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研经工具首页电子图书馆的《麦克阿瑟研经指南》由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的部分讲道稿整理而成。

补充:《麦克阿瑟新约注释》(又名:生命宝训讲道注释 [以弗所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雅各书彼得前书彼得后书约翰一二三书犹大书])已在研经工具上线,《麦克阿瑟注释圣经》预计今年底上线。请访问研经工具,使用更多资源。


向律法死了

经文:罗马书7:16

 

1. 上帝的律法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二十三次提到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是本章的主题。应当确认律法的内在良善性,因为罗马书第7章用很大篇幅讲论信徒向律法死了。按照圣经所说,上帝的律法是荣耀的。

1)诗篇19

7-10节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律法”、“法度”、“训词”、“命令”、“道理”和“典章”这些名词全都指的是上帝的律法。诗人在颂扬上帝的圣洁律法。

2)诗篇119

诗篇119篇整篇都在专门述说律法的荣耀——全部176节都是如此!它是整本圣经最长的一章。诗人在12节说:“耶和华啊!你是应当称颂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16节说:“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乐……”18节说:“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77节说:“……你的律法是我所喜爱的”。97节说:“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136节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142节说:“……你的律法尽都真实。”165节说:“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174节说:“耶和华啊!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是我所喜爱的。”诗人真正敬重上帝的律法。

2. 上帝律法的重要性

不但要颂扬上帝的律法,而且要顺服它。摩西说:“‘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申27:26)所罗门同样说:“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

1)从旧约圣经来看
1)申命记6:1-15

旧约圣经把上帝律法的特征、本质和荣耀最准确地表达出来的经文,就是这一段。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说:“这是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教训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孙孙一生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谨守他的一切律例、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以色列啊!你要听,要谨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与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数极其增多,正如耶和华你列祖的上帝所应许你的。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耶和华你的上帝,领你进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给你的地,那里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有房屋,装满各样美物,非你所装满的;有凿成的水井,非你所凿成的;还有葡萄园、橄榄园,非你所栽种的,你吃了而且饱足。那时你要谨慎,免得你忘记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的耶和华。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侍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不可随从别神,就是你们四围国民的众神明,因为在你们中间的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惟恐耶和华你上帝的怒气向你发作,就把你从地上除灭。”上帝的意思是说:“你要顺服我的诫命,否则我要除灭你。”这段经文使上帝所启示的律法有了崇高地位。

2)以赛亚书42:21

先知以赛亚说:“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爱使律法为大、为尊。”

3)诗篇138:2

诗人说:“……因你使你的话显为大,超乎你的名声。”

4)出埃及记18:20

摩西向岳父叶忒罗讲述自己担任以色列人领袖的职责时说:“我又叫他们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

5)玛拉基书4:4

你知道旧约圣经最后一条命令吗?先知玛拉基口中讲出的最后一段劝勉是:“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当你研读旧约圣经的时候,禁不住惊叹上帝律法的尊贵、品质和中心地位。

2)从塔木德来看

巴比伦塔木德是犹太律法的主要法典,大约在公元500年编纂完成。这部著作洋溢着上帝律法的神圣性。这里举几个例子:

1)拉比拉巴

拉比拉巴说:“圣者造了人的邪恶意愿,但又造了妥拉(即摩西五经)来胜过它。”[1]这句话固然是错误神学的一个例证,但它却表明律法对犹太人的重要性。它们相信律法能胜过人的罪恶。

2)拉比犹大

拉比犹大说:“圣者的性情与凡人不同。人开出的药方,有可能对一个病人有益,对另一个病人则有害。但上帝将妥拉(上帝的律法)赐给以色列,却是医治众人的源泉。”[2]拉比们宣告说,只要人遵守律法,就可以使自己与上帝和好。所以他们将律法视为神圣,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得救的模式。

