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救赎的奇妙(1:18-21)
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你们也因着他,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神,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
清教徒汤姆·华森(Thomas Watson)有一个很正确的观察,他说:“创造的工作很伟大,但救赎的工作更伟大;要救赎我们,所付的代价比创造我们更高。神创造世界时只说了一句话,救赎世人却要流出宝血(路1:51)。创造只是神手指的工作(诗8:3),救赎则是他膀臂的工作。”[1]
“救赎”一词描述了救恩的一项基本特点,主要是针对救恩的代价,以及神收到罪价的方式。由于世人都是罪的奴仆,生活在无助中,而且都被律法定罪,如果要得到赦免、与神和好,神就必须从他们的景况中将他们买赎回来。唯有如此,他才能释放他们脱离罪的捆绑和咒诅。
得赎是这段经文的关键词,原文lutroō的意思是“付赎价以买来释放”或“付代价以解救”。对希腊人而言,这个词专指付钱买回战俘。
彼得在这里并不是采用“得赎”这个词的希腊文原意(指奴隶或战俘),而是采用它衍生自几段旧约经文的意思 。毫无疑问,其中最主要的经文就是第一次逾越节的记载:
耶和华在埃及地晓谕摩西、亚伦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只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你们预备羊羔,要按着人数和饭量计算。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你们或从绵羊里取,或从山羊里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出12:1-13)
为了保住以色列家中头生的孩子,羔羊的生命就是必须付上的代价。羔羊是神所定规的示例,羔羊的牺牲代表无辜者代为舍命、赎回受捆绑的人。这个逾越节事件直接成为代赎的象征(林前5:7-8),而神也进一步晓谕以色列人当每年庆祝逾越节,好记念他以大能将他们从埃及拯救出来(申16:2-3、5-7),且让百姓注意到真正的羔羊——他将要受死并且复活,以自己的宝血作为完全且最终的代替品,以赎回罪人(参太26:28;约1:29;林前11:25-26;来9:11-12、28)。
以色列人都记得,第一次的逾越节是神救赎大能的最伟大展现:“你凭慈爱领了你所赎的百姓。”(出15:13;参申7:8;撒下7:23;诗78;35,106:10-11;赛63:9)。然而,那次的救赎虽然伟大,彼得所提到的事件却远远超越它。这段经文似乎是要再次强调神救恩的伟大(参1:1-12),因而向信徒提出一套救赎的神学,并借着四大关键问题的答案来回应:神从何处把信徒救赎出来?他用什么救赎他们?他透过谁来救赎?他为了什么而救赎?
(一)神从何处救赎信徒(1:18中)
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
圣经清楚表明一项真理:所有信徒从前都身在罪恶与愤怒的捆绑中,是基督的救赎解开了这个捆绑。罗马书6:6、17-18说: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参20、22;加3:13;弗1:7;西1:13-14;多2:14,3:5;来9:15)
彼得就是根据这个事实,提出所有世人(包括蒙赎的子民)得救之前的四大特点。
所有未蒙救赎的罪人,第一个特点就是彼得前书1:14所提的从前的私欲。私欲(epithumiais)就是难以驾驭的强烈激情,通常是关于邪恶的事(参4:2-3;太5:28;罗1:24;弗4:22;帖前4:5;多3:3;雅1:14-15;彼后1:4;约壹2:16;犹16、18节)。英文的“想象”(imagination)这个词,常出现于较早期的基督教作品中,只是现今的写作与圣经翻译很少使用;这个词可帮助我们对于私欲的意思有更多认识。按圣经英王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创世记6:5所描述的洪水之前的罪恶世界,就是一个实例:“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所思想的”就是指人的想法,而所有的罪(特别是私欲)就是源自思想和“想象”。雅各书1:14-15也描述了罪恶想象力发动的情况:“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耶利米书3:17说:“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立名的地方聚集。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参耶7:24,9:14,11:8,13:10,16:12,18:12,23:17)
