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人的言语和讲道风格

 

所罗门王在《传道书》中说:“着书多,没有穷尽”(12:12)。这句话用来形容以讲道为主题的书是再合适不过了。为向传道人表明如何讲道而写的书,足可以装满一个小型图书馆。我只打算触及这个主题的一个分支,在此奉上一篇小文。我并不假装去思考有关一篇讲章中应有的内容和实质等问题。我特意避开如“严重性、膏油礼、生动性、温暖感”等要点,也不去谈论书面讲章或即兴讲道的相对优点等问题。我想专门讨论一点,它得到的关注远远不及它应得的。这一点就是语言和形式的简明性

 

如果我的经历能够派得上用场,我应该能给读者讲讲有关“简明性”的问题。我在四十五年前开始讲道,先是在一个贫穷的农村教区担任牧师,我将事奉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向工人和农民讲道上。我知道向这样的听众讲道,让他们明白经文的意思,还要抓住他们的注意力是极其困难的事。就语言和文章结构而言,审慎地讲,我更愿意在牛津或剑桥大学、内殿和中殿法学院、林肯律师学院或是国会这些地方讲道,也不愿在八月的炎热午后给一群农民听众讲。我听一个工人说过,他享受星期天胜过一周内的其他日子,“因为”他说,“我可以舒服地坐在教堂里,翘着脚,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只管睡觉就行了。”我的一些做牧师的年轻朋友也许有朝一日会被呼召去向这样的会众讲道,就像我当年一样,如果他们能从我的经历中得到益处,我将非常高兴。

 

一、四点引言

 

切入主题之前,我希望扫清障碍,先给出四点铺垫性引言。

 

1.在讲道中做到简洁明了对于每一位希望有益于灵魂的传道人来说是最重要的

 

首先,请每一位读者牢记:在讲道中做到简洁明了对于每一位希望有益于灵魂的传道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你的讲道若不简明,就没有人能听明白;你的讲道若让人不明白,就无法使听的人得益处。昆提连(Quintilian:古罗马修辞学家)说得很对:“如果你不想使人明白,就活该被人忽视。”诚然,传道人的首要目标是宣讲真理,完全的真理,只讲“耶稣基督里的真理”。然而,他接下来就应该力图让自己的讲章能使人明白;若不简洁明了,就不可能使大多数的听众明白。

 

2. 在讲道中要做到简洁明了绝非易事

 

其次,我想在铺垫性引言中说的是在讲道中要做到简洁明了绝非易事。以为这很容易就大错特错了。用亚瑟大主教(Archbishop Usher)的话说就是“让难题变得更难,是每个人力所能及的,而让难题变得简单易懂,却是极少数演讲者能达到的高度。”一位极有智慧且极优秀的清教徒在二百多年前曾说过:“大多数传道人是在会众的头顶上放枪(说话不能使人明白)。”早在1837年就是这样了!恐怕我们所讲的大部分内容让我们的听众费解,像听希腊文一样不知所云。当人们听到一篇简明的讲道,或阅读一本简明的小册子,他们很可能会说:“多么真实!多么直白!多么明白易懂啊!”而且以为任何一个人都会写那种风格的文章。请允许我告知各位读者:写出简明、清晰、易懂且有说服力的英语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看看克拉珀姆(Clapham:英格兰伦敦南部地区)的查理·布莱德理(Charles Bradley)所写的讲章。他的讲章读起来非常优美。他的讲章那么简明自然,任何人读来立刻就会觉得它的意思像正午的太阳那样明显。每个词都用得恰当,每个词都处在恰当的位置。然而,布莱德理先生在这些讲章上费的辛劳确实非常大。那些认真地读过戈德史密斯(Goldsmith)的《威克斐的牧师》(Vicar of Wakefield)一书的人很难不注意到书中的语言尽得自然、轻松、朴素之妙。然而众所周知,写作此书所费的劳苦、周折和时间是巨大的。将《威克斐的牧师》与约翰逊(Samuel Johnson)的《拉塞拉斯》(Rasselas)——据说是在压力之下在几天内一口气写成的——进行比较,二者的差别立刻显明。事实上,使用很长的词,显得学识渊博,让会众在听完道后说:“多么精致!多么聪明!多么庄重!”这一切都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能写出打动人心并久留于心的内容,说出或写出一下子就让人喜欢且明白、能与听者的思想产生共鸣的东西,令人永远难忘的东西——毫无疑问,是非常困难的事,是鲜有人获得的成就。