3)从犹太人的想法来看

到基督活在世上的时候,犹太人已把律法的地位提高到远超过上帝所设定的程度。他们几乎对律法顶礼膜拜,许多时候敬拜的是律法本身,而不是律法的制定者。

1)约翰福音9:28-29

耶稣治好一个生来瞎眼的人,法利赛人前来调查这个神迹。他们辱骂那个瞎眼的人,对他说:“你是他的门徒,我们是摩西的门徒。上帝对摩西说话,是我们知道的;只是这个人,我们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法利赛人在倡导一种观念,惟有摩西律法才是上帝所启示的真理,因而他们不把耶稣放在眼里。

2)使徒行传21:20

使徒保罗在几次宣教旅程之后,刚刚带着外邦信徒回到耶路撒冷。他们随身带来从外邦教会凑齐的捐资,施舍给耶路撒冷贫穷的犹太信徒。他向耶路撒冷教会讲述上帝在外邦人中间做成的事,“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上帝,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都为律法热心。’”

3)使徒行传21:27-28

保罗愿意表达自己对律法的敬重,进了圣殿,行洁净的礼。路加说:“那七日将完,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保罗在殿里,就耸动了众人,下手拿他,喊叫说:‘以色列人来帮助,这就是在各处教训众人糟践我们百姓和律法,并这地方的。’”他们抓住保罗,爆发了骚乱。要不是罗马兵丁干预,因着对上帝律法的热心,百姓估计会把保罗打死。

4)从保罗的想法来看

使徒保罗归信前的见证体现出对上帝律法的一种类似态度。

1)腓立比书3:4-6

保罗说:“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保罗忘乎所以,无知地追求上帝的律法。

2)使徒行传22:3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侍奉上帝……”

5)从新约圣经来看

我们在新约圣经看到,并未贬低上帝律法的神圣、尊贵和荣耀,而是予以同样的坚决肯定。

1)希伯来书2:2

作者说:“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律法)既是确定的……”

2)使徒行传7:53

司提反指出,犹太人“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

3)使徒行传7:38

司提反把律法称为“活泼的圣言”。

4)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5)罗马书7:121422

保罗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律法是属乎灵的……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

6)提摩太前书1:8

保罗说:“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

7)约翰一书3:4

使徒约翰说:“违背律法就是罪”。上帝的律法使罪显露出来。

8)罗马书3:31

保罗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保罗与早先的耶稣一样,不愿废掉律法,而是确认它应有的地位。

3. 上帝律法的有限性

尽管上帝的律法是神圣、圣洁、公义和良善的,但它完全没有能力让罪人心里生出义。

1)罗马书3:19-20

保罗说:“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固然是好的,但没有人靠着努力遵行它就可以称义,因为不可能遵守得住。

2)罗马书5:20

保罗说:“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

保罗归向基督以后,不失时机地捍卫上帝的恩典,他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他在罗马书6:15-23先解释“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这句话的意思,然后在整个罗马书第7章解释“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意思。保罗若不解释他说的是什么意思,那些高看律法的人,一定承受不了。他首先解释脱离了律法是什么意思。

本课内容

一、公理(1节)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我们沿袭这份研经指导前面两章的做法,大纲的第一个要点是保罗运用的一条公理原则,用它来展开辩护。保罗擅于确立不证自明的公理原则,帮助证明他的观点。公理并不是深刻的神学语句,而是不证自明的真理。因为它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用不着证明。保罗在第7章说的第一句话显然不言而喻。

1. 弟兄们

 

“弟兄们”

 

保罗突然插入这个词,亲切称呼批评他的人,这是因为有些宗教领袖基于保罗对律法所作的评论,毫无疑问想用石头打死他。保罗以温柔的态度阐述这个弥漫着紧张气息的主题。

2. 基本原则

 

“岂不晓得”

 

保罗说这句话,为要唤起读者的常识。他假设他们不知情,想要语气委婉一些。保罗的听众是那些精通律法的人,无论你谈论哪条律法,他们全都晓得。凡是了解律法的人,都知道律法仅有管辖活人的权柄。

