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经的十二项原则
为神研经,以便为神讲道,这是一个呕心沥血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神秘。一开始,你要像诗人那样,祷告求得神的帮助:“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曾寻求过(并继续不断求)圣灵不可或缺的帮助,你现在成了一位精心量材,一刀切准的木匠。你阅读圣经,努力切准经文中的字词、句子和段落。若把它们理解歪了,就绝不会是为神讲道了。如果你理解准确,神就会让他自己的声音借着你传达出来。
如何为神研经呢?答案十分简单:读经的时候尽可能认真、尽可能合乎常规。我们确实应该记住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这一特征。而与此同时,我们读经时也该如阅读报上一篇重要文章、一本医学课本或一份重要法律文件那样,既认真又合乎常规地阅读。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原作者自己讲话,透过他曾使用的字词,听见他表达的意思。我们要发掘作者的逻辑推理,而不要去搜罗那些想入非非的、寓意象征的或个人领受的意思。让经文的上文下理自己向你做出解释。
下述这十二项解经原则是最为重要,被人们普遍接受并沿用至今的指导方针。这些原则能帮助你智慧、谨慎、准确地解经,而对这些原则的研究便是“释经学”(英文 hermeneutics;译自希腊文动词hermeneuo,意为“诠释”)。如果你遵行这些指导方针,就真的是在为神研经。
这些释经原则出自两个来源:第一,日常沟通中必不可少的语言规则;第二,神的性情。圣经中,神是用人类语言说话的,所以,我们就本着人类语言的规则去认识他。但我们这样做的同时不可忘记:是神在说。考虑到这两个事实,我们则应该接受下面这十二个释经原则。
1.圣经经文的清晰性
圣经之所以能让人明白,是因为神定意让人明白。[1]
“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我没有在隐密黑暗之地说话……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所说的是正直。”(赛45:18-19)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
为神研读圣经的前提,是要相信,神既开启他的话语,为的就是让人明白并活出他的真理。就像摩西说的:凡显明的事,也就是圣经里神的话语,是属我们的。这意味着,当你研读神的话时,你尽可期盼能发现里面有一个逻辑紧凑、可以理解的信息主线。古德恩(Wayne Grudem)写道:“圣经经文的清晰性是指圣经的写作方式就是要让所有愿意通过阅读圣经寻求神的帮助、又愿遵行的人,能明白其中的教导。”[2]
圣经经文具有清晰性,并不意味着圣经中的所有经文都易于解释。就连使徒彼得也承认,并非圣经的每处经文都同样通俗易懂(彼后3:15-16)。所以,当你碰到神学上一处概念不甚清楚的经文时,就应当先去查考对该主题的论述较为清楚的经文。不管怎么说,解经者总要怀着一个信念:神呼出圣经,是为让人能明白,是为了揭示、而不是隐藏真理。
2.启示的适配性
“适配性”的意思是调整你常规做事方式,以适应某个特定的情况。例如,一位传道人平时常用汉语讲道,但为了照顾英语来宾的需要,他将部分讲道译成了英语。在这种情况下,只用汉语讲道对来宾来说就有些不敬了;因此,他体贴地调整了自己的讲章,其中一部分证道用了来宾能明白的语言。
神也是如此。神是一个无限的灵体,他能用你我都无法明白的方式说话,但他为了我们的益处,选择用我们能理解的方式显明他自己。[3]例如,圣经由三种广为熟知的人类语言写成(希伯来文、少许亚兰文,以及希腊文),神并没有用我们完全不懂的天堂语言撰写圣经。
神启示的适配性也意味着,当神讲到神性或无限的概念时,他会用一种贴近你的生活的方式表达。例如,《历代志下》16章9节说:“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这句话难道是说天父有具体的肉眼吗?不是的。别处的经文会告诉你,他是一个无限的灵(约4:24)。那为什么神说自己的眼目呢?因为神知道视觉是人类最敏锐的感观,所以他用我们可以明白的语汇将他自己无限的观察力表达出来。浅显的存在(人类视力)可以帮助你明白无限伟大的存在(神遍察万有的全能)。
神说“耶和华的手”时,也是做出了同样的调适。天父真的有手吗?他没有。但他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手是权力的象征、是抓住并控制的能力。所以,神体贴地用手这个词来形容他的无限权能。这就是适配性。正好像一个成年人跟幼童说话,神屈尊自己适应我们的水准,用我们可以理解的方式表明他自己。