 

3. 希望读者不要以为我指的是幼稚的讲道

 

再次,容我声明,当谈及传道中的简明性时,希望读者不要以为我指的是幼稚的讲道。如果我们以为简明的讲道是低级幼稚的,我们就大错特错了。一旦听众猜想我们把他们当成一群无知的人,任何一种“婴儿食品”对他们都足够好,那么我们使人得益的机会就会尽失。人们不喜欢“居高临下的讲道”,哪怕这只是表象。他们会觉得我们对他们不是平等相待,而是把他们看为低等。人的本性总是厌恶不平等。他们会立即心生怒气,停止倾听,感到受了冒犯——那么我们就只好对着空气讲道了。

 

4. 讲道并不需要言语粗糙、粗俗

 

最后,容我声明,讲道并不需要言语粗糙、粗俗。讲道的人完全可以做到简洁明了,而又谈吐像个绅士,举止文雅有教养。以为未受教育、目不识丁的男女更喜欢听文盲用无知的方式跟他们说话,这种想法完全错误。以为一个不通拉丁文和希腊文、只熟悉自己那本圣经的平信徒或圣经读者会比牛津的一流学者或剑桥的优秀辩论者(如果那一流学者会讲道的话)更容易被听众接受,这样的想法也完全错误。通常,人们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时候才会容忍粗俗和粗糙。

二、五点提示

 

做这番铺垫性引言是为扫清障碍,现在,我将进一步向读者提供五点提示,我认为这是在讲道中做到简明的最好方法。

 

1.讲道并不需要言语粗糙、粗俗

 

第一个提示——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要注意对即将讲道的主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请你特别留意这点。在我要给出的五点提示中,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然后请注意:选取经文时,你要看懂并吃透经文;你确切地知道自己要证明什么,要教导什么,要确立什么,要让人心里记住的是什么。如果你一开始就云里雾里,你一定会将会众留在黑暗里。西塞罗(Cicero)是古罗马最伟大的雄辩家,他早就说过:“对自己所说的主题不理解的人是不可能说得清楚又有说服力的。”——我很高兴他道出了真理。惠特利大主教(Archbishop Whately)对人性有着非常敏锐的观察,他对大多数传道人的评价很恰当:“他们漫无目标,什么都击不中。就像降落在无名岛上的人开始一段探索之旅,他们在无知中出发,一整天都在无知中行进。”

 

特别提请所有的年轻传道人牢记第一点提示。我再强调一遍——“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所讲的主题。千万别选你不太了解的经文。”谨防选取晦涩难懂的经文,比如那些有待应验的和象征性的预言。如果一个人不断向普通会众宣讲关于《启示录》中的印、杯和号角,《以西结书》中的圣殿,或预定论、自由意志和神的永恒目的等内容——那么按理说,他无法做到简明就一点都不足为奇。我并不是说不该涉及这些主题,在适当的时候、在合适的会众面前偶尔讲论是应该的。我只是说,它们都是非常深奥的主题,睿智的基督徒还常常在那上面有分歧,而且要把它们讲得简明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想做到简明,就应该清晰地明白主题,在神的话语中有数百个清晰的主题可供发掘。

 