肉体血气掌控着未得救者的思想(参林前2:14;林后4:3-4),事实上,信徒若没有常常省察,也可能受到影响(参可14:38;罗13:14;加5:24;腓3:3)。肉体若是用罪恶的思想喂养想象力,想象力就会编造出罪恶的幻想场景,继而激发私欲,私欲便触动情绪,情绪再带动意念,意念就点燃罪行(参雅1:14-15)。有罪的想象主要来自有关个人、人际关系、个人满足、事物的整体性质,以及关于神的谎言与曲解(参耶17:9;可7:21-22;罗7:23,8:6-8)。这些错误看法,将人引入各种罪恶行径中,结果导致凄惨的罪恶感。因此,既然神已救赎信徒脱离邪恶私欲的思想,信徒就应当谨守自己的心思意念(诗25:20,39:1;箴4:23;路21:34;约贰8节),远离这些吸引他们回到罪恶欲念的毁灭性影响力。大卫赞许百姓为建造圣殿而慷慨奉献时,以一段祷告范例作为结语:
我的神啊,我知道你察验人心,喜悦正直;我以正直的心乐意献上这一切物。现在我喜欢见你的民在这里都乐意奉献与你。耶和华——我们列祖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啊,求你使你的民常存这样的心思意念,坚定他们的心归向你。(代上29:17-18)
其次,彼得前书1:14将未得救者的捆绑等同于“无知”,也就是缺乏属灵的了解。犹太首领的属灵无知,导致耶稣这样斥责他们: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3-44)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4:18,为这种愚昧无知作了最佳概述,他说未得救赎的人是“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参2:1-3、12;罗1:28;林前2:14;加4:8)。保罗也见证自己原本处于这个景况:“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提前1:13)
这段经文一开头就提到未蒙救赎之人的第三个特点:虚妄的行为,这是指一种空虚、无用、没有价值的生命。未蒙救赎之人无论所想的是什么,都是过着虚妄的生活,即使他们看似达成最伟大又出色的成就,从永恒的观点来看都是无意义的。耶稣曾向门徒提出两个深刻的问题,清楚阐释出这一点:“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
保罗知道尚未蒙赎的生命是虚妄的,所以他禁止路司得人崇拜他与巴拿巴,对他们说:“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徒14:15;参罗1:21,6:20-21,8:20;林前3:20)他也劝勉以弗所的信徒要弃绝这些虚妄的事:“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弗4:17)
这正是未得赎者失丧景况的第四个特点,即宗教传统,也就是这里所说的祖宗所传流。法利赛人和他们的追随者,正是这些无价值传统的标准信奉者,因而导致耶稣严厉斥责他们:“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7-9,23:1-4)传统宗教——无论是背道的犹太教或是异教崇拜的各种表现形式——都是罪恶捆绑的表现(参赛29:13;太15:3、6;可7:8-9、13;加1:14;西2:8),也是世人需要蒙救赎脱离的。
保罗写给提多的信,总结了未得救者的所有捆绑:“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3:3;参耶2:22;罗1:18-32;加5:19-21;弗5:5;西3:5-7)只有神可以救人脱离捆绑、得到自由。诗篇107篇对这个画面的描述令人印象深刻:
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被困苦和铁链捆锁,是因他们违背神的话语,藐视至高者的旨意。所以,他用劳苦治服他们的心;他们仆倒,无人扶助。于是,他们在苦难中哀求耶和华;他从他们的祸患中拯救他们。他从黑暗中和死荫里领他们出来,折断他们的绑索。但愿人因耶和华的慈爱和他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称赞他;因为他打破了铜门,砍断了铁闩。(10-16节;参箴20:9;赛43:25,61:1;拿2:9;罗7:4-6;加4:3-5;西2:13-14)
(二)神用什么救赎信徒(1:18-19)
知道你们得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
