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你认为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是什么?是发现火吗?是发明轮子吗?是印刷术传入西方吗?是凯撒大帝跨越卢比肯河(Rubicon)吗?或者是1066年诺曼人发现英格兰?还是原子弹的发明?

 

要列出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几乎是一件没完没了的工作,而所列的项目可能相当有趣——至少对某一个特定的人或种族是有趣的。但不论这些事件多么重要,它们一旦被放在罗马书第5章提出的两个惊人事件前头,就立刻黯然失色了。这两件事乃是人类在亚当里堕落,和主耶稣基督救赎了人类。这是历史的枢纽,其重要性远远超越其他事件的原因有二:(1)亚当和耶稣所做的事之意义(虽然二者有很大的差距);(2)人类所受的影响。保罗在罗马书5:18归纳这些事件的重要性,他说:“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新国际译本给第12节到21节所定的次标题,实在充分把握了这两个行动的影响力:“因亚当而死,因基督而得生。”

 

耶稣的“模子”

 

我们每一次将这两件事相提并论的时候,都必然突显出其对比性:亚当带来死亡,耶稣带来生命。但我们需要明白,虽然这里的对比很重要——第15节至17节有详细的解说——但亚当和耶稣中间的类同之处也一样重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因为我们对救恩的理解是建立在这种共同性上的。保罗这样指出:“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14节)。

 

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了解,亚当决定悖逆神的时候,他可以代表其他的人。当然,我们也会犯罪。但是他怎能预表耶稣呢?犯罪的亚当,不过是一个人,他怎么可能代表那位圣洁无罪的神子耶稣?

 

我们先从一个关键词着手:“预像”。英王钦定译本译成“形象”,修订标准译本译成“类型”。新英文圣经根据一个动词意译为“亚当预表那将要来的人”。菲利普斯(J. B. Philips)说:“第一个人亚当,多多少少反映了那个将要来的人。”

 

希腊文这里用的字是typos,是从typto这个动词来的,意思是“铸造”:英文里的模子(type)和打字(typing)就是从它演变来的。模子是由一块金属做成的,被嵌在打字机里,当它敲击在纸上时,就留下了模子所代表的字母或图案。不断将模子的字留印在纸张上的过程,就是所谓的打字。在希腊世界里,“模子”是指一个物品因着某种原因,碰撞在另一个物品上,所留下的印子,例如留下的伤痕。多马告诉其他门徒:“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20:25)。译成“钉痕”的那个字就是typos。它指耶稣钉十字架时,钉子在他手上留下的伤痕。

 

随着时代的演进,typos一字包含的意思越来越广。它可以指一个东西的“样子”或“形式”,例如众神的样子。它出现在使徒行传7:43,那里译成复数的“像”。

 

这个字比较常译作“鉴戒”,我们在哥林多前书读到,“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以及“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10:611)。同样的,腓立比书3:17说:“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

 

最后,typos也指一个人、一个物品或一件事,其代表一个比自身更大的对象。这是本节经文的用意,这里告诉我们,亚当是耶稣基督的“样子”或“预像”。

 

当然,在圣经中,亚当并不是主耶稣基督唯一的预像。旧约里还有很多人预表基督。我想到耶稣复活以后,在往以马忤斯的路上向两个门徒显现,对他们“讲解圣经”(路24:32)。他“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27节)。那是说,耶稣把整本圣经对他们解说。我相信经过这番启迪之后,那两个门徒再也不会用以前的方式去读圣经了。从那时起,旧约里的每一件事都或多或少地是基督的“预像”。

 

他们可能翻开创世记,对他们而言,这卷书已有了焕然一新的面貌。他们读到“女人的后裔”时,就知道那是指基督。他们从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和约瑟的动人故事中,看见基督在那里。他们翻到出埃及记,在逾越节的羊羔中看到基督的影子。

 

在民数记里,基督是旷野的磐石,百姓从那里白白得到活水的泉源(民20:2-11;参 林前10:4)。吗哪又进一步预表基督(参 6:32-33)。以色列人在旷野行进时,基督也是他们的云柱,遮蔽、保护着他们。

 

申命记将基督描绘为“那义者”,并且以基督为根据,替“义人”下定义。

 

在约书亚记中,基督是“耶和华军队的元帅”。

 

整本圣经都是如此。旧约最后一卷玛拉基书里,基督是“公义的日头”,其光芒有医治的能力。

 

四个共同性

 

至于亚当呢?亚当如何代表耶稣基督呢?我们到目前为止的研读,尚未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答案。但至少我们是在正确的途径上,因为我们已经看过,虽然“预像”并不预表每一方面,但它代表了某些部分的实现。意思是,我们不必在亚当和耶稣基督之间寻找完全的相似性。事实上,下一讲中我们将探讨两者之间的区别。此处我们要来看两人之间一些重要的类似性。