同样道理,谨防选取我所称为的“虚构的主题”和“属灵化的经文”——然后从中硬拽出圣灵从来无意放进去的意思。圣经没有明确教导和表明的主题对于灵性的健康是不必要的。出于这个原因,我认为传道人绝不应该选取一句经文,然后像牙医给人拔牙一样,从中提取出某些并不是神所默示的话要清楚表明的意思,无论那意思本身有多真。那种布道也许显得非常吸引人且有独创性,会众离开时也许会说:“我们的牧师可真聪明!”然而一经检验他们就会发现,在经文里找不到讲章,在讲章里也找不到经文,他们会感到困惑,会认为圣经是一本深奥的书,是不可能看懂的。如果你想做到简明,就不要将经文属灵化。

 

谈到经文的属灵化,让我解释一下我的意思。我记得听过北部城市的一个牧师讲道,他就是以这种讲道风格而着名。有一次他给出一处经文:“穷乏献不起这样供物的,就拣选不能朽坏的树木。”(赛40:20)他说:“这个人生来贫穷落魄。他没有什么可献出来,好让自己的灵得到满足。那他应该怎么办呢?他应该选择一块不能朽坏的木头——甚至是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还有一次,由于迫切地要宣讲内住之罪的教义,他从约瑟及其兄弟的历史中选取了一段经文,给出以下经句:“你们的父亲,就是你们所说的那老人家平安吗?”(创43:27)。他巧妙地从这个问题编织出长篇大论,论信徒仍受本性的侵染——毫无疑问,这是千真万确的,但肯定不是这段经文所讲的真理。我相信,这样的例子会成为所有年轻弟兄的前车之鉴。如果你想宣讲人性内在的败坏,或基督受死的信息,你不需要选取如此牵强如我所说的那些经文。如果你想做到简明,就一定要选择意思简单明了的经文

 

另外,你若想透彻地看清自己的主题,以便为简明性打下基础,那就不要羞于给讲章分项编号,并陈述出来。不用说,这是个莫衷一是的问题。许多人对“第一,第二,第三”这样的分项抱有病态的恐惧。“时尚”的潮流强有力地反对分项,而且我必须坦白地承认,一篇不分项的生动的讲章比一篇以乏味、笨拙且不合乎逻辑的方式分项的讲章要好得多。“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如果一个传道人能在不分项的情况下,讲道讲得打动人心引起会众的共鸣,那请他务必以这样的方式坚持下去。但请他不要鄙视那些分项编号的邻舍。我要说的是——如果我们想做到简明,那么讲章里就必须有次序,正如军队里有次序。哪位明智的将军会在打仗时将炮兵、步兵和骑兵混成一锅粥呢?哪个办宴席的人会想要将所有的食物一齐放上桌——把汤、鱼、主菜、肉、沙拉、糖果、甜点全放在一个巨型盘子上呢?这样一位主人不太可能被认为是待客周到的。所以,讲章也是这样的道理。请务必有次序——你把“第一,第二,第三”列出来也好,不列出来也好,都要有次序——无论你的分项是隐蔽的还是显明的,都要有次序——要精心安排次序,这样你的观点和思想就会以优美的规律性一一呈现,就像温莎公园里在女王面前接受检阅的部队。

 

就我自己而言,我坦白地承认在我的事奉生涯中没有分项的讲道不超过两次。我发现至关重要的就是让人们明白、记住并带走我所说的话——而且我确定分项编号有助于我做到这些。它们其实就像思想里的挂钩、销钉和架子。如果你研读过去和现在那些成功传道人的讲章,你总会发现他们的讲章是有次序的,而且常有分项编号。我并不羞于承认我经常阅读司布真先生的讲章。我喜欢从各处收集有关讲道的技巧。大卫并没有问歌利亚的刀——“是谁造的?谁把它磨光的?哪个铁匠铸成的?”而是说:“这刀没有可比的!”——因为他曾用这刀割下刀主的头颅。司布真先生能极巧妙地讲道,他将庞大的会众聚在一起就是证明。我们应该常常查考并分析那些将众人吸引在一起的讲章。当你阅读司布真先生的讲章时,要注意他如何清楚明了地将讲章分项,并在每一项里充满优美且简明的思想。要抓住他的意思是多么容易!他是多么透彻地将伟大的真理呈现在你面前,像钢钩一般钩住你,一旦植入你的记忆,你就永远不会忘记!

