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18-20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

 

      若渴了,就给他喝。

 

      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每一次“和睦”的主题被提出来时,基督徒就会受到恶意攻击,因为人们总是想到中古时代的十字军,或今天北爱尔兰基督徒与天主教徒之间的争斗。我们基督徒应该是一批和睦的人,因为耶稣是“和平之君”(赛9:6)。但基督徒似乎总是与政治纷扰、权力斗争和大小战争牵扯不清。

 

当然有些牵扯并不真是如此。例如,十字军并非真正的基督徒。那些战役不过是导致人类几千年历史伤痕斑驳的战争之实例。有一位作者估计,人类过去四千年的历史中,只有三百年的太平岁月。人类本性是有仇必报的,那些牵涉到基督徒的战争不过是无数争斗的代表,它们分裂了国家、种族、家庭,以及各种背景、信仰和个性的人。我还记得大学时代流行的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

 

全世界充满不快乐的人,

 

法国人恨德国人。德国人恨波兰人。

 

意大利人恨南斯拉夫人,南非人恨荷兰人。

 

我反正谁都不喜欢。

 

既不联合,也不改革

 

有人抱怨基督徒并非总是爱好和平的,这种抱怨倒也有几分真实性。当然,我们很难控制列国之间的战争。但是基督徒彼此之间的战争又如何呢?1054年,东正教仅仅因为《尼西亚信经》里的一个字,而与天主教正式决裂。那个字就是filioque,意思是“和圣子”。这牵涉到我们应该主张圣灵是“从圣父和圣子”而来的呢,还是主张圣灵单单“从圣父”而来。

 

改教运动的领袖对于圣餐仪式如何代表耶稣,也莫衷一是。路德坚持实际的意义(“这是我的身体”,太26:26),慈运理(Zwingli)主张这只是一种象征的意义(“为的是纪念我”,路22:19)。

 

今天又如何呢?一位作者说,在一个小城的十字路口,四个角落中的三个,都分别有教会矗立。一个外地人问道,这些到底是什么样的教会?别人告诉他:“那一个是联合长老教会,这一个是改革宗长老教会,另外那一个……”他指向第三个教会说:“是给既不联合,又不改革的长老会信徒去的。”

 

当然有些宗派分出去,是根据重要的神学或实际议题。但许多并非如此。许多是因自以为义、敌对、争斗的灵作祟,而引起不必要之分裂,足以使自称跟随耶稣基督的人蒙羞。耶稣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

 

保罗在罗马书12:18-20论到这件重要的事,他说;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

 

若渴了,就给他喝;

 

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这是有关和睦的重要论述,特别因为这是保罗第一次在他的书信中提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问题。他在这卷书信头几章提到人与神和好的意义(见罗5:1)。但这是他头一回讨论到做一个使人和睦的人是什么意思。这一段共有三节,分别提到三个重要的论点。

 

现实主义

 

首先我们留意到,保罗勉励基督徒和睦的这段话,是一种严肃的现实主义。他一开始说:“若是能行”和“总要尽力……”(18节)。

 

这种语气造成了两个潜在的难处:(1)别人的行为可能拦阻和睦;(2)即使从基督徒这边看,也有一些问题可能使和睦无法成立。例如,你不能为了求和睦,而放弃或牺牲真理;绝对不可损害清洁;不能使公平受到威胁。雅各书3:17说:“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因此当基督徒决心维护清洁、真理、诚实、公义,和其他不可妥协的事物时,可能使和睦难以达成。

 

现实主义承认这是一个非常邪恶的世界。它知道魔鬼的存在,并且肯定所有正直的人都有责任奋力与之对抗,即使以武力相向也在所不惜。

 

19389月,英国首相张伯伦在慕尼黑与希特勒举行一次受全球瞩目的会谈。会后他回到伦敦,向欢迎的人潮做出“和平即将来到”的应许。他在那次会议中签下了著名的协议,给予德国入侵和占领捷克斯洛伐克的权利。张伯伦为了维持和平,而做了拙劣的判断,并且背弃了一个友邦。当然,他的动机没有错。他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极力要避免一次可能的血洗行动。问题出在他缺乏判断力。他对于邪恶的认识不够实际,结果造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我们也需要积极的现实主义:我们应该明白,有些事物可以对和平提出贡献,就像其他事物可能引起冲突一样。因此我们若是基督徒,就应该站在积极的一面,而非消极的一面。