 

所以我们要问:“亚当怎能正确地代表基督?一个犯了罪的亚当怎能代表无罪的神子?”他们中间有四个重要的类似之处。

 

1. 亚当和耶稣基督都被神指派,去代表其他的人。我们已经探讨过,神如何指定亚当做人类集体的代表,因此他若在义里站立得住,我们就站立得住;他若跌倒,我们也一齐跌倒。耶稣也是这样代表我们。我们可以在希伯来书10:5-7找到例证: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

 

“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

 

 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燔祭和赎罪祭

 

 是你不喜欢的。

 

那时我说,

 

 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经上已经记载了。”

 

根据这一节和其他处的经文,神指定耶稣做人类整体的头,以完成我们的救恩。

 

2. 亚当和耶稣基督都成为人类这个特定身子(族类或后裔)的头。两人都是所谓旧人类或新人类的头。

 

旧人类是与耶稣基督分离的,他们失丧在罪中,正迈向灭亡之途。这是我们在世上的光景。新人类是蒙救赎之人,已经被耶稣所拯救。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说到了这一点,他拿“众人成为罪人”和“众人也成为义”(19节)做对比。他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再度提到,“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以及“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22节)。另外就是,“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45节)。

 

请注意“首先的亚当”和“末后的亚当”这两个词。保罗不是说“第一个”和“第二个”,而是说“首先的”或“末后的”,因为他不仅是从人的角度想到亚当和基督,他也想到他们所代表的资格。这等于说,有两种人类,分别由两个头做代表——没有第三者——整个人类因他们与这两个代表人物的关系而分成两类。

 

3. 亚当和耶稣基督都与神立了约。约是双方同意的协定,通常由一个象征性的行动或誓言来确认。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尤其是旧约:挪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以撒之约、雅各之约、申命记里的约和大卫之约等等。

 

圣经并没有特别用“约”这个字来描述亚当,但无可置疑的,神和他之间建立了某种形式的约。最明显之处在创世记第2章,神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16-17节)。那是一个简短的吩咐,但从罗马书第5章和其他地方记载类似的教训看来,它可以衍生出这样的意思:“如果你顺服我的话,不吃我放在园中的那棵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你就能被建立在义中,可以享受永生。此外你所有的后裔都将被建立在义中,享受义的果实,也就是永生。但是你若悖逆我,故意去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你就会死。不但你死,你的后裔也将死亡。你将导致他们的灭亡。他们会因你的行动而受刑罚。”这一点我在前一讲中已经探讨过了。

 

同样的,神也与耶稣基督立约。他们之间大概有这样的约定:“如果你成了新人类的集体代表,担负起满足我神圣律法要求的工作,为我所赐给你的民而死,代替他们的罪受刑罚,那么他们就能脱离罪的捆绑,获得永生,将来与你一同复活,永远在天上与你一同做王。”

 

这是一个伟大的约,所以希伯来书作者将它和神与以色列所立的约做对比,说道:“(耶稣)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

 

4. 亚当和耶稣基督都将他们悖逆或顺服的后果传给别人。亚当悖逆的后果是罪、责罚和死亡。耶稣顺服的后果是义、称义和永生。

 

钟马田对这种共同性有很精彩的归纳,他说:“亚当的罪和他犯罪的后果传给我们,无一例外;基督的顺服和公义也同样传给所有相信他的人。”

 

罗伯特·哈尔登(Robert Haldane)也对这一点有精辟的论述:“两个亚当分别是两个约的头。一个代表所有在行为之约以下的人,他将自己的形象传给他们。另一个代表所有在恩典之约以下的人,他也将自己的形象传给他们。由于一人的悖逆,许多人成了罪人;因另一人的顺服,许多人成了义人。”

 

历史人物亚当

 

下一讲中,我们将从另一面来比较亚当和耶稣,探讨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但我们必须先提醒自己:这种比较本身(包括共同性和不同处),对于亚当和创世记中环绕着亚当的那些事件,究竟教导了我们一些什么功课?

