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传道者的权柄(2:15

 

这些事你要讲明,劝戒人,用各等权柄责备人,不可叫人轻看你。(2:15

 

这是圣经中关于男人(神呼召他们来传他的道且牧养他的百姓)属灵权柄最有力、最清楚的经文。我们首先来思考“用各等权柄”这个语词,因为在这节经文中,这是前后命令句的根基。

 

权柄epitagē)是指次序与地位正确的事物,后来逐渐用来比喻一个官方的命令、指示或禁令。它的动词形式(epitassō)曾用来描述耶稣的大能,不但胜过魔鬼的超自然力量(可1:27,参9:25;路4:36),也超越“风与水”的大自然力量(路8:25)。当希律王命令行刑之人将施洗约翰的头拿来时(可6:27),就用了这个词来指希律王的权柄;还有,当保罗站在耶路撒冷的公会前,大祭司亚拿尼亚命令“旁边站着的人打他(保罗)的嘴”(23:2),也用这个词指大祭司的权柄。当保罗为阿尼西母这个奴隶写信给腓利门(主人)时,同样也是用这个词来指自己作使徒的权柄,他说:“我虽然靠着基督能放胆吩咐(epitassō)你合宜的事,然而像我这有年纪的保罗,现在又是为基督耶稣被囚的,宁可凭着爱心求你”(8-9)。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习惯见到他们的宗教领袖,借着一言一行表现出极大的份量。可是,即使是普通老百姓,都可以感觉到宗教性的大吹大擂与真实属灵权柄的区别。在聆听登山宝训之后,“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7:28-29)。

 

文士的宗教观点与标准是很严苛的,他们主要是根据过去四、五个世纪中,由著名拉比抄写下来的经文释义。这些释义和传统,最后都成为教条,而且受到比圣经更多的尊重。有一次,一群耶路撒冷的文士与法利赛人责备耶稣,说他们“犯了古人的遗传”,因为耶稣准许他的门徒饭前不洗手。耶稣反问道:“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15:2-6,参可7:8)。保罗也见证自己得救之前的光景:“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1:14

 

耶稣第一次洁净圣殿后,“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进前来,问他说:‘你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给你这权柄的是谁呢?’”(11:27-28)“这些事”不单是指耶稣从圣殿中赶出兑换银钱的人(可11:15-16),还包括他带有权柄的教训(可11:17-18)。这些领袖知道耶稣未在文士学校受过教,也没有私下得到显赫拉比的指导,他也从未引用受人景仰的文士或拉比作他教训的来源。但是,因那些人拒绝回答耶稣的问题(即,施洗约翰的侍奉是来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所以耶稣也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不告诉他们他的权柄从何而来(可11:29-33)。

 

耶稣的权柄不是来自教会的头衔、文士的训练,或祭司的职位,这些条件他都不具备。耶稣的权柄也不是来自同时代流行的犹太教信仰,这些信仰大多源于神话、传说,以及宗教和种族的偏见(参多1:14)。耶稣的权柄显然也不是出自拉比的传统。在登山宝训中,耶稣特别披露许多传统,指出它们实际上都远远偏离神的标准。例如,其中一个传统主张:“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太5:43),前半段“爱你的邻舍”,出自圣经(利19:18);后半段“恨你的仇敌”,却不合乎圣经。同其他许多的拉比教训一样,这个传统半真半假,更具有欺骗性。

 

一次在圣殿中,耶稣确实打算将他权柄的源头告诉犹太领袖。他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7:16-17),意思是,若一名犹太人或其他任何人,真诚地寻求并遵守父神的旨意,他就会承认圣子的权柄。几天后,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8:28,参8:384012:49)。

 

如果无罪、完全的神子耶稣在他道成肉身时都限制自己,只传他从父神领受的真理,何况那些蒙他呼召去侍奉他的人,岂不更需要单单按照圣经的权柄传讲吗?这个原则与保罗在提多书1:92:1所说的一致,也与他给提摩太“务要传道”(提后4:2)的命令吻合。

 

传道者蒙召,是要充满怜悯、爱心和谦卑,准确地分解并宣讲圣经。同时,他也有来自神赋予的责任,必须满有权柄地将圣经的真理呈现出来,命令神的百姓听道、信道并且行道。

 

