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6:1-2
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
罗马书最后一章包含了许多罗马人的姓名,他们是保罗写信的对象。另外也包括了一些当时在保罗身边的哥林多人,保罗代表他们向罗马人问安。这一章总共提到三十三个人名,其中二十四人在罗马,九人在哥林多。另外还有两个未提到名字的妇女,和几个无名的男子。但全章并不是一连串枯燥名字的组合;相反的,它是新约最有趣的篇章之一。
罗马书第16章吸引人的地方之一,是它使我们得以一窥保罗的本相。有些人认为,凡是对“观念”感兴趣的人——例如研究基督教神学的人——通常对“人”没有兴趣。他们总是一书在手,却对周遭事物不闻不问。我们称这种人“不注重关系”。当然,世上确实有这一类的人。但保罗是一个最好的证据,说明热衷教义的人不一定就对人缺乏兴趣。没有人比保罗更对神的真理着迷了。整本罗马书都在阐释真理。但此处我们看见保罗对人也有浓厚的兴趣。事实上,从这一章看来,除了耶稣以外,圣经中对人最感兴趣的,就非保罗莫属了。
约翰·慕理在他的注释中提到这一章带给我们的第二个功课:
(罗马书)不是写给神学家的(虽然历代以来,学者们对研究这卷书信的兴趣始终不减)。我们探讨保罗这些份量极重的议题时,很容易忽略一个事实:这卷书信也是写给像暗伯利、士非拿、鲁孚这一类市井小民的。显然保罗指望他们这一类人也能从他的书信受益,这是现代某些专家所忽略的。所以这卷提供了许多扎实神学教义的书信,在结尾时却强调个人、爱,并且提醒我们做神谦卑的仆人,殷勤服侍他,这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送信人
保罗提到的许多人当中,有一个名叫非比。除了这里的记载,我们对她毫无所知,但我们所得知的几个重要事实,可以提供一个坚固的基础,让我们做更多的猜测。
根据保罗举荐非比的方式,很可能她也从保罗受命,将这卷书信送到罗马。分析这一章,我们看见第3节至16节所列的都是保罗问候的对象,第21节至24节则列出在哥林多的人,他们要求保罗代向罗马信徒致意。只有非比在这章一开头就被单独提起,显然她当时正往罗马去,所以保罗要求罗马信徒好好接待她。既然保罗只提到她一人,我们很自然会认为她是捎信的人。由于古代邮政不发达,除了军令以外,一般信件都是由私人代为传送。
保罗要求罗马人“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换句话说,保罗要求罗马信徒,用保罗指望他们将来接待他的方式(罗15:24),来接待非比。
这个妇人取了一个外邦人的名字。非比是福伊波斯(Phoibos)的阴性形式,福伊波斯是阿波罗神的名字。但非比后来成了基督徒,是坚革哩教会真正的“仆人”(译注:中文和合本圣经译作女执事),她帮助过许多人,保罗也是其中之一。
此处我们要略做猜测。由于古代一个女子只身旅行难免有安全上的顾虑,非比很可能有同伴随行。但此处没有提到其他人——甚至未提到她的丈夫——我们可以此推断她是单身,而且地位重要。她必然也很富有,因为这种长途旅行所费不赀。她可能像腓立比的吕底亚一样,是卖紫色布匹的。吕底亚是听了保罗传讲的信息而信主的,后来她把自己的家开放,接待保罗和其他刚信主的基督徒(徒16:13-15)。
非比手中所握的书信是多么珍贵的财宝啊!她曾担任坚革哩教会的执事,那是位于哥林多城东边的港口。由于这项使命,她成了历代各教会中最伟大的仆人。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写道:“这双温柔的手从未承担过如此艰巨的担子。几世纪以来教会的神学历史都在她携带的那文件里。整个改教运动都蕴涵在那一个袋子中。我们今日无数的祝福都在那些羊皮纸上。”
非比是女执事吗?
