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骄傲
所有圣经人物中,也许最令我们反感的莫过于耶稣比喻里自义的法利赛人,他求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18:11)。但反讽之处在于:我们谴责他时,也极易落入同样的自义里。
这一章我们将谈论骄傲之罪——不是普遍意义上的骄傲,而是对信徒特别形成诱惑的骄傲表现。我们将查考道德自义的骄傲、正确教义的骄傲、成就的骄傲、独立精神的骄傲。谈论这些微妙的罪时,我祈求神使我不至落入苛求心态的骄傲。所以在开始的时候我要言明,我也不能免于骄傲,尤其是隐于传道授业之衣下的骄傲。骄傲的问题在于:我们可以看出别人的骄傲,却无法察觉自己的骄傲。保罗的话,我谨记于心:“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罗2:21)。所以,请和我一起祈求神,将“祂”在我们生命中看到的骄傲,显明给我们每一个人看。这个话题很关键,因为彼得和雅各都警告过:“神阻挡骄傲的人”(雅4:6;彼前5:5)。
道德自义
耶稣比喻里的法利赛人的骄傲,我们叫做道德自义。这是一种鄙视他人的道德优越感。此类骄傲不只信徒会有,在政界、文化界的自由派、保守派中也会存在。例如,不论是政治、经济、环境政策领域,还是其他领域,任何自认脚踏道德高地的人都可能陷入道德自义。可悲的是,自义在保守的福音派信徒中非常普遍。
当社会公开犯下或纵容大逆不道的罪,如淫乱、堕胎、酗酒、吸毒、敛财、动辄离婚、同性恋生活方式,以及其他无法无天的罪时,我们很轻易就陷入道德优越、自以为义的罪。我们不犯这些罪,所以觉得自己道德高尚,看到有这些罪行的人,就多了几许厌恶藐视。我并不是说这些摧毁社会道德架构的罪不严重。是的,这些罪很严重。我也尊重当代基督徒领袖,尊重他们发出先知般的声音抗击罪恶。但我们也陷在罪中,陷入道德自义中,继而藐视犯罪的人。其实,耶稣讲法利赛人的比喻,就是对“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路18:9)说的。
我敢说,这本书讲到的所有微妙的罪中,道德优越的骄傲也许最普遍,仅次于不虔。虽然如此普遍,却由于我们或多或少都有此罪,也就难于辨识了。而且,在谈论社会变得多么糟糕时,我们似乎得到一种变态的乐趣。若参与这样的谈话,有这样的想法,就犯了道德优越的骄傲之罪。
那么,该如何防备自义的骄傲之罪呢?首先,在“若非神的恩典,我亦不免如此”的真理上,培养一种谦卑的态度。虽然这种说法似乎是老生常谈,但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话。我们若可以正直地生活,特别是我们信徒若可以追求正直的生活,都只是因为神的恩典在我们里面涌流不息。没有人生来正直。我们都不得不和大卫一起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所以,当人犯下我们所谴责的可耻罪行时,不要感到道德优越。我们应当深深地感激神,是祂的恩典使我们远离这样的罪恶,把我们从这样的生活方式里拯救出来。
防备自义的骄傲的另一个方法是,在神面前把自己和自己生活的罪恶社会看成一体。犹大被巴比伦所掳时期过去后,很多犹太人回到犹大地,精通摩西律法的书记员以斯拉也回去了,他把上帝的律法讲授给他的百姓。圣经说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拉7:10)。显然以斯拉是虔诚人,他的一生堪作楷模。
然而,当意识到百姓中有一些根深蒂固的罪时,即使他自己没有犯那些罪,他也把自己和众民的罪认同起来。请思考记载在以斯拉记9:6的祷告:“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请注意在认罪的时候他如何把自己也包括进去:“我们的罪孽”和“我们的罪恶”。若看到社会道德日益沦丧,我们就需要有以斯拉的态度。若这样做,就可以远离自义的骄傲。
正确教义的骄傲
和道德骄傲联系紧密的是教义骄傲,教义骄傲的前设是:无论我的教义信念是什么,都是正确的,持守其他信念的人在神学上都低我一等。重视教义的人最容易染上这种骄傲。无论是循道宗,还是加尔文宗,推崇时代神学,还是信奉恩约神学,或是拥抱兼收并蓄神学,这都无关宏旨。我们都认为自己的教义是对的,鄙视有不同信念的人。在这类骄傲的谱系上,还有人认为教义无足轻重,也就很反感我们这些看重教义的人。换句话说,这种骄傲是对自己特殊信念系统的骄傲,无论这信念系统是什么,它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靠着自己的信念,在灵性上超过了持不同信念的人。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8章碰到能不能吃祭祀之物的问题时,曾讲过这种骄傲。有些哥林多信徒认为,吃祭祀之物是信徒的自由。保罗并不反对这个结论,但他的确因为这些人由信念而生的教义骄傲责备他们。保罗写信对他们说:“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保罗同意他们的“知识”(关于吃祭祀之物的教义信念),但反对他们的教义骄傲。“知识”让他们自高自大。
若你的加尔文主义(Calvinism)、阿明尼乌主义(Arminianism)、时代论(dispensationalism)背景,或你对末世的看法,你对所有教义信念的蔑视,使你觉得自己在教义上优于持异议的人,你大概就犯了教义骄傲之罪。这不是说我们不该寻求圣经真理,不应当对圣经的教导形成教义信念,而是说我们需要以一颗谦卑的心保守自己的信念,也认识到有很多虔诚的、精于神学的人有不同的信念。
