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释经的剖析:情、理、信
肯特‧休斯(Kent Hughes)
引言
自从 20 世纪 60 年代起,宣教一直成为点燃我生命的激情。对于那个年代,乔治·卡林(George Carlin)有一句非常着名的幽默:“如果你说你还记得 60 年代的样子,那你肯定没有经历过 60 年代。”我记得 60年代,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我在进行服事,而不是在吸毒。那时我在南加州,穿着凉鞋和大喇叭牛仔裤,留着长长的鬓角,向一群渴慕的学生宣讲圣经,他们手捧兔皮封面的圣经,打开到我在阐释的经文,专心地听我讲。
而今,经过了大约 35 年服事之后,我现在的热情是倡导严格依据圣经的释经。借用钟马田的话说,“传道和传道人”,以及布道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不仅大量收集讲道方面的书籍,而且每周都要花上大约 20-25小时准备自己的讲章。讲道是一个有趣的课题,但其意义并不止在有趣。这是神对我生命的呼召。
释经的滥用
正因为宣教是神对我生命的呼召,所以,现代教会的大滑坡――滑向我称为“反释经”立场的大堕落,让我寝食不安。尽管这是个新名词,但相信你们作为听众,一定都体验过它究竟是什么。你很容易就能回想起来,主日崇拜时,讲台上宣读了一段圣经经文;之后,你坐下,手捧着圣经,期待在主日饱食灵粮,却最终发现,经文已被抛之脑后,传道人已经离题千里。反释经导致礼拜天的营养不良。
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叫牧师陷入反释经的做法。例如,有些牧师常常反复宣讲同样的讲章,而忽略了证道经文本该延伸出的教导内容。这样的讲道千篇一律,不去挖掘圣经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只是周而复始地给出同样的观点。若你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在听这样的讲道,你的大脑便会死亡。结果是你多年一直坐在台下听某位传道人的宣讲,却很难回想起自己从圣经学到了什么。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将反释经标榜成释经。这种情况下,传道人会ᨀ到某段经文,但并不对经文自身进行解读,也不去讲解这段经文的上下文。至于如何将这段经文的真正意思传达给听众,他没有任何关注。他的《宣讲神的话》(Speaking God’s Words)一书中,列出了这些滥用类型其中的一些例子,而我在他的列表上又加了一些。首先,这样的讲章脱离开所引经文的上下文。
反释经导致对经文的各种滥用。彼得·亚当(Peter Adam)在先是经文被孤立地从它所在的上下文中剥离出来,然后便出现错误的应用。其中的一个例子便是,一个传道人用了《启示录》11:10 的经文作为圣诞节的证道经文:“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这位传道人完全忽视了经句的最后一部分:“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这情景听起来是说圣诞快乐吗?
第二种是带着“过滤镜头”的讲道。传道人总是透过受人欢迎的某个主题来看待各处经文。这层镜片可以是心理学的,治疗术的,政治的,沙文主义的,社会学的,或是家政的观点,不一而足。不管选择了什么经文,传道人最终总是把主题拉回到家庭、国家或全人理念上面来。
第三种是道德说教式讲道,每一次讲道都有一个道德主题。以《腓立比书》3:13中保罗说的话为例。保罗用的词组“我只有一件事”被曲解成:保罗是在教导我们拥有目标、设定目标的重要性。因此,个人目标和职业目标,成了诠释这段经文的讲章主线。更不要提保罗自己紧接着在下一个词组中便概括了他的主要渴慕:“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这样的传道人鼓励会众去做的,是让他们制定个人计划,而不是让他们去效法基督。
第四种反释经行为是诠释教义的讲道,传道人实际上是在利用圣经经文佐证他自己所偏爱的教义。每一次讲道都是在卖弄他的特定神学偏好。
第五种的释经滥用是“静默发掘”式的讲道。传道人望文生义地发掘圣经经文并未提及的某些细节。这种讲道大致这样:“尽管圣经没有告诉我们马利亚当时的感受,但我们可以肯定她一定是这样感觉的。因此,我们也应该有同样的感受。”我甚至听说有的传道人从动物的角度宣讲它们对耶稣诞生的感受。
虽然这五种释经的滥用令人恐惧,但我认为当今最普遍的反释经方式还是一种称之为“感同身受布道法”(homiletics of consensus)。照这种讲道法,传道人事前通过民意调查者对普遍存在可能需求作出分析,来决定会众的需要是什么,然后基于这些感受来预备讲章、安排讲道计划。当然,所有合乎圣经的释经必须来自需求,也要敏感于察觉到的需求。但这种依照人们切身需要安排讲道的错误在于,我们最深的需要通常超越自身所能察觉的需求。比如,大多数的基督徒夫妻感到自己需要得到有关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教导,但实际上,他们更深的需要是要理解《罗马书》1-3,这是因为对人类困境的深刻认识会使他们更深入了解婚姻和亲子教育,并在这些方面得着智慧。
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校园教堂的主任牧师威廉·韦利蒙(William H. Willimon)写了一篇题为《请讲论那些信息》(Been There, Preached That)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反问道:
