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圣经中关于离婚和再婚
前言
恩典社区教会的长老们,认识到圣经是永活的神向人所说的圣言,并知道认识和遵行圣经真理乃是万事之首,所以,他们凭着勤奋和权柄,潜心研读圣经,教导真道。因此,我们教会的核心事工是持续不断地把圣经真理传授给神的子民,以便他们能够借着敬拜、事工和传福音而认识神、侍奉神。通过多年的研经、训练和教导,长老们对圣经的主要真理已确信无疑。本文所讲的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这些真理是我们在恩典社区教会教导的核心。
——约翰·麦克阿瑟
第一部分
神憎恶离婚,因为结婚时,夫妻双方在神面前立下了神圣的誓约,而离婚是对此誓约的不忠,而且还会给配偶和孩子带来伤害(玛2:14-16[1])。圣经允许人离婚的唯一原因就是人的罪。离婚是向人的罪妥协,不是神最初对婚姻设计的组成部分,所以,所有的信徒都应该像神那样憎恶离婚,只有当无路可退时,才可以同意离婚。靠着神的帮助,即使出现最重大的罪,婚姻还是可以延续下去的。
在《马太福音》19章3-9节[2]中,基督明确地教导说,离婚是向人的罪妥协,并且违背了神最初的心意,神希望人可以在婚姻中亲密合一并且永久持守婚姻的盟约(创2:24[3])。他说,神的律法允许离婚,只因为人“心硬”(太19:8)。如果一方在性方面犯了罪,或是抛弃对婚姻忠诚的一方,那么对婚姻忠诚的一方就有权跟犯罪的一方合法地离婚,以便忠诚的一方不再受婚姻的束缚(太5:32[4],19:9;林前7:12-15[5])。虽然耶稣说,某些情况是允许离婚的,但我们必须记住,他谈论的重点是要纠正犹太人的思想——不是“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离婚的(太19:3),并且向他们表明罪性离婚要承受严重的后果。因此,信徒除了几种具体的情况(参看第二部分)之外,是绝不应该考虑离婚的。即使是在那些情况下,也只有当无路可退时,才可以勉强同意离婚。
第二部分
新约中提到可以离婚的唯一依据是性方面的罪或是不信的一方要离弃信的一方。
第一个依据在耶稣所用的希腊原文词porneia中可以找到(太5:32,19:9)。porneia是一个广义的名词,涵盖了诸如淫乱,同性恋行为,人兽性交以及乱伦等性方面的罪。在旧约中,由于北国以色列拜偶像,神把这种行为也比作性方面的罪[6],所以神自己离弃了他们。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性方面的罪是离婚的合理依据(耶3:6-9[7])。当一方由于性方面的罪而违背婚姻的合一和亲密时,他(她)就背弃了盟约,把对婚姻忠诚的一方置于极其艰难的境地。如果忠诚的一方用尽所有的方法后,犯罪的一方还是不悔改,那么圣经就允许忠诚的一方通过离婚得到释放(太5:32;林前7:15)。
允许离婚的第二种情况是,不信的配偶不想跟信主的配偶同住(林前7:12-15[8])。因为“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15节),所以在这些情况下,离婚是允许的,或许还是最好的选择。当不信的一方想要离去时,把他(她)绑在婚姻里可能只会造成更大的紧张和冲突。还有,倘若不信的配偶永久地放弃了婚姻关系,但不愿意签字离婚,这可能是出于他选择的生活方式,或想逃避责任,或想逃避金钱上的义务,那么信主的一方就不可能再执行其在法律上、道德上的义务了。因为“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所以信的一方不再需要停留在婚姻里,这时候离婚是可以被接受的,不用担心会不蒙神的喜悦。
第三部分
只有当初的离婚是符合圣经依据的,对婚姻忠诚的一方来说,再婚才是允许的。事实上,合乎圣经的离婚,其目的恰恰是为了清楚地表明,婚姻忠诚的一方可以自由再婚,只是要嫁娶在主里面的人 (罗7:1-3[9],林前7:39[10])。
出于别的理由离婚的人,就是得罪神和他们的配偶了,而他们再嫁娶另一人就是“淫乱”的行为(可10:11-12[11]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信主的妻子,如果在不合圣经依据的情况下跟丈夫离婚,那么她“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林前7:10-11[12])。如果她从不合圣经的离婚罪中悔改,那么悔改的结果就应当是寻求跟她的前夫和好(太5:23-24[13] )。对不合乎圣经而离婚的丈夫来说,也是同样道理(林前7:11)。然而,这种人可以再婚的唯一条件是,她(他)以前的配偶再婚了,或是一个不信的人,或者去世了,在这些情况下,和好已不再可能。
圣经也对那些考虑跟离异者结婚的人发出了警告。如果那个人的离婚不合乎圣经,而且还有要跟另一方和好的责任,那么跟这个离婚者结婚的人就被认为是一个犯奸淫的人(可10:12)。
第四部分
