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4:9-12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人的心是非常狡猾的,特别是它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的时候。理查德•哈里斯•巴勒姆(Richard Harris Barham1788-1845)是一个英国传道人,他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时候,总是错过学校的晨间礼拜。礼拜是早上七点开始,但巴勒姆总是因前一晚睡得太迟,以致赶不上做礼拜。他的教授为此责备他,他竟然找出这样的借口来:“老师,事实上是学校的礼拜对我而言太晚了。我是一个有正常习惯的人,我总不能一直等到早上七点不睡啊!除非我早上四、五点以前上床,不然我整天都会打不起精神来。”

 

最有趣的借口之一,是著名的马克斯兄弟中的奇科(Chico Marx)所想出来的。有一次他在亲吻一个歌舞女郎时当场被他的妻子抓个正着。奇科急忙为自己辩解说:“我不是在亲吻她,我只是在对她的嘴巴耳语。”

 

亚伯拉罕的例子

 

我们研读罗马书第4章的时候,提到保罗想要用旧约来证明福音。他的主要例子和证据是亚伯拉罕,因为亚伯拉罕是犹太民族的先祖,被他们当作属灵的榜样。如果保罗能够证明亚伯拉罕是因信,被神在基督里的恩典所救,保罗就能建立这个教义。保罗引用创世记15:6,指出亚伯拉罕不是靠好行为,而是因信被称为义。那节重要的经文这样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保罗证明了有关亚伯拉罕的论点之后,又加上第二个证人。这位证人是大卫,保罗在罗马书4:7-8所引用的话,是引自诗篇第32篇:“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2)。

 

这是斩钉截铁的事实:亚伯拉罕不是靠好行为,而是因信称义;因此我们也必须因信得救。但不信的心所生出的狡猾借口就在此时出现了。

 

持怀疑心态的人会说:“可是一定还有其他的因素啊!譬如割礼。我知道你前面说过,割礼是外在的表记,神只看人的内心。但毕竟亚伯拉罕也受了割礼啊!割礼是神颁布给亚伯拉罕的。从那时起,历世历代以来,犹太人一直遵行不悖。那必然有某种意义存在。若有意义,那么你说亚伯拉罕单单因信得救,就不合理了。至少他也是靠割礼称义。如果割礼是神赐的,在得救的功劳上,割礼就应该占有一席之地。”

 

今天人们也同样如此论到浸礼的价值,甚至包括主的晚餐之价值。这两项仪式都是耶稣基督留给我们的。他既然赐下这些,我们岂不是能说,我们得救多少也依靠这些仪文吗?

 

这种论证的破绽一看即知。他们辩称,如果仪文是神赐的,就必然有其价值,既然有价值,当然可以帮助人得救。但这样说不通。如果甲对乙有价值,不一定就对丙有价值,除非你能证明乙和丙是同等的。如果甲等于乙,乙等于丙,那么甲就等于丙。但乙和丙若有差异,这推论就无法成立。此处的情形即是这样。保罗稍后解释,割礼的价值在于它是称义的“记号”和“印证”。但这并不等于说,一个人称义,根据的就是这些仪文。

 

保罗的论证比这更强烈。保罗在这几节经文中问到,亚伯拉罕是何时被神称为义的?他什么时候得救的?是在受割礼之后还是之前?若在割礼之后,割礼就多少与他的称义有关联,多少可以居一点功劳。他的称义若是在割礼之前,那么不论割礼的意义何在,显然它与救恩无关,它也不是亚伯拉罕或任何人得救的依据。

 

亚伯拉罕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称义的呢?答案很清楚。我们已经在前面看过,创世记15:6就提到亚伯拉罕被称为义,但一直到第17章才说到神将割礼指示给他,这已经是他被称义之后十四年的事了。

 

亚伯拉罕既然不是因割礼而得救,那么他不但是受割礼的犹太人之父,也可以说是每一个人的父,包括未受割礼的人。他是所有称义之人的父。由于他受过割礼,他是那些既受割礼又相信耶稣基督的犹太人属灵上的父。由于他是在受割礼之前称义的,所以他也是那些未受割礼,但相信耶稣基督之人属灵上的父。

 

关于这个教训,哥得说得很精辟:“虽然犹太人将特殊神宠论建立在亚伯拉罕身上,但使徒成功地在亚伯拉罕的生命中发现了基督教的普世性之基础。”他的意思是,犹太人一向认为他们得救的依据是亚伯拉罕,但亚伯拉罕的例子实际上证明,神借着耶稣基督拯救人时,根本不考虑这人的出身如何,或祖先是谁。

 

另一位作者引用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的话说:“保罗把犹太人所赖以夸口的东西都一笔勾销了。外邦人得救并不需要先受犹太人的割礼,反而是犹太人必须先有外邦人的信心,这种信心是亚伯拉罕早在受割礼之前就已经有的。”

 

你明白其中的重要性吗?

