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受苦的基督(2:21下-25)
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如果对西方社会各阶层的人进行普遍调查,问他们耶稣是谁,无疑会得到以下这些内容:他是圣诞节那天诞生在伯利恒马槽的婴孩(路2:15-16);他是出身拿撒勒木匠家庭的年轻人,曾使耶路撒冷的宗教师感到困惑(路2:45-47);他是谦卑慈爱的拉比(太5:1-12);他是怜悯人又大有能力的医病者,治好许多人的疾病(太8:14-17),又曾叫死人复活(约11:1-44);他是勇敢又有见识的传道人,向众人解说神的旨意,造成群众的骚动(太7:28-29);他是人性的完美榜样与理想典范(路2:52;参太4:1-11;腓2:7;来4:15)。
上述所有关于基督的形象都很正确,也有某个程度的启发性。但是,一个人即使肯定上述所有内容,还是有可能完全错失他的生平和事工的重点。神的儿子有一个形象,其意义胜过其他所有形象,且是他成为肉身的关键目的,那就是:耶稣是受苦的仆人、被钉十字架的救主,他在十架上极清楚地表现出神人二性,而且完成救赎的工作,使罪得到救赎——这正是他来到世上的原因。使徒保罗以一句话总结了耶稣受死和复活的至大重要性:“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
彼得前书2章的最后一段经文,让我们认识这位受苦的弥赛亚,并揭示他受苦的三个方面:他是信徒受苦的完美典范、他是信徒受苦的完美替代者、他因受苦而成为信徒完美的牧者。
(一)信徒受苦的完美典范(2:21下-23)
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前文讨论过,无论是在职场或生活的其他方面,基督徒都蒙召要忍受逼迫与痛苦(2:20-21上)。基督徒处在各种痛苦当中时,必须仰望基督作他们的典范。对基督而言,通往荣耀的道路就是受苦之路(路24:25-26),这个模式也适用于跟随他的人。
当彼得说到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肯定是回想起基督具有果效、代替世人承担罪孽的舍命受死——为救赎世人而受苦(参2:24那部分的讨论)。基督为救赎而受苦,成为赎罪的祭物,这是他的门徒所受的苦无法比拟的。但他的受苦有一些特点,可以成为门徒受苦时遵循的榜样。例如,他处在完全欠缺公义与良善的情况中,虽然完全无罪(1:19;参赛53:9;约8:46;林后5:21;来7:26),却仍被当作罪犯钉死(赛53:12;太27:38)。神忠心的信徒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时,总是受到不公不义的对待(参提后3:12)。基督的受死,正表明一个人即使对神完全忠心,仍可能受到不公义的痛苦。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的态度,就成为信徒的终极典范,知道如何回应不该有的迫害和刑罚(参来12:3-4)。
这显然正是彼得的重点,因为他又加上给你们留下榜样。信徒受苦绝对不是为了使其他人得救,也不是为了使自己得救,乃是为基督的缘故,因为基督立下了“为荣耀神而受苦”的榜样。榜样的希腊文(hupogrammon)字面意思是“临摹”,就是将样稿放在白纸或描图纸下面,借此复制。在古代,学写字的孩童就是用临摹法来习字。基督就是榜样或样稿,让信徒可以在生活中临摹,以此跟随他的脚踪行。脚踪(ichnesin)就是“足印”或“轨迹”。信徒与基督一样,今生的足迹往往要走过不公义的受苦之路。
彼得针对信徒所受的苦(1:6-7,2:20,3:14、17,4:12-19,5:9)以及将要受的苦,提醒读者注意观看他们的主如何回应苦难。基督在十字架上忍受了无可比拟的痛苦,彼得为了树立典范,就以此事作为聚焦的重点,将之当作终极的经验。彼得借由以赛亚书53章的先知预言,探讨耶稣对于这种极度受苦的回应,这正是旧约有关弥赛亚受苦最重要的经文。
彼得首先借用以赛亚书53:9来描述耶稣如何回应不公义的对待。他提到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这句话与以赛亚在这节经文上半节的字句极相近:“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所说的“强暴”并非指某一种暴行,而是指罪,一切的罪都是干犯神和神律法的暴行。以赛亚指出,这位受苦的仆人(将要来的基督)绝对不会违反神的律法,而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深明其义,故使用“并没有犯罪”而非“未行强暴”来翻译这句话。彼得使用罪这个字,因为他在圣灵感动下,了解这就是以赛亚的原意。