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了解,牧师除了神的道,没有其他任何权柄。神学家J. I.巴刻(J. I. Packer),在一篇题为“讲道者与讲道”(Preacher and Preaching)的期刊文章中,写道:

 

 

 

讲道的内容与方式若没有显出神的权柄,就不是真实的讲道,不过是虚影……

 

(可是)圣经才是真正的讲道者,人在讲台上或辅导谈话中的作用,只不过是让圣经的经文借着他传递出来……在传讲时,讲道者要做到不拦阻经文意思传达出来,比想象的更难。虽然如此,这正是他不容推卸的责任。[1]

 

 

 

牧师只要忠于神的道,就有令人敬畏的特权,用神所赐的权柄去侍奉。他蒙召,不是要分享自己个人的心得或意见,也不是作哲学性或神学性的发言,更不是用言语来迎合服侍对象的异想或偏见(参提后4:3)。

 

讲道者自己绝不能拦阻神的真道,反而应当让自己成为神话语流通的管道。无论他的训练、阅历,还是他的个人能力如何,他属灵权柄的范围只包括他所讲内容中那些合乎神话语的部分。可是,耶稣自己也有类似的教导:当一位传道人忠实传讲真道时,那些弃绝他教导的人,也是在弃绝神的真理;并且,他们也要为自己弃绝真理负上责任,如同他们弃绝主亲口传讲真理一般。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牧师才能带着属灵的权柄传讲。

 

请允许我稍微从经文岔开,来强调圣经为牧师权柄所划界限的重要性。像从前的教会一样,今天的教会受到许多假权柄的搅扰。首先,就是所谓的个人权柄,有些牧师自取这种权柄,以独裁的方式支配信徒日常生活中的选择与事物。这其实是假权柄。还有些牧师认为,任何“奉耶稣之名”向神提出的请求,神都有义务给信徒肯定的回应。可是,信徒若没有存着温柔与顺服的心,提出违背圣经及神旨意的要求,就不是真正“奉耶稣之名”提出请求。任何真正奉他名所求、所行之事(参约14:13-14),都会合乎神启示的真道、发自谦卑的内心,且完全顺服天父的旨意。牧师没有个人的属灵权柄,只有当他们按照正意分解神的道,他们的话语才有权柄。他们或许对属世的事物有独到的见解,有丰富的常识,聪颖且有智慧,可是,这些特质都不能让他们的话语带有属灵的权柄。除非他们在宣讲圣经,否则他们不能代表神向人发号施令。

 

还有其他在教会供职之人自己擅取权柄,这些权柄非但不是出自神的话语,反而在许多情况下明显与神的话语背道而驰。比如,他们可能声称自己有使徒的权柄,具有治病、赶鬼,甚至打败撒但的能力。有时,他们会要求神给他们能力支配天使,指挥这些神的圣仆去满足他们个人的私欲。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权力。

 

保罗在以弗所服侍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做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19:13-15)那些人妄自尊大,立即尝到痛苦难堪的恶果:“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19:16-17)。

 

第二个擅取权柄的领域存在教会的机制中。某些邪教或教会机构声称自己有这些权柄。例如,在长达1500多年的历史中,罗马天主教会始终声称他们才是属耶稣基督的真教会,也常常自称拥有管辖政府与社会的权柄,甚至有权掌管人的灵魂。虽然他们也肯定圣经是神的道,却仍然坚信,既然圣经是借着教会而赐给人的,教会就是高过圣经,而不是伏在圣经之下。因为天主教会自认是唯一的真教会,因此也自称是诠释圣经的唯一可靠源头,是神赐给人启示的唯一管道,而神一直借着这个管道来传达他的启示。根据天主教教义,当教皇以宗座权威(ex cathedra,直译“从椅子中”,椅子指的是教皇的座位或宝座)说话时,他就是以神的权柄讲话。他们还断言,那些传统所构成的教权,包括教会大公会议历年来的决议,以及罗马教皇的法令,都与圣经享有同等的权威。天主教会擅自将赦罪的权柄授予神父,不单是在忏悔的人按规矩忏悔之时,还允许神父在临终仪式后(极度恩膏)给人赦罪,即使当事人已经神智不清。所有这些权柄都是人伪造的,是虚假的。