诗篇49:7-8说:“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彼得按着读者所能理解的,说明人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满足这个代价。知道是强调信徒都明白自己得赎不是凭着能坏的物品,救赎的代价绝非某种价格昂贵的世间物品,例如金银等物。彼得为何在此处提到这些贵重的金属?他很可能是想起旧约经文的记载:神要求以色列人为了所有被数算过的、二十岁以上的男性付出赎价: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数的,计算总数,你数的时候,他们各人要为自己的生命把赎价奉给耶和华,免得数的时候在他们中间有灾殃。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要按圣所的平,拿银子半舍客勒;这半舍客勒是奉给耶和华的礼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凡过去归那些被数的人,从二十岁以外的,要将这礼物奉给耶和华。他们为赎生命将礼物奉给耶和华,富足的不可多出,贫穷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你要从以色列人收这赎罪银,作为会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人作纪念,赎生命。”(出30:11-16)
数点人数是一种罪,被视为对神不信任。在这次事件中,神却命令摩西要数点人口,但他要求以色列百姓要行洁净礼,借此消除数点人口所招来的刑罚。在历代志上21章,大卫因落入撒但的试探,以国家的军力为傲,竟直接悖逆神,数点人口,犯下不信神大能的罪。面对敌军时,大卫没有信靠神、顺服神,因而引发神的怒气,差遣灭命的天使带来致命的瘟疫,惩罚以色列(11-17节)。
彼得知道,出埃及记30章记载,神准许以色列人用金钱买得暂时的救赎;事实上,若要救赎世人灵魂脱离罪恶的捆绑,再多的金钱也办不到。先知以赛亚看见神对他子民至终救赎的本质,因此写道:“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是无价被卖的,也必无银被赎。’”(赛52:3)
彼得先写出信徒不是凭着什么得赎,然后宣告神其实是用什么来施行救赎——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得用宝血这个生动的同义词,来描述包含流血的牺牲舍命。宝血不单是“血”而且是“宝贵的”,因为这血属于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得的用词隐约描绘出一幅画面:羔羊的主人做出极大的牺牲,宰杀了羊群中最精美、最纯洁、最完全的一只,此即按照神自始至终对于祭牲的要求(利22:19;民6:14,28:3-4;申15:21、17:1;参出12:5;利22:17-25)。作为祭物的羔羊或其他祭牲,都不能真正除去罪孽,正如希伯来书10:1-10所说明: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参9:24-26,10:11、14)
这些祭物都显明罪的致命影响,也呈现出一个概念:有一个终极的代罪羔羊要来代替罪人——这就实现在耶稣基督“一劳永逸”(once for all)的牺牲中。耶稣绝对是完全无瑕疵、无玷污的,这是圣经上清楚的见证,尤其是关于归算(imputation)的教义,正如哥林多后书5:21所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归算是一种法律上的计算方式。把罪责归给某个人,就是把罪责指定到此人的帐户上。同样,把义归给某个人,就是把此人算为义。被归给人的罪责或义,是完全客观的事实,与被归罪的人无关。换言之,被归罪的人并非实际上变得有罪,而是在法律上被算为有罪。这是一种计算方式,而不是实际改造此人的人格。
罪人的罪孽被归到基督身上。但他实际上完全没有沾染任何罪孽,只是在天上的法庭中被算为有罪,而且这罪的所有刑罚都要对他执行。罪是被归给他,而不是被传授给他。
有一句话非常值得注意:“神使那无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基督变成罪人,也不是指他犯了任何罪、他的品德被玷污了,更不可能是说,除了法律上的算法,他真的带着我们的罪。
基督不可能犯罪,他是完美无瑕疵的。这段经文甚至说“不知罪”,因为他是纯全无瑕的。他必须是纯全无污点的,才能作为完美的替罪者。他圣洁、无残疾、无玷污——远离罪人(来7:26)。他是无罪的(来4:15)。假使罪使他的品格有丝毫玷污——假使他成为真实的罪人——他就应受罪恶的刑罚,也就没有资格为其他人的罪缴付赎款。神的完美羔羊必然是完全无瑕疵污点的,因此“神使他成为罪”不可能表示基督被实际的罪玷污了。
