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4: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教会历史上最可悲的一件事,莫过于初代基督徒领袖忘记了神的国不是指运用政府的权柄,而是“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并甘愿让政府的权柄来管辖人的身体和良心。

 

我们想到公元800年的圣诞节,教宗利奥三世(Leo III)把一个金冠冕戴在查理曼(Charlemagne)的头上,查理曼跪在教宗前面,四周的百姓喊道:“神所加冕的奥古斯都,罗马帝国大帝,万岁,万万岁!”或者我们想到三百年后一个更震撼人的场面,在1077年,德国皇帝亨利四世(Henry IV)冒着风雪,赤脚站在卡诺莎(Canossa)的城堡门前,祈求教宗格列高利七世(Gregory VII)的怜悯,因为教宗在两年前废除了他的王位,禁止任何人承认他的权柄,甚至将他赶逐出教会。亨利想上诉以收回他的王国。这是一个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达于极致的范例,因为教宗和帝王对于谁握有世上最高的权柄,都相持不下。

 

格列高利七世的俗名是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他在教皇敕令里宣告:“罗马教会是单独由神创立的,只有罗马教皇能受普世尊崇;他也能使用帝王的标志;只有他的脚能被所有执政者亲吻;他有权废除帝王,无人能审判他;罗马教会从未犯错,而且永远不会犯错。”

 

圣经谈到神的国度时,也是这个意思吗?圣经声称教皇或其他教会领袖有权管辖帝王和其王国吗?或者神的国度另有其他含义?显然神的国另有所指。每一次当教会领袖企图把教会当作世上的国度时,他们就犯了错误。历史上每有这种情形出现,就会造成人类所见过最严酷、属世、腐败、暴力血腥的时期。

 

神的国和人的国

 

保罗一直在讲基督徒必须有爱心,每一个信徒都有保护和激励其他信徒的义务。现在他忽然提出神国度的定义,这对不断企图将自己对世务的信念强加诸别人身上的基督徒而言,无啻当头棒喝。“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

 

任何人要根据圣经来研究教会的性质,都不可忽视罗马书14:7,这是一处关键经文。这也是保罗第一次在罗马书里使用“国”这个字,它在保罗所有作品中也只出现十六次。但它在福音书里却是一个常见而重要的字。“国”在马太福音中出现了五十五次,在马可福音出现二十次,路加福音四十六次,约翰福音五次。

 

我们很难给神的国下定义,因为它太重要,包罗太广了。有时候这个字被用来指神在世上管辖着所有受造之物。有时候它用来指弥赛亚耶稣基督的王权,正如神应许大卫:“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6)。后来大卫家开始衰败,先知以赛亚清楚声明这个应许会在将要来的弥赛亚身上应验:“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赛9:6-7)。在其他经文里,例如罗马书第14章,“国”这个字是指教会。

 

有关这个字,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是神的国,是神掌权治理的领域。更进一步说,由于神在做王掌权,所以他国度的定义必须无限地超越任何人类的国度。人的国或许能存留一阵子,但早晚会过去。神的国必垂诸永恒。

 

但以理书以惊人的方式描述了这个世界国度的正常状态。头几章记载神如何使尼布甲尼撒王谦卑下来,后来他的儿子伯沙撒接续他做王。有一天伯沙撒大宴宾客,欢饮之间他吩咐人,将他父亲从耶路撒冷圣殿掠夺来的器皿拿来,供宾客饮酒。正这样做的时候,忽然有人的指头显出,在宫殿的墙上写字:“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

 

伯沙撒和皇亲贵戚都惊惶失色,但王身边的哲士没有一个能解读那些文字。于是他们召来但以理,他就向王解释那几个字的意思:“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5:26-28)。

 

但以理这样说:

 

王啊,至高的神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但他心高气傲,灵也刚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夺去荣耀。他被赶出离开世人,他的心变如兽心,与野驴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等他知道至高的神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

 

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儿子,你虽知道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竟向天上的主自高……却没有将荣耀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神。

 

5:18-23

 

那天晚上玛代人和波斯人侵入皇宫,杀掉伯沙撒,玛代人大利乌取代了他的王位。

 

