为这是神伟大的“完美”之一。巴刻说,“圣经最奇妙的地方之一,就是新旧约都极力强调神的愤怒之实际和可怕。”作家宾克写道,“仔细研究经文汇编,就会发现圣经里提到神的愤怒之次数,远多过提到他大爱和温柔的次数。”
旧约里一共有二十多个词,用来形容神的愤怒(另外,还有一些不同的词用来形容人的愤怒)。与这个主题相关的重要经文一共有六百多处。这些经文并不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关的,就好像是由一个忧心忡忡的编辑后来加进旧约里的。这些经文都是基本的经文,并且与圣经最重要的主题和事件交织在一起。
圣经最早提到神的愤怒,与神在西奈山颁布的十诫有关。“愤怒”第一次是出现在神颁布十诫的记载之后的两章,神对他们说,“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出22:22-24)。
再往后十章,出埃及记有一段关于以色列人犯罪,拜金牛犊的重要信息(稍后,我们还会回过头来看),在那里神和摩西讨论到怒气的问题,“你且由着我,我要向他们发烈怒,将他们灭绝……”摩西便恳求耶和华他的神说:“耶和华啊,你为什么向你的百姓发烈怒呢?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什么使埃及人议论说,‘他领他们出去,是要降祸与他们,把他们杀在山中,将他们从地上除灭。’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出32:10-12)。
在这段饶富意义的古老经文中,摩西并未根据百姓的无辜来向神求情。百姓并不是无辜的,这点摩西清楚得很。他也没有辩称,发怒与神的性情不符合。摩西只是抓住一点向神求情——世人可能会因此而误解神的审判,外邦人可能据此而亵渎他的名。
新约有两个主要关于“愤怒”的词。一个是thymos,其字根的意思是“激烈的暴发”,“陷于疯狂的暴力”,或“急促的呼吸”。我们可以用“怒不可遏”来形容。另一个词是orge,意思是“经年累月而形成的”。那种愤怒是长期累积下来的,就好像一个大水坝是由一点一滴的雨水收集起来的。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在他那本《使徒所传的十字架》(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一书中提到,除了启示录描述神最终的愤怒以外,thymos只有一次被用来形容神的怒气,其他地方都是用orge。莱昂·莫里斯说,“圣经作者习惯上不用thymos这一类的词描述神的愤怒,因为这是指突然暴发的怒气,对与神性格相反的事物产生的强烈反应,通常这类愤怒来得快也去得快。”
约翰·慕理也用同样的方式描述神的愤怒,他下了精确的定义,“愤怒是神对于任何违反他的圣洁之人或事物,所发的义怒。”
我们从罗马书可以明白神之愤怒的意义。保罗在这卷书信中一共十次提到这种愤怒。保罗每一次都是用orge一字,他的重点不是在讲神突然对当时触犯神的人或事,所爆发的烈怒。保罗讲的是神对人类经年累月的作恶,所累积的厌恶和憎恨,结果有一天,所有未因基督的义而称义的人,都要永远被定罪。罗马书1:17根据的是哈巴谷书2:4,那里说“义人因信得生。”但那些未因信得生的人必不能存活,他们将要灭亡。我们发现,保罗在罗马书2:5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所启示的愤怒
但神不仅是为最后的审判而“囤积”愤怒,到时候才一次倾倒而出。如今,神也彰显他的愤怒,这似乎就是保罗此处所讲的,他用的动词时态是现在式,而不是未来式,“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愤怒如今怎样彰显出来呢?
罗马书的解经家对这一点提出不少建议,让我们看见神显露愤怒的方式。查尔斯·贺智说到三种方法,“实际对罪的惩罚”,“遗传作恶并造成悲惨后果的倾向”,“良知的声音”。
钟马田则列出“良知”、“疾病”、“受造物的景况”、“死亡的普遍性”、“历史”,以及“十字架”(他认为这是保罗主要想到的一点),和“基督的复活”。
哈尔登有一段相当完整的论述,他说:
当死刑第一次宣告出来,大地受到咒诅,人类被赶出乐园的那一刻,神的愤怒就已经显露了。后来又有从天上降下大火,焚毁了平原上的城市,特别是死亡统治着整个世界,这一切都显示神对人的惩罚。摩西时代,律法对一切罪孽的咒诅,以及各种献祭仪式的设立,都是在宣告神的愤怒。使徒在罗马书第8章提醒信徒注意一个事实:所有受造物都在叹息劳苦。同样的受造物也宣称神的存在,宣言神的荣耀,证明神是与罪为敌的,必要报复人所犯的罪……但最重要的是,神的儿子来到世上彰显了神的性格,神的愤怒显露在他儿子的受苦和死亡上,其激烈和可怕,远远超过神从前对罪所显露的一切憎恶。
这些解释了神目前彰显愤怒的方式,说得都很正确,但我个人认为,保罗此处有另一个更具体的看法,就是只有查尔斯·贺智提到的“遗传作恶并造成悲惨后果的倾向”。这是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继续阐释的重点。从第21节到32节,保罗说到人类的日益败坏,由于世界拒绝了神,神就遗弃世人,将人交在魔鬼手中。这种情况造成了颠倒和错乱,使人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人类的腐化和悲惨,就是在显露神的愤怒。