 

所以,我的第一点提示就是,如果你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必须完全明白自己的主题,而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明白,那就试着将其分项编排。就我自己而言,自从我成为传道人的那一刻起,我就是这样做的。四十五年来,我一直用笔记本记录经文和讲章题目以备不时之需。每当把握住一段经文,并理解透彻了,我就把它记下并做注释。如果我没吃透一处经文,我就不能进行宣讲,因为我知道不可能讲得简明;而如果做不到简明,我就知道自己还是不讲为好。

 

2 在你所有的讲章中,尽量使用简单的词

 

我要给出的第二点提示就是——在你所有的讲章中,尽量使用简单的词。然而,我必须解释一下自己这样说的意思。当说到简单的词时,我并不是指只有一个音节的词或是纯粹的撒克逊语[古英语方言]。在这一点上,我不能同意惠特利大主教的观点。尽管他说的大部分观点是正确的,但我认为他在推荐撒克逊语这一点上做得过分了。我还是比较喜欢那位睿智的异教徒西塞罗的说法,他说,雄辩者应该尽量使用人们“日常使用”的词。不论这个词是不是撒克逊语——有两个还是三个音节,只要是人们普遍使用并能明白的词,就不成问题。只是,你无论如何都要避免那些被穷人精明地唤作“词典”的词,也就是那些抽象的、科学的、迂腐的、复杂的、模糊的或冗长的词。它们或许看起来很精美,听起来很庄重,但它们罕有用处。最有力、最有效的词,一般来说,都是很短的

 

我再多说一点来证实我所说的那个常见错误,即总是使用撒克逊英语才称心如意。我要提醒你,许多以简洁闻名的作家都使用大量撒克逊词源以外的词。拿约翰·班扬(John Bunyan)的名着为例,光看书名——《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书名中,没有一个主要的词是撒克逊语。如果他把这本书叫做《步行者走路》(The Wayfarer's Walk),会吸引更多人的眼球吗?在这一点上,我坦承,以源于法语和拉丁语的词一般来说不如撒克逊词;通常来说,如果可能的话,使用简明有力的纯撒克逊词是好的。我想说的无非是,你千万不要认为,如果一个词不是出于撒克逊语,那么就一定不可能既好又简明。总之无论在如何,都要留心避免长词。

 

季博士(Dr. Gee)在他的优秀着作《我们的讲道》(Our Sermons)中,非常巧妙地指出了使用长词和罕见表达法的无效性。例如,他说:“应该——说快乐,不说幸事;说全能的,不说无所不能的;说不许,不说禁止;说讨厌,不说令人作呕;说后来,不说继之而来;说呼叫和引起,不说召唤和博得。”我们都需要在这几点上赶紧打住。在牛津和剑桥,在一流的听众面前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会众面前进行宣讲时,使用精美的词汇是非常适合的。但我敢说,向普通会众宣讲时,你越快抛弃这样的语言转而使用明白的普通词语越好。有一件事无论如何都是确定的:不用简单的词汇,你在讲道时就不可能做到简明。

 

3.务必要做到写作风格的简明

 

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我要给出的第三点提示是——务必要做到写作风格的简明。我会努力将自己的意思解释清楚。如果你阅读由那位伟大且神奇的查尔莫斯博士(Dr. Chalmers)所写的讲章,你难以忽视的一个情况是,看过无数行之后还没看到句号。我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在苏格兰也许能行,但在英格兰绝对行不通。如果你想做到写作风格的简明,就请注意不要写很多行而不做停顿,好让听者的思想可以暂时休息。谨慎使用冒号和分号。坚持使用逗号和句号,用心写作犹如害了哮喘或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千万不要写出或说出非常长的句子或段落。经常使用句号,并且重新开始一个句子——你越是经常这样做,就越有可能达到文体的简明。满是冒号,分号和圆括号的一大堆句子,再加上有两三页长度的段落对简明性而言是致命伤害。我们应该牢记,传道人面对的是听众而不是读者,“读”起来很好的东西未必总是“讲”出来很好的东西。一个读者总能自我帮助,往回看几行并且理清思绪。一个听众是一次性地倾听,如果他在一个很长的句子中跟不上你讲道的主线,就很可能再也找不到头绪。

