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你要用一切权柄讲明,并劝诫人和责备人;不可叫人轻看你。

提多书2:15 NASU

 

 

现在,保罗用复数指示代词这些事(Ταῦτα)来总结他在第1-14节所命令的全部内容。紧接着,他用三个祈使句描述提多在“这些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三个单词都是现在时,要求行为持续进行。前两个单词在这一章中已经使用过,第三个单词出现在前一章。这些单词的语气是逐渐加强的——从讲明劝诫,再到责备。首先,提多必须“讲明”(λάλει)。同样的命令曾开启这一章(1节),现在又总结之前所讲的全部内容,从而形成首尾呼应。就如在第1节一样,保罗用动词“讲明”指出提多的教导事工。接着(并,καὶ),保罗命令提多“劝诫”(παρακάλει)。该命令之前用来描述提多对年轻男人的教导(6节;参1:9)。这是一个复合词,意思是“叫到”(καλέω)“旁边”(παρά)。这个词的意思依上下文而定,既可指更为温柔的“鼓励”,也可以指更为严厉的“劝诫”。保罗也(和,καὶ)命令提多“责备”(ἔλεγχε)人。这第三个命令呼应1:13保罗嘱咐提多要“严严地责备他们”(亦参1:9)。它的意思是:通过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事,从而就人的错误指责他,确认他错了。

 

侍奉格言:我既要提防自己的事工被人轻视,也要提防自己的私欲膨胀,渴望受人尊敬。

 

提多要用一切权柄(μετὰ πάσης ἐπιταγῆς)如此教导、劝诫和责备。这三个命令要求他使用越来越严肃的口头教导形式。因此我们可以推断,保罗在此呼吁的权柄是从一种假定的权柄(“讲明”)发展到一种更为公开澄明的权柄(“责备”)。译作“权柄”(ἐπιταγῆς)的单词在新约中仅保罗用到,要么是指神的命令(罗16:26;林前7:25;提前1:1;多1:3),要么是指神的使徒带有权柄的命令(林前7:6;林后8:8)。塞耶(Thayer)提出一个恰当译法:“用各样可能的权柄形式”。或如“用所有令人敬畏的东西”也讲得通。提多或许没有能力强迫别人顺服,然而他确实有权柄要求别人顺服。如此一来,受痛苦的应是违法者的良心,而非不情愿的牧者。牧师传讲和执行从神而来、带有权柄的话语,因而是带着神的权柄服侍。保罗通过再次使用之前提到的这些命令,总结了他到目前为止谈论的所有内容,并且急切地强调提多应当去做这些事情。福音真理(11-14节)以及给不同年龄群体的实际教导(2-10节)不只是良好的想法或热心的建议,而是神的神圣旨意。

 

在这三个命令之后,保罗提出了一项禁令:不可叫人轻看你(μηδείς σου περιφρονείτω)。他同样如此叮嘱过提摩太(提前4:12)。该动词在新约中仅出现在此处,是由“周围”(περί)和“思考”(φρονέω)组成的复合词,因而有“在其周围思考”之意。这个词也有忽视某人或漠视他的含义。该命令是现在时,加上否定是要求终止现在进行的行为。提多似乎正在允许他人藐视他。这必须立即终止。罗伯逊的建议颇好:“现代牧师要求人尊重其‘权柄’最好的方式,是按照配得尊重的方式去思考。”否定词“不可叫人”(μηδείς)是用作名词性的实词,从而使得该禁令是绝对和全面的。第二人称单数代词“你”(σου)把责任直接放在提多自己的肩上。这个责任是牧师的,其他任何人都无法为他履行。

 

深入思考:

1. 在一个命令或许就足够的情况下,保罗为何使用三个命令(“讲明”、“劝诫”和“责备”)?

2. 牧师如何既行使权柄又不成为权力主义者?

3. 一位牧师——尤其是年轻的牧师——可以采取哪些恰当的措施避免被人轻看?他如何能够防止他的事工被人轻视,而不顾他自己被人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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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解经注释系列2——提多书》

作者:约翰·基钦(John Kit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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