若有醉汉车毁人亡,你不会看见警察弯腰在他的尸体上方,再给他开一张罚单!法律不适用于死人。李·哈维·奥斯瓦尔德(Lee Harvey Oswald)刺杀了总统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随后奥斯瓦尔德本人马上也在法庭外面遇刺身亡。奥斯沃德从未受审,因为法律只管辖活人,这一点不言而喻。

二、类比(2-3节)

1. 婚姻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2节)

 

保罗的意思是说:只有配偶活着的时候,已婚者才按着法律受到他(或她)配偶的约束。配偶若是死了,你就不再按着法律受他(或她)约束。你不是余生都要受约束,与一具尸体结婚到底!婚姻法仅仅在人活着的时候有约束力。

2. 意思(3节)

1)律法的约束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3节上)

 

保罗的意思是说,按照合乎圣经的律法来看,一个人不能同时跟两个人结婚。你若这样做,就是犯奸淫,或者犯下重婚罪。

罗马书7:2-3是不是支持离婚和再婚呢?保罗在罗马书7:2-3运用了婚姻的类比,但他的本意决不是全面阐述一套婚姻神学。有些人妄图利用保罗在这段经文中的类比,把它扩展为一套对结婚、离婚和再婚的权威表述,这样做并没有可靠的解经依据。保罗在罗马书7:2-3甚至没有提到离婚的话题。若有人笼统宣告说——真有人这样说过——这段经文教导说,离婚全都是错的,这是错解了这段经文的本意。许多人把这段经文成,惟有你的配偶死了以后,才可以再婚。随后他们再根据罗马书7:2-3来解释马太福音5:31-32和马太福音19:3-9。释经学——解释圣经的科学和艺术——要求使用马太福音5章和19章这一类明确讲解离婚和再婚的章节,来解释其他类比性质的经文,而不是颠倒次序。

马太福音第5章的婚姻类比,无论在范围上还是本意上都有局限。保罗的意思不过是说,只有夫妻双方活着的时候,婚姻的律法才适用。一方死了以后,这种律法不再适用于活着的一方。

2)律法的失效

 

“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3节下)

 

女人的丈夫若是死了,她就像结婚以前一样有了自由。她若愿意,可以自由改嫁给别人。

1)提摩太前书5:14

保罗说:“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

2)哥林多前书7:39

保罗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死亡永远终止了在婚姻当中约束两个人的律法。事实上,许多婚礼包含一句话:“至死不分离。”不幸的是,许多人正在除去婚礼誓言上的这句话,因为他们不愿顺服这种理想。保罗在这里的类比很简单,直截了当:死了婚姻才结束。

三、应用(4-5节)

“这样说来”指的是前面第1节的那条公理。律法只适用于人活着的时候。

1. 程序

 

“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4节上)

 

我们的主死在十字架上,从而充分担当了罪的刑罚,让人得着释放,脱离了罪的要求。

1)哥林多后书5:21

保罗说:“上帝使那无罪的(圣子),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耶稣借着死在十字架上,救赎信徒脱离了律法。

2)加拉太书3:13

保罗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3)加拉太书2:19-20

保罗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信徒向罪已经死了,并且在基督里活了过来。

2. 过去

 

“在律法上也是死了”(4节中上)

 

这句话的希腊文本可以更好地译作:“你们当初已被治死”。译作“死了”的希腊文(ethanatothete)指的是暴力致死的事。马太福音10:21和罗马书8:13用的是同一个词。

信的人已在各各他被治死,如同保罗在前面所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6:3-7

1)律法没有拯救人的能力

律法没有能力拯救罪人。保罗宣告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罗3:20)律法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定我们的罪。我们在前面的研经当中得知,“罪的工价乃是死”(6:23)我若犯死罪遭到处决,死后又碰巧复活过来,法律不再对我有管辖权,因为我已满足过它的刑罚。在基督里,信徒已经死了,所以律法不能向我们索要刑罚。

2)上帝有拯救人的能力

在希腊文本当中,保罗在这里使用了一个被动式的动词(译作“被变成死的”)来表达信徒不是自己向罪死的,也不是自杀,乃是透过一个超然的行为在基督里把我们向律法治死。上帝不但筹划救恩,而且把它执行出来。信徒向律法死了以后,律法不再有管辖他们的权柄。保罗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3. 画面