 

此外,写作风格的简明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对箴言和警句的合理使用。这是极其重要的。我认为,在这方面,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的释经本和霍尔主教(Bishop Hall)的沉思录具有很大的价值。在一本本该出名却不太知名的《有关讲道的论文》一书中,有许多这样的表述内容。举例说明我的意思:“我们用时间编织的东西——我们会在永生里穿戴”,“地狱之路由善意铺就”,“放弃的罪恶是罪得赦免的最好证据之一”,“我们死的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活着”,“不管别人闲事的人,不会免除别人犯的罪”,“每人自扫门前雪,每条街就会很快干净”,“说谎骑在负债的背上——空口袋很难直立”,“以祷告开始的人,会以赞美结束”,“发光的不一定都是金子”,“宗教就像做生意,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圣经里有羊羔可以淌过的浅滩,也有大象可以游泳的深潭”,“十字架上的一个强盗得救了,所以谁都不应该绝望——但只有一个,谁都不应该相信。”

 

这种睿智的、精辟的、对偶的语言能给讲章增添极大的清晰度和说服力。要努力将它们放到你的思想里。明智且审慎地使用它们,特别是放在段落的最后,你就会发现它们极大地有助于使写作风格做到简明。至于那些很长的复杂句子——总要慎用!

 

4.如果你想讲道简明——就使用直接的形式

 

我要给出的第四点提示是:如果你想讲道简明——就使用直接的形式。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指的是说“我”和“你们”的说法和习惯。当一个人运用这种讲道形式时,他常被人说成自负和以自我为中心。结果,许多传道人从来都不直接——总是认为说“我们”是非常谦卑和谦虚的做法,所以逐渐形成了这种习惯。但我记得维来尔斯主教(Bishop Villiers)说过,国王和法人应该使用“我们”这个词,而且只有他们能使用——而教区的牧师应该始终都说“我”和“你们”。我完全赞同他的说法。我承认自己从来都不明白有名的讲台用词“我们”的真正意思。传道人在整篇讲道中一直在说的“我们“是指他自己和主教吗?还是指他自己和教会?还是他自己和会众?还是他自己和早期的教父们?还是他自己和宗教改革者们?还是他自己和世上所有的智慧人?或是最终指的只是他自己,说白了就是“约翰·史密斯”或是“托马斯·琼斯”?如果他所指的只是自己,那么他到底有什么理由使用复数,而不能简单明了地说“我”呢?当他拜访教区居民,或是坐在病床边,或是用问答法教课,或是在面包店买面包,或是在肉店买肉时,他不说“我们”,而是说“我”。那么,我想知道,在讲台上,他为什么不能说“我”呢?作为一个谦虚的人,他有什么权利为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人代言呢?周日站上讲台时,为什么不能说“研读圣经时,我发现这处经文包含以下几个要点,现在就让我逐一跟你们分享。”

 

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不明白传道人所指“我们”的意思。这样的表达法使他们感到云里雾里。如果你说“我是教区的牧师,到这里来谈谈跟你们的灵魂有关的一些事,你们应该相信这些事,并且应该照着去做”——那么你的话无论如何都能让人明白。但如果你一开始就用模糊的复数人称谈论有关“我们”应该做的事,那么许多听众都不明白你的用意何在,你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他们说。我劝告并恳请在事奉中的年轻弟兄们不要忘记这一点。一定要尽可能地直接表达。不要在意别人对你的评价。在这一点上,千万不要效仿查默尔斯(Chalmers)和梅尔维尔(Melville),以及某些仍在世的讲台名人。当你的意思是指“我”时,千万不要说成“我们”。你越快养成对人们清楚谈话(即用第一人称单数,正如拉蒂默老主教[Bishop Latimer]所做的那样)的习惯,你的讲道就会变得越简明,越容易使人明白。怀特菲尔德讲章的闪光点在于其直接性。然而不幸的是,它们被极为恶劣地转述,以致我们现在无法欣赏。