3.圣经的内在和谐一致性
圣经虽是经30多位人类作者、跨越约1500年写成的,但其内容却内在统一、和谐一致。你能想象吗?让30个作者一起撰写任何一个主题,内容竟能达到完美和谐、相互统一?更何况写作的主题是关于信仰?更何况其中有些作者生活的年代彼此相隔千年?圣经在神学观点上的一致性令人叹服。其实,如果你能想到在圣经的人类作者背后,有一位神圣的创作者,就不会诧异了。就是因为圣经是那位无所不知、从不说谎的神自己的圣言,所以它必有自身内在和谐,绝无自相矛盾。
圣经的内在和谐性是基础性的教义。尽管如此,这个教义也可能被滥用。有时,有些传道人基于一处经文而定下自己的观点,然后便拿着铁锤撬杠强行解经,硬扭着其他经文与自己的立论“和谐一致”。切勿这样做。让各处经文说出神说的原话吧!最终各处经文自会和谐一致。有时,两处经文各自教导明显不同又同等重要的两条真理(如耶稣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此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这两处经文各自阐明各自本意。既知晓圣经只有一位神圣的创作者,我们便来到他的面前,尽可期待从中找到神学上的和谐——我们也确实找到了。
4.按常理解经
一般而言,圣经解释上最大的问题,莫过于人们读经时超出常规。人们一翻开圣经,似乎就把以前学过的阅读技能全忘光了。他们忽视上下文,去寻找那些隐晦的、单单给他个人的意思。按常规解经却不是这样。它要求人们在阅读圣经时,按照理性指导下的阅读方法去阅读。你就像阅读其他任何一份重要文件一样,先不要去管这份文献是人写的,还是神写的。[4]
假如校长给校工写了一张便条,指派他去更换第十一班教室坏了的日光灯,这张条子对这名校工来说就是一个重要信息。他的工作就是解决此类问题的。这位校工会怎么做?他不会企图从校长的便条中读出神秘、隐晦的属灵亮光来的,他会用常规方式仔细阅读,以便能确定到底是哪盏灯出了故障,然后带上一个新灯泡和梯子。这就是常规解释法,我们查经也要如此。
有时,这种解经法被称作“字义”解经法,即从字面上来理解词意,字词本身是什么意思,我们就理解为那个意思,而不是凭自己的胡猜乱想来加以解释。[5]然而问题来了,圣经中所有的经文难道都是从字面上解释的么?难道圣经不使用修辞手法吗?当然不是。其实圣经常使用修辞法,比如:神的羔羊,披着羊皮的狼,耶和华我们的磐石等。圣经里的每句话并不是都要照着字面的意思去解释,就像神并不是照着字义说的,真的是一块石头。这就是为什么这一原则被称作“按常理解经”。现在的问题是:你怎么才能确定一句话究竟是字面的意义,还是带着比喻呢?
假如妈妈对你说:“你真是头倔驴!”难道她说你长着长长的耳朵,土灰色毛发,满嘴厚黄的牙齿吗?当然不是。她是在用比喻责备你的固执。比喻和比拟是常规表达手法,但不是所有句子都使用了象征性语言。假如你妈妈说“我想喝一杯茶”,她的意思就是要茶。她并未使用比喻,意思是茶代表的是救恩、福音或饶恕。那你怎样能区分妈妈说的哪些是象征含义(倔驴),哪些是字面意思(一杯茶)呢?其实,办法比你想的简单得多。
其实,每天你都在与人的交流中分辨着字面意思和象征含义。怎么分辨呢?你开始先是理解字面意思,如果说不通,再去想可能蕴含的象征含义。[6]换句话说,通常在听和读的时候,你首先假定接收的是字面意思,一直到你确信不是如此,一定有弦外之音,才转向可能的喻义(实际上你没长着长耳朵,灰皮毛和厚黄牙)。因此,当人们论及你的场合,说你是“一头倔驴”,这一定有喻义。
读圣经时,我们也要这样。我们首先要假定神所说的话应该照着字面含义去领受,除非是显而易见地确知神在此处用了象征性手法。例如,耶稣说“我就是门”(约10:9),你肯定不会得出一个结论,说耶稣是用木头和铰链做成的。你的思维会检验耶稣所说的话在字面上的意思,发现这不太可能从字面理解,便能从象征含义上加以领受。这是常理阅读。
按照常理阅读一段经文时,除非这句经文明显有象征意义,否则你总要先按字面意义来解释。但就算有象征意义,你还是要从字面意思开始思考:一扇门是什么?门的目的是什么?耶稣为什么要将自己比作屋门或大门?门的字面含义可以暗示出象征含义:耶稣是通往永生的门。
5.一处经文一个含义
“草是绿色的。”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草是紫色、红色、蓝色或是黄色的呢?还是说树是棕色的?假如“草是绿色的”包含上述所有意思,那它就没有任何意思。意义明确的语言才是有用的语言。“绿色”这个词之所以有用,恰恰因为它不指紫色、红色、蓝色、黄色或棕色。之所以说“草”这个词用得准确,是因为这词能把这种植物与我们称之为“树”这样高一些的植物区分开来。同理,圣经用的词句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们意思明确指向一个对象,而不是另外一个。“一词一义”的原则是一切人际沟通的基础。那么,词句既定的独一含义是谁定的呢?
