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先解经,再应用
如果“单有一个意思”的原则让你有些困惑,很可能是因为你在想着经文的应用,而不是经文的意思。实际上,每当一些基督徒说:“对这节经文我的理解是……”其实他们言外之意往往是:“这节经文在我的生活中是这样应用的……”他们尚未找出这段经文对摩西、马太或保罗而言原本的含义,就急着凭借个人的想法对这段经文下判断了。换句话说,他们还没明白神要他们做什么,自己就决定该如何行动了。对基督徒来说,这么做已经很危险;对传道人来说,则更危险。因此,你务要把解经和应用两者区分开来。[1]
“解经”的目标是去挖掘原作者在当时历史背景下要表达的意思。例如,两千年前保罗写信给罗马教会,那时他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解经本身并不涉及保罗当时说的话今天会怎样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诚然,今天的应用特别重要,但那是第二步。解经的过程要是挖掘某段经文对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地方,在任何时候的意义,因为解经是挖掘作者原意的过程。
而“应用”过程则是看原作者特定的那个原意如何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今日生活的。应用意味着不同人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活出那段经文独一含义的过程。解经就好比一个人用铁锹挖掘埋在地里的宝贝,他不停地挖着,直到掘出那个金币箱;应用则好比他掘出金币后,如何在不同的范畴使用这些金币。
三个例子
请看这条诫命:“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只有一个意思:“不是你的东西,别占为己有;不是你的东西,也别作为己用。”不论你是谁、身在何处、何时阅读《出埃及记》20章15节,这段经文所表达的意思都是如此。
但同一片云里的雨能落进许多块田里。换句话说,“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中独有的这个意思,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地点,能借不同的方式加以应用。对一个十岁男孩来说,这条命令要他约束自己,不可趁店员不注意而把一块巧克力塞进口袋。而对一个成年人来说,这条命令则责备他远离上班时间出去晒太阳、睡觉的诱惑(身为雇员,他的时间不属于自己,不该这么用)。这两种应用都基于作者在《出埃及记》20章15节想表达的那个同样意思。同样一个意思可应用于无数不同的情况之中,不论是成年人或儿童,男人或女人,非洲人或亚洲人,都可以应用。但是,《出埃及记》20章15节的解经释义永不改变,总是“不是你自己的东西,不要占为己有;不是你的,也不可挪为己用”。
让我们再来看第二例,《箴言》15章1节:“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这句箴言可以应用在许多场合。一位父亲在一个气氛紧张的长老会上可以应用这句箴言:假如另一位长老与他意见相左,他可以控制自己舌头,柔和地讲话。作母亲的也可以应用这句箴言:当青春期的女儿只想和朋友一起听音乐而抱怨着不愿意帮厨时,她柔和而坚定的回答可以避免一场激烈争吵。而这个女孩儿也可以应用这节经文来克制自己——当她的弟弟辱骂她,试图挑起“争端”的时候,她是以柔和的言语回应,还是以骂还骂?弟弟的也可以应用这句经文:踢足球时有人摔倒,为该不该罚点球起了争论,他就可以应用这段经文控制自己。以上这些例子都是同一节经文的不同应用,但《箴言》15章1节只存在一个释义:“善意的话语、柔和的语调能帮助你避开有罪的冲突。”
将解经过程和应用过程区别开来,真有那么重要吗?是的。若是我们尚未明白神的意思就急着去应用,只能说明你想要控制经文。你想把经文变成你自己私人的意思,但经文却是属于神的。每个人都该应用圣经,但得以应用的须是神给出的那个意思,而不是人自己的意思。不仅如此,假如那个十岁的男孩长大后,一直认为“不可偷盗”这条命令仅意味着不该在商店里偷巧克力,那结果会怎样?他可能会在工作时间睡大觉,混日子,窃取雇主的时间。为什么呢?因为他把“不可偷盗”这条诫命的本意与应用混淆了,完全没看到其他相关的应用范围。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3节,保罗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若一位传道人高呼:“这句经文的意思是,你不可看色情影像,”那么,他是给出了经文的一个应用,但这不是对经文的解释[2]。假如这节经文意思被理解为不可看色情影像,那么这节经文的受众就不包括那些未婚同居的年轻人和出轨的丈夫了。你知道这么理解肯定是不对的。
一旦将解经和应用混为一谈,人们无意中就会错过许多重要的应用。你会自说自话,却没说出神的话。《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3节的释义远远超出了“不可看色情影像”这层意思,其含义更加宽泛,指的是“绝不可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之外,寻找性的满足”。这个意思就是作者期待表达的原意——无论何人、何时何地,这个意思都适用。你和你的会众要做的,是根据这个意思,延伸出许许多多合理而有益的应用。
在预备讲章的过程中,解经和应用是两个分开的步骤。找出原作者当初要借这段经文表达的原意,这是第一步。只有完成这个步骤以后,你才可以考虑这处经文在今天是如何影响到我们生活各个方面的。
一个实践练习
现在让我们来练习一下如何区分解经和应用。假设你要研读《罗马书》12:1-2。现在你的任务是:用你自己的话重述《罗马书》12:1-2这段话并写下来。重写时,每句话开头都要写上“保罗说……”。你要确保自己只写经句中保罗对罗马教会说的话。这就是解经。写完之后,再根据保罗对罗马教会所说的话,写出三点对你自己的应用。虽然你没生活在公元1世纪的罗马,但神定意要让他的话应用在你身上。先做解经,然后进入应用。完成这个作业前,不要急于进入下面的讨论。
做得怎么样了?让我以《罗马书》12章2节的上半节经文“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为例,列出正误两种结果。第一种企图跳过解经阶段,直接进入应用。它一头扎进具体情节,实在鲁莽。
错误的方法:“对我来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意味着我们不该看电视。实际上,这句经文的意思是说:所有电视节目都很罪恶。你有电视机的话,就不是基督徒。保罗对罗马教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位传道人对大部分电视现场秀节目不合圣经的内容,感到非常厌恶。心有同感之余,我也会觉得,他似乎把“应用”与“解经”本末倒置了。保罗可没对罗马教会说,他们不可看电视——当时电视机还没问世呢。这位传道人的应用或许有效,但我们无法完全肯定,因为这样的解释只是假设。而圣经的解经至关重要,容不得假设其中的意思。
正确的方法:解经。“保罗说,罗马的信徒不该屈从周围那些不信者的思想态度和生活方式。”这正是保罗对罗马教会所说的话的翻版。(仿照“保罗说……”这个句式重述原文,果真迫使你寸步不离解经步骤,不是么?)这句释义道出了“效法”、“世界”等关键词的意思。假如保罗从天上下来,他会说:“对,我当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信徒不可像非信徒那样思想和生活。”解经阶段完毕,我们就可以考虑应用步骤了:“那个能影响我的思想,与不信之人难以分别的,就是电视。为了避免自己被迫陷入属世的思想中,我该加倍小心,留意我看的是哪些电视节目。也许我该考虑不再看电视了。”
解经(看保罗和神说了什么)与我们如何将这些话语落实在行动上,是不同的阶段。我们先要挖掘释义的宝藏,直到找到这个宝藏后,然后再想想应该怎样利用这宝藏。一个优秀的释经者很清楚这两个步骤,也能区分这两者:先释经,再应用。
[1] Ramm, Protestant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113.
[2] 之所以会产生有些类似令人困惑的地方,是因为英语单词既可以指作者对某节经文的最初含义,也可以指信徒对该经文的应用。这是英语中一个令人遗憾的不足之处。含义和应用毕竟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