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属灵特权(三):分别为圣归于基督、属于基督、在基督里蒙光照、从基督蒙怜悯、宣扬基督(2:9下-10)
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福音书中多次强调跟随耶稣基督的代价,在路加福音9:23,耶稣对凡愿意作他门徒的人这样宣告: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参太5:19-20,7:13-14、21;约6:53-58、60)
重生之人都了解,要过基督徒的生活,必须有所牺牲、付出代价。耶稣曾针对门徒身份提出两个比喻,说明计算代价的必要: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7-33)
新约各卷书信中还有许多经文,同样强调作门徒要付出代价(5:8-9;罗12:1-2;林前9:24-27;弗6:10-18;腓3:7-14;提前6:11-12;提后2:1-10;来12:1-2、7-11;雅1:21-25;约壹2:15-17;参罗13:11-14;加6:1-2;弗5:15-21)。
不过,在彼得前书2:4-10,彼得所看的并不是跟随基督的代价或义务,而是基督赐给欢喜付出这些代价的人,得享丰富的属灵特权。彼得从神的恩典来看救赎的各样可贵之处,让我们得窥属灵福气的美妙样式,这些福气都属于凡在基督里的人。在新约经文中,属灵的特权是众所熟悉的强调重点,内容从与基督联合到与他一同作王。保罗也在罗马书9:22写道,神要显明他的愤怒、施行他大能,因此他耐心忍受着愤怒的器皿(不信的人);然后在23节,他说明神采取这个方法的原因:“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神要将他丰盛的荣耀浇灌在相信的人身上(林后4:6;参弗1:12;腓2:11),要赐下救恩所带来的一切特权。这些属灵的丰盛不单是现在的应许,也是将来的应许(参罗11:12;弗1:7-8,2:7,3:8、16;腓4:19)。
彼得在这里总结信徒属灵特权的荣耀,列出基督徒所拥有的五项额外优势:分别为圣归于基督、属于基督、在基督里蒙光照、从基督蒙怜悯、宣扬基督。
(一)分别为圣归于基督(2:9下)
是圣洁的国度
正如本书前面几章所提到的,彼得继续引用旧约经文,支持神所赐给信徒的特权。他在此引述出埃及记19:6(“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说明信徒都被分别出来归基督,成为圣洁的国度。国度(ethnos)希腊文原意是“民族”,也就是整个族群(路7:5,23:2;约11:48、50-52;徒2:5,10:22;启5:9)。圣洁的(hagios)意思是“分别的”或“分隔出来的”,旧约圣经多处称呼与神立约的百姓是圣洁的国度(参利19:2,20:26;申7:6;赛62:12)。然而,因为以色列百姓的罪与不信,他们丧失了(申4:27,28:64;结16:59;何9:17;亚7:14;罗11:17、20)成为神唯一子民的极大特权(创12:2-3;申33:29;罗3:1-2,9:4-5)。只是,以色列的悲剧却成为相信神的外邦人所得的福气(参罗9-11章)。如今,以色列人无法再享有身为神圣洁国度的特权,要等到他们全族最终回转相信弥赛亚,情势才会改变(参结36:25-31;罗11:24、26)。
神让信徒从世人中分别出来,主要是为了让他们与他建立关系,而信徒对他的服侍就是从这关系来的。许多经文都指出,信徒在重生时已经分别出来归神,脱离了罪与今生的咒诅(参诗4:3;罗6:4-6;林前6:11;林后5:17,6:17;提后2:21;来2:11)。许多年前,在耶路撒冷会议中,彼得说过这一番话:
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徒15:7-9;参来10:10、14)
可见,成圣(洗去罪)必然内含于救恩中(参林前1:30),而成圣包含两方面: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地位、基督徒圣洁生活持续前进的样式。因此彼得在这封书信中曾指出,读者是圣洁的(1:1-2),又在彼得前书1:16敦促读者要圣洁。从成圣的地位方面来看,在神眼中,信徒已经与罪的刑罚分隔了;但若从成圣的实际进展层面来看,神仍要借由圣灵帮助信徒愈来愈能活出圣洁生活,在信徒的行为表现上落实这样的地位(参罗6:4,8:1-2;加5:16-23;弗4:20-24;腓2:12-13;帖前4:3)。