 

第三种错误的权柄是知性主义,就是以为个人的观点具有权威性。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给人带来盲目的自信,认为人有能力解决自身的问题,可以撇开神或其他一切超自然的力量而决定自己的命运。在许多人心里,理性几乎被提高到神灵的位置。

 

人的智力是神给按其形象所造之人的恩典与礼物,可是这礼物却不足以引领人归向神。正如人其他所有的机能一样,人的智力也因堕落而败坏了。保罗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信中清楚指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即使是那些不义且叛逆之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1:19-20)。神存在的明证,以及关乎他永能及荣耀的明显证据,使人无法逃避。尽管如此,有罪的人类仍旧不荣耀神,也不向他感恩。因为人相信自己的才智,决心偏行己路,所以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21节)。人类最优秀的理念也无法更新人的灵魂,无法带来属灵生命,无法创造新人,更不能粉碎罪恶的权势。

 

在我们这个时代,许多神学家与圣经学者自认有高过圣经的权柄。他们以为自己博学多才,有资格决定圣经的真伪,圣经何时具有约束力。即使在学术性不强的圈子中,许多牧师也有同样致命的想法,他们以为可以依仗自己的技巧和洞察力,帮助人解决问题,进而克服任何道德、灵性或情感上的缺陷。保罗曾对满有属世智慧的哥林多信徒,提出这样的告诫:“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1-2)。这也是他会对现今这群人所说的话。

 

第四种错误的权柄,可能也是今天占主导地位的,就是经验主义。我们常听人这样说,“我知道这是正确的(或真实的),因为我可以感觉到。”真是可悲!甚至连基督徒也这样说。但是,直觉不是认知。感觉和情感不能分辨真理,它们与真理没有必然的关联。经验本身既不可靠,也不具权威。

 

可是有些人却单凭感觉或经验就认定事物的真伪,根本不去仔细研究圣经、解释圣经,因为异想天开地误解真理而丧失了真正的属灵权柄。

 

传道者的挑战是将自己的直觉与经验排除在外,让会众单单听到神的声音。对此,巴刻再次提出有益的见解:

 

 

 

突显自我……会渐渐破坏并腐蚀权柄。若传道者借着他的话语、举止,将焦点集中在自己身上,表现出某种自我陶醉或自我满足,而不是谦卑地回应自己所讲的信息,那他绝对无法传递出神所赐的权柄;因为他自己既感受不到,就不可能传给其他人。詹姆斯·邓尼(James Denney)曾说过,你无法同时传递两样信息:既说自己是伟大的传道者,又说耶稣基督是伟大的救赎主,(他又补充:)或说主是伟大的神。突显神或突显基督,而不是突显自我,这才是传递信息的渠道,才能借着所讲之道,使听众可以从心中感受到来自神的权柄。与突显自我相同,讲道中的依靠自我,反而削弱真正的讲道权柄。因为它让听众关注到讲道者自己,而不是信息本身(换句话说,就是关注人而不是关注神)。每当如此,真正的权柄就失落了。[2]

 

 

 

若会众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只听一位传道人的个人见解,并学到最新的心理学与社会学理论,那么当他们听到“主如此说”时,反而会觉得震惊与反感。对他们来说,圣经的真理与标准听起来冷酷无情,并且不合时宜。传讲这真理、要求信徒持守这些神圣标准的神仆,也被视为麻木迟钝、好论断、没有爱心,甚至可能与现实脱节。

 

许多去教会的人不愿意听到权威式、严厉的信息,也不想听到神的权柄以及神的严厉。他们好像保罗警告提摩太要提防的那些人,往往“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提后4:3)。今天,确有这样的传道人,只想迎合这些以自我为中心的听众。大体上来说,人们最欢迎的讲道是那种心胸宽阔、满有趣闻逸事、逗人开心、建立自我的信息,尤其重要的是,不能充满教义或与人的想法相违。这样的讲道不会惹怒骄傲的人,搅扰人的良心,清楚反映出这个时代的人本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倡导不计代价的容忍、宽容与团结才是最大的美德。

 