你知道,当我发现许多自称是圣经传道人的人,听起来比自由神学主流派更自由时,你知道我内心一直有多失望吗?正当我们这群人中的主流派、守旧派和边缘派,刚从流行心理学的迷惑中悔改过来,重新发现纯正有序的解经讲道是何等喜乐时,那些“圣经讲员”已经变得“顾客优先”、投其所好,而且“包容一切”,从我们这些大有破坏性的罪人(boomers and busters)的“切身需要”中寻找讲道的线索,而不是从人们对圣经的极度需要中去寻找。我知道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做。毕竟,我们这些主流派经验主义的自由表现者(mainline-liberal-experiential-expressionists)已在保守福音派改革之前,玩过了这个游戏。
几个自然段之后,韦利蒙告诫牧师们不要让这个世界来决定我们的布道计划,他总结道:“福音心理学倾向就是要将神的救恩降为人的自尊,将人的罪性降为行为失调,将神的教会演变成群体治疗,将耶稣降格成拉比,我们就是这样在歪曲圣经经文。
我这里所描述的反释经现象并不是像一个想烧就烧的稻草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严肃问题。至少在我住的地区,这些歪曲解经的弊端正越来越多地占据讲台。这些对待圣经的举措不会轻而易举、悄无声息被取代。因此,我认为,通过古典修辞学的三大类型——情、理、信,来提取圣经证道的要素,是绝对必要的。我不会使用这些词汇的严格定义,其原因有二:第一,古典的定义会助长古典的傲慢。第二,古典修辞学不是讲道要掌握的主要学科,证道也不是从它衍生的。相反,讲道自成一类(sui generis),因为讲道是神在说话。然而,由于这三个分类早已为人所知,只需赋予基督教的内涵,便可成为有益的课题,让我们能藉此思考如何讲道。
理(译注:也称“道”或“逻各斯”即Logos):传道人对圣经的确信
最好从一开始就让我来澄清:我这里并不想涉及预备讲章的各种技巧。同样,也不会涉及到解经、串珠(圣经正典间的关联分析)、或寻找一段经文的核心思想,或使用说明和例子。相反,我所祈求的,是基于圣经本身意义的释经。要合适地按照圣经解释圣经,一个传道人必须相信圣经经文的权威性,并且认识到,神的话语和圣灵――两者完全契合,不可分割。
《圣经》经文的权威性
你对圣经权威的尊崇程度,决定着你讲道时《圣经》所占的份量和地位。一个传道人,若要采用释经法讲道,他必须接受圣经无误、圣经完备、圣经有能的事实。
圣经的无误性
我无法想象任何一位已经(或正在)从事“圣经原义释经”(biblical exposition)的人自己不是“圣经无误论者”,在这一点上,连韦利蒙博士也不能例外。我们承认,一些自由神学作者确实也能写出对读者有益的批判性论着;而且我们知道,这些批判文献的原则,最近在应用上给人们提供了耳目一新的洞见。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产生出自由主义释经家。忠于圣经的原义释经,只能出自那些高度认可“圣经无误论”的人。
圣经的完备性
虽然对“圣经原义释经”而言,高度尊崇圣经本身是个必要条件,但仅凭这一点还不够。释经者必须全心全意地相信圣经经文的自身完备性,还要全然接受《圣经》自身对此做出的告白。他必须在自己个人层面拥有跟摩西一样的信心;摩西说:“我今日所警教你们的,你们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们的子孙谨守遵行这律法上的话。因为这不是虚空与你们无关的事,乃是你们的生命。”(申32:46-47;参考31:9-13;32:1-45)。这样的信念对释经者的内心至关重要。
传道人必须效法耶稣的样式,也常要默想《圣经》的经文。仅仅十岁出头,耶稣的《圣经》知识就足以让律法师目瞪口呆(参 路2:47)。传道初期,他经历了撒但的试探,耶稣对圣经经文百科全书般的全面了解,使他连续三次娴熟地引用《申命记》,击退了那试探者(路4:1-13;参 申8:3;6:13,16)。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神,在他最有需要的时候,还是倚靠圣经。可以确信,他对试探者那重磅回应正好诠释了摩西曾宣告的――《圣经》就是“你的生命”。因为耶稣坚称《圣经》是灵里必需的食粮。他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参 路4:4;申8:3)。对于摩西而言,圣经经文是生命;就耶稣而言,则是粮食。对《圣经》完备性的如此倚靠,是释经者内心的刻痕。
圣经的大能
你对《圣经》有高度尊崇、对其完备性也深信不疑,接下来还需要对《圣经》所带的能力大有信心。本仁·约翰的《天路历程》中有一段,描写了一场战争后的缓冲期,有两位勇士――好心先生和为真理奋战先生正在对话。这两位属灵的战士在一场战役之后,坐下来喘口气。好心先生向为真理奋战先生抱以一个赞许的手势,说:
“你刚才的表现配得自己的名字。让我看看你的剑。”于是,对方就给他看了自己的剑。他把剑拿在手里,在剑面上看了一会儿,就说:“啊!这正是耶路撒冷刀锋。”随后,为真理奋勇奋战先生说:“是的。愿每个男人都有这样的刀锋,他的手能挥舞它,会娴熟运用,那么他或许遇上一个天使也说不定……他的刀刃永远不会磨钝;它可以切开肉,骨、灵和魂,并一切的一切。”
这段话展示出,神话语中所包含的大能是无可限量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写道:“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2-13)。神的话劈开人类硬壳的灵魂就像热刀切黄油那么容易。他的话语能够参透我们这个世代任何一个罪魁的心灵深处。它能够切开我们的宗教外表,除去我们的外壳,揭示我们的内心,让我们知罪。神的话能力非常,只要神愿意,他的话能刺透任何一个人!
