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顺服世间的掌权者(2:13-17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基督徒是天上的国民,完全降服于天上的神圣权柄。但这个真理可能会被误用,导致基督徒冷漠看待自己所生活的世界,甚至轻篾世界,因而失去许多积极作见证的机会。其实,信徒在与世界分别之余,仍须适度地敬重、谦卑地服从世间当权者的合法机构,这才是平衡的做法。

 

1世纪的基督徒殉道者司提反是令人折服的典范,他以敬虔的顺服面对世间当权者的命令。新约圣经说,司提反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徒6:5),使徒行传6:8-14则描述引发司提反与犹太当局正面冲突的背景事件:

 

 

 

司提反满得恩惠、能力,在民间行了大奇事和神迹。当时有称利百地拿会堂的几个人,并有古利奈、亚历山大、基利家、亚细亚各处会堂的几个人,都起来和司提反辩论。司提反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众人敌挡不住,就买出人来说:“我们听见他说谤讟摩西和神的话。”他们又耸动了百姓、长老,并文士,就忽然来捉拿他,把他带到公会去,设下假见证,说:“这个人说话,不住地糟践圣所和律法。我们曾听见他说,这拿撒勒人耶稣要毁坏此地,也要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

 

 

 

面对这些扭曲、不公的指控时,司提反的反应令人惊奇:“在公会里坐着的人都定睛看他,见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6:15)大祭司简短地质问他:“这些事果然有吗?”(7:1)司提反的回答来自圣灵的感动,表达出内容完整又精辟的福音信息(7:2-53)。他虽指责众人的罪,使犹太首领大为震怒,因而激烈地否定他和他所传讲的道,但他的反应也呈现出敬虔的顺服,以及谦卑却毫不动摇的信心:

 

 

 

众人听见这话就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神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神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众人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徒7:54-60

 

 

 

司提反谦卑地顺服不公义和逼迫的势力,此举无疑对大数人扫罗产生影响,导致他后来的转变,从痛恨且逼迫耶稣基督变为耶稣基督的忠心使徒。

 

这段经文中包含许多命令句,道出基督徒顺服当权者的六大要素:顺服的命令、顺服的动机、顺服的范围、顺服的原因、顺服的态度、顺服的应用。

 

(一)顺服的命令(2:13上)

 

要顺服

 

虽然信徒并不是服在世人的权柄之下,因为真正管辖他们的乃是神,但神仍然希望他们顺服他所授命的人类制度,表现出敬畏神的个性特质(参彼后1:5-7),并且真心关怀社会,愿意寻求平安(3:11;参诗34:14;太5:9;罗14:19;雅3:18),避开骚乱和犯罪(参罗12:14-21)。为了这个目的,基督徒要顺服一切法律、敬重所有权柄,除非被要求去做神所禁止的事,或被禁止去做神所吩咐的事(徒4:195:27-29)。

 

顺服hupotassō)是军事用语,字面意思是“按指挥官的命令而整队”。旧约圣经就支持顺服当权者的原则(参申17:14-15;撒上10:24;王下11:12;代上29:24)。箴言24:21-22说:“我儿,你要敬畏耶和华与君王,不要与反复无常的人结交,因为他们的灾难必忽然而起。耶和华与君王所施行的毁灭,谁能知道呢?”顺服统治者是应该的,因为他们是神所指派的;因此,没有理由支持“反复无常的人”,也就是企图推翻政府的叛乱者。

 

圣灵曾借着先知耶利米的口如此宣告: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对一切被掳去的(就是我使他们从耶路撒冷被掳到巴比伦的人)如此说:你们要盖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种田园,吃其中所产的;娶妻生儿女,为你们的儿子娶妻,使你们的女儿嫁人,生儿养女。在那里生养众多,不致减少。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得平安。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不要被你们中间的先知和占卜的诱惑,也不要听信自己所做的梦;因为他们托我的名对你们说假预言,我并没有差遣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如此说:为巴比伦所定的七十年满了以后,我要眷顾你们,向你们成就我的恩言,使你们仍回此地。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你们要呼求我,祷告我,我就应允你们。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耶和华说:我必被你们寻见,我也必使你们被掳的人归回,将你们从各国中和我所赶你们到的各处招聚了来,又将你们带回我使你们被掳掠离开的地方。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9:4-14