这句话只是表示,我们的罪所造成的罪咎已经归给他,被算到他的帐上了。许多经文都教导这个概念:“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赛53:5)“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他“担当了多人的罪”(来9:28)。因此在哥林多后书5:21,保罗表达的意思很简单:神把我们的罪孽都归到耶稣身上,他把基督当作罪人一样来对待,将罪的全部刑罚执行在他身上——纵使基督完全无罪。
他所承担的罪孽并不是他自己的罪孽,但他把这些罪孽当作自己的罪来承担。神把我们的罪孽归到基督的帐上,使基督为此付上受罚的代价。所有得救之人的所有罪孽,都被归到耶稣基督身上了——被算到他的帐上,仿佛他有这些罪孽。然后神以他所有的愤怒来对付这所有的罪,而耶稣经历了这一切。这里说,神使基督“替我们成为罪”,就是这个意思。[2]
既然所有的罪都违反神圣洁的律法,也就是亏欠神,所以罪的代价应该是付给他的。只有债主可以决定赎金或偿还的条件。这笔赎金并非如某些人所认为是要付给撒但,好像撒但受到冒犯、需要因这些得罪他的罪孽而获得补偿。所有的罪都是得罪神,神也定下赎罪的条件。他所要求的赎价就是他爱子的生命(徒20:28;罗3:24-25;加4:4-5;弗1:7;西1:13-14;多2:13-14)。
基督的宝血是最宝贵的血,因为他是有史以来唯一绝对完全的人(参约1:14、27:来4:14-15,7:26-28)。希伯来书作者刻画基督的本质为新约的完美中保和大祭司,借他的死而成就完美的献祭: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吗?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1-15;参4:15)
新约也有许多其他的经文,同样强调耶稣为赎罪而受死这个真理的独特性。
基督的宝血并非指基督身上的血液,而是指他整个赎罪的死。圣经上提到基督宝血的次数,是提到十字架的三倍之多,也比提到基督受死的次数多出五倍以上。因此,宝血这个词就是新约论及救赎的主要用语。
彼得说,拣选是“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彼前1:2)。“他血所洒”就是使新约得以确立的元素(参来9:1-18)。“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22节)。假使基督没有真正流出宝血、为信徒的罪牺牲自己,信徒就无法得到拯救。这就是神设立十字架作为途径、让基督受死的原因之一;这也是“付出生命作为罪的代价”最生动、最清晰的具体展现。
流血几乎也是神为所有旧约献祭所设计的方法。祭牲要流血而死,而非被打死、勒死、闷死或烧死。神设计让祭牲的死必须透过流血,“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17:11)。
基督的宝血千真万确地在十字架上流出来。如果有人否认这个真理,或试图把基督受死的事实灵意化,就是犯了败坏福音信息的罪。耶稣基督百分之百确实流血舍命,后来又从死里起来,百分之百复活了。若是否认这些真理的绝对真实性,就是废弃了这些真理(参林前15:14-17)。
不过,十字架的意义并非单从流血就可以完全表达出来。耶稣流出的血并无任何超自然的成分,可使接触到的人都成圣。那些鞭打耶稣的人,可能都被血溅到,然而只在表面上涂抹耶稣的血,丝毫不能洗清他们的罪。耶稣若只是流血而没有失去生命,救赎就不会完成。假使罪的全部工价尚未付清,救赎就被中止,耶稣的流血就没有功效了。假如这血本身就能救赎罪人,耶稣为何不单单流血并免于受死?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在旧约圣经里“流血”的意思不单是流血而已。
圣经在这件事上的意思相当清楚,罗马书5:9-10也澄清了这一点;将这两节经文并列,可显示“靠着他的血称义”(9节)就等于“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10节)。救恩的关键元素就是基督代替罪人牺牲舍命,他流出宝血,具体显明他的生命被用来献为祭物,而圣经上一向用“流血”这个词作为赎罪受死的借喻(来9:22,12:4;参9:12、14,10:19,11:28,13:12、20;出12:7、13、22-23,23:18,30:10,34:25;利16:27,17:11;申12:27;太26:28;徒20:28;罗3:25;林前11:25;弗1:7,2:13;西1:20;彼前1:19;约壹1:7;启1:5,7:14)。
因此,基督的宝血很宝贵;虽然如此,光靠这有形的血液,却无法救人。这宝血唯有在耶稣的死中流出,罪的刑罚才得以偿付(路24:46;徒17:3;罗5:8-11;弗2:13-16;启5:9,13:8;参约11:50-51)。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基督虽流出宝血,圣经上却没有说他是流血至死,而是说他自愿交出他的灵魂(约10:18)。不过,若他的灵魂没有死亡,即使他身体死亡也不会带来救赎;他因灵魂死亡与天父隔绝(参太27:46),为了所有将会得救的世人,承担一切罪恶的所有罪孽。