圣经权威的冷遇
除非高举圣经权威,释经学便无从立足。传道人惟有相信圣经绝对无误、圣经完备自足、圣经大能无限,释经学才有可能兴旺发达。如果你坚信以上原则,那么,除了“根据圣经原义的解经”之外,你再不会赞同其他方式。你对圣经本身的坚信,必成为你讲道的核心价值观。
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福音事工组织真的能认同我说的这些,那么,人们又要面对另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为什么那么多坚信圣经的讲道场所,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反释经行为?”
有一种可能性:有些经常挥舞着《圣经》传道的人,自己并非真的坚信《圣经》全然完备、圣经有无限能力。他们或许认为,他们相信《圣经》确实具有这些属性。但他们内心却没有真的信他们以为自己相信了的东西。我认为,这就是问题的病根。许多传道人认同了《圣经》的权威,但他们的这种认同却是未经大脑思考的盲从。他们所赞同的只是自己福音主义亚文化所要的那些。他们并不是有意不相信《圣经》的完备和《圣经》的大能。然而,很可惜,他们总归没有真信。
另外一种可能,是他们在释经学上,已感染了后现代主义“毒素”。他们知道,流行文化与有人们深层内驱的主观经验紧密相关,而持这种信念的人会感觉任何理性讲论实在太过挑战,难以接受,所以他们也就屈服,只宣讲那些个人记叙性的经历,和那些与医治相关的故事。他们这样做,不仅抛弃了《圣经》本意,而且抛弃了自己的理性。还有一种与此接近的可能,那就是他们多次听到这样的话:理性和感性水火不容。于是,他们甚至连试都不想试了。他们已经丧失了释经的勇气。他们忘了很多教导,特别是这一个:神自己才是《圣经》的原作者。而当神让圣经成书时,他心里已预定好了未来的听众。
还有一种可能,更加乏味,也特别普遍。那就是:许多相信圣经的传道人,之所以不去做“基于圣经原义的释经”,是因为这样做很辛苦。他们的罪,就是布道性懒惰!或许他们认为布道上的“果效”不值得他们付出额外的努力。但不论他们这样做理由何在,我们知道,惟有那些真正相信《圣经》权威的传道人,才会将他们的生命委身于释经事工。
神的话和神的灵密不可分
除了要认识到神的话语(《圣经》)具有的权威性之外,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圣经》和圣灵本为一。1995年为英国布道家卢卡斯(R.C.Lucas)所写的纪念集(译注:原文称为Festschrift)收录的文章中,澳大利亚的旧约学者约翰·伍德豪斯(John Woodhouse)为释经学做出强有力的辩护,他所根据的就是《圣经》和圣灵之间密不可分的性质。他说:“基于《圣经》原义的信念是这样:神的灵、神的话联系紧密、无法分割,就像说话和呼吸那样密不可分。”他列举出很多经文,如《创世记》1-3章,《诗篇》33:6,《以赛亚书》61:1,《路加福音》4:18,《约翰福音》3:34,《约翰福音》6:63,以及《提摩太前书》3:16,来证明神的“道”、神的“灵”本为一体,无法割裂。伍德豪斯总结说:“正因为这个原因,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神今天正是藉着圣经向我们说话。因此,若想重新发现神‘活的’话语,最可靠方法便是让我们的讲道重新回归原义释经。”《圣经》一解开,圣灵就开始说话。释经能将圣灵作工的多重层面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
释经的历史价值
当年使徒们的讲道方式就是释经讲道。认识这一点有重大的意义。在将释经定义为牧师的主要工作和教会的主要敬拜方式这一点上,《圣经》有一处标志性的经文,那就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劝告:“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提前4:13)。其中,当众宣读经文在当时已不新鲜。这种方式自然而然地从犹太会堂传统,流传到基督徒的敬拜中(参 路4:16;徒15:21;林后3:14)。基督教会不仅沿用了宣读旧约书卷的传统做法,也增加了对“使徒书信”和“福音书”的当众诵读(参 帖前5:27;西4:16)。
这意味着在使徒时代,教会将使徒的书信与旧约《圣经》等量齐观。殉道士犹斯丁(Justin Martyr)在公元一世纪即将结束时写道:“在叫做星期天(太阳日)的那一天,所有住在城市、乡村的人,都聚在同一个地方。只要时间允许,使徒书信和先知的着作都一并宣读;读经者的宣读结束时,主持人讲话,教导并劝告人们去效法这些美善的事。”在敬拜中以这种固定的方式宣读旧约和新约经文的总体效果是双方面的。一方面,它强调了新旧两约间的高度关联性。另一方面,它意味着接下来的传道所具有的权柄是次要权柄,传道的权柄既由读经而来,也是源于所读的经文本意。根据保罗对提摩太的指示,在宣读圣经之后,提摩太的注意力要转向“劝勉”和“教导”(即教义性的教导)。