 

5.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必须使用许多轶事和例子

 

我要给出的第五点,也是最后一点提示是: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必须使用许多轶事和例子。你必须将例子视作窗户,透过它们光线才能照射到你的主题上。对于这一点,我有许多话要说,但由于这是一篇短论文,所以我只能非常简要地进行论述。我几乎不需要提醒你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榜样——他的话“不像任何人的讲论”。认真地研读四福音书,标出他通常在讲论中包含的大量例子。在他的讲论中,你能找到多少修辞和比喻!显然,只要他眼睛所见的,都可以拿来当作例子,并且吸取其中的教训。空中的鸟、海里的鱼、绵羊、山羊、麦田、葡萄园、农夫、撒种的人、收割的人、渔夫、牧羊人、葡萄园丁、和面的妇人、花、草、钱庄、婚宴、坟墓——它们成为向听众的心灵传达思想的工具。还有一些比喻,如浪子的比喻、好撒玛利亚人、十个童女、为儿子摆宴娶亲的国王、财主和拉撒路、葡萄园的工人等——这些是什么,无非是生动的故事,我们的主讲出来以便向听众的心灵传达伟大真理的故事。要努力照着他的脚踪行并效法他的榜样。

 

如果你在讲道中稍作停顿,说“现在我来讲一个故事”——我保证所有还没睡得太死的人都会竖起耳朵来听。人们喜欢比喻、例子和好故事——当他们注意力不集中时也会去听。而我们可以举例的资源真是数不胜数!翻开我们周围的自然这本书。看看头上的天和天下的世界。看看历史。看看科学的各种分支,地质学、植物学、化学和天文学。上面的天空和下面的大地有哪些东西是你不可以拿来做例子,表明福音信息的呢?阅读拉蒂默主教的讲章,这或许是所有讲章中最受欢迎的。阅读布鲁克斯(Brooks)、华生(Watson)和思文诺(Swinnock)等清教徒的作品。他们的作品充满了多少例子、修辞、比喻和故事!查看慕迪先生的讲章。他如此受欢迎的一个秘诀是什么?他的讲章充满了有趣的故事。正如一句阿拉伯谚语所说的:“那些能将耳朵变成眼睛的人是最好的演说者!”

 

就我自己而言,我不仅要努力讲故事,而且在农村的教区里,我有时还把人们能看见的熟悉例子放在他们的面前。例如:我需要向他们表明,必定有一个重大原因或存在创造了这个世界。有时,我会拿出一块手表,说:“请看这块表。它制造得多巧妙啊!你们中间是否有人会认为这块表的所有螺丝,齿轮和指针是由于偶然才拼揍在一起的呢?难道没有人会说肯定有一位钟表匠制造了它吗?若是这样,那么同样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世界也必定有一位创造者,他的工艺刻在那些壮丽星球里的每一个的脸上,它们每年都照一定速度运行,并且非常准确地运行。看看你居住的这个世界,以及其中充满的各样美妙事物。你会告诉我,这个世界没有神,万物都是由于偶然形成的吗?”有时,我会拿出一串钥匙并且在他们面前摇晃。全体会众听到钥匙的声音就会抬起头来。然后我就说:“如果所有人都那么完美且诚实,我们还需要钥匙吗?这串钥匙表明了什么?嘿,它们表明了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点。”我可以自信地宣称,例子是最好的证据之一,可以使讲章变得简单、清楚、明了且易懂。想方设法去举例。能举例的地方就举例。睁开眼睛,好好使用,注意观察。这样的传道人是快乐的:他们看得见事物间的相似处,他们的记忆里储藏了许多精选的故事和例子。如果他真的是神的仆人,就会明白如何讲道,而不会对光滑的墙壁和空荡的长凳进行宣讲。