非比是不是执事?也就是说,她是坚革哩教会所拣选或指定的同工吗?这个问题的浮现,是因为“执事”和“仆人”在希腊文里是同一个字。第1节说:“非比……是坚革哩教会的仆人。”这是英王钦定译本的翻译。修订标准译本则译作“女执事”。新国际译本作“仆人”,但加上旁注:“或作执事”。新英文圣经则在未提出证据的情形下径自译作“在坚革哩教会担任某项职位”。
一个字会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翻译,是因为它本身含义不明。它可以广泛地指仆人,也可以狭义地指执事或女执事。只有上下文可以决定它究竟何所指,但罗马书16:1本身并未提供足够的资料供我们判断。
我参考了几本提到这问题的注释,得到一个印象:这些作者的判断多从他们的年龄或教会传统出发,很少从diakonos这字本身着手。例如约翰·慕理说:“如果非比像第2节所说的,经常帮助众圣徒,那么她就是教会的仆人,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证据去假设她具有执事的职位。”约翰·慕理的教会背景是反对按立女执事的。另一方面,莱昂·莫里斯说:“当时社会光景必定需要女同工,协助给妇女施洗,或联络在家庭中聚会的妇女。此处所用的字比较倾向于一个正式的职位,而不仅是指一般的仆人……。”
重要的是,经文本身并未明说,我们必须依据其他基础来判断。我个人认为,根据提摩太前书2:12,妇女在聚会里有两种功用是受到限制的:(1)有权柄的教导职位;(2)有权柄的管教职位。我相信这两种功用只限于男性领袖,两者合并就构成了长老教会传统的议会(sesssion)。但除了这两个限制,教会中没有一项服侍是妇女不能参与的。
让我再次引用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的话:
历来姊妹们在主日学和妇女事工上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她们在主所呼召的工作上一向忠心耿耿。我们记得耶稣在世上时除了十二个门徒,还有一群妇女追随他,她们包括“被恶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曾有七个鬼从她身上赶出来;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路8:2-3)。直到今天,这一类忠心的妇女仍然是普世庞大宣教活动的主力。
我们第十长老教会也有姊妹参与执事会、主日学老师和各种委员会的侍奉。除了议会以外,我们鼓励她们在每一个领域里服侍主。
今天很多人关心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但不妨退后一步想,我们的问题在新约时代根本不成问题。例如保罗在结束罗马书时,他并未想到这些问题,不然他一定会表明他的立场。为什么这对他不成问题呢?答案不是因为他不关心妇女或她们如何运用所得的恩赐,他确实关心,所以他才会在此处一再提到她们。真正的答案是,新约时代的领袖不像我们这样在乎职位。他们关心的是正常基督徒的行为或功用。他们关心基督徒是否像耶稣那样做仆人,彼此服侍。他们并不热衷于在胸前挂个名牌说:“我是本教会的仆人(或执事,或女执事)。”
服侍人的工作
“服侍”是所有自称基督徒的人必须具备的功能之一,从某一方面说,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是执事或女执事。
美国长老会的牧师以及前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教授乔治·富勒(George C. Fuller)对执事角色所做的研究,使我获益匪浅。虽然他关心的是执事特有的服侍形式,但他一开始先强调,在基督里的每一个信徒都当服侍。他指出世界是根据一个人被别人服侍的程度,来衡量他的地位。一个公司里,最“重要”的人物就是位居这个组织的金字塔顶端的人。组织越庞大,位居顶端的那人就越重要。在个人方面,拥有仆婢的才是“大人物”。仆人数目越多,就越举足轻重。但耶稣却把这一切颠倒过来了,他说:“在后的要在先。”在神眼中,一个人的重要性不在于他被多少人服侍,而是他能服侍多少人。一个基督徒服侍的人越多,就越显为大。
富勒写道:“如果耶稣未曾‘取了奴仆的样式’,未曾‘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个世界的标准就依然如故。但耶稣改变了这一切。如今他成了执事,是我们最终的榜样;为了完成神所交托的使命,他应许要赐能力给属他的人——他在世上的身子——来完成他的事工。”
我们为什么要有正式的执事和女执事?原因是,既然每一个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徒都必须参与侍奉,我们就需要有人领导各项事工。
1. 慈善事工。第一项是慈善事工,这也是当初设立执事的主要目的。你或许记得使徒行传6:1-7所描述设立执事的原因。当时耶路撒冷有许多贫穷人,为了分配资源的问题,那些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和说亚兰文的犹太人之间起了纷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抱怨在日常食物分配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这事甚至威胁到教会的合一。于是他们为这问题祷告,寻求神的引领。后来使徒建议,由教会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让他们管理这件重要的事。