至此,我们无可避免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如约翰·斯托特(John Stott)所说:“不言自明,从初始到现在,基督教的讲道,都是释经式讲道。换句话说,基督教的一切教导和劝勉都源自刚刚宣读的经文。”忠于经文的释经曾是使徒时代的特征。因此,任何其他种类的讲道,都偏离了使徒传统。
不仅使徒的讲道是释经性的,改教运动提出了回归圣经,也迎来了释经主义的复兴。以马丁·路德为例,他对《罗马书》1章的内容反复深思,直到他“看见天国的门敞开”。他所写的五十多卷书,见证了他对释经的委身,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就像他的信念一样——神的话语宣讲出来,便是神在言说。他写道:“是的,我听了讲道,但讲道的是?是传道人吗?绝非如此!你并没有听到传道人说话。不错,声音是他的;但实际上,是我的神在宣讲,藉着传道人传讲、宣读神自己的话。”
当加尔文在宣讲《出埃及记》24章中那段具有戏剧性的旧约条款时,他暗中涉及到耶稣基督用他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约——“这杯是我的血所立的新约”,并推论说,我们应该将新约圣经“看成”是用基督的宝血写成的。加尔文说:“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中定意让他的血作为立新约的标志;喔,每次当我们手捧这本圣书时,基督的宝血理应涌现在我们的脑海里,如同其中所有圣训都由他的宝血写成。”
这样“正如”的概念贯穿了加尔文的一生。他尊崇《圣经》圣言到了这样一个程度,感觉整本圣经是由基督鲜红的宝血所写的。翻译家兼传记作者帕尔克(T.H.L.Parker)这样记述加尔文:“每个主日,他总是讲《新约》圣经,除了周日下午会讲解几处旧约《诗篇》。而在一周时间里,他始终都是讲解《旧约》。”他用了五年时间把《使徒行传》讲完。《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他讲了46篇道,《哥林多前、后书》186篇,《教牧书信》讲了86篇,《加拉太书》43篇,《以弗所书》48篇。他花了五年时间写作出《福音书的互证性》(Harmony of Gospels)。那只是他每个主日的工!而在那五年的每个工作周,他对《约伯记》讲了159篇道,《申命记》200篇,《以赛亚书》353篇,《创世记》123篇。
这些圣工得以完成,是因着加尔文对圣经所持守的信念。他相信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且必须用释经方式加以挖掘。加尔文写道:“我们绝不可以对圣经内容挑三拣四,用于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必须无一例外地全部接受。”加尔文对圣经的信仰和委身如此彻底,以至在他去世两年后,第二瑞士信条(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将他那有名的言论囊括其中:“对神话语的宣讲,便是神的道。”
尽管这是一个伟大的断言,但这样的说法也会招致滥用。有些传道人便认为,每当他们开口讲道,就是在讲神的话语。这样的话只有使徒能够说,正如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2:13那样明确表述的:“为此,我们也不住地感谢神,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神的道。这道实在是神的。”与此同时,同样荣耀而真实的是:当传道人忠于经文,并谨慎释经的时候,只要他口中所言符合神的道,那么此刻就是神在说话了。而从传道人的口中出来的,很多时候就真的是神自己的话。当他宣讲时,他就实践了彼得的命令:“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彼前4:11)
释经的优势
我对大卫·巴斯特(David Bast)做出的大胆结论表示赞同:
讲道的本质已经清楚地表明了。严格来说,世上不存在几种讲道方式(主题式、解经式和经文式),也不存在多重讲章种类(教义性、经文选、生活场景、关联性);世上只存在一种讲道方式,那就是释经讲道。唯一一种配得上这个名字的讲道便是将圣经经文中的真理解释清楚,并应用于听众的生活中……讲道的任务在这里得到清楚的界定。每个星期,传道人默想那份放在自己面前的讲章的时候,他必须问自己一个极为重要问题:“我应该做的是什么?”,而他反复得出的唯一答案就应该是:“我要做的就是解出经文的本意,并加以应用”……我们这些做传道人的,最需要的,就是对圣经经文的委身。我们绝不能害怕经文,就好像一旦我们花太多时间在经文上,就会拖垮证道讲章似的。让我们深度研读经文,一直到我们能够明白、能够宣讲出它自己要表达出来的意思,而不是因着它们所表明的意思不是我们想让它表达的、或表明出来的意思远超出我们想让它表达的,从而退避三舍。让我们宣讲经文本身,而不是顺着我们头脑中的某个观点去求助于经文。
巴斯特的劝告非常正确,那就是每周的讲道应该是释经性的。我建议你们在主日,当神的教会聚集时,你们定期宣讲神的话语。我发现那些常在主日亲自实践释经讲道的牧师受益匪浅。
首先,这种方法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当你按次序宣讲时,你会宣讲那些你自己从不愿主动宣讲、甚至有可能还要刻意回避的经文。例如,我对按次序进行释经讲道系列的委身意味着我仔细地研读过《马太福音》有关离婚的经文。结果,就这个主题,我写了一篇言辞精准的论文,也写明了这个问题与教会成员、与教会领袖间的关系。在宣讲整卷《约书亚记》时,我不得不去涉及到艾城毁灭事件中,神旨意下的种族灭绝。我必须回应19世纪和20世纪人们对旧约《圣经》的厌弃,他们认为旧约太凶残、太原始;也要回应许多现代福音派教会里存在着的马西昂主义倾向。这只是给我们会众的教训吗?神的荣耀和尊贵比人类所有生命更重要。最近,我在宣讲《提摩太前书》2:11-15中的一处经文:“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12节)。作为在大学里传统的互补派(译注:反对女性担任牧职的一方),我在前几周时间里,花了100多个小时来准备自己的讲章。这对我自己和教会都是有益的。
第二,我发现自己从来不为星期天讲什么内容的道而烦恼。我不用经历像当年司布真经历过的“周六夜之痛”,他有时在房子里来回踱步,问他的妻子:“亲爱的,我没经文可讲了。我明天该讲什么?”
第三,你作为一名神学家的成长路径,正是藉着基于圣经本身的系统释经实践而来的。每一位牧师都要认定自己是神学家。我们要么是杰出的神学家、要么是差劲的神学家,要么是无知的神学家、要么是博学的神学家;但事实是,我们都是神学家。当你高举圣经,开垦新的属灵疆界时,你会持续成长。这种成长不是体现在积累一些冷冰冰的客观、永久的神学定义上,而是旨在明白圣经自身的丰富内涵。这意味着随着你年龄的增长,你属灵的生命也在成长。
第四,释经式讲道能使你始终服从于经文。从本质上来说,无论是主题式讲道,还是教义性讲道,都会在各不相关的经文基础上,添加一个额外的主题或结构,好得出一个概括性话题。而释经法迫使你仰赖圣经原文,去得到自己的主题和结构。这会导你远离主题讲道所特有的求新、求异的倾向。
第五,释经讲道法会带给你一个信心,这信心建基于“主如此说……”的坚定信念,是其他讲道方式望尘莫及的。当我完成了自己的预备,清楚知道自己是在准确地宣讲神的话时,我内心就必然生出怜悯、确信与激情。
第六,有一处优点,我已在前面讲明。你能有这样的信心,那就是神的话语一解开,圣灵就说话。讲神自己的话用基于圣经的原则宣讲出来,便是在邀请神将生命的气息赐给会众。
基于《圣经》经文的解经,必带给教会永不停歇的发展,带给传道人灵命上的持续进深;可贵之至,我们要让它成为教会常规的灵粮。我们必须确信《圣经》本身不言自明的见证,相信它是神自己绝无错误、自身完备、充满能力的话语。我们须相信,传道人的证道与圣灵的工作,两者密不可分。我们必须牢记使徒的讲道都是释经式证道。不仅如此,宗教改革者的讲道(即基督教新教传统)也是藉释经而喂养群羊的。
我们接下来研究“信”(译注:Ethos)和“情”(译注:Pathos)之前,我们必须确定“理”(译注:Logos)自身是井然有序的,就是说《圣经》“经文的逻辑前提”(译注:Scriptural prolegomena)已成为传道人内心存在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已做了释经的预备。那么,接下来我们要观察具体的证道实践,这迫使我们思考“圣经原义释经”中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信”和“情”。
信(译注:Ethos即道德本能):解经者的诚信
“信”这个概念,若让我定义,其实很简单,它指向“你所是”,指向你的品格、你的为人。“信”建基于你内在生命的光景,又关乎圣灵在你里面的运作。它跟你的讲道有特别紧密的联系。惟有当传道人邀请圣灵将经文的精义应用在他自己的灵魂之中、道德之上时,基于圣经原义的释经法才得以成全。
传道人的品格