这是每一个人类国度的写照。神允许某一个人或团体崛起,享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权力,一旦他们的胜利导致他们骄傲自大,神就将他们除去,而让别人取而代之。英国杰出的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Toynbee)写道,世界上一共有三十四个主要的文明,但每一个都只是昙花一现。埃及曾经盛极一时,随后也凋谢了。希腊和罗马文明如今已成明日黄花。苏联已解体多年。有一天,国富民强的美国也必跟随这无可避免的历史潮流而瓦解。“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骄傲和罪终将使美国一蹶不振。

 

神的国与教会

 

但教会的情形又如何呢?它是世上的国度吗?若是,它与政府权柄之间的关系如何?若不是,它实际上包含了什么?

 

如果圣经学者一开始就从我前面提出的那个定义着手,然后不断运用在教会里,或许教会与世俗权柄的关系中所出的许多错误都可因而避免。神的国乃是神所治理的领域。因此从某方面说,整个世界都是神的国度,他掌管着一切受造物。同时神的治理也描述了他与那些承认他管辖权柄的人——就是靠圣灵进入他国度的人——之间的关系。这表示什么时候人承认神统辖的权柄,神的国就在那个时候向他显现了。

 

如何显现呢?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回答了这问题。他写道:“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保罗的意思是,神的国是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显现出来,为人知晓。神所做的,就是赐下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这与我们吃什么,喝什么,或守什么节日毫无关系。神对这些事一无兴趣,所以我们也不必太在乎;我们只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伤害到别人。我们需要关切的乃是保罗提到的三件事:“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神的国与基督徒

 

不幸的是,解经家对这三个词的解释相当分歧,因为它们在圣经里有不同的用法。有一种解释是,这些词汇表达了神在基督徒里面渐进的拯救工作:第一,神把基督的义赐给信徒;第二,这义成了神与罪人和好的基础,并且使人得以与别人和好;第三,于是生命满有从神来的喜乐。另一种解释是,这些都是从基督徒里面发展出来的道德品质:以公义对待别人,以和平相处,对别人存喜乐的态度。

 

不少重要的解经家持后一种观点,认为这三项是由基督徒里面发展出来的道德品质。约翰·慕理提到三个论证:(1)“圣灵中的喜乐”是主观的,那是信徒心中的喜乐。由于此处“喜乐”与“公义、和平”并列,我们可以认定后两者属同一类别。(2)第18节是往回指向第17节。“因为”是指第17节里特别提到的那几项。信徒应该在这几项上服侍基督,讨神的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毫无疑问的,服侍基督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这样做能讨神喜悦。这些观念与法学名词——公义、和平——似乎并不一致。(3)同样的,在第19节中也有一些劝勉,涉及到我们的责任。特别是这句话:“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因此“公义、和平”应该被视为“正直、和谐”,我们必须以此来管理信徒在教会团契中的态度和行为。

 

我个人认为,这并不属于保罗极力要说服人的部分。通常他的论述都带着强烈的说服力。但此处保罗只不过是提出另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基督徒不可被人为的规定和法则捆绑。他强调神的国并不包含这一类的事,神的国乃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此外,我们若采用保罗在整卷罗马书里对公义的解释——基督的义加在我们身上——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他既然花了整本罗马书阐释此观念,又何必在此处改变这个词的用法呢?

 

查尔斯·贺智清楚地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保罗并不是说,基督徒本身具有道德;他也不是说,只有那些公义、和平、喜乐的人才是真基督徒。若是这样,就与整卷罗马书相抵触了。圣灵是公义、和平、喜乐的源头。公义使我们得以站在神面前,因为它满足了律法的要求。那是出于信心的义,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和平是界于人与神之间,理性与良知之间,以及我们的心灵与别人的心灵之间的和谐。喜乐是救恩之乐,只有与圣灵相交的人才能经历到这种喜乐。

 

我要补充说,如果贺智所言属实,这里的“义”确实指“基督给我们的义”,“和平”是指“我们与父神和好”,“喜乐”是指“圣灵中的喜乐”,是他在我们里面动工的结果,那么保罗对神国的定义就属于“三位一体论”(Trinitarian)。公义的恩赐是从神儿子来的,和平是与父神和好,喜乐是从圣灵来的——如此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定义。