 

 

 

这段经文虽然主要是给犹太人的信息,论到他们被掳到巴比伦时应有的表现,但也包含给基督徒的教训:基督徒应促成社会和政府的益处,同时等候自己永远的家乡(参约14:2-3;来4:9-1011:13-16;启21:1-4)。

 

在彼得写出这段经文之前约十年左右,保罗曾教导过关于顺服政府的道理: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1-4

 

 

 

彼得和保罗都生活在罗马帝国这个罪恶又败坏的环境中——这个社会以罪恶(同性恋、弒婴、政治腐败、虐待女性、淫乱、暴力等)闻名,但他们都没有表示信徒具有豁免权,可以自由反抗当权者。耶稣就曾说过:“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太22:21

 

自古至今,曾有各式各样以基督教为名而发生的违法之举、不顺服当权者、叛乱暴动、革命计划,以及企图推翻政府的各种颠覆行动。圣经上从未同意这种行为,相反的,圣经的命令很单纯:要顺服当权者,无论其性质如何(请见本书针对2:18的讨论)。即使是不讲理、邪恶、苛刻的统治者,以及迫害人的制度,都远比无政府的混乱更好。此外,所有的政府型态,无论是独裁或民主,都充满了罪恶,因为都是由堕落的罪人所领导的。世间的掌权者都是从神来的,即使统治者个人可能并不敬畏神。

 

(二)顺服的动机(2:13上)

 

为主的缘故

 

彼得清楚说明顺服在位掌权者的动机,如同他很清楚地说明顺服这个基本命令。顺服是为主的缘故,因此这是必要的义务,与神所启示的所有命令一样。基督徒愿意顺服,是因为渴望尊崇主(参诗119:12-1333;徒13:48;林前10:31)。

 

信徒顺服世上的在位掌权者,其实是为了尊崇神至高无上的权柄(参诗2:89:2022:2846:1047:866:772:1183:1896:10113:4)。论到神的至高主权远高过人类所有的掌权者,罗伯特·卡尔弗(Robert Culver)这样写道:

 

 

 

唯有神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民主理论并不比君权神授理论符合圣经。人无论用什么方法站上统治地位——透过王朝世袭、贵族谱系、财阀政治资源、民主选举等,“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13:1)。此外,地上的政府只是工具,并不是目的。人是近期的目的,只有神才是最终的目的。国家既不拥有人民,也不拥有人民的财产、智慧、身体、儿女;这一切都属于他们的创造主——神,神从未将卓越出众的所有权赐给国家。[1]

 

 

 

信徒的顺服也是为了效法基督顺服天父的榜样。彼得前书2:23揭示了主自己的典范:“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基督一生都在犹太与罗马当局不公不义的统治之下,但他从未反对他们的统治权;他谴责犹太首领的罪恶(太16:11-1223:13-33),但不曾试图推翻他们的权柄。同样,耶稣从未带领示威行动来反对罗马的奴隶制度与滥用司法的行径,或从事任何不服从政府法令的事;甚至当这些在位掌权者不法地审判他、钉他十字架时,他也毫不反抗(太26:62-63;可15:3-5;约19:8-11)。基督并没有投注心力于政治或社会改革,他始终聚焦于与他的国度有关的工作(太4:17;可1:15;路5:31-3219:10;徒1:3;参太11:28-30)。

 

当尚未得救的世人将基督徒与属灵美德、公义、爱心、慈善、谦卑、救恩的福音等联想在一起时,神就为此喜悦(腓2:14-15;参箴4:18);他所喜悦的并不是对抗人类制度的抗议行动。保罗也拥有信徒侍奉主时所必备的专一心志和委身:“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1-2)他只参与争夺罪人灵魂的属灵战役,正如这段经文所说明的:

 

 

 

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3-5

 

 

 

经文中所说的“坚固的营垒”就是“计谋”(logismes),希腊文的意思是“意识型态”。圣徒必须奋战的对象是致死的想法、不敬畏神的思考方式,以及“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一切宗教或哲学系统。所有掳掠世人、违背圣经的思想体系,都必须以真理的道加以击溃,使被掳掠的罪人能自由地顺服耶稣基督。主曾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这句话界定了信徒的呼召与义务的范畴——事工的焦点,就是只投入与他的属灵和永恒统治有关的事。

 