著名的波士顿圣公会主教、圣歌《小城伯利恒》的作者菲利普斯·布鲁克斯(Phillips Brooks)在1877年的《耶鲁讲道集》(Yale Lectures on Preaching)中谈到这个话题时,给了讲道一个着名的定义,说:“讲道,就是藉着一个人格将真理表明出来。”他随后详细解释道:“藉着人格显明真理,这是我们对真正意义上的讲道所作的描述。真理须真的藉着一个人显明,不仅在于他的嘴唇,也不仅在于他对真理的理解,也不在于他如何起草讲章。它必须藉着他的品格、他的情感、他的全人――他的学识和道德人格,表明出来。必须真实地通过他这个人而表现。”
早在20世纪初,威廉·魁尔(William Quail)藉着一个反问,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思想:“难道讲道就是一门写讲章、然后再去照本宣科的艺术吗?”他回答说:“绝不是。那不是讲道。讲道是造就讲道者的艺术,也是讲道者全人提交的艺术。”
布鲁克斯和魁尔的见解能启迪我们,乃是破天荒的深刻洞见,却没有过头。然而,魁尔在做结论时却走了极端:
因此,究其本质,讲道之所以是讲道,本不在讲道,而在讲道者。讲道何难?而造就出一个传道人,却实属不易。有鉴于此,怎样理解讲道者的使命呢?他的主要使命是得大量的人,而得人的方法是给他们一些重如泰山的东西——讲章本身是活着的传道人自己。
这位主教满腔热情,却似乎忘记了保罗在《哥林多后书》4:5中的话:“我们原不是传自己”。确实,许多现代传道人是在传扬自己,他们讲道时不断列举大量的个人逸事,及对内心治疗术的解说和告白。这显然属于个人崇拜。
传道人面对的毁灭陷阱
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看,布鲁克斯说的是正确的。神话语的真理“须由传道人的品格、情感和整人的学识、道德存在而发明,就是通过他这个人纯全地表明出来。”这里带着一个巨大的职业风险。作为传道人,我们有可能幻想自己早已达到了某种属灵的高度,实际上却没有达到。布鲁克斯告诫我们,当我们千百次大声宣告关于信心的伟大真理时,我们有可能变得像列车乘务员那样。他们喊着说:“开往阿巴尼,都上车喽!”“开往芝加哥,都上车!”,如同他们自己确实到过这些地方。我们也可以日复一日地呼求人们悔改,以至会众对整部悔改教义都耳熟能详。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自己却尚未悔改,还对此浑然不知。
路易斯(C.S.Lewis)对此有着同样的看见,他说:
那些像我一样的人,想象力远超越了自己的顺服,会受到公正的刑罚;我们很容易高估自己,幻想着自己已经达到的那个高度,实际上却远非如此。如果我们将自己想象的东西描述出来,那么我们便会误导自己、也误导别人去相信我们真的到过那里,自欺欺人。
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警告说:“免得他们将生命之粮供给别人,自己却没吃过。”
鉴于这样的现实,路易斯曾建议一位正考虑去读神学的朋友放弃这个打算,他说:“没有比那些手触圣物、内心却麻木不仁的人更不敬虔的了;他们将圣职当成了一种职业……我很高兴自己没有把神学当作谋生的工具。总之,我建议你继续做织帐篷的工作。”所以,让我们都一同警醒,活在神话语那恢宏伟大的真理当中,以至于我们口中所讲的,都源于我们灵魂深处。正如约翰·欧文(John Owen)所言,讲道的内容须涌流自“我们灵魂得着的那真理的大能。若非我们里面有这大能充满,它岂能满有大能从我们口中流传。”
传道人的情感
然而,世上什么力量能与神的话语相比?就是神的话语通过一个内心藉所传之道首先得以雕琢和圣化的传道人,被他准确分解阐明的时候,那巨大无比的力量。清教徒威廉·艾蒙斯(William Ames)严谨地表述道:
除了圣经表明的真理事件和神的旨意外,没什么能比传道人毫无虚假的内心情感更能让一篇讲章刺透人心了。为此目的,我们除了每日的敬虔操练外,若能藉着认真默想、热切祷告来塑造我们内心,便大有益处,这会使他人信服我们所传的道。
所传真理的每次应用都会坚固传道人,使他的讲道有力。每一次他内心深处由传讲神的话语而产生的悔改,都会使听众相信他说的话。会众这样评价他:“他讲道如雷贯耳,是因为他的生活如电光明。”
从神学意义上,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有关宗教情感的论述》(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书中对我们应有的内心状态给出了最好的解释。爱德华兹并没有像我们那样使用“情感”这个词来描述一般温柔谦虚的感情或温和亲切的情绪。爱德华兹所指的情感是指人的内心,一个人的意愿和他的意志。他说:“真正的宗教很大程度上存在于活力充沛,生机蓬勃的行为、内心的意愿和意志当中,是火热之心的热切操练,这一点谁会否认呢?”爱德华兹接下来引证了许多经文,展示出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能对人的情感产生何等深刻的影响,以至重塑了人的敬畏心、人的盼望、爱心、憎恶、渴望、喜乐、悲伤、感恩、怜悯和热诚。