 

1. 耶稣基督的义。“义”是罗马书中最重要的一个字,单单在这卷书信中就出现了三十五次之多,远远超过保罗归纳我们靠耶稣基督的大工得救时所使用的任何一个词。由于神的国主要是指神借着基督的大工在我们心中做王,我们一想到神的国,就不可能不想到神赐给我们的义。

 

我在本系列《罗马书解经讲道丛集》的卷一中,曾提出有关这个新约观念的三个重要论点:

 

第一,从神来的义就是基督的义。我们自己是不义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如果说我们有任何义——我们要站在圣洁的神面前,就必须有义——那必然是从基督领受来的。

 

第二,神把耶稣基督的义白白赐给我们,这完全与我们的行为无关。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义的存在本身对我们没有好处,除非神愿意白白赐给我们;我们永远不配得着它,也不可能靠自己赚得它。马丁·路德因为发现这个伟大的真理而整个人得到改变,并进而促成改教运动的诞生。他本来并不知道基督的义是神白白赐给人的,还以为神的要求高不可攀,根本不可能达成,因此他对神心生怨尤。后来路德发现神在福音里的恩典,于是他成了恩典的斗士,甘愿为真理而牺牲自己。

 

第三,信心是罪人接受基督的义所凭借的管道。起初路德以为信心是一种行为,但他终于明白信心不过是一只张开来接受神恩典的手。我们可以说,凡靠着神恩典而打开心门,愿意接受基督的义、甘心被神治理的人,神的国就临到了他。

 

奥古斯塔斯·托普雷迪(Augustus M. Toplady)在他的诗歌里,生动地表达了这一点。

 

两手空空无代价,

 

单单投靠你十架!

 

赤身,就你求衣衫,

 

无助,望你赐恩典;

 

污秽,飞奔你泉旁,

 

主阿,洗我,否则亡!

 

万古磐石为我开,

 

容我藏身在你怀。

 

 

2. 从神来的和平。保罗的第二个词是“和平”,这必然是指靠着耶稣基督的工作,我们与神和好,得以被神称为义。

 

圣经说到两种和平:因基督的工作而“与神和好”,以及当我们把忧虑卸在神面前时,他就赐下“神的平安”。保罗在罗马书5:1提到第一种和平:“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他在腓立比书4:6-7提到第二种和平(平安):“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

 

3. 圣灵中的喜乐。最后是喜乐,虽然约翰福音第17章所记载耶稣的祷告,提到教会的第一个标志(见第13节)即是喜乐。确实,从某方面说,这是神在我们里头做工的第一个证据。我们接受基督的义,被神称为义之后,就与神建立了新的关系,我们可以用“战祸连年之后的和平”来描述这种关系。若用较自然的方式表达我们里面的光景,就是我们有从圣灵而来那雀跃不已的喜乐。

 

你是否经历过这种喜悦?可惜许多基督徒看起来似乎并不快乐。一个主日下午,苏格兰一家教会的工友在地上拾起了一张纸条,上面有会友随意涂写的几行字,那人必定是在听一段特别冗长的讲道时写的,

 

与天上圣徒在爱中同居,

 

啊,那是何等的荣耀!

 

但在地上与我所熟知的圣徒同住,

 

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然,两者不该有差异。虽然地上一切无一堪与天上的喜乐相比,后者将是充分、无与伦比、真实无伪的,但我们可以从现今那些真正属于神国度的人身上,观察到它具体而微的形式。

 

先是公义与和平

 

我们必须把秩序弄正确。有很多人愿意享有基督徒的喜乐。事实上,他们极为羡慕那喜乐。但他们不愿意遵照神的条件行事;神定下的唯一条件,就是要我们相信基督那完美而全备的工作。先是公义,然后是和平,最后才是喜乐!

 

当大队天军出现在伯利恒的旷野,宣告耶稣降生的信息时,天使对牧羊人说:“不要惧怕,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2:10-11)。因为我们有一位救主,他也是我们的王,我们可以与神和好,享有充满荣耀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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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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