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健康教会的特质(下)(2:6-10)
又劝少年人要谨守。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
(一)少年人(2:6-8)
又劝少年人要谨守。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
少年人与少年妇人一样,大约是指适婚年龄到60岁左右的这个阶段。
1. 劝勉(2:6-7上)
又劝少年人要谨守。……凡事……。
劝(parakaleō)的意思是“强烈恳求某人”。本节中的谨守与2、5两节经文中的意思相似,广义上是指有常识,有好的判断力与自制力。不但老年人和少年妇人当谨守,少年人也(又)当如此。
保罗劝勉他的年轻朋友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彼得命令年轻人:“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凡事一词恰好在第6节的尾部,这里是指谨守,同时也强调这个劝勉所涉及的范围之广。少年人往往冲动、充满激情、有野心、易变,有时也傲慢,因此,他们当在凡事上操练自制,并显出良好的常识和判断力。
保罗提醒哥林多的信徒:“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林前9:25)。在为主而活与服侍神上面,自制的品格十分重要;因此,即使是保罗这位伟大的使徒,在多年忠心与舍己侍奉神之后,仍旧对自己说,“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6-27)。
作为“谨守”的同义词,“有自制”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加5:23)。因此,靠着圣灵的帮助,少年人也能像其他信徒一样,管理好自己生活的各层面,讨主喜悦。
2. 榜样(2:7中-8上)
你自己……要显出善行的榜样,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
保罗先给提多一个一般性的忠告,要他将这个忠告转达给他在克里特岛牧养的其他年轻人。然后,保罗又向这位年轻的属灵领袖提出个人性的命令,要他显出善行的榜样,好让教会中其他的信徒效法与跟随。面对这些信徒,他不单要用属灵的话语,也要用与这些话语相称的属灵生活来教导他们。即便是最强有力、最具说服力的忠告,若给予忠告之人不能活出这忠告,那么这些忠告都是纸上谈兵,无人会去理睬。
榜样(Tupos)的原意是指笔、剑、锤子等工具所留下的记号或印痕。多马不肯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除非他见到他“钉痕(tupos)的手”(约20:25)。这个词后来也用来形容一个根据原物仿造的样式、模型或复制品,比如“雕像”等有形的物体,或是指某个原则与某种美德。
如果设立榜样的人自己反而不听从忠告,就应当把他当作伪君子。不论此人的教导与劝告多么纯全、多么合乎圣经,虚伪本身绝不能成就公义。其他人或许从理性上很容易接受这些原则,但他们会觉得没有理由一定要照此遵行;结果他们也会像他们的老师一样,成为伪善的人。
耶稣最严厉的批评都是针对宗教上假冒为善的人所说的。他对耶路撒冷的一些法利赛人和文士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太15:7-8)。当另一群法利赛人试图引诱耶稣犯叛乱之罪时,“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太22:18)他们的伪善不单败坏自己的生活,也腐蚀了其他人。主严厉地批评他们:“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太23:13)。他说,假冒之人“会说”,却“不能行”(太23:3)。
当保罗与以弗所众长老在米利都附近的海边伤感会面时,他给他们的临别赠言是:要“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下)。我们可以肯定,那些长老完全用心领受了他的劝勉。但保罗提醒他们(这无疑稍显多余),当他在他们中间的时候,他“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他接着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给你们(在这些原则上)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像我)这样劳苦”(徒20:33-35上)。