 

但我还必须说几句警告的话。讲故事有适当的方式。如果一个人不能很自然地讲故事,那他最好不要讲。还有,尽管我说了例子有其自身的优势,但也有可能走极端。我记得一个有名的例子,这个例子就发生在伟大的威尔士传道人伊文思(Christmas Evans)身上。在他的一份书面讲章中,有一个故事是关于发生在加大拉的神迹,就是魔鬼附在猪身上,然后猪群就奋力地投进海里淹死了。但他将故事描绘得太精细了,以至于当看守猪群的人向主人报告他所看守的猪群全都被淹死时,他说的话非常滑稽可笑。“哎呀!主人,”一个人说,“猪全都跑了!”主人问:“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它们跑进海里去了!”“是谁把它们赶下去的?”“哦,主人,是那个奇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是做什么的?”“主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来说了一些奇怪的话,然后整个猪群就忽然闯下山崖,跑到海里去了。”“什么?那头黑色老公猪和所有其他的猪都死了?”“是的,主人,那头黑色老公猪也不见了;当我们向四周观看时,只在山崖上看到它的尾巴。”这样的方式就走了极端。此外,格思里博士(Dr. Gruthrie)在那些优秀的讲章中,有时会举出太多的例子,以至让人们想到一个蛋糕上几乎全都是李子,却没包含多少面粉。要想方设法在你的讲章中放进大量的色彩和图画。从一切资源和一切创造物中——从天地中,历史中,科学中提取甜味和亮光。然而要有一定的限制。你必须在使用色彩上保持谨慎——以免过犹不及。不要用匙子添加色彩,而用刷子。记住这个警告,你就会发现色彩会给你带来极大帮助,帮你做到讲道的简明和清晰。

 

你要牢记于心的五点提示:

 

1. 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必须对要宣讲的内容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2. 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必须使用简单的词。

 

3. 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必须努力形成一种简单的写作风格,用短句子,尽量少用冒号和分号。

 

4. 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要使用直接的形式。

 

5. 你若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要使用大量的例子和轶事。

 

除此以外,让我再添加一个简单的词——应用。若不经过许多努力——痛苦和烦恼,你就不可能在讲道中做到简明,我再强调一遍,是痛苦和烦恼。有人问伟大的画家特纳(Turner),为什么他能将颜色混合得那么好,为什么他在调色方面能做到与众不同时,他说道:“混合?混合?混合?嘿,是用脑子,先生。”我坚信,在讲道中,不经痛苦和烦恼就不可能有所成就

 

我听过一个年轻且粗心的牧师有一次对理查德·塞西尔(Richard Cecil)说:“我觉得我需要更多的信心。”“不,”这位有智慧的老人说,“你所需要的是更多的努力。你需要更多的痛苦。你千万不要认为神会替你工作——尽管他已经准备好通过你动工了。”我恳请我的年轻弟兄们牢记这一点。我恳请他们花时间去写作讲章的文本,通过阅读不辞劳苦地去操练他们的大脑。要注意只阅读那些有益的信息。

 

我不会让你去花时间阅读早期教父们写的资料来帮助你的讲道。它们自有它们的用处,但你若加以审慎选择,许多现代作家的作品中有许多更有用的内容。

 

