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暴躁和易怒

 

我的一位牧师朋友曾探访一对夫妇,他们是他教会最早期的会友,把生命不断投资在别人身上,受到众人爱戴尊敬。这次特别探访之时,丈夫的癌症已至晚期,探访期间牧师问这对夫妇:“你们的灵性生活如何呢?”妻子泪流满面地回答:“癌症我们处理得还不错,但我无法处理的是我们的罪。这些年以来,而且到了这样的处境,你想我们不会再伤害对方,但我们还会,我没有办法。癌症我可以处理,但我处理不了我罪恶的肉身。”

 

这个既悲惨又真实的故事说明一个现实:高尚的罪实在太普遍了。在家的氛围里我们最容易肆意放任地犯这些罪。正如我在前一章所讲的,离开家我们挂上“基督徒的面目”,但和家人在一起时我们的真性情就显露无遗。对于本章要考察的急躁和易怒这两个罪的领域,这一点更为真实。

 

这两个特质紧密相连。而且,根据上下文的不同,定义也会出现细微的差别。所以在这一章,我把急躁定义为因为他人的无意过错或失败而引起的强烈烦恼。急躁常以言语的方式表达出来,常常羞辱、贬损所针对的人。

 

理解这类急躁的关键是要认识到:急躁通常是对他人“无意”行为的反应。因为听力障碍,我虽然常“听到”妻子对我说话,但无法“理解”她所说的内容。当我请求她再说一遍,她就极易产生烦恼的感觉。所以在这些情况上她不得不学会忍耐,而不是对我变得急躁。(若你怀疑我有没有用过助听器,我的确用过,但助听器对我这种耳聋没用。)

 

我喜欢活得从容,凡事预留充裕的时间。我常常早早开始,这样就可以悠闲地去教堂、去机场、去任何要去的地方。我妻子则有惊人的能力,能在千钧一发之际把一切搞定。(我猜不透她如何做到这点。)所以,我准备好出门的时候,还需要等她。我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呢?是变得急躁,对她说:“你为什么总是这么晚?”还是什么都不说,用什么都不说的急躁态度表达我的不悦?还是平静地等她,认识到和她融洽相处比按我的预定时间离开更重要?

 

这些现实情景不过是两个经常发生的例子,一起居住或工作的人关系密切,不得不持续抵挡急躁的试探。因为有罪的肉体,我们永远不能“达到”忍耐的品德。我们所有人(包括我和妻子)都仍在路上。

 

而且,我们应该注意到,我的听力障碍,妻子对时间的把握,都没有导致我们急躁。它们仅仅给肉体提供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急躁的真实原因在于内心,在于固执的态度,在于坚持周围的人要符合自己的期待。

 

你可以识别出生活中那些反复发生的事情,它们能把你陷入急躁的试探吗?希望你不是这样想的:“我?我可没有急躁的问题。”你也许没有问题,但你急躁过吗?就让我提出一些可能性吧。

 

孩子或青年人对训导反应迟缓,家长可能变得急躁。“我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把鞋丢在客厅!”“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闭着嘴巴咀嚼食物?”对教导反应迟缓常令我们急躁。很明显,例子中所用的急躁表达不会增进教导的效果。那只不过发泄了怒气,羞辱了孩子。家里的兄弟姐妹也常常互相急躁,所以通过言传身教来训导孩童耐心待人,是家长的巨大挑战。

 

我虽然讲过我们常对家人急躁,但是我们的急躁当然不局限于家里。有些信徒因为驾车急躁而名声不好。我们也可能因为商店、银行、餐馆的服务缓慢急躁不安。我去邮局,若只买邮票,而前面的那人却要寄出十件海外包裹,我就不得不防范心中产生急躁。你也许该问问配偶,问问孩子,问问好友,请他们帮助你指出生活里急躁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承认急躁是罪,为之悔改。

 

使徒保罗在几封书信里叮嘱我们要忍耐。在哥林多前书第13章保罗讲到伟大的爱,他对爱的描述开头就是:“爱是恒久忍耐”。在加拉太书5:22-23,忍耐是圣灵果子的九种表达之一。在以弗所书4:1-2,保罗鞭策我们要忍耐地生活。在歌罗西书3:12,我们要穿戴忍耐之衣。对于保罗来说(我要提醒大家,保罗表达的不只是个人的观点,他所写的都有圣灵的引导),忍耐的品质显然是要培养的美德。通过合理的类推,我们可以说,忍耐的反面是急躁,是一定要治死的罪,我们虽然可以接受它,但神绝不接受。

 

我说过,急躁和易怒紧密相连。急躁是强烈的烦恼和激怒感;关于“易怒”的定义,我则描述为频繁地急躁,或者容易因为微小挑衅引起急躁。轻易急躁、经常急躁的人就是易怒的人。我们多数人有时急躁,但易怒的人多数时间都在急躁。易怒的人会使人不得不踮起脚走路,在他们身旁“如履薄冰”。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毫无乐趣。但不幸的是,有时这样的人是家人或同事,我们别无选择。

 

你是否常因为某人或某事生气?若是这样,你就是易怒的人。如果你常恼怒他人,就需要学会不看他人无意的行为。箴言19:11虽然是谈论愤怒,也说到“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彼得也写道:“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可以这样说,既然爱能遮盖许多罪,岂不更能遮盖激怒我们的许多行为吗?

 

假设别人常常对你急躁。假设你常被责骂、挑剔、痛斥。你会如何回应呢?如果你也是急躁性情的人,最常见的回应是以牙还牙,就此开始“舌战”。[1]这种方法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违背圣经。

 

或许你并不作言语上的回应,心内却汹涌澎湃,怨恨对你发泄的人。这也是有罪的回应。

 

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符合圣经的选择。第一种是,你可以学习基督的榜样:“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3)。有时这也许是唯一合乎圣经的选择。

 

第二种是与不断对你急躁的人对质,指出他曾经表现急躁的例子。但这样做的时候,你应该已经解决了自己内心的问题,可以为对方的益处开诚布公,而不单单为了自己的快意。若照圣经的教导这样做了,那人接纳你的说法,你就可能提升彼此的关系(见太18:15)。

 

如果他否认自己急躁,变得防卫戒备,甚至当你指出他急躁之处时,他对你满怀敌意,你就应当重归第一个选择,效法基督的样式。然而,此时我们要坚信,神在你生命里的任何遭遇上都有至高的主权。神有可能使用这人的恶行帮助你成长,从而长成圣经提及的温顺、忍耐的美德(见民12:1-3)。

 

几乎在所有章节里都会这样提醒你,这本书讲的是高尚的罪,是当我们责难社会上昭彰的罪时,自己却在生活里纵容的罪。愿我们对自己、对自己微妙的罪、对他人、对谴责他人卑鄙的罪,一样严厉。圣殿里的法利赛人这样祷告:“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18:11-13)。税吏的祷告却是这样的:“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惟愿我们不要像圣殿里自义的法利赛人,而要有税吏那样的谦卑。

 

[1] 此用语取自保罗·区普(Paul David Tripp)所著《言语的威力》(War of Words)一书, P&R Publishing, Phillipsburg, NJ. 此书很好,我极力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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