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在职场中顺服(2:18-21上)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你们蒙召原是为此。
当今的后现代文化似乎只抓紧一个基本的道德义务,就是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权利,视此为神圣的职责。现今不再有人讲论牺牲或特权,大家只讲权利,诸如种族权利、繁衍后代的权利、移民的权利、同性恋的权利、职场上的权利。
一个人如果没有得到自认为自由应该赋予的权利,就会用退席、罢工、抵制、政治叛变等手段来表达忧愤。这些抗议举动通常都出自一个信念:每个人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都被赋予完全相同的资格。
然而,在职场上若只看重职场上的“权利”,无论结果如何,都不符合基督徒的生活原则。对信徒而言,遵守和顺从神的旨意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若听从神的命令,顺服并依从在上位者,就证明自己真实的盼望是在来生。大卫担任服侍角色期间,就表现出神所要求的极佳顺服态度。神拣选他代替扫罗作王之后,扫罗企图杀死他,撒母耳记上记述了扫罗内心恨意的根源:
大卫打死了那非利士人,同众人回来的时候,妇女们从以色列各城里出来,欢欢喜喜,打鼓击磬,歌唱跳舞,迎接扫罗王。众妇女舞蹈唱和,说:“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扫罗甚发怒,不喜悦这话,就说:“将万万归大卫,千千归我,只剩下王位没有给他了。”从这日起,扫罗就怒视大卫。次日,从神那里来的恶魔大大降在扫罗身上,他就在家中胡言乱语。大卫照常弹琴,扫罗手里拿着枪。扫罗把枪一抡,心里说,我要将大卫刺透,钉在墙上。大卫躲避他两次。(撒上18:6-11;参19:9-10)
大卫直接面对这股敌意,但他却因神应许要使他作王而得安歇。他不必要求取得作王的权利,也不坚持向扫罗王报复。但,扫罗还是想尽办法要杀害大卫。
扫罗就从以色列人中挑选三千精兵,率领他们往野羊的磐石去,寻索大卫和跟随他的人。到了路旁的羊圈,在那里有洞,扫罗进去大解。大卫和跟随他的人正藏在洞里的深处。跟随的人对大卫说:“耶和华曾应许你说:‘我要将你的仇敌交在你手里,你可以任意待他。’如今时候到了!”大卫就起来,悄悄地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随后大卫心中自责,因为割下扫罗的衣襟;对跟随他的人说:“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用这话拦住跟随他的人,不容他们起来害扫罗。扫罗起来,从洞里出去行路。随后大卫也起来,从洞里出去,呼叫扫罗说:“我主,我王!”扫罗回头观看,大卫就屈身、脸伏于地下拜。大卫对扫罗说:“你为何听信人的谗言,说大卫想要害你呢?今日你亲眼看见在洞中,耶和华将你交在我手里;有人叫我杀你,我却爱惜你,说:‘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父啊,看看你外袍的衣襟在我手中。我割下你的衣襟,没有杀你;你由此可以知道我没有恶意叛逆你。你虽然猎取我的命,我却没有得罪你。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是非,在你身上为我伸冤,我却不亲手加害于你。”(撒上24:2-12)
后来,大卫虽然再次得到反击扫罗的机会,他还是没有出手伤害这位神所膏立的王。从人的观点来看,实在难以置信。撒母耳记上26:6-12记叙了当时的情形:
大卫对赫人亚希米勒和洗鲁雅的儿子约押的兄弟亚比筛说:“谁同我下到扫罗营里去?”亚比筛说:“我同你下去。”于是大卫和亚比筛夜间到了百姓那里,见扫罗睡在辎重营里;他的枪在头旁,插在地上。押尼珥和百姓睡在他周围。亚比筛对大卫说:“现在神将你的仇敌交在你手里,求你容我拿枪将他刺透在地,一刺就成,不用再刺。”大卫对亚比筛说:“不可害死他。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大卫又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他或被耶和华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现在你可以将他头旁的枪和水瓶拿来,我们就走。”大卫从扫罗的头旁拿了枪和水瓶,二人就走了,没有人看见,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醒起,都睡着了,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沉沉地睡了。