骄傲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只有权威式的传讲圣经,才能抵挡人因骄傲而拒绝神的真理与权柄。撒但在天上背叛神,后来又在地上引诱人背叛神。结果是,堕落的人类毫不尊重神的律法、旨意、圣洁和主权。一旦人拒绝神和神的道,就不可避免地拒绝了绝对的灵性与道德标准。所有的信条与标准也就变成相对性的,可有可无,只在乎个人的选择。罪人唯有听从、相信且顺服来自神的权威真道,才能蒙拯救,脱离对神的叛逆。

 

上一代的父母没有管教儿女,因此增长了社会上反权威的心态,培养出不尊重父母、老师、警察、政府,甚至神的年轻一代。若父母双方都外出工作,很少花时间在孩子身上,这种反权威与抵制权威的现象就更加普遍,并且雪上加霜。更具破坏性的现象是离婚,特别是父母因出轨、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或酗酒吸毒等情况的离婚,后果更加严重。以权威的方式向这样的一代传道,是项艰巨的任务。

 

半个世纪以来,教育理念始终高举个人权利、个人选择、个人独立、个人表达,以及自给自足,始终顺应人本性中对权威的反感。在这期间,世俗的媒体针对各种社会上的权威——父母、宗教、警察及政治——发动了一场愈演愈烈的讨伐。人们美化个人的复仇心态以及非暴力抗命,认为这是针对不公义(不论是真实还是纯属感觉)最合理的回应。

 

甚至许多教会领袖,自己都未能在美德与正直上成为榜样。有关传道人与基督教团体领袖在道德伦理上的丑闻,几乎已司空见惯。这对一个本已被反权威人士摇撼与削弱的教会来说,可说是灾难性的打击。

 

提多需要用权柄去宣讲的信息,可以用这节经文开头的短语来总结:这些事。保罗用这个短语回顾他在本章对圣洁生活和宝贵福音的教导,这些教导都被概括为“所讲的……要合乎那纯正的道理”(2:1)。提多在克里特教会的侍奉期间,所要讲明、劝戒人与责备人的,正是这些神的真理。

 

讲明laleō)指的是牧师讲道、宣告、呈现或分解真理的责任,目的是要清楚阐明神的真理,使听众可以明白。牧师仔细、忠心地讲解圣经,能使人认识真理。

 

劝戒人parakaleō)有乞求、恳求、苦求的意思,指的不仅是简单陈述与解释真理。劝戒人的传道人会尽心竭力,用各种方式来劝说并鼓励他的听众,不只让他们了解,更让他们相信神的真理。

 

劝戒人是一个正面的命令,要求人去做正确的事;责备人elenchō)则是反面的命令,意思是“说服或纠正那些还未认识或不承认自己必须转离恶事的人”。威廉·巴克莱(William Barclay)写道:“必须打开罪人的眼睛,让他们看见自己的罪;必须引导误入歧途之人的心,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过错;必须刺痛那些心不在焉的人,让他们因扎心而完全清醒。基督教的信息不是让人吃了之后昏睡的鸦片,也不是万事顺利、让人感觉舒服的保证;相反地,这信息乃是大光,显明人的本相,与上帝真实的本体。”[3]

 

总而言之,传道者必须尽心竭力,让他的听众明白、相信并遵行神的真理。

 

在这章的结尾,保罗叮嘱提多:不可叫人轻看你。这个叮嘱强化了他所提出,要用权柄讲道的命令。“不可让人”这个短语,清楚表示没有例外。任何信徒都不该拒绝或漠视神的真理。实际上,保罗在这里指的是教会应当实行惩戒。在马太福音18:15-17,哥林多前书5:1-2,以及提多书3:10-11中,保罗都有概述。

 

轻看periphroneō)的字面意思是“为了找借口逃避,而反复思量某事”,后经演变,该词多用来表示强烈反对某种想法,对其藐视或不尊重。牧师必须用权柄来宣讲神的真理,并且要求教会的会众顺从。任何违背真理的言行,都不可宽容放纵,或置之不理。

 

 

[1]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Journal, Fall 1986, pp. 11, 18.

[2] "From the Scripture to the Sermon"Ashland Theological Journal, vol. xxi [1990], p.50.

[3]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 to Timothy, Titus and Phi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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