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作者
有人质疑保、罗是本书信的作者,他们说在这种私人信函中,保罗没有必要刻意强调自己是使徒,因为提摩太绝不会怀疑保罗的使徒身份。何况保罗在本书信中,也提到很多提摩太早已知道且坚定相信的真理。因此,保罗在书信中强调自己的使徒身份,是为了鼓励这个经常忧心忡忡、灰心胆怯的年轻朋友,也坚固提摩太的领导和教导权柄。
本书信是保罗最后的遗训和见证。他知道自己离世的时候到了(参 4:6),在地上的服侍和生命即将落幕。
二、写作背景
公元64年7月19日,尼禄王下令焚烧罗马城,大火无情延烧六日七夜,城中举凡粗鄙简陋的小木屋、富丽堂皇的大别墅、为数众多的公共建筑、雕梁画栋的庙宇宫殿尽付一炬。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记载:“一切人为的努力、君王奢华的馈赠、无数神明的赎罪,都无法杜绝恶意的传闻,众人咸信这场大火是尼禄下令指使的。为杜绝悠悠之口,尼禄将万般罪恶推给众所憎恶的基督徒,大肆展开逼迫。”
保罗第一次在罗马遭到监禁时,是被软禁在家中,可以自由接见访客,自由传道、教导(参 徒28:30-31)。但五、六年后(公元66年),写本书信时,他被囚在罗马苦牢中(参 提后1:16),待遇如同一般囚犯(参 2:9),只能就着微弱的光线读书写信,卫生条件也很差,而且除死之外绝无出监的可能。在第一次监禁期间,保罗享有某种程度的舒适,拥有部分的自由;这次却被监禁在一个可能很拥挤的地牢中。奇妙的是,他不但向同监的囚犯作见证,还可以写信。
可是,比恶劣环境更悲哀的是,除了阿尼色弗之外,所有在小亚细亚的人都遗弃了他(参 1:15,4:16),身边也只有路加陪伴着(参 4:11)。保罗虽然无条件地饶恕了那些背叛他的人,说“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4:16),但那些人的胆怯和忘恩负义一定带给他极大的痛苦和失望。像主耶稣一样,保罗也被他最爱、服侍最多的人所遗弃,其中许多人甚至是他带领信主并且忠心喂养的。他不仅是他们的使徒,更是他们属灵的父亲和朋友。
这时,以弗所教会落入错误的神学和不敬虔的行为中,教会领袖的光景比他在写“提摩太前书”时更软弱无能。变节、异端、逼迫,比以往更甚。
教会的景况加上众人的遗弃,使保罗强烈渴望与提摩太见面,因此两次恳求提摩太“赶紧的”来看他(提后4:9、21)。
三、信息
保罗将侍奉的职分传给他的属灵儿子提摩太,也勉励他要刚强起来,忠心到底(参 2:1)。他知道,虽然提摩太的信仰纯正、生活敬虔,却很容易摇摆不定,所以提醒他说“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自律的心”,又提醒他“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范,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的守着”,“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也要避免“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提后1:7-8、13-14,2:15、22-23)。
保罗希望提摩太明白,提摩太和他一样是受神圣的托付,都是传福音的人(参参林前9:16)。因此,他在给提摩太最后的一封书信中称赞少、训诫多,共计二十五个命令句,其中九个出现在第4章;该章也是保罗最多谈到自己的部分。保罗希望提摩太知道,这些话语不只是一个爱他的朋友和导师提供的建议而已,更是主耶稣基督的使徒从圣灵领受的命令。
事实上,本书信也是写给所有信徒的,希望他们在属灵侍奉上能得着力量,至死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