保罗满有信心地告诫哥林多的信徒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参4:16);他也这样劝告腓立比的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3:17)。在写给帖撒罗尼迦教会的第二封信中,他说:“(我们)未尝白吃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昼夜做工,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帖后3:8)。他接着解释:“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权柄,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帖后3:9)。保罗不想给人留下一个印象,就是他把侍奉当作得利的手段,也不想让他的生命与他的教导有丝毫不符(参帖前5:22)。
若要在属灵带领上有果效,最重要的一环可能是生活与教导保持一致。希伯来书的作者之所以坚定地告诫他的读者,要“(效法那些)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来13:7),是因为那些领袖的行为与他们的教导一致。保罗告诉提摩太,虽然年轻对他似乎不利,但最能克服这种不利的方法是,“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亲身“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以弗所教会的会友,虽然可能拒绝他言语上的教导,却无法否认提摩太生命中所体现的真理大能。若他不单在“讲台上”讲论敬虔,而且在每天生活中活出敬虔;若他个人生活的行为端正无私;若他对主的爱、对弟兄姊妹的爱真挚无伪;若他的信心反映出他对主真实的信靠;若他的生活充满纯全的道德;那么他就可以确信,自己的侍奉将卓有成效、蒙神祝福、多结果子。
提多应当从若干方面树立楷模。首先,他要在善行上作榜样。Kalos(善)不是指肤浅或表面上的善良,而是指内在真实的善良、公义、尊贵和卓越。提多的行为当如实反映他传讲与教导的真理。基督徒原是神的工作,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
第二,提多应当在正直的教训上作榜样。保罗可能是在叮嘱这位年轻的长老,务必要传讲纯全与正统的教训,这也是他在1:9和2:1中提过的。另一方面,可能还有一种解释。正直(Aphthoria)是表达“道德败坏、卑劣”一词的否定形态,在圣经以外的文学作品中,常用这个词形容那些道德堕落的人,如强奸犯、诱奸犯和为人堕胎者。彼得也使用过该词的相关词,他提到假教师“应许人得以自由,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彼后2:19)。保罗之所以用这个词,可能是要告诫提多,他要活出一个正直的生活,才能与他所宣讲的纯正教训相匹配。
第三,提多当在端庄的生活上作榜样。端庄的生活就是定睛仰望神,遵行任何能荣耀神的事。如前文所述的老年人品质(2节),端庄并不排斥幽默感、欢笑或开怀的事物,而是说,端庄的人当能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
第四,提多应当在言语纯全、无可指责上作榜样。纯全(hugiainō)与2:1所用的是同一个词,基本意思是“良好、健康与完整”。言语(Logos)常被译作“道”,通常指神的道——圣经(参可7:13;启1:2、9),也指永活的基督(参约1:1;启19:13)。但这个希腊词另有其他含义,包括“交谈”和“语言”。在以弗所书4:29,该词被译作“言语”,指的是谈话;而在6:19中则被译为“口才”。
这里讨论的不是教义或神学上的问题,而是指交谈的话语、每日的言语。提多所说的话,不管是正式的教导,还是非正式的交谈,都应当纯全、健康、造就人、造就生命、恰当合宜,且无可指责。这种美德及言行一致的话语,无疑是真正属灵之人的记号。
传道书的作者说,“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11:9)。保守自己脱离愚昧与罪恶的方法是,“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
3. 果效(2:8下)
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
叫那反对的人……自觉羞愧,这个短语是这节经文中的第二个目的分句,指出为何必须过这种高标准的圣洁生活(参5、10节);这句话也提到2-8(上)节中的那些警告。老年人、老年妇人、少年妇人与少年人过圣洁生活,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叫那些批评基督、批评他的教会、批评他百姓的人自觉羞愧。显然在克里特岛上的反对者当中,包括保罗在本书1:10中提到的“许多不服约束,说虚空话欺哄人(的人),(尤其是)那奉割礼的(人)”。
当反对的人草率地以莫须有的罪名控告信徒,这信徒的生命见证应当是有目共睹的,以致控告者会因为对他的错误批评而感到羞愧。
要真正有效地传福音,不是靠人为的方法、策略,或采用世俗的行销技巧,乃要靠信徒真实的美德、纯全的道德和敬虔的生命,能见证神话语的真实,诉说基督拯救人脱离罪恶的大能。正是这些品质,才能堵住批评者的口,使人听信福音。
