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装备自己面对冤屈之苦(4:1-6)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从前段经文(彼前3:8-22)一直到这段经文,论点一直聚焦于四散各地忍受世人逼迫、甚至面对死亡威胁的信徒。因为行义而遭受冤屈之苦,这个主题也出现在同卷圣经的以下段落:彼得前书1:6-9,2:19-23,4:14-19,5:6-10。基督徒要拥有成长与喜乐,就必须明白如何面对这些试炼。
彼得在此呼吁信徒要愿意为义忍受逼迫,甚至为基督殉道。他号召信徒拿出力量和决心,像士兵上战场时一样坚定,毫不动摇。
这整段经文的关键动词就是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这个命令,以此动机来顺服命令。整本新约中只有此处出现这个动词,其希腊原文hoplizō是不定过去式中间语态命令句(aorist middle imperative),字面意思是“让自己配备武器”或“做好武装”。这个词的名词形式是hoplon,意思是“武器”,出现于六处经文,例如约翰福音18:3、哥林多后书6:7及10上,其具体画面就是预备上战场的情形。
彼得为信徒提供四个观点,要激励信徒在为义受苦甚至殉道时,仍能保持刚强。信徒在逼迫中要坚定自己的决心,就要对下列主题有所认识:基督的态度、神的旨意、转变而脱离过去、盼望永生。
(一)基督的态度(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英文圣经在此有“因此”一词,显然是呼应彼得在前一段所说的内容,即基督在十字架上忍受最大的苦难,在神的审判之下以义的代替不义的而死,但他也为信徒成就了最大的胜利,胜过罪和其定罪的权柄,也胜过地狱的势力和死的权势。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正是最好的证明,显示出受苦可带来克胜邪恶势力的胜利。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信徒也必须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耶稣在肉身受苦时,他舍弃生命(3:18;参赛53:10;太27:50;徒2:23)来完成神的救赎计划。他走向十字架时,天父为了凡相信的人使他成为罪和咒诅,正如保罗所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参申21:23)。他自己“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罗8:3;参林后5:21;彼前2:24),因而彻底感受到罪恶那不公义的邪恶势力,但也因此为属他的圣徒赢得救赎,且为自己赢得了天国子民永远的尊崇和颂赞(参启5:8-14)。
彼得强调信徒要有兵器的装备,第一种兵器就是这样的心志,这个心志展现于基督的受苦与舍命。这个心志(“态度”、“思想”或“原则”)就是愿意受死,因为基督徒知道死亡将带来最大的胜利(参林前15:26、54-55;提后1:10;启21:4)。后来当彼得面对殉道时,他也得到这样的机会,并忠心受死(参约21:18-19)。
彼得所传达的并非一种新观念。耶稣曾给门徒肯定的教导:“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他也曾以否定方式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8-39)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这句话并无奥秘性的含义,也不仅是指某些特别属灵的委身。耶稣提到背起十字架时,听众都知道他是指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也完全明白他的意思——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承认耶稣是主——即使这意味着他们真的要为他而死。使徒保罗很清楚背十字架的道理:
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4:8-12;参林前15:31;提后4:6)
教会历史中有无数殉道者是愿意受死的(参来11:13-16、35-38),因为他们与耶稣基督一样,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矢志忠于天父,不计任何代价,深知十架之后就是冠冕。为义所受的苦难愈大,赏赐也愈大。历史上的殉道者都了解,死亡将带来最大的胜利,因为已死的信徒就是已经与罪断绝了。这里使用完成式动词,强调脱离罪恶的持久状态。当然,对基督而言更是如此,他只一次承担罪的咒诅,却带来永远的果效(来7:27,9:12,10:10、12、14)。信徒面对死亡时,也可以仿效他们的主面对死亡的态度:知道自己将进入一个永远圣洁、完全的状态,不再受到罪的影响(参林前15:42-43;林后5:1;启21:4,22:14-15)。
耶稣是先锋,他胜过罪和死,确保了完全的胜利。在他舍命又从坟墓起来以后,他拥有一个荣耀的身体(可16:9-14;路24:36-43;约20:19-29;参腓3:21),脱离了罪恶的权势(鬼魔和恶人);而在此之前,他自愿道成肉身(约1:9-11、14-16;腓2:6-8),背负罪恶(赛53:4-5;太20:28;约1:29;林后5:21,来2:17;约壹2:1-2),让自己落在这些权势之下(太4:1-11)。耶稣自愿面对死亡,这是“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来12:2)。他知道,受死将使他自己永远胜过罪,这份喜乐远胜过他在今生必须忍受的任何苦难。信徒受到冤屈的苦难,最惨的情形就是丧命,但这其实是最好的事,因为这表示罪恶步入最终和永远的结束。如果基督徒所持守的目标是从罪得释放,而这个目标要借着死亡来达成,那么死亡可怕的威胁就不存在了,死亡甚至变成宝贵的事(参腓1:21;提后4:18)。