 

“叫你们归于别人”(4节中)

 

信徒不再归于律法,现在归于耶稣基督。这是一幅信徒与基督关系的美丽画面,因为信徒是基督的新娘。

1)以弗所书5:24-27

保罗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2)哥林多后书11:2

保罗说:“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上帝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4. 现在

 

“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4节中下)

 

保罗强调的是基督现在与所有信徒的联合。基督徒不但过去与基督同死,而且现在与一位活着的救主同活,这使信徒确信自己的救恩。在罗马书6:9,保罗宣告说,基督的死充充足足,他永远不会再死。把自己的信心交托给耶稣基督的人,永远不会失去他们的丈夫,我们与基督的婚约将会持续到永永远远!

罗马书隐含的要点乃是这样:救恩带给人彻底的转变。保罗教导我们信徒的救恩稳固(58章)、成圣(6章)和脱离律法的自由(7章)。信徒不再尝试努力争取得救,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使之成为现实的关键。

5. 目的

 

“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4节下)

 

无论哪个信徒,他的人生目的都是为了结果子,从而荣耀上帝。这不是一条命令,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保罗的话可以按着字面说成:“我们确实结果子给上帝”,根本没有不结果子的基督徒这回事。救恩有一个产物,这个产物就是生命改变,为上帝结果子。所以,传讲靠着恩典藉着信心得救的时候,根本不是引领人犯罪!罗马书第6章宣告说,你若认识基督,就必圣洁。罗马书第7章说,你若真正归于耶稣基督,就必结果子给上帝。

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曾说:“就我们而论,救赎的目的是为了(生出)圣洁。我们从律法当中拯救出来,好叫我们与基督联合;我们与基督联合,好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与基督联合的唯一证据就是结果子给上帝……从律法的刑罚当中拯救出来,目的是为了(生出)圣洁,若不着眼于上帝施行拯救的目的,等候这种拯救便是枉然的。”[3]使徒保罗心里想的是哪种果子呢?

1)态度类的果子

保罗在加拉太书5:22-23说:“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几样果子都是态度。

2)行为类的果子
1)希伯来书13:15

作者说:“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上帝,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2)腓立比书4:17

保罗说:“……所求的就是你们的果子渐渐增多,归在你们的账上。”

3)腓立比书1:11

保罗为腓立比人祈祷,愿他们“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叫荣耀称赞归与上帝。”

一切荣耀上帝的义行都是为他所结的果子。基督改变人的生命不只是因为过去的一个历史事件,基督继续这种改变人的过程,是因为他为了自己的荣耀而在我们里面积极地运行,让我们结出果子。耶稣说:“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剪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约15:1

靠着恩典得救并不是纵容我们犯罪。你若自以为无论怎样过自己的生活,总会得着赦免,那你并未真正得救。真正得救的产物就是圣洁——荣耀上帝的果子。

6. 问题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5节)

 

使徒保罗在第5节提到四个关键概念,来描写人没有重生的光景:肉体、罪、律法和死亡——可悲的四重唱,这几样东西全都在同一个范围里面运作。肉体生出罪,罪由律法发动而来,并引到死亡。这几个名词悲惨描述出人没有重生的光景。

1)肉体

 

“我们属肉体的时候”(5节上)

 

“属肉体”的意思是说,人的罪恶达到他存在本身的核心。“肉体”这个词在圣经上有两种用法。

1)与身体有关的用法

“肉体”这个词按着身体意义来使用的时候,并不带有邪恶的含义,汉语圣经一般译作“肉身”。

约翰二书7

约翰说:“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

②约翰福音1:14

约翰说:“道成了肉身……”

③约翰一书4:2

约翰说:“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上帝的……”

2)与道德有关的用法

“肉体”这个词按着伦理或道德意义来使用的时候,每次都带有邪恶的含义。

①罗马书8:3-10

保罗说,基督“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没有重生的人属肉体,重生的人则属圣灵。

②加拉太书5:13

保罗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参171924

③以弗所书2:3

保罗说:“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喜好的去行……”

