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的诗。)
1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2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3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4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5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诗篇15:1-5
这首诗说明怎样的人配做耶和华的“宾客”。诗人描画一位适合在耶和华圣所中敬拜的人该具有怎样无瑕疵的品行。
(一)问题:谁人可以居住(15:1)
15:1 大卫反复思索,谁能寄居耶和华的“圣所”(新国际译本,即帐幕)这件事情。这圣所位于圣山上,就是大卫的城——锡安(参撒下6:10-12、17及诗2:6之注释)。这个问题问的是谁有资格作为耶和华的“宾客”住在在他所在的地方。这是一个属灵的问题:谁能够亲近神,并在他的居所敬拜呢?
(二)答案:义人可以居住(15:2-5)
15:2上-中 诗人首先以两项描述(15:2上、中)概括回答第1节的问题,然后从另外八个方面加以详述。被接纳的人是一个行为①正直、作事②公义的人。整部圣经都使用“行路”(walk,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行为”)来表明人的生活方式和品行(参1:1)。“正直”(tāmîm)的意思是完全、诚实或完美。正直的人都以顺服神为生活的中心,因而能有表里如一的生命。
他的行为与神的标准一致,换言之,这样的人都是义人。于是,大卫宣告说,倘若有人要到锡安进到耶和华面前,他必须是一位顺服和公义的仆人。恶人和假冒为善的人皆不属于这圣所。
15:2下-5上 经过第2节头两行的概括性陈述后,大卫开始阐明这样无瑕疵之人的品德究竟是怎样的。
①义人的第一个特征是说实话。他不像心怀二意的谄媚者(参12:2)。②义人不恶意谗谤别人。③他也不会伤害或④毁谤他的邻里。邻舍(或朋友)就是任何与他有接触的人。一个正直人所说的话绝不伤害、绊倒任何邻舍。
⑤此外,义人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信徒。“匪类”(译自mā’as)就是为神所弃、无价值的人。但是敬畏耶和华的人,却活出信心和顺服的生命。
⑥义人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纵使他轻率地起了誓(利5:4),仍必诚实地持守他的誓言。
⑦义人不会借放债取利(直译为“他不会乘机讹诈他们”)。他没有向那些急需借钱的人谋取利益。向以色列同胞取利是律法所禁止的,被视为一种没有兄弟情谊的行为(出22:25;利25:36)。
⑧义人也不受贿赂以害无辜——律法当然严禁这种行为(申27:25)。反之,义人常维护无辜者和贫穷人的诉讼。
15:5下 大卫总结说,按这种方式生活的人必永不动摇(参16:8,21:7,30:6,62:2、6,112:6)。他不仅能享受与神相交的福分,而且也必经历神的祝福和保护。
这里有十项特征(正直、公义、说实话、不谗谤人、不恶待人、不毁谤人、分辨好歹、遵守誓言、不取利、不受贿赂)是描述那些能与耶和华同住的人的,它们与十诫相对应(虽然两者并非每一项都一致)。顺服神启示的旨意,是人完全进入圣所的必要条件。
作者 | 艾伦·罗斯(Allen P. Ross)
本文选自《信徒圣经注释——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