有人曾请我评论一本教导一套成圣系统的书,我很不同意书中的观点。在信中我这样写道:“请注意,我说的是‘我不同意的地方’,而不是作者错误的地方。也许到天堂后会发现原来是我错了。”
这么说,是否意味着我的信念就不如以前深了?绝对不是。看了那本书后若要说我有任何改变,那就是我的信念变得更深了,这也确实表示,我持守信念的时候要带着一颗谦卑的心,我尊敬那本书的作者,就如同尊敬与我在成圣教义上持相同看法的人。(我意识到,使用自己作为谦卑的例子,看起来可能是“为自己的谦卑骄傲”了。我相信,我在此并非骄傲,我深知在其他场合里我并没有对自己不赞同的人如此大方和尊重。)
这部分的要点是指出教义骄傲的危险,驱使你真诚地考虑这是不是你“接纳”的众罪之一。你若觉得自己可能纵容了这样的罪,我的建议是记住哥林多前书8:1和用它来祷告:“知识叫人自高自大”。然后,锁定易于教义骄傲的具体领域,祈求神使你既有能力保守信念,又怀着谦卑真诚的心。
成就的骄傲
圣经教导说,无论何事,努力和成功之间有普遍的因果关系,学术、竞技、商业、专长等都是如此。例如箴言13:4说:“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殷勤人必得丰裕。”保罗劝诫提摩太在事工上“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保罗自己在服侍时也毫无保留(见林前9:26-27;腓3:12-14)。
然而,圣经也教导我们,任何事情上的成功都在神的绝对掌管之下(见撒上2:7;诗75:6-7;该1:5-6)。正如撒母耳记上所讲的:“祂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两个学生学的是同一个专业,都努力学习,然而一个卓越不凡,拿了最高分,而另一个几乎过不了平均线。为什么如此不同?神赐予一个孩子更多的智力,或把一个孩子放在处境艰难的家庭,刺激他的智力发展。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任何方面取得成就或成功的能力,最终是来自神。
在第十章思考感恩主题的时候,我们一起查考了申命记8:17-18。我们之所以要为成功感谢神,是因为神给了我们成功的力量。世上根本没有“白手起家的人”,即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取得成功的人。从人的观点来看,成功似乎全靠一己的坚韧和努力,但是谁给了他成功的创业精神和商业头脑?是神。
保罗对骄傲的哥林多人这样写道:“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所以,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没有一样不是,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从神得来的礼物。我们的智力、天赋、才能、健康、成功的机会,全都来自于神。我们的成功所需要的一切,没有一样不是领受得来的,没有一样不来自于神。
那么,我们为什么夸口呢?为什么以公然的傲慢姿态或微妙的方式夸口——心要骄傲,但不想显得骄傲?如此种种的原因,都在于我们没有承认成功的来源是神。是的,你付出了辛勤汗水,但谁给了你成功的欲望和能力?谁祝福了你的努力?最终,一切都来自于神。
我很讨厌叱咤吹嘘的人,这种人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他在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成功,是源于他的苦干。你会想这种人一定是非信徒,这样的言论若出自信徒之口,就真无礼了。不吹嘘的人虽然说话温和,但如果谈到自己的成功,谈到孩子的成功,却不承认神丰厚的赐福时,在神眼里就和吹嘘的人一样可憎可厌。
就像很多家庭,我和妻子圣诞节期间会收到很多圣诞信件,这些信件来自多年来结交的朋友和熟人,信里讲的是他们的家庭信息。偶尔有的信会这样写:“我们的儿子约翰,以最优秀的成绩从某某大学毕业了”(往往是著名的大学,如哈佛、耶鲁、斯坦福、麻省理工等)。当然,和家人、朋友交流这样的好消息并没什么错,但以上面的方式说出来就有这样的意思:“我们的儿子相当聪明吧!”这一点没有承认他们儿子的智能是从神而来。
如果要在孩子的成就上避免骄傲的微妙的罪,可以这样说:“我们的儿子约翰以最优秀的成绩从(某一名牌大学)毕业。我们深刻认识到约翰的智力来自神,我们深深感谢神。我们理解神并没有给每一个孩子像约翰那样的能力,我们也尝试在约翰心里栽种感恩的心态,通过教导使他知道神委托他作学术能力的管家,目的是要他使用学术能力服侍人、荣耀神。”
我毫不怀疑,别的家长收到朋友这样的来信,会为约翰所得到的祝福而与约翰的家人一同欢乐。但除了这种认可,不管对与错,很多家长也许会感到忌妒,因为自己的孩子平庸,甚至很差劲。我用学术上成功的例子来阐述这个原则,可是,就算约翰是一流橄榄球学校的全美四分卫,或者约翰纵横商界,跃升为成功企业的副总裁,此话同样适用。
所以,不论是自己的成功,还是孩子的,不论在任何行业,没有承认成功最终源于神,就容易因为成就而骄傲,这并不荣耀神。这种骄傲是罪——当然,它是很微妙的罪,但仍然是罪。
因为成就而骄傲的另一面是对认可的过度渴望。所有人都会异常珍惜因为杰出的表现而得到的赏识,或在工作中、教会里多年忠诚的服务而得到的赞美。然而如果表现杰出却仍得不到认可,我们的态度将会如何呢?我们愿意默默无闻地劳作,就像为神而作,还是因为缺乏认可而变得牢骚满腹?