基督徒记起罪对他们今生的生命造成的影响时,就可得到更进一步的激励。罪一直存在于他们尚未得赎的肉体中,终其一生都发出攻击(诗38:18;罗7:5;来12:1),持续不断在他们内心造成搅扰,要散播有害的影响(参雅1:14-15)。基督徒因为常与罪恶争战,就愈来愈渴望远避罪恶(罗7:18、23-24;参8:20-22;提后2:19),也因而能了解保罗所说的盼望。保罗向提多强调说:“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3-14)正如基督复活进入生命的更新和脱离罪的自由,神也应许信徒死后要得到同样的福气:“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林前15:42-43;参44、49节)
保罗写了下列关于复活的经典名句,戏剧性地总结了信徒如何胜过罪恶和死亡:
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神,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15:54-57)
(二)神的旨意(4:2)
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凡罪都是不顺从神的旨意,这样看来,凡罪都是信徒个人悖逆神的举动(参诗51:4)。新约圣经包含许多关于顺服的劝勉,都是强调这一点。例如在登山宝训中,耶稣用最直接关系个人的字句,警告听众不可不顺服神。他称呼律法是“我这话”: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太7:24-27)
在末日,凡不顺从神旨意、或自认为顺服神的人,都要被定罪(太25:41-46;犹15节):“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
保罗吩咐信徒“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参弗6:5-6;西4:12)。另一方面来看,罪就是不顺服的表现(参尼9:26;约壹3:4),是拒绝听从神的吩咐(诗106:24-25,107:11;参耶22:21,35:14下)。
基督徒的盼望就是日后在天堂不再犯罪,因为这个目标——也就是得救的目的——对基督徒现在的生活具有强烈的意义,他们就应该从今以后……不从人的情欲。圣徒既然朝日后永远的圣洁前进,在度(bioō,指今生的生命)神在世间所赏赐的余下光阴时,就要追求那样的圣洁,无论需要付出哪些肉体的代价。圣徒是为了神的旨意而活,而非为了世人的罪恶渴望,所以要装备好兵器。彼得称这些渴望是情欲(epithumia)。这个词很强烈,意思是“热切的渴念”,在此是指罪恶的欲望(提后2:22),这是植根于他们尚未得赎的肉体(罗7:17-18;加5:17),呈现在今生尚未重生的状态(弗2:1-3)和生命(约壹2:15-17)中。
彼得告诉信徒,要以遵行神的旨意为兵器,弃绝过去的罪恶。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6:8-12的呼吁: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三)脱离过去(4:3-5)
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这段经文生动地描述未信主的人过着悲哀又具毁灭性的生活,最后无可避免要受到审判。这些经文,与保罗对世人失丧的属灵景况的几段描述相当类似,刻划出罪的性质与后果(罗1:18-32;林前6:9-10;加5:19-21;参弗5:3-7;西3:5-10;提后3:1-7)。彼得提醒信徒要将这一切丢弃,因为这是属于从前在罪中的生活,是要受审判的。既然信徒已从这种罪恶生活中被拯救出来,灵魂已蒙洗净(1:22),服侍罪恶的往日时候已经够了(罗7:5;林前6:9-11上;弗2:1-3),这句话字面意思是“已经过去的时间”(parelāluthōs chromos),是指按照时序的时间,在此使用完成时态,与后面两个动词随从(源自katergazomai,意思是“产生”)和行(源自poreuomai,意思是“经营生活”)一样。这三个完成式动词彼此倚赖,组成一个重点:对信徒而言,罪恶的往日是一本阖上的书,其中的罪恶事迹已成过去。够了(arketos)在此处不单是指足够,还传达出超量的意思。彼得的读者毕生充满犯罪的机会,有多而又多的时日可随从外邦人(尚未归信者)的心意,向来都在生活中满足罪恶的情欲(参弗2:1-3)。心意(boulēma)在此是指有意图的渴望,尚未得救之人心里定意追随自己的情欲,这就是彼得在前面所提到的“虚妄的行为”(1:18)。
旧时的性情有一种行的模式,令生活中的所作所为依循一种特定的途径。在此,彼得以六个名词来描述这个模式。第一是邪淫(aselgeia),指那些行各种放纵无度的恶事的人(参罗13:13)。这个词也可译为“放荡”,就是纵情于肉体享乐。许多未重生之人过着目无法纪的生活,公然展现自己的罪恶来反抗神的律法(参罗1:21-32;林后12:21),另有一些人的罪恶则比较不明显(参提前5:24)。恶欲(epithumia)是有罪的私欲,驱使人投入这些放纵之事(参帖前4:5;提前6:9;犹18节)。醉酒(oinophlugia)的字面意思是“酒水不停冒出”,指习惯性酗酒,或指饮酒造成的影响。荒宴(kōmos)是指参与狂欢无度的喧闹饮宴,有一份经外的希腊文献,用这个词描述一群醉汉大声唱歌狂欢、步履摇晃地走过街市,造成严重的混乱。彼得最后提到两个词,很符合这种失控的行为,就是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群饮(potos)是指一群人为了喝醉而参与的活动,可恶拜偶像的事则指拜偶像(例如希腊酒神)附带的淫乱和纵情声色,当中包含荒宴和群饮。