作为信徒,若寻求不合圣经的离婚方式,就要受到教会的惩戒,原因是他们公然抵挡神的话。如果这人采取的是不合圣经的离婚方式,并且再婚,那么他(她)就犯了淫乱罪,因为神不允许最初的离婚(太5:32;可10:11-12)。这个人就要照《马太福音》18章15-17节[14]所讲述的递进步骤,受到教会的惩戒。如果一个宣称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违背了婚姻的誓约并在教会的惩戒过程中拒绝悔改,那么,依照圣经,他(她)就应该被逐出教会,并受到像非信徒那样的对待(17节)。当不顺服的配偶被归类为“被逐者”或非信徒时,根据《哥林多前书》7章15节关于离婚的经文,如果不信的一方要离开,对婚姻忠诚的配偶就有离婚的自由。然而,在离婚前,忠诚的一方应该给不忠诚的一方足够的反思时间,他(她)或许因着惩戒能回心转意。
当地教会的领袖应该帮助已离婚的单身信徒,从圣经的角度认识自己的状况,特别是在他们处理婚姻关系的过程中,没有明确地应用圣经的教导时,就更应帮助他们。举例说,有时候教会的领袖需要仔细分辨,在两人当初离婚的时候,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否具有足够证据,能证明他(她)是真的信徒,因为这个身份的界定,会影响到如何把圣经原则应用到他们的具体情况中。(林前7:17-24[15])此外,由于人们常常会在不同教会之间流动,而许多教会是不实行惩戒的,所以教会的领袖有必要判定,教会某个成员已经分居或离婚的配偶,是否应该被认定为基督徒,或是因着他们拒不悔改,就应该像非信徒一样对待他(她)。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会直接影响到圣经原则的具体应用。(林前7:15[16];林后6:14[17])
任何一名陷入离婚的信徒,如果对自己离婚的性质不甚明了,就应谦卑地寻求教会领袖的帮助和指导,因为神把他们放在基督身体里的那个位置,必有其目的。(太18:18[18];弗4:11-16[19];来13:17[20])
第五部分
救恩表明一个人新生命的开始。这个新生命的特点在于,人对于神向他启示的生活中所有领域的教导,其中也包括了神对结婚和离婚的教导。照《哥林多后书》5章17节[21]所说,人一旦信靠耶稣基督,就变成了一个“新造的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痛苦的回忆、养成的坏习惯或导致过去婚姻出现问题的潜在因素,都将不复存在;反而意味着,通过圣灵的感动,透过神的话,基督在你身上动工,开启了一个转变的过程。神在他的话语中显明了关于婚姻和离婚的教导。拥有得救的信心的标志之一,就是人乐意接受,并甘心顺服神所有的教导。
照《哥林多前书》7章20-27节[22]所说,救恩从不要求某种特定的社会地位或婚姻状况。因此,使徒保罗教导信徒去认识真理:当他们来到基督面前时,无论发现自己身处何种光景,都是神允许发生的。他们若是婚后蒙召的,就不要离婚(尽管依照圣经,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他们若是离婚后蒙召的,而且离自己而去的配偶因着不信,不可能再和好,或因离去的配偶已再婚,就可以不受约束,或保持单身,或与另一个信徒再婚。(林前7:39[23];林后6:14[24])
第六部分
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即离婚是不合乎圣经的,而有过犯的一方事后悔改了,那么在他(她)真心悔改之时,神的恩典就临到。真正悔改的标志,是愿意照《哥林多前书》7章10-11节[25]所说的身体力行,只要还有可能,他(她)会愿意寻求与以前的配偶和好。然而,如果以前的配偶是一个非信徒或已再婚,双方不可能破镜重圆,那么在教会领袖周到的引导、辅导下,被赦免的信徒就可以去追求另一份关系。
当出现另一种情形时,即一个信徒不合圣经而离婚,而后又再婚了,那么,在他(她)认自己的罪之前,都是犯有淫乱罪的。(可10:11-12)当他(她)幡然悔悟、真心悔改时,神确实会马上赦免其罪。但圣经没有允许其他结果发生,只是清楚地表明,从今开始,该信徒应持守在现有的婚姻中。
第七部分
显然,教会有责任忠于圣经对婚姻的教导,教会的领袖更要以身作则。《提摩太前书》3章2、12节说,做监督的必须是“一个妇人的丈夫”(原意是“只有一个女人的男人”)。这个短语并不是说长老或执事一生中只有现在的这个妻子,或曾有过一个妻子,而是说他要作出表率,在自己婚姻中单单地、持久地对自己的妻子忠诚。圣经此处不是指着他得救前的生活说的,因为经文中所提到的其他限定词都不指向过去的具体行为(得救前或得救后)。相反,经文指向的是一个男人现有的品质和生命。
至于牧师的婚姻,则应该成为《以弗所书》5章22-29节[26]所界定的那种完美榜样,预表着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在某个教会中,如果一个不久即将成为牧师、长老或执事的人曾经离过婚,那么教会就必须确认他是否“管理好自己的家”了,他是否有能力引导身边的人接受救恩、走向成圣。他的家庭应是忠心和义行的楷模(提前3:4-5[27];多1:6[28])。教会有必要仔细察验他离婚的前因后果,各种境况(离婚是在他得救前还是得救后发生的,是基于什么原因,等等),看看是否仍然存在着一些对他的声誉造成影响的后果,因为神希望他教会的牧师,在人面前是敬虔的最好榜样。如果愿意做教会领袖的人真的想做到“无可指责”,那么他就会愿意接受这样的审查。
