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我不知道为什么神这样不厌其烦地对我们一再重复同样的一件事,好像做父母的一再试着匡正一个调皮的孩子:“小强,别玩泥巴!小强,不可爬
阅读更多...
罗马书3:13-18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罗马
罗马书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现在保罗来到这卷书信第一个主要段落的结尾,他的结论是,每一个人(1)都无法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向神
罗马书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在罗马书的新国际译本中,“所以”一词已经出现过两次了。一次在罗1:24,保罗在那里说到:“所以神就任凭他们……。
罗马书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从对罗马书最前头的两章半之研讨(也就是本书的前三十九讲),我们看见人类因为罪而导致的悲惨结果。现在我们来到保罗这卷书信一个新的
罗马书3:21-24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
罗马书3:22-24 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上一讲我介绍了包含在罗马书3:21-31中的四个教义:(1)神将他自己的义赐给人
罗马书3:24 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1915年9月17日,普林斯顿神学院的杰出教授本杰明·华菲德站在密勒教堂的讲台上,对刚到达校园的学生发表演说。题目早先已经公布了,是“救赎主与救赎”。
罗马书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 神曾经特别使用罗马书里面的几节经文,来促成一些重要的基督徒领袖之得救重生。我们已看过其中一处:罗马书1:16-17,这是带领马丁·路德信主的经节,
罗马书3:25-26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澳洲学者莱昂·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