许多年以前,拉尔夫·凯佩尔(Ralph L. Keiper)对加州一个生活糜烂的嬉皮士讲到神对他生命的要求。那人否认神的存在,否认基督教的真理,但他既不迟钝,也不是不肯用大脑的人。因此凯佩尔就领他读罗马书第1章,并且指出这一章是对嬉皮生活的最佳分析。那人读了以后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认为我本人就是在印证神所启示的愤怒。”
一点不错!神的愤怒如今启示出来的虽然有限,但足以证明我们是可怒之子,我们需要从个人作恶的途径转回,归向救主。
离开神的愤怒
这里,我再回到稍早提过的旧约故事。摩西在山上四十昼夜,领受了律法。他待在那里的时日一久,等在山下的百姓就开始不耐烦了,他们强迫摩西的哥哥亚伦为他们造一个偶像来代替神。于是,他们造了一个金牛犊。神知道山下所发生的事,所以神暂停颁布律法的事,将山下的情形告诉摩西,吩咐他立刻回到百姓那里。
那是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画面。神刚刚才给他们十诫,“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2-6)。当神将这些律令颁给摩西的同时,百姓却在做神禁止他们做的事。不但如此,他们还撒谎、贪婪、不孝敬父母、奸淫,以及违犯其他禁令。
神立刻宣告他要严严惩罚百姓。于是,摩西苦苦为百姓求情,前面我们已经引用过他的话(参 出32:11-12)。
最后,摩西下了山去对付百姓。姑且暂时不论神的恩典,单单从人的层面看,罪也必须受到惩罚。所以,摩西企图竭尽所能来对付罪。他首先公开责备亚伦,然后吩咐所有愿意与神站在同一边的人出来,和他并列。利未支派的人立刻响应。摩西命令他们到营中,杀尽那些叛逆的领袖。被杀的男丁约有三千,相当于当初出埃及时的六十万男丁的百分之零点五。(根据出埃及记32:28,若加上妇人和孩童,出埃及的人数约有两百万。)摩西也摧毁了金牛犊,把金牛犊打碎,和水混合,命令百姓喝。
从人的立场看,摩西已经对付了这罪。众领袖已经受到惩罚。亚伦也遭到谴责。至少百姓也重新声明他们效忠的心志。但作为以色列的代表,和百姓的领袖,显然摩西和神之间如今存着很奇特的关系。神在山上仍然怒气腾腾。摩西该怎么办呢?
对那些坐在象牙塔里的神学家而言,“神的愤怒”这观念可能只是一种有趣的臆测。但摩西并不是坐在沙发椅上的神学家——他亲自与神说话,他听到神的声音,他从神领受了律法。当时公布的并不是全部的律法,但摩西所领受的已经足够使他明白罪的可怕,以及神的义是无可妥协的。神岂不是说过“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吗?神岂不是说要惩罚悖逆他的人,直到三、四代吗?摩西怎么会认为他自己所执行的惩罚能够满足一位如此圣洁的神呢?
他整夜思索,企图找出一个方法来使神消怒。他想起希伯来先祖的献祭,以及新设立的逾越节之仪式。神已经指出,透过献祭,他可以让无辜的祭牲来代替罪人死。神的愤怒多少可以转移到那个代替品身上。摩西想,“或许神能接受……”夜尽天明,黎明的曙光又出现了,摩西必须再度上山。
天亮之后,摩西带着极大的决心上山。他抵达山顶,就开始与神对话。他心中一定充满紧张焦虑,因为此处希伯来原文的记载似乎不太平均,摩西的第二句话被打断了,没有结尾(在出埃及记32:32中间以破折号标示)。这是一个心事重重的人所发出的呜咽,他打算求神咒诅他,好叫他所爱的百姓能得救。圣经这样说,“摩西回到耶和华那里,说:‘唉,这百姓犯了大罪,为自己作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1-32)。摩西自告奋勇,愿意代替百姓受审判。
在前一天,摩西下山之前,神说了一些话,这番话可能对他是极大的试探。神说,如果摩西同意,他可以摧毁整个民族,再从摩西那里兴起一个新的犹太人国家(参 出32:10)。摩西在当时就拒绝了神的建议。如今,他和百姓花了一点时间在一起,重新唤醒了他心中对他们的爱,他现在的答案还是否定的,但又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神对他说,“我要毁灭他们,单单拯救你。”摩西的回答是,“你不如毁灭我,而拯救他们。”
摩西活在神启示的初期,当时他对神的计划了解得相当有限。他不像我们,他不知道他的请求是行不通的。他自愿代替百姓下地狱,但摩西既然连自己都救不了,更何况救别人呢?他也是罪人。他也需要一位救主。他不能为别人死。
但是,有一位能够。“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那人就是耶稣,神的儿子,他为那些在神的震怒之下的人而死。耶稣用他的死来代替人是绰绰有余的,因为他不需要为自己的罪死,他是无罪的;由于耶稣又是神,他的行动具有无限的分量。
这是保罗在罗马书里所要阐释的信息。这是好消息,是神的福音。但起始点不是我们的好行为,因为你不可能有好行为;相反的,你是神愤怒的对象,最终必然灭亡,除非你把自己投在耶稣基督的施恩座前。耶稣代替罪人而死,你只能靠他得救。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