人际沟通若想有效,就必须让说话者或写作者来决定自己所用字词的意思。[7]例如,小时候,妈妈常叮嘱我整理自己房间。作为向我发令的人,她是自己命令的诠释者。如果我把“整理你的房间”这句话理解为“把所有脏衣服都塞到床底下”,我很快就会发现,妈妈对这个命令的解释与我不一样——不管怎么样,她的解释总是对的!事情本该如此。她说了那个命令,就对那个命令有解释权。
同样,神说话的时候,他对自己的话也有解释权。或许你会说:“可神不在这里给我们提供解释!”言之有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尽可能地按照常规、尽可能仔细地理解神所写下的话。用的词汇本身、思维的脉络以及神用来为其说话的人类作者的历史背景,这些都向我们启示出神想说的意思。
妈妈叮嘱我整理房间时,我知道她的意思不是让我把所有脏衣服都塞到床底下。我怎么知道呢?因为我知道她说的“整理”不是那个意思。假如我不确定这个词的意思,就有责任找出她所谓的“整理”对她而言的真正意思,然后照她说的办。同样,作为一位解经者,你的任务就是找出圣经的词句在神当初借着人类作者为他说话的时候,他们自己的原意。我们无权随己意将摩西、以赛亚或保罗所用的字词加上我们自己的理解,我们必须给出它们原来的那个意思。
每一处经文只含有一个真意,就是神借着人类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对于这些作者这段经文是什么意思,它便是我们该领受的意思。假如“草是绿色的”这句话也可能是说草是棕色的,沟通就失去了意义。即便是神的话,若具有多重含义,也就没了任何意义。
6.先解经,再应用
如果“单有一个意思”的原则让你有些困惑,很可能是因为你在想着经文的应用,而不是经文的意思。实际上,每当一些基督徒说:“对这节经文我的理解是……”其实他们言外之意往往是:“这节经文在我的生活中是这样应用的……”他们尚未找出这段经文对摩西、马太或保罗而言原本的含义,就急着凭借个人的想法对这段经文下判断了。换句话说,他们还没明白神要他们做什么,自己就决定该如何行动了。对基督徒来说,这么做已经很危险;对传道人来说,则更危险。因此,你务要把解经和应用两者区分开来。[8]
“解经”的目标是去挖掘原作者在当时历史背景下要表达的意思。例如,两千年前保罗写信给罗马教会,那时他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解经本身并不涉及保罗当时说的话今天会怎样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诚然,今天的应用特别重要,但那是第二步。解经的过程要是挖掘某段经文对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地方,在任何时候的意义,因为解经是挖掘作者原意的过程。
而“应用”过程则是看原作者特定的那个原意如何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今日生活的。应用意味着不同人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活出那段经文独一含义的过程。解经就好比一个人用铁锹挖掘埋在地里的宝贝,他不停地挖着,直到掘出那个金币箱;应用则好比他掘出金币后,如何在不同的范畴使用这些金币。
三个例子
请看这条诫命:“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只有一个意思:“不是你的东西,别占为己有;不是你的东西,也别作为己用。”不论你是谁、身在何处、何时阅读《出埃及记》20章15节,这段经文所表达的意思都是如此。
但同一片云里的雨能落进许多块田里。换句话说,“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中独有的这个意思,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地点,能借不同的方式加以应用。对一个十岁男孩来说,这条命令要他约束自己,不可趁店员不注意而把一块巧克力塞进口袋。而对一个成年人来说,这条命令则责备他远离上班时间出去晒太阳、睡觉的诱惑(身为雇员,他的时间不属于自己,不该这么用)。这两种应用都基于作者在《出埃及记》20章15节想表达的那个同样意思。同样一个意思可应用于无数不同的情况之中,不论是成年人或儿童,男人或女人,非洲人或亚洲人,都可以应用。但是,《出埃及记》20章15节的解经释义永不改变,总是“不是你自己的东西,不要占为己有;不是你的,也不可挪为己用”。
让我们再来看第二例,《箴言》15章1节:“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这句箴言可以应用在许多场合。一位父亲在一个气氛紧张的长老会上可以应用这句箴言:假如另一位长老与他意见相左,他可以控制自己舌头,柔和地讲话。作母亲的也可以应用这句箴言:当青春期的女儿只想和朋友一起听音乐而抱怨着不愿意帮厨时,她柔和而坚定的回答可以避免一场激烈争吵。而这个女孩儿也可以应用这节经文来克制自己——当她的弟弟辱骂她,试图挑起“争端”的时候,她是以柔和的言语回应,还是以骂还骂?弟弟的也可以应用这句经文:踢足球时有人摔倒,为该不该罚点球起了争论,他就可以应用这段经文控制自己。以上这些例子都是同一节经文的不同应用,但《箴言》15章1节只存在一个释义:“善意的话语、柔和的语调能帮助你避开有罪的冲突。”