使徒行传也多次教导这个真理:成圣与称义是密不可分的。保罗告诉以弗所教会众长老:“如今我把你们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这道能建立你们,叫你们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0:32)保罗称呼已得救之人是“一切成圣的人”;同样,他在亚基帕面前分诉时,再次陈述自己在前往大马士革途中归信耶稣时,神差派他作外邦人的使徒,对他说的一番话:“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这里同样使用“成圣”这个词,来指称凡蒙神赦免并获得天国基业的人。
地位上的成圣,使基督徒在神面前成为圣洁的国度,因为神把自己的义归到信徒身上。从实际方面来看,信徒则借着圣灵的工作,在圣洁上不住地向前迈进(参林后3:18)。
(二)属于基督(2:9下)
是属神的子民
神在西奈山上应许以色列百姓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出19:5;参申7:6-7,14:2,26:18;玛3:17)这段经文同样预示了彼得所说的真理:基督徒现在就是属神的子民。
属……的译自希腊文peripoiēsis,意思是“购买”或“付代价以取得”(参弗1:14)。信徒是属神的,因为神以极高的代价买下了他们(1:18-19;参林前6:20,7:23;来13:12;启5:9)。保罗也提醒提多,这个代价就是“救主耶稣基督……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多2:13-14;参徒20:28;林前6:20)。
神本着至高无上的主权,拣选了凡相信的人,且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舍己,付上救赎的代价(2:24,3:18;罗3:25-26,5:8-11;西1:20-22;提前2:6;约壹4:10),而圣灵则借着使他们知罪和相信救主,带他们进入新生命中。因此,所有信徒都属于这位救赎他们的神。
19世纪诗人乔治·韦德·罗宾斯(George Wade Robins)写了一首福音诗歌《我是属他,他属我》(I Am His and He Is Mine),其中一段歌词充分表达了这个特权:
我是永远只属他,谁能使他与我分?
他在我心来安家,有福安息满我心。
天地可以都废去,亮光也可全衰落,
但主与我永同居,我是属他,他属我。
(三)在基督里蒙光照(2:9下)
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
在整个历史上,未得重生的世界一直面对着两种黑暗:知识上与道德上的黑暗。知识上的黑暗就是无知,无法看见和认识真理;道德上的黑暗则是不道德,无法看见和做到正确的事(诗58:3;耶17:9;罗8:7-8;林前2:14;弗4:17-19)。彼得在此提到的黑暗属于第二种——不信之人的罪恶状态,他们陷在撒但的属灵黑暗中(弗2:1-2;提后2:25-26;约壹5:19),撒但就是黑暗的君王。这种道德黑暗蔓延全地且如无底深渊一般(诗143:2;传7:20;赛53:6;罗3:9-12)。不信主的人就是在黑暗中出生的儿女,他们不仅行在黑暗中,还喜爱这黑暗。耶稣曾说: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3:19-20)
然而,彼得提醒读者,基督本着至高无上的大能,已经确实地召他们出黑暗了。在这封书信中,彼得每次使用召(kaleō)或相关词(klēsis、klētos)的时候,都是指出神使人得救的有效呼召(例如1:15,2:21,5:10;罗1:6-7,8:28、30,9:24;林前1:9、24;加1:6、15;弗4:4;提后1:9;彼后1:3;犹1节),这救赎的呼召是经常出现的主题,相当接近彼得这封书信的中心思想(参1:1、15,2:21,3:9,5:10)。
基督呼召罪人出黑暗,从正面来看就是让这些人也蒙召进入他的奇妙光明。保罗对歌罗西的信徒说明这项属灵特权:“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1:13)信徒领受基督的光明,他就照亮他们的心,让他们认识真理;他也转变信徒的灵魂,让他们能实行真理(参诗119:105、130;林前2:15-16;林后4:4;彼后1:19)。信徒不但领受神真理的知识之光,也领受遵行真理之义的渴望,这两方面,是他们归信基督之前都不曾拥有的。
(四)从基督蒙怜悯(2:10)
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彼得接着提到信徒的下一个属灵特权,就是基督的怜悯。他引用先知何西阿的比喻来说明:
歌篾又怀孕生了一个女儿,耶和华对何西阿说:“给她起名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因为我必不再怜悯以色列家,决不赦免他们。我却要怜悯犹大家,使他们靠耶和华——他们的神得救,不使他们靠弓、刀、争战、马匹,与马兵得救。”歌篾给罗·路哈玛断奶以后,又怀孕生了一个儿子。耶和华说:“给他起名叫罗·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为你们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们的神。”然而,以色列的人数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数。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在那里必对他们说“你们是永生神的儿子”。(何1:6-10)
这段经文说,将有一段时期,犹太人不再领受神的怜悯,而这个预言后来直接应验了,就是北国从亚述人手中遭到审判(公元前722年)。但将来也会有一个时期(10节),就是在千禧年期间,神要怜悯“以色列家”和犹大,拯救他们的无数百姓(参赛61:4-6;耶16:14-15;结37:20-22;罗11:26-27)。
彼得主要是把这段关于犹太人的先知预言(参何2:23;罗9:22-26)应用在教会中,尤其是针对从外邦归信的信徒。外邦人原本不信神,得不到基督的怜悯——他们从前算不得子民;但现在他们已成为神的子民,因为他们蒙了怜恤。怜恤与怜悯意思相同,基本上是指神对罪人的不幸表同情,不将罪人的刑罚加在他们身上。
圣经上讨论了神的两种怜恤,第一种是神的普遍怜恤(参诗145:9;哀3:22),表现在神对受造万物的眷顾(诗36:7;65:9-13;太5:44-45;徒14:14-17;17:23-28;参罗1:20)。这种普遍怜恤显出神以极大的怜悯和宽容的爱对待罪人(3:20;诗86:15,103:8;彼后3:9;参路13:6-9),因为按着世人的罪,神有权毁灭全人类。但此时他却大发怜恤,选择不降下人类大罪大恶应得的灾祸恶果(参创9:8-11)。不过,神的普遍怜恤最后终将结束,世人都会感受到罪恶的全盘恶果(太24:4-22;启6:7-8,8:7-9:19,14:14-19,16:1-21,18:1-24;19:17-21;20:7-15;参创6:3;赛27:11;耶44:22)。
其次,还有神对选民发出的神圣救恩的怜恤,就是彼得此处提到的怜恤。选民不仅在今生领受神的普遍怜恤,更领受他为来生预备的拯救怜悯(但7:18;约14:2;提后4:8;启2:7,7:16-17,21:1-7)。选民本身虽然不比任何人配得,却领受神的赦罪,蒙神拯救脱离永刑——这都是根据他至高无上又慈爱的旨意(罗8:28-30;弗1:4;提后1:9;多1:2;参诗65:4;罗9:15-16;雅2:5)。
基督对信徒的怜悯或怜恤,都是信徒难以述说的属灵特权(参诗57:10,59:16-17,103:11,136:1-9),可拯救信徒免于地狱的审判,使他们得到天上永远的基业(1:4;诗37:18;徒20:32,26:18;弗1:11、14、18;西1:12,3:24;来9:15)。保罗因此称神是“发慈悲的父”(林后1:3;参罗9:23;多3:5)。有一位作者,贴切地表达出基督徒对神这样的慈悲应有的感受:
我主我神万般慈仁,
每逢救主恩宠,
个性顿开,不觉淹没
在大爱颂赞中。
(五)宣扬基督(2:9下)
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最后,神将各式各样属灵特权赐给信徒,是为了一个最大的目的:要让信徒宣扬基督的美德。没有哪个特权比成为福音的先锋更崇高。
宣扬(exangeilēte)这个希腊原文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一次,意思是“发表”或“宣传”,就是把原本不为人知的事传讲出来。这些不为人知、而彼得鼓励信徒广为发布的事,就是救主基督的美德。这里的美德(aretas)可以指施行英雄事迹的能力,与一般的领会不同,主要侧重于某种行动,而非王室的某些固有特质或属性。基督徒拥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权,就是向世人述说,基督有能力成就救赎世人的非凡工作(徒1:8,2:22,4:20,5:31-32;启15:3;参关于神奇妙行动的经文,诗66:3、5、16,71:17,73:28,77:12、14,104:24,107:22,111:6-7,118:17,119:46,145:4;约5:36,10:25)。
神竟然拣选不配的罪人作为自己的代表,使用他们来招聚其他罪人归向他,这件事本身就是超乎人类所求所想的特权。因此保罗这样写道: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前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