使徒保罗更具体地说明,神所定的原则就是要尊敬人、不施报复:“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7-19;参路6:32-35;林前7:20-21、24)本书2:13-17那部分也探讨过,彼得、保罗或新约圣经任何一位作者,都不曾主张部属要揭竿起义对抗上司。
在这段经文中,彼得把重点从政治转移到工作上,吩咐身为仆人或奴隶的信徒要顺服主人。更广义来看,这表示基督徒雇员应该尊敬并顺服自己的雇主和上司。彼得发布这项吩咐,这不但是命令,也是顺服的动机。
(一)顺服的命令(2:18)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罗马帝国的劳动力是由奴隶组成的,而奴隶所受的对待却相当悬殊。有些主人很爱护奴隶,把他们当作值得信任的家庭成员,以对待家人的方式看待他们。但有许多主人并非如此,因为奴隶缺乏保护,也完全没有权利,就把他们视为个人财产,不当人看待。奴隶几乎一无所有,被虐待时也无法律途径可表达诉求。举世闻名的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曾写道:“奴隶是有生命的工具,工具是无生命的奴隶。”(Ethics, 1161b)罗马贵族瓦罗(Varro)在一篇论及农业的专文中,也曾表示:奴隶与畜牲或牛车的唯一差异,就是奴隶会说话。
我们可以说,当福音传遍整个希腊罗马社会时,归信者大多是奴隶。保罗告诉哥林多的信徒:
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林前1:26-28)
因着这个事实,新约圣经中有许多针对奴隶的教导(林前7:20-24;弗6:5-6;西3:22;提前6:1-2;多2:9-10;门12-16节)。当时,奴隶在外邦地区教会占大多数,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也引发一些重要的问题。首先,信主的奴隶往往认为,既然自己在基督里得着自由了(罗6:17-18,7:6;林前7:22,12:13;加3:28;弗6:8;西3:11、24),理当有权脱离主人的管束。第二,信主的奴隶有时因为拥有属灵恩赐和教会中的领导角色,就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也该有些提升。当一个奴隶成为教会中的长老,变成主人的属灵监督者时,该如何在工作上顺服主人就是必须讨论的议题了。在使徒的教导之下,早期基督徒针对奴隶问题发展出坚定且正确的信念,他们并不打算发动奴隶叛乱,而是集中力量确保基督徒奴隶的态度要正确。保罗写给腓利门的书信就是一篇蒙神启示的见证:一个奴隶成为基督里的弟兄时,按神的旨意,他仍要履行对主人的职责。
oiketai(仆人)的词根含义是“住家”,因此是指家庭奴仆(参徒10:7)。这些奴仆大多是在一个家庭或庄园中为主人工作,可能是帮主人耕田的农民,或照料主人全家医疗所需的医护人员。彼得对奴仆的基本命令是顺服(hupotassomenoi,这是现在式被动分词,表达现在的命令,意思是“列队在……之下”),奴仆应该持续不断地顺服主人(despotai,英文的despots〔专制君王〕即由此词而来),主人对奴仆则有绝对的所有权和完全的控制权(参提前6:1-2;多2:9)。
仆人的顺服要加上凡事要存敬畏的心,意思就是不带苦毒或消极态度,而是怀着仁慈尊敬的态度,以此来表达对神的尊敬,履行彼得在此书信其他地方有关敬畏神的教导(1:17〔见本书1:13-17那部分关于此经文的讨论〕,2:17,3:2,3:15)。神设计了主仆关系,是要确保人能够享有安全、关怀、支持、多产及企业的经营。借着神对于工作关系的旨意,土地提供农产品和物质财富来供养人类生活,这是神在始祖堕落后所设立的制度(创3:17-19)。神安排了各式各样复杂的能力与机会、关系与经验,让人从地上汲取丰富的资源。
这种敬畏神的态度,不仅针对善良温和的主人,也包括那乖僻的主人。善良(agathois)意思是“正直、有帮助、满足别人需要的”;温和(epieikesin)是指“体贴、讲理、公平”。因此,善良温和是描述一个人宽宏大量、和蔼可亲、仁慈,仆人很容易顺服这样的主人。至于不易让人顺服的主人,彼得称之为乖僻的(skoliois),这个词的字面意义是“弯曲”或“不正当”,隐含“邪恶”或“不诚实”的意思。
使徒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书信中,进一步提到神对此议题的旨意: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弗6:5-9)
在职场上,雇员都要顺服雇主与上司,好像侍奉基督一样。这种顺服禁绝一切反抗、抗议、叛逆、罢工,或职场上任何型态的不服从,即使雇主或上司是乖僻不讲理的。
(二)顺服的动机(2:19-21上)
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你们蒙召原是为此。