正因如此,彼得告诫信徒,为了他们自己属灵生命的健康,他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因为“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彼前2:11)。接着他鼓励他们,为了未信者的益处,他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12节,参2:15),彼得的意思是,当主再来时,他们将被列入荣耀神之人的行列,因为他们是通过敬虔圣徒的见证而蒙拯救(参太5:16)。
当不信之人批评我们时,我们的公义生活应当让他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当然,我们的期望是:我们的敬虔见证会引起他的好奇心,引发他的思考,至终能够接受基督为他的救主与生命之主。
此处的我们可能泛指基督徒,因为人们常常根据他们对基督徒的认识,去评断某个地方教会或基督教信仰。但根据上下文来看,保罗的这个“我们”,也包括他自己。克里特岛上所有的信徒(无疑也加上许多非信徒),都知道保罗与提多的亲密关系。故此,若提多不能过模范的属灵生活,他的失败也会对保罗造成负面的影响;反之,提多忠心的生活也将从正面反映出使徒的尊贵品德。
(二)奴隶╱雇工(2:9-10)
劝(奴仆)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
与前面四种不同的是,保罗提醒提多的第五种信徒,不是按年纪,而是按社会地位来划分的。仆人(Douloi)指的是奴隶,就是那些不能自主,并受自己的主人管辖的人。
在罗马帝国,奴隶是主要劳工,也是社会与经济的重要组成元素。许多(即使不是大多数)奴隶都遭到虐待,常被摧残。他们会因很小的错误,或在某件事上让主人不悦,就被毒打致死。然而,其中也有许多奴隶担负重要的责任,并握有权柄,可以治理主人的家、家族农场,或其他事务。有一些奴隶(通常是战俘)的教育水平与文化素养很高,甚至高过主人。一般而言,奴隶可以结婚并成家立室,但他们的儿女也会成为奴隶。有时,奴隶会得到一小块土地,可以耕种谷物,供养自己的家庭,甚至可能挣取微薄的收入。
可是,保罗不是在讲奴隶制度的状况。对奴隶制度的公平性及道德性,他没有任何评断,只是承认奴隶制度的存在,并且关注身为基督徒的仆人对自己的主人(不论主人是否为基督徒)应有的态度。
对于奴隶制度,虽然摩西律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无论旧约还是新约,都没有谴责过这项制度。社会阶层的存在是神所认可的,甚至就是神为了人的益处而设计的。有些人要被人服侍,有些人则要去服侍人,这正是人类社会的本质。但神关注的是,他们如何彼此对待。奴隶同主人的关系与责任,就好像雇主同雇工之间的关系与责任。至于神安排这些关系及相关责任的计划,新旧两约都有许多教导。在我所著的《以弗所书注释》中曾写道:
尽管新旧约都未谴责奴隶制,但正确应用新约真理,终会导致废除其中的虐奴倾向。若有从圣灵大能而来的基督之爱,人与人之间不公平的壁垒关系必被拆毁。在罗马帝国解体且最终垮台的同时,残忍暴虐的奴隶制度也同时崩溃——这主要因为基督教的影响。近代史上欧洲与美洲黑奴贸易的废除,主要是因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等人受圣灵引导、大有能力的讲道,以及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与威廉·皮特(William Pitt)等人敬虔的政治才能。
新约的教导,没有聚焦在更新或重组人类的制度或体系,是因为这些从来都不是人类问题的根本。根本问题一直都是人心的问题:人心若向恶,可以败坏最好的制度;反之,人若心存正义,必能改善最差的制度。倘若不更换罪恶的人心,无论奴隶制是否存在,人都会想方设法去压榨别人。从另一方面来说,无论生活在何种制度之下,被圣灵充满的信徒都能够公平、和谐地彼此相待。人类的问题与根本需要不是政治性、社会性或经济性的,而是灵性上的……
纵观历史,直到今天,不论是哪一种经济、社会或政治制度,劳动人民一直受到经济上的压榨与恶待,好像生活在奴隶制度下一样。因此,保罗的教导适用于所用雇主与雇工。[1]
圣经从不认为暴动或革命是获得自由、机会或经济、社会与政治权利的正当手段。圣经强调的是奴隶的责任,命令他们要全然忠心服侍自己的主人,为要彰显出神改变他们生命的大能。
保罗在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中,毫不含糊地写到:“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弗6:5-6)。之后,他也教导歌罗西信徒类似的道理(西3:22-23),并补充说:“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3:24)。他还写给提摩太说:“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提前6:1)。
纵观教会历史(也是对今天许多基督徒来说),最重要且有果效的宣教工场就是信徒的工作岗位,因为非基督徒可以在这些场合中,观察到基督徒每日的言行。他们能看到信徒是否有耐心,为人友善还是冷漠,自私还是无私,诚实还是不诚实,言语清洁还是言语庸俗。他们有机会看到基督徒是否切实活出他所承认的信仰,以及他所宣告为宝贵的圣经原则。当然,邀请不信的朋友到教会,是一种为基督作见证的方法;但若基督徒在职场上有工作态度问题、不可靠、不诚实,那这种邀请反而适得其反。