阅读好的范本,熟悉讲道简明的好样本。在这方面,英语版圣经是你最好的榜样。如果你用其中的语言讲话,口才就会非常好。阅读班扬的不朽名作——《天路历程》。如果你想在讲道中做到简明,就将此书反复阅读。不要不屑于阅读清教徒的作品。他们的有些作品的确比较厚重。古德温(Goodwin)和欧文(Owen)的作品比较厚重,尽管它们的辩证恰到好处。阅读巴克斯特(Baxter)、华生(Watson)、卓岳尔(Traill)、弗拉维尔(Flavel)、查诺克(Charnock)、豪尔(Hall)和亨利(Henry)等人的作品。在我看来,他们是古代的最简明英语的示范。然而,要记住,语言是随着时间改变的。他们说的是英语,我们也说英语,但他们的形式跟我们的不同。除了他们以外,你还要阅读一些在现代英语中能找到的最好示范。我认为,在过去的一百年中,最好的英文作家是政治激进派威廉·科贝特(William Cobbett)。我认为他写出了世人所见过的最精炼简明的撒克逊英语。在当今社会,我不知道有谁比约翰·布莱特(John Bright)更精通简洁的撒克逊英语。在古代的政治雄辩家中,查塔姆爵士(Lord Chatham)和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的演说是优秀英语的典型。最后强调一点,千万不要忘记,除了圣经以外,没有哪一种英语语言能够与莎士比亚的某些伟大演说相比,它们集语言的简明、清晰、雄辩和力量于一体。如果你想在讲章的写作上获得好的风格,就必须研读这种范本,并且“用脑子”去研读。另外,不要不屑于与穷人谈话,不要不屑于挨家挨户进行拜访。跟你的会众一起在壁炉边坐下,就一切话题跟他们交换思想。如果你想让他们明白你的讲道,你就要找出他们是怎么想的,怎么表达的。这样做,你会不知不觉地学到很多知识。你会不断学得新的思维模式,并知道在讲台上应该说什么。

 

曾经有人问一个谦卑的农村牧师“是否研习过早期教父的作品”。这个有智慧的人回答说,他没有很多机会去研读早期教父的作品,因为在他蒙召时,那些父亲大都离他很远。但他更多地研究了母亲,因为他经常在家里找到她们——他能跟她们交谈。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个好人的话是一语中的。如果我们想明白如何在教会中向人们讲道,我们就必须在走出教会时跟人们交谈。

 

1. 我只想在总结中说,无论我们讲道的内容是什么,无论我们站在什么样的讲台上,无论我们讲得简明与否,无论用讲章讲道还是即兴讲道,我们都不应该仅仅把目标定在讲得好听上,而要定在宣讲那些能够对灵魂产生持久益处的信息。“优美”的讲章、“精彩”的讲章、“聪明”的讲章、“流行”的讲章,这些讲章往往对会众的生命产生不了任何影响,也不能使他们亲近耶稣基督。让我们定下这样的目标:我们所讲的要真正达到人的思想、良知和内心深处,促使他们去思考。

 

2. 如果你不完全且清楚地宣讲有关耶稣基督的简明福音,让每个人都能明白它的意义,那么世上一切的简明性都是毫无益处的。如果“基督钉十字架”的道理在你的讲章中没有适当的位置,“罪”没有以应有的方式得到揭露,你也没有直白地告诉人们他们应该相信什么,应该成为什么,应该做什么——那么你的讲道就没用!

 

3. 而且,若是讲道没有以生动的好方式呈现出来,那么世上一切的简明性也是无用的。如果你把头埋在胸口,以沉闷、单调、乏味的方式含糊地念讲稿,就像瓶子里的蜜蜂在嗡嗡叫,那么人们就不可能明白你所讲的信息,你的讲道就会是徒劳的。我敢说,我们的教会对于讲道方式的关注是不够的。在这一点上,正如跟讲道学有关的任何其他事情上,我认为英格兰教会有严重缺陷。我记得自己一个人开始在新森林地区讲道时,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在讲台上该注意些什么。在牛津和剑桥我们在这些方面都没有得到帮助。完全缺少对讲台的适当训练是英格兰教会制度的一大污点和缺陷。

 

4. 总之,我们不要忘记:若是缺少祈求圣灵浇灌的祷告和神的赐福,不在一定程度上活出自己所讲的道,那么世上一切的简明性都是无用的。我们在宣讲耶稣基督的福音上寻求简明性的时候,要有赢得人类灵魂的急切渴望,永远别忘记让我们的讲章与圣洁的生活和恒切的祷告相伴!

 

Open source document. http://www.gracegems.org/18/Ryle Preaching.htm  The Simplicity of Preaching (J.C. R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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