彼得的读者从前追逐这样的生活,犯过许多可鄙的罪行,但现在不可再重蹈覆辙。彼得提及这些行为所带来的痛苦和悲惨过往,借此激励读者要殷勤远避这些行为,尤其有了新的生命之后,他们的生活目标就是要进入圣洁的境地,让罪永远停息。
这些罪恶是彼得的读者过去的生活方式,后来他们放弃这些恶事,但其他尚未重生的罪人对此就以为怪(xenizō),意思是“很惊讶”或“很震惊”,且对此不悦或心怀憎恶。罪恶是未信之人正常的生活方式(参诗64:5;约8:34;彼后2:14),因此他们不但对基督徒的生活发生全盘转变感到惊讶(参帖前1:9),甚至因新信徒不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而心怀憎恨。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这句话生动地呈现出一个画面,就是一大群人混乱疯狂地向前奔跑。有一位注释家描述这是“追逐享乐之人,满心欢喜地蜂拥而上”。无度(anachusis)描述水流大量涌出、满溢四处,而放荡(asotia)是指人心完全败坏,只顾念邪恶之事,只想如何放纵罪恶私欲。盲目追求满足私欲,使人落入极尽放荡的情形,而基督徒不再渴慕这些事,这是无庸置疑的。
过去的友人成为敌人,而且经常毁谤凡不与他们同奔罪恶行径之人。毁谤(blasphemeō)的字面意思是“辱骂”或“中伤”、“诽谤”某人,或“说别人坏话”。古代基督教内外的文献中有许多实例,证明基督徒不愿参与许多按照惯例可以接受的娱乐活动,也不参与不敬畏神的公民典礼,或拜偶像和淫乱的职务,导致不信主的人憎恨和谩骂他们,使他们为义受到冤屈的逼迫和苦难。
彼得在此叫读者安心,因为那些毁谤和逼迫信徒的人,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这些邪恶的攻击者正在累积亏欠神的债务,日后必须用永恒来偿还。那将要审判的主,最终将叫这些人向他交账(参太18:23-34)。活人是指彼得写信时还活在世上的人,而死人是指当时已死的人;这两群人都会受审,“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参太25:31-33、41-46)。使徒保罗针对不信主的逼迫者日后要受怎样严厉的审判,提出生动的描述:
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6-9)
神已预备好要施行公正的审判(1:17),但天父既已将所有审判托付给耶稣基督(约5:22-27),他就会透过他的儿子,来审判那些敌对基督徒的人: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1-15)
(四)盼望永生(4:6)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最后,信徒要真实地盼望永生的实现,以此来装备自己。神已应许他们:借着死亡胜过罪、逃避最后的审判、进入永恒的天堂、成为圣洁完全。因此彼得提醒读者,福音(基督拯救世人的信息)就是为此而传(宣扬)给他们,甚至传给死人(已经听闻并相信福音,但在彼得写作时已经离世的人)。有些读者认识这些人,也知道其中有些是为主殉道的。在这些已故的信徒当中,有些人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肉体被杀死),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而享有得胜的灵命(参来12:23)。彼得在此所说的是,信徒即使受到冤屈的恶待,甚至受死,也应当愿意且不害怕受苦,因为知道死亡只不过令他们永远的灵命凯旋步入天国的永生。
早期教会曾提出问题,探讨已离世的信徒无法目睹主再临,可能会失落荣耀的应许,尤其是那些被耶稣基督的敌人杀死的人。保罗写给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中,有一段非常著名的经文论到被提,让信徒确信已死之人并不会丧失与基督再临有关的应许:
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弟兄们不知道,恐怕你们忧伤,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将他们与耶稣一同带来。我们现在照主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所以,你们当用这些话彼此劝慰。(帖前4:13-18)
基督被钉十架却仍在灵里活着,又从死里复活;同样,信徒虽然肉体死亡,灵命却依然活着,可以进入永生的应许(见本书关于3:18-20的讨论)。
福音的仇敌可能施压,不敬畏神的世界可能发出不公正的逼迫,但这些都无法窃夺信徒的胜利。信徒为义所受的一切苦难都带有令人完全的能力,要增进他们的属灵力量,令他们更谦卑,促使他们多祷告,让他们得更丰富的赏赐。如果基督的敌人夺走他们的生命,他们就达到自己最终的目标、神永恒的目的,就是永远“与罪断绝”。
保罗深知这一点,所以他这样写道:
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