我坚信,每当一个传道人准备神的话语时,这些都必须毫无例外地发生在他的身上,好让他的信息通过他全人的学识和道德存在而表明出来。惟有这些发生时,他才算准备好了。我说过多次,讲章的预备指的是二十小时的连续祷告,是谦卑、圣洁的反思。它提供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即将当众解开的圣经真理先要来雕琢你心。这一过程促使你不断祈求圣灵赐你洞察力。这也是一个不断悔改的过程。这是完全的倚靠,也是一颗赞美之心。
情:牧师的热情(译注:即情感pathos)
传道事工的发生也须是一项操练,即圣灵引导下的“激情”过程,就是我称之为“热情”的情感。无需违言,当今的讲台上常有太多的造势热情。我认识的人中间确实有这样一位传道人。每当要上讲台时,他先来到教堂的预备室,练习跑动姿态和原地跳的动作,练习挥动双臂,然后带着预备好的激情冲进会场,登台开讲。我还听说另一个传道人先练习拿大顶(倒立),然后才冲出预备室,走上圣坛。好莱坞倒是有个词很贴切地形容这样的举动:“走场预演”。
正如钟马田所说,这种做作的虚假热情后面,有着某种微妙的根由:
一个传道人预备一段要讲的信息,一旦预备好了,他便对其中的思想要素和逻辑发展,以及表达顺序感到心满意足,悠然自得。若他是那种身体健壮、活力四射的类型,他就会被自己的讲章内容激动到难以自制;他在讲道时,更会如此。但是,这样的兴奋很有可能是属肉体的,跟他属灵的层面毫无关系。每一个传道人都知道这些话到底指什么……你有可能被自己的雄辩,或自己正在做的事感动得热泪盈眶,却不是被真理打动。
因此,我们这些本是罪人的传道人啊,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我们自己是谁,也要清楚自己里边的布道激情发源于何处。我们不该在讲章上做出旁注,说:“微弱时刻,此处要提高声音、敲击讲台。”这不是为神的话语证道时传道人应有的激情。
敬虔的激情
尽管存在滥用的情况,但《圣经》经文不仅有明确的阐述、而且清楚地命令传道人对《圣经》要有敬虔的激情。在《帖撒罗尼迦前书》1:5中,保罗告诉帖撒罗尼迦人:“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保罗在这里所指的不是听众的信心,而是指他自己的信心、自己的追求和激情。对保罗而言,证道总伴着流泪。例如,在《使徒行传》20:31中,保罗说:“我三年之久昼夜不住地流泪,劝戒你们各人”。有时,这也是耶稣自己的传道方式。你很难想象耶稣不是在用怜悯的心能说出:“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参路13:34)。怎么可能。实际上,耶稣这段话是发自内心的呐喊,充满激情的哀歌。
经文证道要求传道人必须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激情,这激情则建基于他信自己所传的都是真理这样的信念。乔治·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常让爱丁堡人在早上五点钟起床去听他的道。一次去礼拜堂的路上,一位先生碰到了苏格兰的怀疑论者、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这个人很好奇,竟然连大卫·休谟也要去听怀特腓讲道了?于是他问道:“我还以为你不相信福音呢?”休谟回答说:“是,我不相信,但是他相信。”这正是重点所在。怀特腓出了名的证道激情,为他口中所传的福音乃是出自他内心珍存的纯正火热,做了彻底而令人信服的见证。事情就是这样——没有激情,就没有宣教。
激情与天性
与此同时,你应当认识到:绽放激情也必须与你自己的个性相匹配。有些人像十九世纪的苏格兰长老一样,天生就非常能控制场面,当他们扬起左眉毛时,一边的嘴角会撅起来,这时会众就会捧腹大笑。当一个传道人提高嗓音,架起胳膊好像要飞的时候,激情便迸发出来;但一个传道人沉着冷静、不紧不慢,侃侃而谈,同样也可以体现激情。
据约翰·派博(John Piper)所说,德怀特(Sereno Dwight)曾经问一个听过爱德华兹讲道的人,爱德华兹是否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传道人时,他回答说:
他的声音并非抑扬顿挫,也没有很明显的重音。他很少做手势,甚至少动;他在仪态风格、外表形象上没有做太多的尝试,并不以此来满足听众的口味以激发他们的想象力。然而,你指的若是他的口才:在会众面前展现一条重要真理的穿透力;或他雄浑有力的辩论;情感的强烈震撼;讲员全部灵魂都融入所传讲信息的各细微处,直到孕育并提出,以致听众的严肃注意力从头到尾都被吸引,以至他留给众人的印象久久不能淡忘;喔,若是你指的是这些,那么,在我见过的传道人中,爱德华兹先生是最有说服力的那一位。
爱德华兹是一个激情洋溢的人,透过他自己的个性,这种激情喷薄欲出。派博总结说:“爱德华兹藉着他的人格榜样和劝勉之言,他在呼召我们‘在宣讲信仰中那些重大事件时,必须充满激情,必须摒弃平庸、沉闷、冷漠的说话方式’(引用爱德华兹的话)”。
詹姆斯·斯图尔特(James Stewart)在描述苏格兰着名的布道家托马斯·卡谟尔斯(Thomas Chalmers)时,进一步深化了这样的观点,他说卡谟尔的讲道“带着难以调和的浓重地方口音,几乎没有手势,两眼不离开讲章,照本宣科,一边读还一边用手指划向他所读的段落。”然而,据听过卡谟尔斯讲道的人说,他的秘诀就是他那“流淌在血液里的真诚。”这个人的话包含了一切布道所需要的智慧。无论怎样讲道,我们都必须具有入血的真诚。
司布真在回答“对一个基督教的牧师而言,哪一项内在品质能保证我们讲道能成功、为基督收获灵魂呢?”这个问题时说:“我的回答是‘真诚’;若人们接二连三地问我这个同样问题,我的回答依旧不变,这是因为我的亲身经历让我得出这个结论:作为一条规律,真正的成功与传道人真诚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传道人行列中具有如此真诚的另一个榜样是查理·西缅(Charles Simeon),他单枪匹马几乎将英格兰教会(Church of England)带向福音的大复兴。作为剑桥国王学院的教职人员,他一直侍奉在剑桥圣三一学院讲台上,传道五十多年。在他前十年的事奉中,那地教区的居民并不喜欢他。他们把教堂的排座拉上锁链,表示“关闭”,所有的听众不得不坐在过道上听道。但查理不为所动,持之以恒。他那21卷的讲道集《布道时刻》(译注:原文为拉丁文Horae Homileticae,英译 Hours of Homilies)成为接下来几个世代的讲道范式。他每周五的晚间都要举行茶会,实际上是门徒训练,造就了整整一代传道人和宣教士,其中一位便是亨利·马廷(Henry Martyn)。
何休 霍布金斯(Hugh Evan Hopkins)记录下了一位同代人的说法,他写道:“我今天一天已经去了三次圣三一教堂。早上有西缅讲道,非常精彩,汤普森(Thomason)的也非常中肯,晚堂的会众非常多,我又听了西缅(有关《使徒行传》4:12)极佳的布道,讲章充满活力,传播福音,大有能力,他活跃奔放的姿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何休继续写道:
约翰·斯托顿(John Stoughton)也有相似的回忆。他感觉西缅讲道的穿透力远远不像水滴那样沁人心脾,而是像“冰雹和炭火”一样砸到听众身上。“我被这位传道人发散出的威力、震撼所打动。他的宣讲像是一个人直接从主而得到负担而必须交付给听众那样,正如保罗,他感到‘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西缅的另一位助理牧师查理·卡罗斯(Charles Carus)说:“他毫不掩饰自己情感中蕴藏的强烈热情;他的全身心都在所讲的主题上,他的言谈举止完全出于他的真实感受。”西缅离世时的一则讣告这样写道:
在规劝所有听众接受神赐的怜悯后,他提醒众人,在场的有些人听他讲道达三十年之久,对救主的大爱却依旧无动于衷;这样的规劝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感,瘫倒在讲台上,嚎啕大哭。
若传道人的内心被神的话激活,这样的激情和热诚便是很自然的流露。这不是虚假做作,现场做戏,而是因为他们被圣灵感动,也因着他们望眼欲穿,期待看到听众能因主的救恩喜乐,因着自己得救而喜乐。
结论
情、理、信(Ethos, Logos, and Pathos)是释经讲道法的三个关键因素。你怎样看待《圣经》决定你站在哪里。作为一个传道人,惟有你相信《圣经》绝对无误、绝对完备、具有大能,你才会把自己全人奉献给原义解经的艰巨事工。然而,单有这样的信念和付出还不足够。你必须让神的话进入你的全身心,邀请圣灵来鉴察你的灵魂、改造你的生活,使你活出的生命,与你口中传的道一致。神的话语须毫无折扣地从你的真实情感中涌流出来。每当你站上讲台时,你必须周身浸透纯全无伪的真情。当你集“情、理、信”于一体时,你是在传神自己的话。此刻,圣灵之风鼓满你的船帆。神的名被高举,神已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