按着伦理和道德意义来看,圣经每次提到肉体的时候,都是指信徒尚未得赎的身体。我们归向基督之前,肉体吞噬和奴役我们。然而,对信的人来说,幸好这是历史,信的人不属肉体。但信的人还会犯罪,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答案是信的人不属肉体,肉体却依然在他们里面!尽管肉体不再使你作它的奴仆,你依然有一个尚未得着救赎的身体,它仍然容易犯罪。正因如此,使徒保罗才说:“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2-23)然而,信的人却用不着听凭自己犯罪(加5:16)。基督徒有可能做一些属肉体的事,因为肉体在他里面,但他却不是肉体的奴仆。信徒是新造的人(林后5:17),他不能朽坏的新性情乃是效法上帝自己的性情(彼后1:3-4)。所以信徒一定会与肉体交战,因为肉体想要辖制他们,直至他们的身体得到荣耀的救赎。

2)律法

 

“那因律法而生的”(5节中上)

 

上帝的完备律法怎能生出邪情私欲呢?以两种方式进行:首先,因为上帝的律法是良善的,所以上帝的律法把恶显露出来。假如上帝的律法并未刻在人的心版上,也就不存在审判罪恶的标准。其次,对罪人来说,最具诱惑力的事莫过于去做明令禁止的事。只要告诉人不可做什么事,他们就会急不可耐地偏要悖逆。上帝的律法既能显明罪,也能惹动罪。每个人心里与生俱来都有一种努力作恶的不懈追求。

3)罪

 

“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5节中下)

 

在探讨过肉体之后,保罗接着又说,人没有重生的本性向他的身子传递出作恶的冲动。译作“发动”的希腊文用的是energeo,暗示肉体为罪提供能量,罪进而生出更多的罪来。

4)死亡

 

“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5节下)

 

肉体生出作恶的冲动,这种恶欲又因律法而更加高涨和强烈,结果就把身体和灵魂全都引致死亡,这是一个不幸的、不敬虔的下沉螺旋。

四、确认(6节)

1. 释放与死亡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6节上)

 

“现今”为这种罪与死亡的悲惨景象带来盼望。信耶稣基督的人不再服侍肉体,因为他们已从律法中释放出来。律法说人犯了罪,当受死亡的刑罚。然而基督替我们担当了罪的刑罚,所以把信心交托给基督的人,律法不再管辖他们。

信的人从前受肉体奴役,肉体生出罪来,罪进而生出死亡。但罪在信徒生命当中却不再有至高无上的权势。罪不再是主人,因为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已经打破了罪的辖制。

2. 本分

 

“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6节下)

 

这样说来,自然引发一个问题:“信的人既然已得着释放,是否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呢?”保罗的回答是不可以!信的人已从律法中释放出来,为的是服侍上帝。这节经文的希腊文本说的不是信的人“应当”服侍,而是他们“一定会”服侍!我们得救不但为了结果子(4节),而且为了服侍(6节)。肯尼斯·威斯特(Kenneth Wuest)把这节经文译作:“但我们现在已在常常压制我们的律法上死了,从律法中释放出来,以致我们习以为常地献上奴仆式的顺服。”[4]

1)仪文的旧样

恩典是否要让基督徒犯罪呢?不是的。恩典会使信的人改变,生出安全感、圣洁、自由、多结果子和服侍,这些是真正救赎信心的标志。我们向上帝献上的服侍不会“按着仪文的旧样”,而是“按着心灵的新样”。我们的服侍不是顺从一套外在的法规,或者不过是机械性地顺服宗教礼仪。不是表面顺服上帝的律法,内心本身却毫无反应,那种回应就像法利赛人一样。