将解经过程和应用过程区别开来,真有那么重要吗?是的。若是我们尚未明白神的意思就急着去应用,只能说明你想要控制经文。你想把经文变成你自己私人的意思,但经文却是属于神的。每个人都该应用圣经,但得以应用的须是神给出的那个意思,而不是人自己的意思。不仅如此,假如那个十岁的男孩长大后,一直认为“不可偷盗”这条命令仅意味着不该在商店里偷巧克力,那结果会怎样?他可能会在工作时间睡大觉,混日子,窃取雇主的时间。为什么呢?因为他把“不可偷盗”这条诫命的本意与应用混淆了,完全没看到其他相关的应用范围。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3节,保罗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若一位传道人高呼:“这句经文的意思是,你不可看色情影像,”那么,他是给出了经文的一个应用,但这不是对经文的解释[9]。假如这节经文意思被理解为不可看色情影像,那么这节经文的受众就不包括那些未婚同居的年轻人和出轨的丈夫了。你知道这么理解肯定是不对的。
一旦将解经和应用混为一谈,人们无意中就会错过许多重要的应用。你会自说自话,却没说出神的话。《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3节的释义远远超出了“不可看色情影像”这层意思,其含义更加宽泛,指的是“绝不可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之外,寻找性的满足”。这个意思就是作者期待表达的原意——无论何人、何时何地,这个意思都适用。你和你的会众要做的,是根据这个意思,延伸出许许多多合理而有益的应用。
在预备讲章的过程中,解经和应用是两个分开的步骤。找出原作者当初要借这段经文表达的原意,这是第一步。只有完成这个步骤以后,你才可以考虑这处经文在今天是如何影响到我们生活各个方面的。
一个实践练习
现在让我们来练习一下如何区分解经和应用。假设你要研读《罗马书》12:1-2。现在你的任务是:用你自己的话重述《罗马书》12:1-2这段话并写下来。重写时,每句话开头都要写上“保罗说……”。你要确保自己只写经句中保罗对罗马教会说的话。这就是解经。写完之后,再根据保罗对罗马教会所说的话,写出三点对你自己的应用。虽然你没生活在公元1世纪的罗马,但神定意要让他的话应用在你身上。先做解经,然后进入应用。完成这个作业前,不要急于进入下面的讨论。
做得怎么样了?让我以《罗马书》12章2节的上半节经文“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为例,列出正误两种结果。第一种企图跳过解经阶段,直接进入应用。它一头扎进具体情节,实在鲁莽。
错误的方法:“对我来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意味着我们不该看电视。实际上,这句经文的意思是说:所有电视节目都很罪恶。你有电视机的话,就不是基督徒。保罗对罗马教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位传道人对大部分电视现场秀节目不合圣经的内容,感到非常厌恶。心有同感之余,我也会觉得,他似乎把“应用”与“解经”本末倒置了。保罗可没对罗马教会说,他们不可看电视——当时电视机还没问世呢。这位传道人的应用或许有效,但我们无法完全肯定,因为这样的解释只是假设。而圣经的解经至关重要,容不得假设其中的意思。
正确的方法:解经。“保罗说,罗马的信徒不该屈从周围那些不信者的思想态度和生活方式。”这正是保罗对罗马教会所说的话的翻版。(仿照“保罗说……”这个句式重述原文,果真迫使你寸步不离解经步骤,不是么?)这句释义道出了“效法”、“世界”等关键词的意思。假如保罗从天上下来,他会说:“对,我当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信徒不可像非信徒那样思想和生活。”解经阶段完毕,我们就可以考虑应用步骤了:“那个能影响我的思想,与不信之人难以分别的,就是电视。为了避免自己被迫陷入属世的思想中,我该加倍小心,留意我看的是哪些电视节目。也许我该考虑不再看电视了。”
解经(看保罗和神说了什么)与我们如何将这些话语落实在行动上,是不同的阶段。我们先要挖掘释义的宝藏,直到找到这个宝藏后,然后再想想应该怎样利用这宝藏。一个优秀的释经者很清楚这两个步骤,也能区分这两者:先释经,再应用。
7.上下文
通常我们说“上下文”指的就是所研经文前后出现的那些词汇,句子和段落。这条原则强调的是:人若想得到一处经文的真正含义,就必须思考这段经文前后的词句。[10]如同所有词句的使用一样,圣经用词的真实含义都基于其前后使用的字词。“神”这个词若被冠以“巴力”之名后面,它的意思就与同样这个词被冠以“耶和华”之后的意思完全不同。这正像南非的班图族有句谚语说,“人之为人,乃在族中”[11],意思是,一个人若是离开了自己的家人和部落,就会丧失身份。同样道理,圣经的词句如果离开了它们的词汇家族(即所用词汇前后的字词、句子和段落)也会变得语义不明。
例如,《哥林多前书》6章12节说“凡事我都可行……”凡事都可行?圣经真是这么说的吗?听到这话,不法之徒会一跃而起,高兴庆祝;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会高声欢呼,手舞足蹈。这些人一直想从圣经里找到这条命令——凡事我都可行!那么,《哥林多前书》6章12节真的是在倡导无法无天吗?绝不是!经文紧接着说:“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辖制。”词组“凡事我都可行”从属于一个家庭,只有看见了它的家庭成员,你才能正确理解这条命令。