(三)顺服的范围(2:13-14

 

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信徒有责任顺服国家在位掌权者,我们检视这项基本教导和详细内容时,可以看见政府的存在有三个根本目的: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3-4

 

 

 

上述目的——限制罪恶、促进公众福祉、惩罚做错事的人——都源自一个最基本的真理:神设立所有在位掌权者(罗13:1)。这些目的正说明了彼得为何吩咐读者,当顺服人的一切制度。为了维持社会的和平与秩序,神设立了这些人;因此,假使我们对这个命令加上限制或准许例外情形,就是容许人不顺从、不尊重神的计划。[2]

 

制度的希腊原文是ktisis(根基),这个词出现在新约圣经时,都与神的创世活动有关(参罗1:20258:39;林后5:17;加6:15;西1:1523;彼后3:4;这个希腊文在词典上还有第二种意思,就是“创造的行动”或“创造”)。神创造了人的社会上的一切根基——工作、家庭、政府等。彼得说社会是“人的”,并非指其源头,而是指其运作的功能或范畴,他的目的是要吩咐读者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因为每种制度都是神所设立的。故此,信徒不但要顺服社会上的掌权者和雇主(2:18;弗6:5;西3:22),在家中也要顺服(弗5:21-6:2)。在后二者当中,其动机同样是为主的缘故(弗5:226:15-6;西3:182022-24)。

 

这个命令并没有排除那些作出错误或不正当决定的掌权者。旧约圣经承认有腐败的首领存在(参但9:11-12;弥7:2-3),但也说到神有审判他们的权利。掌权者堕落、制度不完美导致恶事产生,但即使如此,信徒还是必须相信神依然执掌至高无上的权柄,以完美的智慧治理社会和国家(参创18:25)。

 

彼得阐释信徒顺服的范围,说明这个原则适用于所有层面的掌权者。他将掌权者区分为一些特定的类别,首先提到在上的君王,由此可看出彼得对君王统治模式的认可,视之为神所设立的政府型态。君王制(或类似模式——独裁政治)是神在世间所使用的一种模式,这对彼得那个时代的信徒而言,是一项格外的挑战,因为当时的君王是个疯狂的暴君——罗马皇帝尼禄。但即使是尼禄皇帝,也是神所设立的领导角色,为要执行政府的基本目的。臣宰则指层级较低的掌权者(参路2:1-23:1;徒7:10),是君王麾下的官员,可能是君王所派的。

 

彼得呼应保罗的教导,说治理百姓的官员是神所差派的,其第一个目的就是罚恶赏善。多年以前,耶稣被出卖、被拘捕时,他曾教导彼得一个功课:政府必须负起死刑(创9:5-6)的责任,而且此责任只属于政府所有:

 

 

 

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太26:50-53;参约18:10-11

 

 

 

如果彼得用刀剑对付任何人,耶稣肯定罗马政府有权运用刀剑对付彼得。只有政府被赋予佩剑刑罚违法者的权力(罗13:4),因此信徒绝对不可自行替天行道。

 

另一方面,神已指派社会上的官员来赏善。掌权者通常会以公平、有利的待遇来奖励良善的公民(罗13:3;参创39:2-441:37-41;箴14:35;但1:18-21)。政府的角色很清楚:制造害怕来限制恶事,惩罚做错的人,保护行为端正的人。

 

(四)顺服的原因(2:15

 

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

 

基督徒应该顺服一切掌权者,原因很清楚也很基本:这样的行为可阻止人批评福音。神的旨意就是:基督徒应致力行善、尊敬掌权者,以此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

 

堵住phimoun)的原意是塞住或制止某人开口(参太22:1234;可1:254:39;路4:35),让此人无法回应。

 

彼得提及的无知,原文(agnōsian)不单指欠缺知识,而是指刻意敌对而拒绝真理(参林前15:34),这是一种欠缺属灵知觉的常态。所以彼得又加上糊涂aphronōn)一词,意思是“愚蠢、无理性”,也可表达心智不正常的意思。

 

正直、无懈可击的道德素质,以及纯洁的生命,这些都是很有果效的品格利器,可使基督教的敌人哑口无言。保罗曾吩咐提多以此教导在克里特的新信徒: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3:1-3

 

 

 