教会照着做了,他们选出司提反、腓利、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尼哥拉。从名字判断,这些人都来自说希腊话的社区。会众做了明智的选择,食物得到适当的分配,从此执事的职位就诞生了。
2. 传福音事工。执事的另一项服侍是传福音,这是很自然的。使徒行传提到的头两个执事就是很好的例子。腓利在使徒行传21:8被称为“传福音的”。神使用他把福音带到撒玛利亚(徒8:5),后来又把福音带给埃塞俄比亚的大官(徒8:26-40)。他有所谓“超越文化”传福音的恩赐。司提反则在犹太公会面前大有能力地为神做见证,那也是后来定耶稣罪的同一个公会。事实上,他的讲道使那些腐败的宗教领袖大为恼怒,他们终于把他杀了。司提反成了教会史上第一个为主殉道的人。
3. 训练其他人。执事和女执事的第三个工作是训练其他信徒。有人是用直接而清楚的教导方式;但不论用那一种方式,他们都必须以身作则。
我们应当记住主耶稣有关山羊和绵羊的比喻,那是他在被逮捕、被钉十字架之前说的。一个人是否真正去服侍别人,足以反应他是否真正得救。他做在别人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太25:34-40
教会,神的家
耶稣基督的教会应该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第1节的“教会”一词,在罗马书是第一次出现。它在这一章一共出现五次(1、4、5、16、23节),保罗从这里开始,个别地提到罗马教会和哥林多教会的人。
当然,这并不是对信徒唯一的称呼。保罗称呼基督徒为弟兄姊妹(“我们的姊妹非比”)、圣徒、同工、朋友、母亲,以及“在基督里的”。这些称呼有一个共同性,就是认定所有在基督里的人都同属一个属灵的大家庭。这件事对保罗非常重要,所以他强调信徒彼此相属,应当无私地彼此服侍,不必在乎职衔,就像一个快乐、健全的家庭所应有的样子。
这些信徒也有头衔,但不是世界所稀罕的那种头衔。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称此为“墓志铭式的头衔”,因为这些人如今都不在了,我们只能从保罗在罗马书中提到他们的文字来纪念他们。
让我们细读这一章,好捕捉那些曾行经古罗马青石街道的模糊身影。非比被称为教会的仆人,她曾帮助过许多人。这是何等不同凡响的墓志铭!短短几字,却包含万千意义。我最近开始思索,是否能用一句话来描述我的一生。几个礼拜来,我一直留意《纽约时报》和《伦敦时报》的讣闻。没多久我就收集了一个清单。“美食醇酒作家”是一个人的身后语。“推广竞走比赛的先锋”总结了另一个人的一生。还有一段讣闻描述某人“引介了现代瓶装啤酒的秘诀”。
与此相对的,是我们在罗马书最后一章所看到的评语。这里有仆人(1节)、帮助者(2节)、同工(3、9节)。有四个人被称为“亲爱的”(5、8、9、12节),两个人被称为“劳苦”工作的(6、12节),还有一同坐监的知名使徒(7节),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10节),为主做工的(12节),蒙拣选的(13节),待保罗如母的(13节),圣徒(15节)。这些墓志铭真是洋洋大观!比帝王陵寝上堆积如山的石块更壮观。且看那辉煌宏伟的罗马竞技场和万神殿,它们是由两个帝王建造的,但今天有谁记得他们的名字?如果我告诉你,建造的帝王名叫哈德良(Hadrian)和韦斯巴芗(Vespasian),可能除了历史学家,没有人分得清楚这两个帝王当中,究竟是谁盖了竞技场,谁盖了神庙。
当所有石块变成沙土,昔日光彩在烈日下化为乌有,永恒的罗马成了一片废墟时,这些谦卑的人、可敬可爱的信徒、劳苦的基督工人和众圣徒,都将在真正的永恒之城所散发的光辉中显现,那城是“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10)。
我们并不是对那些圣徒祷告,他们听不见的。但我们可以感觉到与他们的合一,知道什么是圣徒真正的联合,期待有一天将与他们一起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4:13-18)。
正如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在他结束罗马书第16章的研讨时所做的,我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想到那些一路上帮助我的人。他们大多数都是默默无闻的人,并未得到太多世界的奖赏。但我想到他们,我要给他们一些头衔:鼓励者、教师、辅导、同工、朋友、伙伴。我无法记住他们每一个人,但天上的主知道,他必奖赏他们。我们要为许多伟大的神仆献上感谢。但愿我们也能效法他们留下的美好榜样。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