再比如《马太福音》5章43节,主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睚眦必报之人会惊呼:“瞧!神非但不怪罪我恨仇敌,反而命令我这样做。”那么在这节经文里,主耶稣真的要我们去恨仇敌吗?不是。经文接下来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忽视一条诫命的语境,竟然会颠倒神的道。实际上,忽视了这两条诫命的上下文,会导致对神的悖逆,而不是顺服。
以《以赛亚书》为例
《以赛亚书》1章10节说:“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啊,要侧耳听我们神的训诲!”神是在对谁说话呢?如果你只读了这节经文,会以为以赛亚是在对着所多玛、蛾摩拉两座城说话。但第10节属于一个语汇部落,它与所处的上下文紧密联系。当你看了上下文,你的结论就完全不同了。例如,你能从1章1节发现:以赛亚得默示说预言时,共有四王执政,他们分别是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快速翻一下圣经辞典,你就能发现:早在这几位王统治的1400年前,神就已经把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从地上烧毁了。而第3节记载说,以赛亚是在向以色列民宣告神的话。不仅如此,第8节经文是向着锡安子民(也译成女子,即旧约对耶路撒冷具有诗意的称谓)说的。最后,第9节也使用了“像所多玛”和“像蛾摩拉”这样的字眼。
上下文非常重要。如果你只读《以赛亚书》1章10节,就会误下一个结论,认为以赛亚书1章是对着所多玛和蛾摩拉说话。如此解经,大错特错。以赛亚是在对着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言说,他讲道中,拿耶路撒冷与那两座罪恶古城作了震撼人心的比较。纯正的解经必须考虑到该经文前后的词句和段落。上下文决定字句的意思,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整本圣经。
其实,在本章前文,当我们思想《马太福音》10章19-20节,并在讨论圣灵引导解经法时,就已经看到“上下文原则”的功用了。这节经文的上文(17-18节)清楚地表明,只有身处严酷逼迫这种极端境况下,圣灵才会以不寻常的方式赐你当说的话。
以《耶利米书》为例
《耶利米书》29章11节这句美好的经文常出现在贺卡和日历上:“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有些基督徒单单抓住这句经文,便误以为神已经应许了他们的人生总会一帆风顺。但是,如果你读到《耶利米书》29章,你就会发现,这个应许并不是给所有信徒的普遍性应许。它不同于《诗篇》中常见的应许,如《诗篇》145篇18节说:“凡求告耶和华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如果你见到《耶利米书》29章11节字句的上下文,你会发现,这个应许绝不是给所有信徒的普遍应许,而是耶利米在主前五百多年,向流放巴比伦的犹太人所写书信的一部分。在这封信中,神应许那些被流放的犹太人,他们不会永远身处被掳状态;七十年之后,神就会将他们带回家园——耶路撒冷。
透过这里的上下文,我们看到,这是针对一个特定群体、事关一项特定的拯救计划的具体应许,其应用范围已被限制。这处经文不是一个给全体信徒的普遍应许,应许给他们万事顺利、无病无灾的人生,就是耶利米自己,也因为忠心传道而被人憎恶、折磨、绑架、囚禁。显然,如果那样释义,在他的身上就说不通!这句经文的真正意思是:神这项公元前6世纪的应许,是应许以色列人,要将他们这些被掳的人拯救出来。因此,我们不能把这处经文解释为神向今天的所有信徒做出了担保,让他们一生享受安逸舒适的生活。上下文决定意思,一个词只有在句中才能称之为词。
8.渐进性启示
神启示真理的时间跨度很大——大约1500年。自然,他的启示将随着时间的推进,愈渐详尽。简言之,他的启示是渐进式的。[12]但这种渐进绝不是从错误进到正确(神的启示永远是真理),而是从部分进到完整。《希伯来书》说,这启示的终极就是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对于神的启示,今天的我们比旧约时代的摩西、所罗门或大卫知道得更多——那时他们是在等候神的至高宝训,而如今我们亲耳听到了。
知识更加全备固然对人有益,但从反面来说,也会让今日的释经者陷入危险。神的启示随着时间推移愈渐详尽这个事实,意味着你也必须提防的一个陷阱:用后来的启示解释先前的启示(常见的是,用新约解释旧约)。[13]在《创世记》12章3节,神说他会使地上的万族因亚伯拉罕而蒙福。当时神没有具体说出将来会给他们怎样的祝福。但在后来的启示(如《加拉太书》3章)中,神说那个祝福最终便是救恩来自耶稣基督——亚伯拉罕的最终苗裔。若我们以为神在《创世记》12章应许亚伯拉罕之时,亚伯拉罕就已明白了神这个应许的全部含义,便大错特错了。神是以渐进的方式,一点点将他计划的细节完全启示出来的。
我们在研读旧约经文时,务必谨慎,不要把作者当时不可能知道的东西强加进去。一旦确认作者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所表达的意思后,你就可以也应该用后来的启示补充解释该处经文的含义了,没有必要装作我们没有读过圣经中接下来的部分。 然而,根据历史背景解经和后来启示的信息补充解读,是预备讲章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
9.语法和句法
