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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6 4 节中,神告诫作父亲的(我认为这道命令对父母双方同样适用)要照着主的规矩和教训养育儿女。他还警告说,不可惹儿女生气。那么,我们该如何管教他们,却不惹他们生气?我们如何管教那些气人的孩子,而不至于反叫他们生气呢?

 

钟马田在为这节经文作注时给出了七项原则,以约束我们身为父母的管教行为。

 

1.我们先要能运用自制力,控制自己的脾气,否则就没有能力实施正确的管教。(Life in the Spirit, 278)

 

2.父母若要以正确的方法管教,就绝不可反复无常。对于被管教的人而言,最恼火的莫过于觉得施管教者反复无常、捉摸不定;最令孩子烦恼的莫过于那种永远无法揣测其心情和举动的、善变的、喜怒无常的父母;最糟糕的父母莫过于那种今天心情大好纵容孩子为所欲为、明天怒火中烧看孩子干什么都不顺眼的父母。279

 

3.另一个重要原则是:父母绝不可不讲理、不问青红皂白。对一个被管教的人而言,最恼人的莫过于觉得整个管教过程毫无道理。换句话说,这样的父母糟糕透顶:对任何情况都不予考虑,不肯聆听任何可能的解释…… 当然,孩子有可能趁机耍滑头。但我要说的是,我们绝不可以不讲理。给孩子解释的机会,如果孩子的理由不属实,你可以为此连同构成过犯的那个行为一起惩戒他。但是,拒绝聆听、禁止一切形式的回应,绝对难辞其咎。280

 

4.还要考虑到一个原则:父母绝不可自私……我说的是这样的父母:他们不承认孩子有自己的人生和个性,他们似乎认为孩子纯是给他们快乐、为他们利用的。他们对亲子关系及其意义持有一种本质上错误的观点。他们没有意识到,我们只是在看护和监管这些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我们并不占有他们,他们并不属于我们,他们不是物品或财产,我们没有辖制他们的绝对权力。281

 

5.绝不可以机械的方式惩罚和管教孩子。有些人相信为管教而管教的理念。这不合乎圣经的教导,而是士官的哲学……千万别把它想成这么一回事:按下按钮并指望必然的结果随之产生。这不是正确的管教,甚至不是人的,而是属于机械学的范畴。正确的管教总是以理解为基础;它有自我辩护的成分;它有解释要给出。282

 

6.管教绝不可过于严厉。当下许多优秀的父母目睹身边那些胡作非为并恰当地为之哀叹、予以谴责时,也许会面临这样的危险,那就是被自己嫌恶的情绪深深影响,以致走向另一个极端,变得过于严苛。与全无管教相对的不是残暴,而是平衡的管教、克制的管教。283

 

7.我们绝不可无视孩子的成长和进步。这是另一个令人担忧的育儿过失,感谢神,这种情况现在不像以前那么常见了。但是,仍有一些父母自始至终把孩子看成从未长大的儿童。孩子可能已经25 岁,父母却还当他们是5 岁小孩。他们没有意识到,神凭着他的恩典赐给他们的这个人、这个个体、这个孩子是在不断长大、发育、成熟的。284

 

——原文/婚姻,家庭,工作:灵里生活:以弗所书五章十八节至六章九节

 

D. Martyn Lloyd-Jones, Life in the Spirit – An Exposition of Ephesians 5:18-6:9 Expository Preaching Series (Vol.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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