如果你想对此课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请参看以下的资料:
约翰·麦克阿瑟:《关于离婚》(On Divorce)的磁带;关于《马太福音》19章和《哥林多前书》7章的注释。
亚当斯博士(Jay Adams):《从圣经中看婚姻、离婚和再婚》(Marriage, Divorce and Remarriage in the Bible)
约翰·慕理(John Murray):《离婚》(Divorce)
托马斯•埃德加(Thomas Edgar):关于《离婚和再婚:基督教的四个观点》(Divorce and Remarriage: Four Christian View) 的文章,由韦恩出版社(H. Wayne House)编辑出版。
[1]玛2:14-16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2]太19:3-9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3]创2:24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4]太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5]林前7:12-15 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6]然而,神没有给犹大一纸休书,这说明不忠诚的一方是可以被饶恕的。
[7]耶3:6-9 约西亚王在位的时候,耶和华又对我说:“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见没有?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她行这些事以后,我说:‘她必归向我。’她却不归向我。她奸诈的妹妹犹大也看见了。背道的以色列行淫,我为这缘故给她休书休她。我看见她奸诈的妹妹犹大还不惧怕,也去行淫。因以色列轻忽了她的淫乱,和石头木头行淫,地就被玷污了。
[8]林前7:12-15 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9]罗7:1-3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10]林前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11]可10:11-12 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12]林前7:10-11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3]太5:23-24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14]太18:15-17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5]林前7:17-24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16]林前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17]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18]太18: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9]弗4:11-16 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20]来13:17 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21]林后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22]林前7:20-27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23]林前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24]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25]林前7:10-11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26]弗5:22-29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27]提前3:4-5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
[28]提多1:6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