在前面引用的经文中,保罗指出认真工作、尊重雇主的主要目的是荣耀基督,这甚至比领人归主还重要。我们所得的最重要报酬,不是雇主给予的称赞或加薪,而是从主所领受的、那有确据的奖赏。主才有最终的决定权,确保我们可以得到永生的奖赏(参启20:12-13)。
保罗在提多书2:9-10中,共列出五个品质,是每一个仆人、每一个作雇工的信徒所特有的品格。使徒在前文引述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提摩太前书,清楚指出,这些品质必须真实无伪、发自内心、毫无保留,亦不肤浅做作。
1. 顺服(2:9上)
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
首先,基督徒工人应当顺服自己的主人。顺服(Hupotassō)是军用语,指士兵与长官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附带任何条件,也不可随意自选,是绝对必须、无法避免的既定关系。
同上述关系一样,在神眼中,职场上的基督徒对雇主的义务,也是无条件的。顺服译自一个被动语态的祈使动词,目的是要表达这是一个要求自己顺服的命令。无论老板的要求多么不合情理,或者工作环境多么压抑,只要自己在那个岗位上工作,忠心的信徒都要甘愿在凡事上服从。假如情况恶化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他就应该更换工作。
合宜地顺服权柄是家庭的根本——家中的儿女要顺服父母的管教(弗6:1;西3:20)。对政府来说,顺服也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公民应当敬重他们的领袖(罗13:1-7;多3:1)。在职场上的顺服也同样重要,若一名基督徒工人以个人权益为重,不遵守工作规则,并且透过罢工来反对雇主,他乃是在羞辱神。
主人(despotēs)这个词也是“独裁者”(despot)的词根,用来形容拥有绝对权柄与权力的人。仆人既有责任顺服那独断专制、残暴无情、任意妄为的主人,“自由”的信徒,更应当顺从他们的雇主——即便那是一个刻薄、不讲理,甚至霸道的雇主(参彼前2:18-19)。
2. 追求卓越(2:9中)
凡事讨他的喜欢。
其次,身为基督徒的雇员当讨雇主的喜欢,在工作上追求卓越。讨……的喜欢(euarestos),这个词在新约中几乎都用来形容蒙神接纳或讨神喜悦。保罗督促信徒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1-2)。稍后,他又说,无论是谁,若“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罗14:17-18)。而他一贯所“立的志向是,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都)要得主的喜悦”(参林后5:9)。他称腓立比信徒舍己的馈送是“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腓4:18)。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以“察验(相信并遵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5:10)为目标。
即使在职场上,基督仍是我们最终的监督者。神的道清楚指明,要讨我们天上主人的喜悦,也包括要讨我们地上的主人或上司的喜欢。有些基督徒以为,若他们的雇主是基督徒,他们就无需太尊重他或讨他欢心,因为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可是,属灵上的平等并不能转化成属世的平等。保罗说:“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侍他,因为得服侍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提前6:2)。
努力工作并追求卓越并没有错,我们可以为了在公司中升职或加薪,去讨我们雇主的喜悦。只要有正确的心态,这些动机都算合理正当。但是,这些动机不应该成为基督徒的最高目标。最要紧(远超过其他一切事物)的是,我们要诚心实意在每一件事上(包括在工作上)讨主喜欢、蒙主悦纳。
3. 恭敬(2:9下)
不可顶撞他。
第三,基督徒雇工应当不顶撞他的雇主,以表示尊敬。顶撞(Antilegō)字义上就是“说话反对”,即顶嘴或唱反调,带有仅仅因为不合己意就与人争论、蓄意拦阻,且“回嘴”的意思。顶撞的反面就是顺从、讨人喜欢。
保罗在提多书1:9中用同样的动词,来形容教会成员中反对纯正教训的人。在罗马书10:21中,这个词被译为“顶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当犹太领袖们看到“犹太人和敬虔进犹太教的人多有跟从保罗、巴拿巴的”,并且“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神的道……(他们)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徒13:43-45,强调字体为作者所加)。