“保罗去了哥林多”与“哥林多去了保罗”的意思不一样。为什么不可以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大多数语言都遵循一定的语言规则(例如词序等),而根据这些规则,“保罗去了哥林多”与“哥林多去了保罗” 的意思不可能一样。事实上,如果不遵循这些语言规则,你说出的词汇就无法形成意思。如果我写一句话“圣经你的读”,你肯定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如果我写“读你的圣经”,你一定清楚我的意思。两者有什么不同呢?因为写第一个句子时,我没有遵循语言规则;写第二个句子时,我遵循了规则。
规则非常重要。为什么我们每四年就可以举办一次世界杯?因为足球到了哪都是足球,世界杯之所以办得成,是因为足球规则之于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是不变的。世界各地的球队之所以能聚到一起,举行一场有意义的比赛,是因为地球每个角落的球队都循着同一个规则练球。同样,我们之所以都能学说英语,也是因为所有用英语沟通的人都遵循着同样一套规则。有了这些规则,语言才有用处,才能被人理解。
语法和句法,指的是一整套语言规则。它们能使得句子意思明确,不产生歧义。缺了这些规则,交流就无法实现。具体而言,语法指的是那些确定词与词之间关系的语言规则,而句法则是指词群彼此间的相互关联。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是语言规则上的专家,这方面的知识只能算说得过去。[14]但是传道人不在这大多数之列。他们要想宣讲出神的心意,就必须成为这方面的专家。神是通过词句向我们显明心意的,而这些词句的意思又取决于语法和句法规则。
语言规则会让释经变得简单:一句经文的意思既不可能超出也不可能低于相关的语言规则给它限定的那个含义。诚然,上下文会进一步塑造这个含义。神常使用象征性语言。有时候,一个字词本身固有的、词与词之间的变通性,带给释经者多项选择。语法和句法能让释经变得简单,但并不让释经变得轻松。尽管如此,既然神说话时是循着这些语言规则说的,若我们也遵循这些语言规则,就能知晓他的心意。[15]
在许多传道人的眼中,语法和句法就像西兰花一样——明知吃了会有益健康,但非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吃。我们千万别这样。让我举个例子说明语法和句法对于神学是何等重要。1553年,日内瓦城将一个名叫瑟维特(Servetus)的人烧死在火刑柱上,罪名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完全神性。尽管在新约时代,用火刑处置异端并不是正确的做法(多3:9-11),暂且抛开这个不提,请注意下面有关瑟维特的报道,看语法和句法在神学上有多么重要。
[瑟维特]说了一句存在着严重的句法错误的话之后,就死了;他大声呼喊“耶稣,永生神的儿子,开恩可怜我吧!”,取代了正确的说法“耶稣,永生的神子”。只因为把一个形容词放错了位置,他就被判了死刑。其实,异端之所以为异端,无非是在语法上做了手脚。[16]
10.符合历史
身为圣经学者,你解释的是一本两千到三千五百年前著成的书,因此,熟悉历史非常重要。[17]解经时,历史还原的原则能阻止你犯两个大错。第一个错误是,在读经时以当代视角去解读圣经事件。例如,耶稣当年奔波于各城各镇时并没有出租汽车,他讲道时也没有麦克风和音响设备,也没有开着摩托艇横渡加利利海。若是有人那样描述耶稣的事工显然可笑至极,因为那样的描述不符合历史。
同样,当你读到《以弗所书》6章16节“信心的盾牌”时,或许马上会联想到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国军队佩戴的那种盾牌。但在保罗的时代,罗马士兵所佩戴的却大不一样。如果你把《以弗所书》中的藤牌描述成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用的藤牌,你的解释就不合历史。
除了将现代人的想法带入古代的事件之外,第二个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忘记圣经的历史本身。例如,在前文我们确定,《以赛亚书》1章乍看之下说的是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但实际上不是。先于以赛亚一千多年前,这两座城就被神毁灭了。因此,若说他讲的是这两座城,显然不合历史。
我曾听过一篇关于《腓立比书》的证道,讲道者找对了重心,着重强调“喜乐”二字在信中的重要性。为了着重强调保罗的喜乐不取决于身处的环境,他提到这封书信是保罗在狱中写下的。接下来,这位传道人对古罗马的马梅尔定监狱(Mamertine Prison)进行了一番描述,说这所监狱建在一个巨型化粪池旁,这样的地方真的很难跟保罗反复提到的“喜乐”二字联系起来。据这位讲道人所言,保罗在马梅尔定监狱写下《腓立比书》这件事说明:他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都能喜乐。
遗憾的是,这人忘记了当时的历史背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写作《腓立比书》是在保罗第一次被囚之际的事,也就是他在罗马被软禁的住处写的。[18]这次被囚,保罗并没有被关在监狱。据《使徒行传》28章的记载,他被软禁在自己租的房子里达两年之久(徒28:30)。说保罗的喜乐超越了环境,这没错,但如果说他写《腓立比书》时,虽然被囚在罗马街道下那阴森、肮脏的地牢,仍能保持喜乐,那不免有失历史的准确性。一名优秀的释经者首当其冲的,就是要确保自己的解经符合圣经当时的历史。
11.字词的研究
