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仆人要在凡事上顺服自己的主人,讨人喜欢,不可顶撞,

提多书2:2 NASU

 

 

保罗已经指导提多教导“年长的男人”(2节)、“年长的妇女”(3节)、“年轻的妇女”(4-5节)和“年轻的男人”(6节)如何生活,同时他也指导提多自己在此过程中应当如何举止为人(7-8节)。现在,他则谈论提多最后要教导的人群(9-10节)。这里似乎少了一个限定动词。为了使阅读更加通畅,新美国标准圣经(1995年更新版)照应第6节表示命令的“劝”,把它用在此处,但在第9节里没有使用该动词。这很可能是捕捉到了保罗要表达的含义,无论他在写作中是否有意依赖这个命令词。

 

侍奉格言:对地上权柄的顺服,源于对天上权柄的顺服。

 

这句经文以仆人(δούλους)开头。保罗曾用该称呼的比喻含义描述自己的身份:“神的仆人”(δοῦλος θεοῦ,1:1)。然而,此处使用的是该词的字面意思,指那些服侍别人的人。面对这群人,使徒愿意用这样的词来称呼自己,因为这对他们是极大的鼓励。该词指人卖掉自己,完全服侍和顺服另一个人的意愿。对有这样社会地位的人,做门徒的呼召提出了什么要求呢?他们要顺服自己的主人(ἰδίοις δεσπόταις ὑποτάσσεσθαι)。不定式“顺服”(ὑποτάσσεσθαι)描述妻子向丈夫当做的事情(5节),以及所有信徒对在上掌权者所当行的(3:1)。该词是由“在……以下”(ὑπό)和“委派”或“命令”(τάσσω)组成的复合词,描述权柄和顺服。它是一个军事用语,形容普通士兵把自己置于长官的领导之下。一般现在时强调这应当是一种持久不变的态度。关身语态强调每一个仆人都必须持有这种态度。外在的操练或许能使行为顺服,然而内心的顺服更是必需的。他们应当顺服“自己的主人”(ἰδίοις δεσπόταις)。

 

保罗仅在教牧书信里用到单词“主人”(δεσπόταις),既用于指字面含义的主仆关系(提前6:1-2),也用其比喻含义指门徒和基督的关系(提后2:21)。英语单词despot(专制君主)就是从该词演变而来的。这里不是要求奴仆顺服一般的奴隶主,而是他“自己的”(ἰδίοις)主人。虽然这样的顺服仅限于自己的主人,然而却是要在凡事上(ἐν πᾶσιν)顺服。该短语可以与后面的内容连接在一起理解,但正确的还是与前面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理解。“凡事”当然不包括那些主人可能要求奴仆去做的得罪神的事情。然而其他所有事情确实都包括在内。同样的表述在第10节用来描述教导的总体特征。

 

另一个现在时不定式提出了奴仆的第二个职责:讨人喜欢(εὐαρέστους εἶναι)。一般现在时强调所期望的行为是持续的。形容词“讨人喜欢”(εὐαρέστους)在新约中共出现九次,其中保罗用到八次(罗12:1、2,14:18;林后5:9;弗5:10;腓4:18;西3:20;多2:9;来13:21)。该词描述可接受或可喜悦的事情,并且总是对神而言。此处或许可以理解为讨奴仆的主人喜欢,然而鉴于它在新约中一贯的用法,这里明显不是指奴仆在地上的主人,而是指他在天上的主。这句话或许应当阐释为:奴仆的新信仰要求他讨地上的主人喜欢,从而讨天上的主人喜欢。对处于这样社会地位的新信徒来说,这将是一个思想上的根本转变。

 

奴仆也不可顶撞(μὴ ἀντιλέγοντας)。保罗现在开始使用一连串三个分词(一直到第10节),它们更加全面地描述了奴仆讨神“喜欢”是什么意思。这三个分词都是一般现在时,再次强调该行为是持续不断的。此处的单词是一个复合词,由“反对”(ἀντί)和“说”(λέγω)组成。保罗三次用到该词,其中两次是在提多书(参罗10:21)。它在1:9也用来谈论假教师是“争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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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解经注释系列2——提多书》

作者:约翰·基钦(John Kit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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