源自圣经的两项原则可以帮助我们防备对认可的罪恶欲求。第一,我们要记住耶稣在路加福音17:10所讲的:“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出色地完成任务或长时间忠诚服务后,我们的态度应该是:“所作的本是我应分做的。”
第二,我们应该学会,所有的认可不论直接源于何处,最终都源自于神。神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见诗75:6-7)。这两个原则加在一起,我们就会说:“一切都是恩典。”我本不配,所得到的一切(包括认可)都是神的恩典。因此,若没有得到,我也不会愁烦。
独立精神
写本书之前,我列出了一些可接纳的罪,发送给大概十五位同工,请他们补充一些我忽略的罪。从两个牧养学生和青年的同工那里,我收到一条附加的建议——独立精神的骄傲。这种骄傲主要从两方面表现出来:抵制权柄,特别是属灵权柄;不受教的态度。
这两种态度常形影不离。年少轻狂,我们常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或像朋友所说的,“我们不知道我们多么无知”。还是单身青年的时候,我曾寄住在两个不同的家庭,他们都有小孩子。还记得我曾暗暗论断他们教养的方式,如今回想起来却满是羞愧。我是多么骄傲啊!年少单身,绝对没有教养孩童的经验,但我自以为比他们懂的更多。
在导航会的事工中,我们常在无经验的新员工身上遇到类似的态度。新同工多在有经验的员工指导下实习。但他们的态度仿佛比指导的人还更懂事工。结果,他们常显出不愿顺服权柄的态度,不愿接受有经验的员工指导。
然而,在顺服权柄的问题上,圣经讲得非常清楚,有很多经文可以查考,最清楚的莫过于希伯来书13:17:
你们要依从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希伯来书的作者心里所想的属灵权柄,应该是教会长者。然而,只要是接受成熟信徒的训导牧养,无论是不是在教会里,顺服受教的原则就都适用。独立精神的骄傲使我们不愿受教、不愿顺服。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深刻体会希伯来书13:17之教导的那天晚上。那时我还是个刚上任的美国海军军官。上船的时候,我很了解顺服船上权力结构的概念,毫无疑问,在学校的年月里,我也理解老师和教授的权柄。然而顺服属灵权柄对我来说却既新鲜又激进,我感谢神向我显明了这项原则。这就发生在我接触导航会事工的第二天晚上。导航会事工强调一对一的辅导启蒙。因为接受了顺服属灵权柄的新观念,我很有受教心,准备好应对被人训导的挑战。
抵制属灵权柄、难于教导并不是学生和青年的专利。我向成年人讲授圣经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态度。他们对我的讲授的回应常是:“不过,我认为这样才对。”他们所说的根本没有诉诸圣经,不过是个人的观点。但在他们心里,那观点就是权柄,他们不愿抓住圣经的教导。
然而圣经却热切地讲授受教心态的价值。特别是箴言,它滔滔不歇地谈论这个话题,它的前几章里有这样的话:
我儿,你若领受我的言语,存记我得命令……(箴2:1)
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箴3:1)
众子啊,要听父亲的教训,留心得知聪明。(箴4:1)
我儿,要留心我智慧的话语,侧耳听我聪明的言词。(箴5:1)
我儿,你要遵守我的言语,将我的命令存记在心。(箴7:1)
虽然所有经文都设置了父子关系的情境,却都表达受教的原则:心甘情愿,甚至渴望从信仰成熟的人身上学习。
为了平衡这部分内容,我要申明一点:对你有属灵权柄,并不代表有权要求你和谁结婚(或不能和谁结婚),或决定你去哪里工作。属灵权柄实际上是指有人心怀你最大的益处,可以为你的好处、你的问题提供明智而合乎圣经的忠告。属灵权柄还意味着比你成熟的信徒能够帮助你成长,成为成熟的基督徒,从而让你去帮助别人。
让我们回到本书的首要目标,这可以帮助我们认出生活里微妙的罪。你也许感到惊诧,我们根本不以之为罪的行为,却在这一章列举出来了。那是因为这些罪在基督徒中间太普遍了、太被接纳了,我们甚至没想到那些是罪。就算我们同意那些是罪,也只会在别人身上看到罪的影子,但在自己身上就看不到了。
所以我邀请你用本章来祷告,祈求神显明你在这些地方的骄傲倾向,并承认这些都是罪。这样行的时候,请记住神在以赛亚书66:2的应许:“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