2)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

信的人服侍上帝,是“按着心灵的新样(希腊文kainos)。”这指的是一种新的生命种类或品质,而不是时间意义上新旧的新。我们对主的服侍是内在的,是发自内心的。

有人声称恩典促使人犯罪,从而质疑上帝的恩典,他们根本不明白真正得救是什么意思。真正得救的意思是说,上帝把一种全新的性情安置在信徒心里。这种新性情所喜爱的事,乃是发自内心深处地服侍上帝。这种服侍的活力由圣灵来提供。正因如此,保罗才说信的人是“按着圣灵的新样”服侍(6节,额外添加黑体字表示强调)。基督徒现在比以往一切时候都更好地服侍律法,因为他们已得着救赎。我们不再像奴仆一样,顺服一套律法规条,想要换取上帝的恩宠;现在乃是出于爱而服侍上帝,因为他已按着自己的恩典把救恩赐给我们。

若有人问:“既然我已是基督徒,律法是否对我还有约束力呢?”答案是既有也没有。对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应有地位,它没有约束力;说它又有约束力,是因为我们的新性情力求顺服它。律法不能拯救人,因为人没能力遵守它;但既然上帝救了我们,我们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能力遵守它。我们可以像诗人一样呼喊说:“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诗119:97

专心解答下列问题

1.请判断对错:按照圣经所说,上帝的律法是一种罪恶的东西,为这个缘故,信徒应当脱离它。

2.人的整体本分是什么?请引用圣经佐证你的答案。

3.我们在旧约圣经哪些地方看到律法的尊严和中心地位?

4.犹太领袖当时已对上帝的律法做了什么事?

5.保罗在归信以前怎样看待上帝的律法?

6.新约圣经怎样看待上帝的律法?请引用圣经佐证你的答案。

7.请判断对错:尽管上帝的律法是神圣、圣洁、公义和良善的,但它完全没能力在罪人心里生出义。

8.保罗怎样为上帝的恩典辩护?

9.保罗在罗马书7:1提到哪一条公理原则?

10.保罗运用哪个类比来描述他的公理原则?

11.请判断对错:保罗在罗马书7:2-3的类比是对结婚、离婚和再婚的权威阐述。

12.         永远终止了在婚姻当中约束两个人的律法。

13.耶稣基督如何满足了上帝律法的要求?

14.信的人最终归于谁?请引用圣经佐证你的答案。

15.信徒与基督的关系有何等稳固?请作解释。

16.罗马书隐含的要点是什么?

17.无论哪个信徒,他的人生目的都是为了结      ,从而      上帝。

18.得救的产物是什么?请作解释。

19.保罗在罗马书7:4指的是哪两种果子?请运用经文作出解释。

20.使徒保罗在第5节提出哪四个关键概念?

21.保罗在第5节使用了“肉体”这个名词,它是什么意思?这个名词在圣经上都有哪些用法?

22.信的人是否依然活在肉体里面?请作解释。

23.保罗在第6节对信徒与罪作出哪种肯定?

24.真信徒服侍主,不是按着             ,而是按着            (罗7:6)。

认真思考以下原则

1.你是否喜爱上帝的律法?圣经上指代上帝律法的所有名词,包括“律法”、“法度”、“训词”、“命令”、“典章”在内,全都与又称作“上帝的话”的说法意思相同。你是否能像诗人一样宣告说:“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诗119:97)?接下来的几个月,请读诗篇19:7-10和诗篇119全篇,祈求上帝赐给你一颗爱慕他话语的心。

2.耶稣基督过了一种完全的生活,然后将他的生命献在十字架上为祭,从而满足了律法的要求(4节)。你是否已经信靠基督作你的救主和主?这不单单包括知道基督的事迹,更要真正开始与他有一种个人的关系。你若尚未这样做,就当悔改你的罪,把基督接到你的生命当中。你若已经这样做过,是否正在享受得胜罪的快乐?你是否正在为上帝结果子?今天你当祈求为他结出许多果子,想方设法使他的名得着荣耀!

 


[1] Baba Bathra 16a

[2] Erubin 54a

[3] 《罗马书注释》,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n.d.] p. 220

[4] 威斯特《新约圣经希腊文词汇研究》,卷一,Wuest's Word Studies from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vol. 1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3] p.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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