 

如果你是犹太人,而且得救了,这并不因为你是犹太人的缘故;这乃是因为耶稣基督的工作。如果你是外邦人,而且得救了,这也不是因为你外邦人的身份,或你做了什么;一切都是出于耶稣基督的工作。没有一个人得救是因为他的受浸,或受坚信礼,或望弥撒,或守圣餐。每一个人都是因着信,透过基督完美而全备的工作而得救的。你若不是靠他得救,你就根本未得救。人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靠好行为。

 

神给的记号

 

常常有人这样问: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信得救,而不是靠割礼(因为他在受割礼之前十四年就被称为义了),那么神为什么还要人受割礼呢?亚伯拉罕既然不是靠割礼得救,神颁布割礼,岂不是多此一举吗?换一种方式问:仪文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正研讨的这节经文是最佳的答案,因为它包括了圣经中两个最重要的词,足以用来回答有关仪文的问题。这两个词是(1)“记号”和(2)“印证”。

 

首先来看“记号”。保罗说,亚伯拉罕“受了割礼的记号”(11节)。这是什么意思?简单说,记号是一个可凭眼见的实体,它指向一个不同的、比自身更伟大的目标。借用我前头举过的例子,假设你驾车在新泽西收费公路上往北行,看见一个路标写着“到纽约二百公里“,你就知道纽约在前方二百公里之处。标志本身不是纽约,但它指出纽约的方向。虽然它比这个城市小得多,但它并非没有价值。

 

再看另一个例子:你在一条公路上开车,看见一个饭店,招牌上写着“周家小馆”。这个招牌的功用和前一个例子中的路标一样,它指向那个名为“周家小馆”的饭店。但此处的例子略有不同,这个招牌显示了所有权,指出这个饭店是周家所拥有的。

 

我举出第二个例子的用意是,它介绍了一个重要的元素。在第一个层面上,仪文是一种记号,指向一个不同的、大于自身的目标。例如割礼,它指向神根据基督的工作而与亚伯拉罕所定的那约。至于新约的仪文,如浸礼和主的晚餐,功用也是一样。主的晚餐特别指向基督的死:“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19-20)。但在第二个层面上,这些仪文同时也指向所有权。它们显示我们是属基督的,不再属自己了。

 

浸礼尤其具有这方面的意义,虽然它是加入教会的仪式,但它的整个意义都涉及到耶稣的主权,以及我们与耶稣的联合。所以在正常的状况下,浸礼最好公开,避免私下举行。这是一个重要的形式,让信徒在世人面前见证他们是属基督的。另一方面,浸礼也是对信徒自己的见证。因为有时候信徒会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正得救,是不是属基督的,这时受浸的回忆就成了重要的管道,可以重新给他保证,坚固他的信心。

 

这正是马丁·路德的情形。据说路德到了晚年,开始感到沮丧,似乎每一件事都困扰着他。显然这是他经年累月在德国肩负着基督教改教运动领袖重任,长期心理压力所造成的结果。他开始怀疑宗教改革的价值,对自己的信仰产生疑问,他甚至怀疑耶稣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每当这种时刻,路德就拿起粉笔在桌子上写两个拉丁字:Baptizatus sum!(我已经受洗了!)这个事实可以使他力量倍增,提醒路德:如今他是属基督的,已经在基督的死和复活上与基督联合了。

 

印证基督的义

 

保罗用来描述仪文(包括割礼、浸礼或圣餐)的性质之第二个词是“印证”。他写道,亚伯拉罕的割礼是“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11节)。

 

印证就是一种印记。印记是什么?今天我们已经很少用到印记了,但我们有足够的例子来说明印记的意义和重要性。譬如你打算出国,你必须先持有你的国家所发的护照。你提出申请,交上两张近照。护照发下来的时候,你发现贴在护照上的那张照片上面有一个印记,是代表国家的官印。他们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官印打在护照相片上,使你不可能在不损毁文件的情形下挪换照片。这个印记代表护照后头有政府的权柄在支持它,证明这张照片的主人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我们所熟悉印记的另一种功用,就是在公证文件上所盖的印。公证人要求我们宣誓说,文件上所写的尽都属实,然后他就在文件上盖章作证。

 

仪文的功用即在此。在亚伯拉罕的例子中,保罗说割礼是“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也就是说,在亚伯拉罕相信神,以及神称他为义之后,神给他割礼的印记,来印证所发生的事。同样的,浸礼也是在印证受洗的人已经与基督联合,成为基督的门徒;主的晚餐是印证守这晚餐的人在吃饼喝杯的同时,就与主亲密地联合在一起了。

 

重要吗?