无论信徒在职场上的处境如何——是身为执行长或守卫、是得到高额加薪或同意减薪好让公司度过债务问题——都要持守顺服的原则。此处最重要的是,信徒要在世上所有罪人眼前守住自己的见证(参太5:15-16;可4:21;腓2:14-16),而且在职场中劳力工作时要意识到神的荣耀。这种意识是一种动力,不仅带来敬畏神的行为表现与工作上的顺服,也使信徒在任何处境中都信靠神至高无上的主权。神学家宾克(A. W. Pink)曾写道:
(一个人)目睹正义被击败、蛮力与错误取得胜利……似乎撒但在争战中占了上风。但当他向上观看而非向四周观看时,信心的双眼清楚可见一个宝座……这就是我们的信心所在——神依然坐着为王。[1]
信徒在职场上顺服,其动机在于一个简短的字句:这是可喜爱的,字面意思就是“这是恩典”。神看到信徒谦卑顺服地为上司工作,他就为此喜悦(参撒上15:22;诗26:3,36:10;雅1:25)。信徒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特别得神喜悦的。无论是彼得时代的奴隶忍受粗暴的对待,或是现代社会中的职员不报复刻薄不公的上司,都是讨神喜悦的。这就是雅各所说的“以为大喜乐”,信徒正是借此经验达到完全(雅1:2-4)。忍受这些痛苦的人,会得到更大的福气。
良心对得住神是指前面提到的意识到神的同在,这也是信徒在职场上顺服的主要动机。忍受的意思是“忍耐”,而苦楚是指痛苦,包括身体和心理方面。主希望信徒在职场上受到冤屈时不会迟疑不敢见证,而是谦卑忍耐接受不公的对待,因为知道神的至高主权掌管一切环境(诗33:11,103:19;箴16:1、9,19:21;赛14:27,46:9-10;徒17:28;罗8:28-30;参1:6-7;林后4:17-18),而且他应许要赐福。
毫无疑问,这封书信的受信者当中,有许多奴隶忍受了痛苦又不公的鞭打,他们的主人或许不给他们食物,强迫他们长时间工作到不合理的程度,或用各种方法给予不公平的处罚。当时的奴隶不像现今工业国家的职员,他们根本求助无门、无处倾诉悲苦,既没有工会代表、政府部门或人权调查员可处理纠纷,更不可能打民事官司;无论主人把什么痛苦加在他们身上,他们只能忍受这些痛苦和艰困的处境。而他们的确做到了,为的是要归荣耀尊贵给神(参太5:10;帖后1:4-5;雅5:11),以此证明他们定睛于天家。
彼得用反面的修辞问句来论证,后面再加上正面的论点。他先写出一个问题: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这个问题隐含的答案是:“没有可夸的。”犯罪的信徒本该被惩罚(参诗66:18;耶5:25;但9:8;来12:5-11),应当忍耐承受。
另一方面,彼得又提出正面的主张: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信主的奴隶行善时,还是有人会受苦,甚至可能受责打,好像该受罚一样。这句话指出,在各种刑罚当中,会有身体上的苛待,用拳头或刑具,多次、猛力地殴打(参可14:65)。或许有些人因为基督信仰而受罚。这里再次强调,凡忍耐这些痛苦的人,就会得到神的喜爱或恩典。神向来喜悦信徒忠心领受并面对任何逆境(参3:14,4:14、16;太5:11-12;林前4:11-13;林后12:9-10;雅1:12)。
彼得在彼得前书2:21开头,用一句奇妙的话作为这段经文的结语:你们蒙召原是为此。蒙召是指达成救赎果效的呼召(1:15,5:10;参罗8:28、30,9:24;林前1:9;加1:6、15;弗4:1、4;西3:15;帖后2:14;提后1:9;来9:15;彼后1:3)。圣灵呼召人从黑暗进入光明之后,他们就立刻成为世界的仇敌(约15:18-19;约壹3:13),成为不公不义攻击的对象,因为他们努力顺服基督。保罗告诉提摩太:“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3:12;参可10:30;约15:20,16:33)
在神看来,天国的国民最重要的是展现出忠心的见证,带着属灵正直的记号,而不是奋力在今生争取自认为当有的权利。在神看来,信徒最重要的是维护福音大能的信誉,而不是在职业上获得加薪升迁。对神而言,最重要的是信徒在生活的各层面都展现出顺服神的至高主权,而不是抗议职场上的问题。钟马田(Martyn Lloyd-Jones)用下面这段话,说明基督徒顺服神旨意、在每日生活中面对操练和试验的艰苦,具有何等的价值:
我们就像小学生一样,极力想逃离某些事、避开所有的问题与考试。但感谢神,因他太看重我们,知道怎样对我们有好处,所以将我们放在生命的各种课程中——让我们学习九九乘法表、使我们与文法规则奋战。许多对我们而言是试炼的事,其实都是必要的,使我们终有一天可以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2]
每当信徒在工作上遇到考验,都应该视为属灵长进与传福音的机会。神允许信徒继续活在世上,主要原因是要使用信徒来赢得失丧的世人,借此荣耀他的名。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痛苦的人,在今生必得福气,日后在主面前必得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