若想理解圣经的经文段落,就必须先弄清楚关键词的准确含义。比如,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你我都不能随己意解释其中的“恩”、“得救”和“信”这几个词。相反,我们必须找出这些单词对保罗来说是什么意思。你只需一本详尽的英文汇编,再加上持之以恒,就能研究大量字词了。找出某一个圣经关键词的各种用法,你就能发现其语义范围,以及这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语境里的用法了。[19]
在预备讲章的过程中,专注字词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同一个字词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意思。[20]“我正低着头苦想,突然一物飞来,我侧头,发现原来是我们的头扔过来的一截铅笔头。(我承认,自己想出这样一句话纯粹为了好玩!)你要是查字典,找出“头“这个字的所有可能含义,那么轻易就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我正低着脖子上方的那个部位,突然一物飞来,我把那个部位侧过去,发现原来是职位在我之上的那个人扔过来用剩下的一小断铅笔。”
出于省时省力的原则,任何一种语言中都有一些多义词。如果一个词有多重含义或若干近似的含义,你该如何确定说话者到底指的是其中哪个意思呢?看上下文便知。这个词的上下文会把它的含义指明出来。如果我说“杜鹃真漂亮”,你一时根本无法确定我说的杜鹃花、杜鹃鸟,还是名叫杜鹃的女孩子。但如果我说“杜鹃开得真漂亮”,那么杜鹃这个词汇所处的上下文(“开得”)会把疑团解开。“杜鹃”与“开得”放在一起,几乎可以肯定这句话说的是杜鹃花,而不是一种在树上啾啾叫的小鸟或同名的女孩子。
让我们来思考一个圣经例子。圣经作者们赋予flesh(肉体)这个词很多用法——肉、人的身体、人类、人罪性的软弱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该怎么办呢?上下文会引导你。如果段落经文讲的是吃肉,那么你可以肯定,这个词的意思是“肉”;如果经文说“众人(all flesh)都如羊走迷”,那么你可以猜想它指的是“全体人类”;若是经文说“不要体贴肉体(flesh)”,那么你可以肯定,它意思是指“罪性的软弱”。
圣经学者面前最大的危险,就是按照自己理解的词义去解释圣经里的词。例如,无论是在非洲还是在中国,人们一说到“拯救”这个词,马上会联想到“从疾病和贫困中解救出来”,很少会想到“拯救”是指“将违背神圣洁律法的罪人从神的义怒当中救拔出来”。关键不是我们如何使用“拯救”这个词,而是圣经作者们当时如何使用这个词。
要确切知道圣经作者使用这个词的哪一种含义,首先就要查考该作者对这个词的全部用法。[21]然后,还要仔细查看其他圣经作者是如何使用这个词的(例如,对于同一个词,保罗的用法或许跟约翰、彼得的不同)。如果你是在研读新约,那么,总要注意其中的字词在旧约里的用法。这是因为新约作者大多数都是犹太人,他们所受到教育几乎毫无例外地出自《创世记》到《玛拉基书》这些书卷。那么,你认为他们的神学语言是从哪儿获得的呢?[22]
如今,市面上有许多不错的希腊或希伯来原文辞典,还有许多关于神学的专用词典,当你满心纠结于一个圣经的词意时,这些工具书能带给你很大的帮助。如果你立志为神讲道,那就攒钱买上一两本这样的书吧,这些书能帮助你照着神的意思理解神的话语。
12.验证的原则
解经工作并不是从昨天才开始的,你也不是唯一受到圣灵光照的人。所以,比照过去、现在的圣经学者的解经,去检验自己对经文的理解,不失为上策。[23]比如,如果有某一种圣经解释,在过去五百年的时间里,被所有的基督徒拒绝,那今天你该不该这样解经就要再三斟酌了。此外,像你我这些传道人,对那些决定我们解经准确度的历史细节、语法细节和地理细节,不可能全部通晓。《创世记》10章4节中“雅完的儿子”是谁?保罗写到信心的藤牌时,他脑海里出现的藤牌是怎样的形状?圣经学者需要穷尽一生地钻研,才能为我们提供这些问题的准确答案。假如你使用圣经字典,就能把他们这一生的钻研时间缩短至两三分钟,就知道雅完是希伯来语对希腊的称呼,也能知道罗马士兵所使用的藤牌是什么样式。
但是请注意,验证的原则是这部分的最后一个原则。一般情况下,你最好先自己研读经文,再拿自己的研经结果与别人的研经结果相互校验。有些情况下,你在开始研读时可能需要借助圣经字典或释经书来对付棘手的字词及难解的神学概念。这没问题。但千万不要一头扎进释经书,就像读圣经那样去拜读。与其阅读别人的研经成果,不如自己先分析经文。切记一定要使用验证原则,这样你能节省大量的解经时间。但同时也不要过分依赖释经书,免得你自己的释经能力不足。
总结
与所有的比赛一样,足球比赛必须有自己的规则:只有守门员才能以手触球,脚铲对手球员会被罚红牌,防守队员不可去抓、绊或是咬正要射门的对手球员。如果足球运动员无视规则,裁判会罚他出场。神对那些不遵循解经原则而曲解他话语的传道人也会同样地严厉:“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假如你不使用以上十二条释经原则,下次讲道时,也许神就会罚你红牌!
[1] McCartney, Let the Reader Understand, 38-39.
[2]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108.