 

当然,仪文是印证属灵的、看不见的事,但另一方面,仪文并不是得救所凭借的方法。

 

众人的父

 

这段经文的最后一部分教导说,由于亚伯拉罕是在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他就成了所有相信之人的父,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这并不表示在亚伯拉罕以前,没有人被称为义。亚当、亚伯、以诺和其他始祖时代的信徒都因信称义了。它的意思是,亚伯拉罕得救的方式是圣经中最早提出的,因此所有得救的人都可以将他们属灵的先祖追溯到亚伯拉罕身上。

 

这个人的属灵后裔真是数目可观啊!

 

首先亚伯拉罕的后裔中有犹太人。亚伯拉罕之后,有以撒继承他的信心,然后是雅各。他们在信心上或许不如亚伯拉罕,但他们都期待着弥赛亚的来临,神常常将他们的名字与神自己并提,多次宣告他自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我们已经提过,大卫也在先祖之列。另外还有许多相信神的君王和众先知。以赛亚步亚伯拉罕的后尘,他依靠的不是自己的好行为和遵守仪文,他乃是信靠尚未来临的那一位。耶利米、以西结、但以理和所有小先知都是如此。

 

耶稣的时代也有许多人继承亚伯拉罕的信心,他们是马利亚、约瑟、亚拿和西面等等。然后是施洗约翰,他指着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十一个门徒也在信徒之列:西门彼得、雅各、约翰、拿但业、安得烈、腓利和马太等。后来保罗也加入他们的行列,还有巴拿巴,以及早期教会的执事。执笔写马可福音的约翰马可也在其中。

 

这些都是犹太人,都属于“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12节)之列。

 

至于亚伯拉罕其他的属灵后裔——外邦人——的情形又如何呢?最初他们只是一小群,好像从前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增长得很慢,但包括了迦勒,他后来并入了犹大支派,但他最初是基尼洗人或外国人。还有耶利哥城的喇合,摩押女子路得,以及亚兰王的元帅乃缦。

 

至于耶稣诞生时的三博士呢?我们难道认为神不远千里地把他们从东方带到耶路撒冷,然后让他们没有得救就返回故土吗?他们都是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但他们相信犹太人的弥赛亚。这些外邦人看见婴孩耶稣基督,就跪下来敬拜他。

 

在基督的生平中,我们看见许多相信耶稣的外邦人,例如那个叙利非尼基妇人(参可7:26),和那个百夫长,他前来求耶稣医治他生病的仆人(参路7:3)。这些人都因他们的信心而得到称赞。当然,这也包括了那个撒玛利亚的妇人。

 

耶稣复活之后,腓利向一个虔诚的埃塞俄比亚人传福音,那人就相信了。腓利又前往巴勒斯坦海岸,在那些外邦城市传福音,我们可以肯定,有许多外邦人因此而得救。彼得把福音传给罗马的百夫长哥尼流,于是正式打开了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大门。

 

在安提阿,外邦人的教会增长得尤其迅速。他们中间有不少教师是外邦人,例如称呼尼结的西面(他可能是一个黑人),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一齐长大的马念(参徒13:1)。保罗开始宣教之旅时,他挑选来自马其顿的路加同行。路加并未受过割礼,他后来写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保罗也挑选了未受割礼的提多,虽然后来有人想勉强他受割礼(参 2:3),这些都是保罗的同工。

 

从保罗书信的问候语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外邦人的名字,他们加入了教会,有的是在保罗带领下信主的。这些外邦人包括亚波罗、司提反、福徒拿都、腓利门、该犹和以拉都,以及一些相信主的奴隶,如德丢、括土和阿尼西母等。

 

这些人都是未受割礼的,但亚伯拉罕也成了他们的父,因为神“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11节)。

 

属灵的祖先

 

英国大政治家威廉·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1809-1898)有一次在逛一家古董店时,深深被一幅17世纪的油画所吸引。画中是一个贵族,身穿着西班牙衣饰,头上戴着插有羽毛的帽子,袖口点缀着蕾丝。格莱斯顿很想买下这幅画,但因定价太高而作罢。后来过了一阵子,他到一个富有的伦敦商人家作客,竟然发现那幅画挂在客厅的墙上。主人注意到格莱斯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那画,就说:“你喜欢吗?画中的人物是我的祖先,他曾在伊丽莎白女王的宫中身居要职。”

 

格莱斯顿知道这根本是一派胡言,所以回答说:“如果我口袋里多几英镑的话,他现在就是我的祖先了。”

 

我不知道你的祖先是谁,他们可能赫赫有名,也可能默默无闻。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的背景。但我知道一点:你可以不必花一分钱,就置身于人类所知的最伟大,最荣耀的名门贵冑之列。那就是亚伯拉罕的血系。你只需要相信主耶稣基督做你的救主,这一支壮观的信心伟人队伍就成了你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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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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