显然,基督虽实际流出宝血,我们却不应该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圣经上许多提到这宝血的经文。例如,字面解释就无法说明约翰福音6:53-54这样的经文:“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马太福音27:25所记载的血,也同样很难以肉体有形的血液来解释(“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使徒行传5:28也说:“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18:6又说:“你们的罪(原文是血)归到你们自己头上”;20:26:“罪不在我身上(原文是我于众人的血是洁净的)”;哥林多前书10:16也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
如果把有关基督宝血的经文都按字面解释,就会产生严重的错谬。例如,天主教有一个教义是“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认为圣餐的酒在神迹中被变为基督实际的血,在弥撒中喝这杯的人,就是实际达成了耶稣在约翰福音6:54所说的话:“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也有人说,基督的宝血绝对不是真实的人血,但他们却坚持按照字面意义解释新约上关于耶稣宝血的经文,错误地教导说,基督的血液在钉十字架后以某种方式保存下来,且带到天上,现在就实际地运用于每个基督徒得救时的灵魂上。
信徒的得救,并不是借着某种神秘的天国方法来运用耶稣的血液。圣经从未记载基督有形的血液被保存在天上、运用在个别信徒身上。彼得在此说到圣徒蒙宝血所救赎,他所指的并不是在天上有一碗血液,而是说信徒是被基督的舍命牺牲所拯救的。
同样,保罗高举十字架时(加6:14),他并不是指这两枝有形的木桩,而是指救赎的所有内容。正如十字架表示基督所有的救赎工作,宝血也是如此。使信徒得洁净、脱离罪恶的,并不是有形的血液,而是基督受死、流出宝血所完成的救赎工作。
(三)神借着谁救赎信徒(1:20上、21上)
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神。
在这段经文中,彼得更完整地描写宝贵的羔羊耶稣基督的独特性。第一,他是神所预定的,他是proegnōsmenou(预先被神知道的),直译就是“他已被预知”,这句话清楚指出神在创世以前就计划差遣圣子成为肉身。天父并不是等到最后一分钟才匆忙解决人类堕落的问题;远在始祖犯罪堕落以前——甚至在创世以前——他已预定要差派他的儿子成为救主(徒2:23,4:27-28;提后1:9;启13:8;参赛42:1;罗8:29-30;弗1:5-11)。耶稣的对头——那些犹太首领——在十字架旁嗤笑时,似乎也都承认神预定差派弥赛亚:“他救了别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拣选的,可以救自己吧!”(路23:35)可悲的是,这些首领却拒绝承认,耶稣就是被拣选来成为赎罪的祭物。
其次,这位宝贵的羔羊是独一无二的,因他成为肉身。显现这个动词的原文(phanerōthentos)包含一个意思,就是使某个东西清楚显明,在这里是不定过去式的被动态,表达一个历史事件——在此就是指圣子成为人(加4:4-5)。保罗以一段丰富的经文描述基督的谦卑,总结了道成肉身的真理:
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参约1:14;加4:4)。
这末世是读者所熟悉的用词,指从基督降生到他再次来临之间的整个时期(参其他经文中的同义词“末后的日子”,提后3:1;来1:2;雅5:3;彼后3:3;以及“末时”,约壹2:18)。这个世的希腊原文(chronōn)是指在神的事件日历上的某个时间点。多年之前,彼得曾引用旧约经文来叙述五旬节当天圣灵降临的神迹,当时他也使用一个类似的词句:“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做异梦。”(徒2:16-17;参提前4:1;来1:2)。
圣子的独特性有第三个特点,就是他的复活。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以真切的大能证明他就是赎罪祭、他已完成神的救赎工作(徒2:24、32,3:15,4:10,13:33,17:31,26:23;罗4:25;林前15:20-26)。保罗在罗马书开头的问安段落中,精确地总结复活的重大意义:“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