彼得进一步引用以赛亚的字句,申明基督口里也没有诡诈,强调基督的无罪。人最容易也最常以口舌表现出罪恶,正如先知以赛亚在记录自己的经验时清楚说道:“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参太15:18-19;路6:45;雅1:26,3:2-12)耶稣口中永远不会讲出任何有罪的话,因为他里面丝毫无罪(路23:41;约8:46;林后5:21;来4:15,7:26;约壹3:5)。诡诈是从欺骗来的(见本书关于彼前2:1中此词的讨论),在此当作所有罪恶败坏的通称。
彼得接下来描述基督回应这些不公平的苦刑时的榜样,他说基督被骂不还口,再次呼应以赛亚书53:7的预言:“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的几个小时饱尝惨痛遭遇,忍受了控告者多次的刻意挑衅(太26:57-68,27:11-14、26-31;约18:28-19:11)。众人想将他推到崩溃的地步,用刻薄的嘲讽和身体的凌虐来残害他,却没有得逞(可14:65;路22:63-65)。他并没有对这些控告者动怒,也没有施加报复(太26:64;约18:34-37)。
被骂(loidoroumenos)是现在分词,意思是用虐待、邪恶的语言一再攻击某个人,或“对某人施加辱骂”,这是描述一种极为严苛的言语虐待,可能比身体的虐待伤害更重。但耶稣耐心且谦卑地接受众人对他的言语辱骂(太26:59-63,27:12-14;路23:6-10),而且没有以辱骂回应施虐的人。他其实可以发出正直、公义、大有能力、合情合理的威胁作为回应,但他被骂不还口,这一点更令人觉得卓越非凡(参太26:53)。耶稣是至高无上、全能的神子,又是宇宙的创造者与维持者,他只要从口中说出一句话,就可以让这些残忍又不信他的敌人落入永恒的地狱刑罚中(参路12:5;来10:29-31)。在世界最后的结局里,凡不悔改相信他的人,都要被丢到地狱去,但目前他暂时忍耐而不报复,是为了给信徒作榜样。他受害不说威吓的话,没有以胁迫的话语回报众人不公的辱骂,而是选择接受苦难,甚至祈求天父赦免这些辱骂他的人(路23:34)。
耶稣有这么令人惊奇的反应,是因为他完全信靠天父,从父神汲取力量,他知道天父至终的目的是替他成就公义、对付这些怀恨拒绝他的人。他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交托这个动词的原文(paredidou)意思是“把……交给”或“交出”,这里使用不完全时态,表示重复进行的过去式动作。辱骂攻击一次又一次临到,耶稣面对每一波攻击时,总是“将自己交给神”,让神保守。根据路加的记录,这样的模式一直持续到耶稣在世的最后一刻:“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23:46)耶稣平静、坚决地接受苦难,支撑他如此做的正是一股不可动摇的信心,他相信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有一个完美又公义的计划(参约4:34,15:10,17:25)。他知道神会按着完全、圣洁的公义为他伸冤。艾伦·斯蒂布斯(Alan Stibbs)如此注解:
我们的主受难的事迹是绝无仅有的例子,这位无罪的主如罪魁般受尽痛苦,承受罪的极刑。在这当中,他从两方面承认神是公义的审判官。第一方面,他自愿以此实现神的旨意,代替罪人承担罪恶,所以他没有对自己必须忍受的痛苦提出抗议,而是自觉地认识到这是罪恶理应得到的刑罚。因此他将自己完全交出,接受刑罚。他知道,他让如此的羞辱、痛苦、咒诅临到自己身上时,公义的神就是在施行公义的审判。第二方面,因为他自己是无罪的,他也相信,到了时候,神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就会还他清白、判他为义,从坟墓将他举起,按着他愿意为别人承受的一切来报偿他,赐他全然的权利,好拯救罪人脱离从自己的过犯而来的刑罚和势力。[1]
耶稣为义受苦,成为信徒完美的典范,也为信徒立下标准,教他们将自己交托给神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参伯36:3;诗11:7,31:1,98:9,119:172;耶9:24)。圣徒虽然并非无罪,但在基督里已经称义,神也应许要为他们伸冤。这个盼望无疑促使司提反定睛仰望被高举到天上的基督,并祈求神赦免杀害他的人(徒7:54-60)。保罗曾写道:
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7-18;参罗8:18;提后2:12;来2:10;雅1:2-4;彼前1:6-7)
保罗告诉读者,信徒在今生所受的苦难虽然剧烈,但与来生所要换得的、那无限且更具分量(字面意思是“厚重的一大堆”)的荣耀相较,只是不足在意的小事。
(二)信徒受苦的完美替代(2:24)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彼得接下来谈到主受苦的基本事实:他的代死(可10:45;罗5:8;弗5:2;参来2:17)。莱昂·莫理斯(Leon Morris)写道:
救赎具有代替的目的,因为这表示基督替我们偿付我们无力支付的代价,使我们得自由。称义说明我们在法律方面的得救,按新约圣经的看法,基督负起我们在法律上的责任,替我们承担了。和好表示挪除敌对的原因,使人们合为一群;在这里,敌对的原因就是罪,基督为我们将之挪除了。我们无法对付罪,耶稣却可以,他也做到了,而且他把这果效归给我们。代赎让我们看到神的愤怒被除去,而基督的方法就是为我们承担神的愤怒。我们的罪导致问题,他却承担了这一切……有该付的代价吗?他付清了。有该赢取的胜利吗?他赢得了。有该承担的刑罚吗?他承受了。有该面对的审判吗?他面对了。[2]
保罗与彼得一样,极为重视基督的代赎。他写信给加拉太的信徒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参林后5:21;彼前3:18)。基督的代赎具有无以复加的重要性:
直言不讳地说,若不是基督代替我,我就仍在受咒诅罪人的位置上。我的罪恶与罪孽若没有归给他,他若没有承担在自己身上,这些罪就仍然是我的。他若没有对付罪,我就必须面对罪的后果。我的刑罚若不是由他来承受,就会仍然在我身上。(Morris, 410)
彼得又引用一段众人熟知的经文,就是以赛亚书有关弥赛亚受死的描述,来说明基督代替罪人牺牲(赛53:4-5)。亲身的原文(hos...auto)是一个强调性的代名词,特别表明神子自愿、完全未被强迫(约10:15、17-18)地舍命,为凡相信他之人的罪,成为独一无二的祭物(参约1:29,3:16;提前2:5-6,4:10;来2:9、17)。“耶稣”这个名字就指出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担当(anapherō)在此表示背负罪恶庞大、沉重的重量。罪的重量相当沉重,因此罗马书8:22说,在罪的辖制下,“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唯有耶稣可以从选民身上除去这么巨大的重量(参来9:28)。
凡是像彼得一样了解希伯来圣经、而且曾体验过在圣殿献祭的人,就容易领悟代死的真理,因此能掌握基督成为罪至终、完全祭物的意义。
耶稣担当信徒的罪,意思就是得赦之人原当承担的刑罚都由他忍受了。基督接受神对罪的愤怒,不单在十字架上忍受身体的死亡(约19:30-37),甚至经历暂时与天父隔绝的最大苦难(太27:46)。基督为了圣徒的罪承担完全的刑罚,借此满足神的公义,使神可以赦免凡悔改相信他的人(罗3:24-26,4:3-8,5:9;帖前1:10)。代名词我们清楚包含特定的条款,表示这赎罪是为了代替凡相信他的人,他的代死只对凡相信他的人(也就是神所拣选的人)的罪有果效(参太1:21,20:28,26:28;约10:11、14-18、24-29;启5:9;亦见本书1:1-2那一部分关于拣选的讨论)。
基督舍命受死,是为了使信徒在罪上死、在义上活。彼得这里的意思相当于保罗在罗马书6:3-11所说的: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不单改变了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神宣告他们为义,因为他们的罪已经付了代价、从他们身上挪除了),也改变他们的性情——他们不仅称义而且成圣了,从罪人变为圣徒(林后5:17;多3:5;雅1:18)。
这里的死(apogenomenoi)原文并不是一般用来指“死”的词;这词在整个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这一次,意思是“脱离、离开、遗失、不再存在”。基督为信徒受死,使信徒与罪的刑罚隔开,不再被定罪。他们的罪恶记录,那些原本使他们走向地狱的罪孽指控,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西2:12-14)。耶稣已向神付清他们全部的债,如此一来,所有基督徒都脱离了罪的刑罚,也被解救脱离罪的权势,能够在义上活(参罗6:16-22)。
彼得说这个“向罪死”和“向义活”乃是一种治疗: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这也是借用旧约以赛亚书的字句:“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此处并不是说耶稣被鞭打导致我们得救,以赛亚和彼得所要表达的伤,是耶稣被处极刑的过程之一。这里的鞭伤主要是指让耶稣丧命的所有伤害与苦难,而此处的医治则是针对灵命上而非身体上的。以赛亚和彼得都无意表示,基督所受的苦难将带来信徒身体上的医治。凡相信耶稣的人,的确会因为基督的救赎工作而得到身体的医治,但这个医治要等到将来在天国的完全中才能实现;在复活的荣耀中,信徒将经历没有疾病、痛苦、患难、死亡的生命(启21:1-4,22:1-3)。
我们若认真思考这个说明,就一定会看出,使徒马太似乎将耶稣医病的事工与以赛亚的预言联系在一起:
到了晚上,有人带着许多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他只用一句话就把鬼都赶出去,并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太8:16-17)
有人认为,这段经文证明基督徒可以宣扬救赎带来身体的医治。但如果我们更精确地了解马太的叙述(太8:16-17),就会看见耶稣医治人病,是为了阐明所有信徒在将来的荣耀中所要体验到的身体医治。
疾病与死亡无法永久挪除,除非罪被永久挪除。因此,耶稣的终极工作就是征服罪。在救赎工作中,他对付了罪、死亡和疾病,但这三者还是在我们身旁。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他捣毁了撒但的头、打碎了罪的权势。凡信靠基督救赎工作的人,立刻被拯救脱离罪的刑罚,将来有一天更要被带离罪和其后果。基督救赎工作的终极成就,是信徒未来要得着的(参罗8:22-25,13:11)。基督为世人的罪受死,但基督徒依然落入罪中;他战胜死亡,但他的门徒依然会死;他胜过痛苦与疾病,但他的子民依然受苦也会生病。救赎包含身体的医治,正如救赎包含全然的拯救、脱离罪与死。但我们依然等候这拯救的全然实现,到那一天,主耶稣要终结所有痛苦、罪恶与死亡。
有人基于救赎包含医治的论点而声称基督徒永不患病,若是如此,这些人应该也要声称基督徒永远不死,因为耶稣也在救赎中胜过死亡。福音的中心信息是救人脱离罪,这好消息是关乎赦免,而不是针对身体的健康。基督被当作有罪而非有病,他在十字架上舍命是为了我们的罪,而非为了我们的疾病。正如彼得说明的,基督受伤使我们从罪恶得医治,而非从疾病得医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3]
假若救赎带来的身体医治在现今可以全然成就,所有信徒都不会患病或死亡了。但显然每个人都会生病或死去。主为了他自己的儿女成为替代的祭物,在现今要医治他们的灵魂,日后要医治他们的身体。
(三)信徒受苦的完美牧者(2:25)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彼得在结论中再次引用以赛亚书:“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53:6)神若没有定意将所有信徒的罪归到耶稣身上,就不会有牧者将神的羊群带回羊圈了。
迷路的羊是用比喻来描述误入歧途、找不到目标、落入危险、仿徨无助的失丧罪人,耶稣说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太9:36)。归(epestraphēte)隐含了悔改的意思,是指回转脱离罪、因信心而归向耶稣基督。但彼得的读者已经信靠基督代赎的死,回转归向基督而得救,好像路加福音15:11-32那个浪子一样,弃绝了过去罪恶生活的惨状(参弗2:1-7,4:17-24;西3:1-7;帖前1:2-10),领受基督里的新生命(参弗5:15-21;西3:8-17;帖前2:13-14)。凡得救之人都要进入他们灵魂的牧人监督的完美照料、眷顾和保护之下。
将神比喻为牧者,是圣经中熟悉又丰富的主题(参5:4;诗23:1;结34:23-24,37:24)。耶稣指明自己就是神,他使用神的称号,自称是“好牧人”(约10:11、14)。牧人的称呼很适合指救主,因为表达出救主身为羊群的喂养者、带领者、保护者、洁净者、恢复者的角色。羊群也很适合用来比喻信徒,因为羊群愚笨又容易受骗(现代的羊群中会有一只“犹大羊”带领其他羊只走向屠宰场)、很脏(羊毛脂含有各种脏污)、毫无自卫能力(没有与生俱来的防卫力)。其余可参见本书5:1-4那部分关于牧羊的讨论。
监督这个词(episkopos)在此是一个同义词,同样是描述耶稣对他羊群的照料。这个词通常译为“主教”或“监督”,与牧人一样是描述牧师或长老的责任(参提前3:1-7;多1:5-9)。彼得在这封书信后面也使用这两个词的词根,勉励长老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5:2)。主为他的羊群受死和复活,因而成为羊群永恒生命的牧人和监督。在受苦中,他成为羊群的模范、代替者与牧人。
[1] The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The First Epistle of Peter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1), 119.
[2] 《新约中的十字架》(The Cross i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5], 405)。
[3] John MacArthur, Matthew 8-15,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1987),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