这样的德行与良好的表现,更是教会领袖必备的。成为长老的条件之一就是“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7;参多1:6)。这种无懈可击的见证,即使是面对拒绝福音的人,也可使敌人哑口无言,让基督救世的大能得以彰显。

 

(五)顺服的态度(2:16

 

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

 

顺服的基督徒若要在不信的人当中维持自己的可靠度,就必须有正确的态度。基督徒以自由的身份行事为人时,就可表现出这种正确的态度。基督徒必须了解,因着基督的救赎工作(参1:18-19),他们已免除罪的咒诅(罗6:7188:1-2)、律法的刑罚(加3:13)、撒但的捆绑(参罗16:20;西1:13;来2:14;约壹2:134:4)、世界的掌控(参林前9:19;加4:3-55:1;西2:20)、死的权势(罗8:38-39;林前15:54-56)。

 

不过,彼得警告那些在基督里得自由的人:不可借着这个属灵自由遮盖恶毒(即不顺服掌权者,参林前8:910:32;加5:13)。遮盖是指将面具或遮蔽物放在某事物上;恶毒kakias)是指“卑劣”,而且是出于复仇、苦毒、敌意、不顺服(创6:58:21;箴6:14;赛13:11;太12:3515:19;约3:19-207:7;罗1:29-30;加1:4)。

 

真正公义的态度,使基督徒运用自己的自由,成为神的仆人。保罗劝勉哥林多的信徒:“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林前7:22)他们的自由已带他们脱离侍奉罪的捆绑,得享作义仆的特权。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6:16-22

 

 

 

“奴仆”(与仆人出自同一词)是希腊罗马社会中最低层的奴隶,但对信徒而言,这个词却表达了身为基督的仆人、去做该做的事而非错误的事时所享有的喜乐自由(参约15:15;加5:13;弗6:6;多2:14)。享有基督里的自由、身为神国的公民,绝对不会使信徒滥用或漠视神在今生为信徒树立的行为准则。

 

(六)顺服的应用(2:17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在此,彼得将顺服一切掌权者的命令(即他的公民神学),整理成生活中实际可行的四大方面。第一,信徒要尊敬众人。每个人都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创1:269:6下;雅3:9下;参诗100:3上),因此都该得到一定程度的尊敬。在1世纪,大部分人都不把奴隶当人看待,不准他们享有任何权利;但彼得告诉读者,不可这样对待任何人(参西4:1)。基督徒不可因着种族、国籍或经济地位而歧视任何一群人(参罗2:11;弗6:8-9;雅2:1-9)。这并不表示基督徒不尊重社会结构及阶级体制,或不加分辨地容忍每个人的言行举止;这里真正的意思是,基督徒对每个人都应该表达出适度的敬重,视每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所造。

 

第二个应用是,信徒要亲爱教中的弟兄,要让世人看见他们亲爱其他的信徒。使徒约翰多次提到这个原则: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参15:12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壹3:23;参4:72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5:1

 

 

 

第三点是,信徒当敬畏神(申13:4;诗111:10;箴9:10;传12:13;来12:928;启15:4),无论处境如何艰难(参5:7;诗34:22;箴29:25;鸿1:7;林后1:10;提后1:12),都要信靠他(诗36:7;箴3:514:2616:20;赛26:4)。基督徒必须按神至高无上的主权来敬拜他(太6:33-34;罗8:2811:33),因为他是随自己完美的旨意安排万事万物的父(撒上2:7-8;诗145:9;箴19:21)。这种敬畏也会鼓励信徒顺服地上一切掌权的,因为他们至终尊敬的是吩咐他们如此行的那一位神。

 

最后,信徒要尊敬君王,这句话带我们回到彼得前书2:13的基本命令。这个应用再次呼应保罗在罗马书13:7的教导:“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君王、总统、内阁总理、首相等,都受神差派来执行治理工作,都配得神所要求的尊敬。

 

信徒若遵守这段经文的原则,就会让他们的信仰具有真实的可信度。顺服社会的掌权者,就是履行所谓“福音使者的公民身份”,符合耶稣在登山宝训的宣告: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4-16

 

 

 

[1] A Biblical View of Civil Government (Chicago: Moody, 1974), 47.

[2] 关于政府存在的目的更完整的经文研讨,可见笔者另一著作《为何政府可以救你》(Why Government Can Save You [Nashville: Word, 2000])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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