第四,彼得提醒信徒,基督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这里用了最明确的说法:神已给他荣耀。这个词是指升天(可16:19;路24:50-51;徒1:9-11),基督回到天上的家乡,重享他从永恒的过去就与父同享的荣耀(3:22;路24:26;约17:4-5;弗1:20-21;参诗68:18)。希伯来书作者提到基督的卓越时,也指出他的升天就是他完美救赎工作的报偿:“唯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参9:24,12:2)腓立比书2:9-11把高过万物的绝对主权指派给他: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四)神为何要救赎信徒(1:20-21)
为你们显现……你们也因着他……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
似乎是为了强调原已清楚的真理,彼得在此为读者重复说道,基督的救赎工作是为你们,也就是为所有蒙赎的人。这里强调耶稣受死是要代替所有蒙赎之人,本书关于2:24和3:18的解释中,都会对这个重点做进一步的说明(参赛53:4-6;林后5:21,8:9;弗1:6)。
既然救赎是单单因着他而来的(徒3:16,4:12;参约3:36,10:7、9;林前1:4;提前2:5;约壹5:11-12;约贰9-11节),就没有别的道路可以到神那里去(约14:6)。这就指出福音是通往救赎的独一道路。世人除了承认神儿子的受死、复活和至高无上主权之外,完全不可能相信神。事实上,凡不相信福音的人,根本不可能认识神,也都要落入永远的毁灭。
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7-9)
我们也当想到,因着他这三个字不单指出相信神这条拯救世人的道路,也指出相信福音这个能力。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5写道,他和亚波罗都“是执事……引导你们相信”,都是尽人的责任;但很清楚的是,既然所有世人在罪恶中都是无助、瞎眼、死亡的,就都需要神的能力。正因如此,保罗继续说道:“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借着圣灵,基督自己就是信徒得救的途径。彼得深知这一点,正如多年以前耶路撒冷有一些犹太信徒认同他的教导,这样对他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
因着他而来的救赎,信徒相信神。既然如此,拯救显然是因信心而有的(可1:15,16:16,约6:29,20:31;徒11:21,13:39、48,16:31,20:21;罗3:28,5:15,10:9-10、14-15、17;弗2:8-9)。得救的信心包括相信这位独一、真实、永活的神(来10:39,11:6),也包括因他儿子耶稣基督而有的信(约6:40)。“相信神”这几个字其实包含了真正使人得救的信心。
彼得前书1:21的结尾,揭示了救赎的双重终极福气: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信心使信徒能够倚靠神所赐下的恩典,来面对现今生活的处境、挣扎和焦虑(5:7;诗5:11,31:1,37:5,56:11;箴29:25;赛26:3;鸿1:7;腓4:6),而盼望则使信徒对将来的恩典有信心,这恩典就是将要显现在天上的荣耀(见本书关于彼前1:4、5、13的讨论;参诗146:5;徒23:6,24:15;罗5:2,8:18、25;加5:5;多2:13;来6:11、19)。诗篇作者将盼望与救赎作了这样的连接:“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因他必收纳我。”(诗49:15)信徒拥有一个不会动摇的盼望,就是神将要使他们从坟墓里复活、迎接他们进入最后的荣耀中。使徒保罗提醒在罗马的信徒,基督徒确实的盼望包括身体得赎:“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参腓3:20-21;约壹3:2)。圣徒借着信心,现在可享有灵魂蒙赎的喜乐(“圣灵初结果子”),并因着盼望而期待身体得赎,脱离始祖犯罪堕落所造成的一切影响。
[1] Body of Divinity (reprint; Grand Rapids: Baker, 1979), 146.
[2] John MacArthur, The Freedom and Power of Forgiveness (Wheaton, Ill.: Crossway, 1998), 25-26;强调字体为作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