[3] Bernard Ramm, Protestant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A Textbook of Hermeneutics, 3rd rev. ed. (Grand Rapids, Mich.:Baker Book House, 1970), 99-100.
[4] 同上,123页。
[5] Zuck, Basic Bible Interpretation, 147.
[6] 同上,145-146页。
[7] McCartney, Let the Reader Understand, 35.
[8] Ramm, Protestant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113.
[9] 之所以会产生有些类似令人困惑的地方,是因为英语单词既可以指作者对某节经文的最初含义,也可以指信徒对该经文的应用。这是英语中一个令人遗憾的不足之处。含义和应用毕竟是两码事。
[10] Zuck, Basic Bible Interpretation, 106.
[11] Van der Walt, Understanding and Rebuilding Africa: From Desperation Today to Expectation for Tomorrow (Potchefstroom, South Africa: The Institute for Contemporary Christianity in Africa, 2003), 143, 139.
[12] James E. Rosscup, "Hermeneutics and Expository Preaching," in Rediscovering Expository Preaching, John MacArthur, Jr. and The Master's Seminary faculty, (Dallas, Texas: Word Publishing, 1992), 131.
[13] 同上,132页。
[14] J. William Johnston, "Grammatical Analysis: Making Connections" i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Tex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Art and Science of Exegesis, ed. by Darrell L. Bock and Buist M. Fanning (Wheaton, Ill.: Crossway Books, 2006), 57.
[15]那些能将原文圣经翻译成英文的都是一些通晓圣经原文的学者,他们谙熟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英文圣经中最忠实地反映原文语法和句法的版本包括:新美国标准版(NAS)及其1995年修订版,英文标准译本(ESV),新钦定本(NKJV)及钦定本(KJV)。See Leland Ryken, The Word of God in English: Criteria for Excellence in Bible Translation (Wheaton, Illinois: Crossway Books, 2002), 50-55.
[16] Bernard Cottret, Calvin: A Biography, trans. M. Wallace McDonald,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2000), 225.
[17] Ramm, Protestant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6.
[18] Peter T. O'Brien,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in The New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1), 26.
[19] Rosscup, "Hermeneutics and Expository Preaching," 127.
[20] Darrell L. Bock, "Lexical Analysis," i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Tex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Art and Science of Exegesis, ed. by Darrell L. Bock and Buist M. Fanning (Wheaton, Ill.: Crossway Books, 2006), 138.
[21] Zuck, Basic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104-5.
[22] David Hill, Greek Words and Hebrew Meanings: Studies in the Semantics of Soteriological Term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7), 18.
[23] Rosscup, "Hermeneutics and Expository Preaching,"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