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和圣经的全备性
作者: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客观地说,和今天的基督徒相比,帖撒罗尼迦人处于十分不利的情况。那时完整的新约圣经还没有成书,而且保罗致信的时间较早,大约在新约时代初期——公元51年。这是最早的一批新约着作,两封书信之间只有数月之隔。
帖撒罗尼迦人主要依靠保罗的教导作为他们福音真理的根基。身为使徒,保罗的教导拥有绝对的权柄。他的教训就是上帝的话。对此,帖撒罗尼迦人看得很清楚,所以保罗表扬他们道:“为此,我们也不住地感谢神,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神的道。这道实在是神的,并且运行在你们信主的人心中”(帖前2:13)。他在书信另一处提到,他所传的命令是“凭主耶稣”的(帖前4:2)。
保罗对帖撒罗尼迦人的教导核心与今天我们所领受的新约真理是同样的真理。我们如何知道的?因为保罗亲口这样说。他在受感写信时,就提醒信徒:“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时候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吗?”(帖后2:5)。圣经只是用文字记录保罗昔日的教导,又确定这些真理的权柄。因此,保罗的书信是借助文字帮助帖撒罗尼迦人想起保罗曾经传给他们的教训(帖前4:2)。
根据《帖撒罗尼迦后书》2:15,我们可确知这点。“……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不拘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坚守”。在这里,保罗宣告他的书信是出于圣灵感动、带有权柄的真理,保罗自己把他的书信视为受感的经文。
但我们注意到,这节经文同时也把使徒“教训”和上帝成文的话语联系起来。“教训”被记录于圣经经文中,成为历代基督徒分辨真伪的依据。一些人喜欢引用这节经文声称使徒的教导是在圣经之外添加的真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并没有说“凡(他们)所教受的真理”不是成文的圣经。相反,他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并强调使徒教训唯一永久且权威性的记录就是成文的圣经经文。保罗特别嘱咐帖撒罗尼迦信徒防范“经人口传”或冒充使徒之名的信件。只有他们从保罗口中所闻的一手消息或从他本人的信件所得的信息,才是带有权柄的圣道和真理。这是为何保罗在他书信结尾署名时常加上“亲笔”二字(林前16:21;加6:11;西4:18;帖后3:17;门19节)。
鉴于此,我们不能根据《帖撒罗尼迦后书》2:15认为,在圣经之外具有属灵约束力的教导“使徒教训”可经历代教皇和主教口传面授。保罗的言下之意是,帖撒罗尼迦人只能把保罗本人口授的教导或他亲笔所写的信件视为权威。真理的实际是上帝的话语,这是他们察验万事的标尺。还有两节经文可一并佐证。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3:6写道,“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在14节,他补充道:“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
所以,保罗在强调,圣经是当代信徒判别任何自称是来自上帝的信息的唯一可靠标准。
保罗所说的察验真理不只是一种学术研讨。在下次学习中我们会发现,它要求我们这是一种积极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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