 

第一点,亚当是历史上实际存在的一个人物,他和我们一样,都是实在的人

 

19世纪中叶开始,就有一个趋势,将亚当(以及创世记许多其他部分)看作“神话”。所谓“神话”就是故事,被用来述说一个宗教方面的真理。它和寓言不同,后者是想象出来的故事,里面寓含着某种教训,例如《伊索寓言》,里头的动物都会说话。神话和传奇也不一样,传奇通常包含许多异于常人的英雄。亚瑟王(King Arthur)的故事就属于传奇一类。另一方面,神话是宗教故事。它不一定与假神或女神有关,虽然他们经常出现在神话里。神话基本上是讨论一个永恒或宗教的真理,但我们不能照字面去解释它,这一点相当重要。这也是为什么有许多新派学者将亚当的故事看作神话的原因。

 

每一次我听到这一类的批判,就会不其然地想到一位杰出的英国文学学家和基督教护教家C. S. 路易斯(C. S. Lewis)。他所写的神话名闻遐迩。C. S. 路易斯针对有人视新约为神话的态度,做出以下的反驳,他的论点也可以运用在创世记上。

 

如果一个人在花了大半辈子的心血研究新约,并参考其他人对新约的研究之后,对圣经的文学体认仍旧如此浅薄,缺乏深遂辽阔的洞见,显然他也会错过有关新约的一些明显事实。如果他告诉我,福音只是传奇或罗曼史,那么我想知道的是,他究竟读过多少传奇和罗曼史,他的品味如何受到它们的熏陶;而不是他花了多少年去研究福音。

 

然后C. S. 路易斯又以约翰福音为例,说明把圣经当作神话的荒谬,他的结论是:“我一生不知读过多少诗、罗曼史、文学作品、传奇和神话,我知道它们像什么。我也知道它们当中没有一个和约翰福音类似。”

 

它们也和创世记有别。如果亚当的故事是一个神秘故事,那么我们就得给“神秘”一词另找新的定义。因为历史上确实有一个亚当存在,他的事迹应该被当作史实来看。

 

亚当是历史人物的另一个证据是,保罗把他和基督做平行的比较。耶稣是一个特定的历史人物。他在过去的一段时期曾经来到世上——那是在希律王的时代,当时凯撒奥古斯都统治着罗马帝国,居里扭作叙利亚的巡抚(路1:52:1-2)。耶稣为救赎我们,实际上死在本丢彼拉多手下。耶稣进入人类的历史中,为的是要救我们脱离亚当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因此亚当和他的事迹必然是真实的。

 

如果只是解决神话上的一次堕落或神话中的一个过犯,你不必借助历史上实际的救赎。你只需要另一个神话就够了。但如果我们需要实际的基督来救赎我们,那么亚当必然也是实际的人物。由于亚当确有其人,所以我们需要真正的基督来救赎人类。

 

于是,我们来到亚当和基督的比较之第二点:人类的堕落也是历史事实。那是实际发生过的事。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人在神面前的罪孽——不是想象中或感觉上的罪孽。

 

我相信新派学者把创世记头几章视为神话,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不愿面对人类在亚当里堕落的事实,或面对从那以后源源不绝滋生出来的罪。如果没有亚当的堕落,那么所有关于亚当和夏娃、蛇、伊甸园的故事都不过是用来形容人类那不幸而又无可避免的光景。它们不过在说明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我们必须持续地与不完美奋斗。这种说法不但未对付罪的问题,反而给我们一个骄傲的借口,为我们塑造一具想象的英雄雕像。我们不必为任何事受责。我们只是承继了不完美,我们对抗不完美的精神是值得称扬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正在不断进步呢!

 

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并不是一直在进步,或一直在与不完美对抗。我们从前在亚当里与神有正确的关系,但我们悖逆了神。如今我们正随着邪恶势力和文化的下坠力量急速地往下堕落。罗马书第1章描述了这种趋势。我们若要得救,必须借着另一个历史行动。主耶稣基督进入人类的历史,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只能靠他得救。

 

在亚当里,还是在基督里?

 

让我引用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的话来结束这一讲:

 

除了亚当堕落的经过,圣经对他的事迹着墨甚少。他是神创造的;他被任命去管理受造之物;他堕落了;第一个流血的祭物是为他而献的;他有几个孩子,他的长子犯了杀人罪;他的第二个儿子代表相信并跟随基督的人;第三个儿子最先证明了神必应验他的诺言。圣经也记载了亚当去世时的年龄——如此而已,相较之下这实在是一个很简略的传记。但有两个事实,使亚当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之一:他是第一个人,也是第一个罪人。他毁坏了他子孙的产业,从那时起,我们就一直陷于属灵的贫穷光景中。但我们在历史的阴影中观察他时,也不要对他太过于苛责,毕竟我们若处在同样的情况下,也会做同样的事。

 

确实,我们可以带着仁慈注视亚当,因为我们从他身上学到一个人可以代表众人的原则。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也让我们看见另一个由个人代表众人的例子。正如亚当代表众人,他把死亡带给众人,同样的,耶稣基督也代表众人,他将生命带给一切相信他的人。

 

毫无疑问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亚当里。

 

你是否能注视加略山,而确知你是在基督里的?你虽然被从亚当那里流出的溪水污染了,但你可以跳进那从耶稣基督流出的泉水中得洁净;他已经为我们而死,如今他成了新族类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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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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