这个动词的名词形式(antilogia)在希伯来书中出现了两次,译作“争论”、“驳倒”(来6:16,7:7)。那封信稍后,这个词被用来形容基督忍受的“罪人的顶撞”(来12:3);在犹大书中,这个词还被用来形容可拉对摩西的背叛(犹11;参民16)。
在现今以自我为中心、表现自我的社会中,顶撞几乎成为某些人的生活常态。不幸的是,这其中也包括一些基督徒。这个“不可”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为正直、正当并荣耀神的信念而坚守自己的立场,而是指我们不能只从自身利益或喜好出发,随意顶撞人。
若员工找到机会,通过一个正当的管道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无可厚非;这种合法的管道显然是新约时代的奴隶所无法想象的。然而,若管理部门做出最后的决定,那么无论员工觉得如何失望或不公平,都应当接受并且完全遵守。如前所述,倘若有些政策牵涉到不道德或不合圣经的行为,或者在某些方面有违自己的良知,那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另谋出路。
4. 诚实(2:10上)
不可私拿东西。
第四,基督徒员工应当诚实,不可私拿东西。私拿(nophizō)的原意是“私自偷拿或挪用”,后来渐指“挪用公款”。
在新约时期,因为管家常由奴隶担当,所以他们有相当多的机会私吞钱财、食物、首饰或其他贵重物品。现代社会中的许多员工,可以轻而易举地挪用公司资金或财产,将它变成自己的私产。还有许多人用其他手段偷窃,如擅改考勤表与支出项目,把公司的办公用品拿回家占为己用,用公司电话办私事,未得到许可使用公司的车,等等。基督徒若做这些事,不只违反职业道德,令雇主在财务上受亏损,也让主的名受亏损,失去见证。
实际上,亚拿尼亚和撒非拉挪用的钱财本属于教会,因此也是属主的财物。他们卖了一块田产后,只将所得的部分价银交给使徒,却宣称自己已经交出所有的价银。彼得告诉亚拿尼亚,没有人强迫他们变卖田产或将所得之物交出来,做主的工作。但当他们谎报奉献的金额时,他们不单失信于人,也是在欺哄神(徒5:1-4)。他们的欺骗行为等于私拿,在主眼中,这是极其严重的罪,以致他们夫妻两人相继丧命,让“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参徒5:5-11)。
5. 忠诚(2:10中)
要显为忠诚。
第五,显为忠诚乃用来形容忠心,这是最为人珍视的美德。忠诚(Pistos)这个词,根据上下文,似乎译为“忠心”(faithfulness)更适合,指信徒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忠心履行自己的本分。这是指可信、可靠,就是完全可以信赖的品格,即使没有主人或雇主的监督,也同样可靠。
显为(endeiknumi)意思是“为了证明或证实某件事而显示出来”。基督徒员工不应让人质疑他的忠诚,反要充分显示出他的忠诚。可悲的是,现今所谓“职业道德”,往往导致雇主与员工之间、同事彼此之间的忠诚与信任感沦丧,基督徒也不例外。
6. 果效(2:10下)
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
第10节的最后这个分句,是这节经文中的第三个目的分句,指出神呼吁圣徒过敬虔生活的目的(参5、8节)。同第5节经文一样,这里强调的是敬重并荣耀神的道。
尊荣(kosmeō)是cosmetics(化妆品)这个英文词的词根,用来形容品种繁多的物品,有天然,也有人造的,女人(或男人)使用它们,可以使自己更有吸引力。这个词的基本意思是将一些事物按照次序排列,使其对称、合宜、美丽。在古时,这个词是指将珠宝布置在胸针、项链、戒指或王冠上,让宝石展现最耀眼的美丽。
当然,保罗不是在讲身体或外表的装饰。让教会更有吸引力、更有影响力的,不是外在的机制或运作,而是教会圣徒的美德与敬虔。因此,不论雇主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公正与否、和蔼与否、是否配得,神的子民都当顺服他,在工作中追求卓越,尊敬他人,对雇主忠诚;从而尊荣神我们救主的道。
关于神,对不信的人,我们最重要的信息是:神是我们的救主,他也渴望作他们的救主,因为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我们要借着自己的所言、所行,以及工作中的行事为人,让他们知道,神要“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1] 本“研经工具”中“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之约翰·麦克阿瑟著《以弗所书注释》,6:5-8第5-7段。欲了解更多圣经有关奴隶制度的教导,请参本书对这段经文完整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