 

箴言书有几个实用的现实主义之例:

 

1.“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10:12)。

 

2.“愚妄人的恼怒立时显露,通达人能忍辱藏羞”(箴12:16)。

 

3.“愚妄人犯罪,以为戏耍,正直人互相喜悦”(箴14:9)。

 

4.“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箴15:1)。

 

5.“遮掩人过的,寻求人爱;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箴17:9)。

 

6.“纷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箴17:14)。

 

7.“好气的人挑启争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29:22)。

 

这些经文告诉我们,即使另一方无意求和,我们还是有很多事可以做,以促进和睦。

 

容忍

 

保罗提出与人和睦的第二个重要论点是容忍。他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是一个无条件的教训。它没有说:“不要自己伸冤,但以下三或四种情形例外……”或“除非在极端的情形下才能为自己伸冤”。不,这里说:“不要自己伸冤。”意思是永远不可这样做。报复不是基督徒应有的行为。

 

你或许会说:“可是我总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啊!”你一定得如此吗?你若想为权利而战,让我告诉你当如何做:你应该为别人的权利挺身而出,据理力争。你若认真地想要顺服神,跟随耶稣基督,就不要为自己争。

 

这一节还告诉我们其他当做的事,但我刚才提到让神来伸冤的一点,尤其难为我们的本性所接受。

 

希腊文的罗马书这几个字直译是“听凭忿怒”,英王钦定译本就是这样翻译的。换句话说,这里没有直接提到神,显然这一节真正的教训到底是什么,还值得我们推敲。它可能有四种含义:

 

1.听凭你的仇敌逞怒。也就是说,闪到一边,让这愤怒过去。如果有人发怒,情愿是对方,而不是你。

 

2.听凭你自己愤怒。也就是指给自己一点时间,去化解怒气。不要轻举妄动。让你里面的压力慢慢消除。

 

3.听凭司法机关愤怒。也就是说,将这个案子呈到法院,这本来就是法庭的工作。

 

4.听凭神愤怒。这是新国际译本的翻译,译者自己加上了“神”一字(中文和合本则添上“主”字),以点明他们认为这一节所教导的意义。

 

在这四种解释中,中间的两个或许可以立刻勾除。第二种听凭自己愤怒,这是近代的思想。我们说到“让它发泄出来”,或“向人倾吐”,但这并不合乎圣经。事实上,这一节的论点正好相反。我们不是要排出愤怒,而是要弃绝它。第三种解释在突显法庭的功用,也非保罗的用意。确实,下一章开始谈到司法机构的角色,但那里并未讨论到政府在我们受委屈时当扮演的司法角色;它不过说国家在惩罚或纠正我们的行为上所扮演的角色。

 

于是我们只剩下第一和第四种解释(1)我们要听凭仇敌愤怒,一任其发泄怒气,或者(4)我们让神来报复。我们很难在两者之间做选择,因为两者都有理。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退后一步,让某种东西过去,是这里希腊文动词本来的意思。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说:“此处告诉我们,只要耐心忍受那亏欠我们的人所发的怒气。如果恶人冲着我们急速奔来,我们要爱那作恶的人,不妨退到一旁,任由他盲目、自私地出击;因为我们知道,有基督在我们内心的要塞作王统治,就无人能伤害我们。”这种说法所根据的是耶稣的命令:“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

 

另一方面,由于这一节继续讲到神的愤怒:“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大多数解经家觉得,听凭神发怒的解释是无法否定的。约翰·慕理说:“此处我们来到一个属于神性的要素上。不敬虔的意思就是我们企图取代神的地位,把每一件事都揽到自己手中。信心乃是委身于神,把一切忧虑卸给他,将我们所有的兴趣都集中在他身上。至于我们的遭遇,以及别人对我们的亏欠,一个有信心之人的态度是,一方面承认神乃审判万事的主,一方面甘心把报复和补偿的工作完全交给神。千万不要私自报复那亏待我们的人。”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句话是引自申命记32:35,但希伯来书10:30也曾引用过。这是我们必须铭记在心的一个基本真理,虽然这样做并不容易,特别是当我们遭受攻击的时候。受攻击的那一刻,对我们的信心是极佳的考验,足以测验出我们是否真正拥有与世界迥然不同的观点。

 

在研讨罗马书12:1-2中“这个世代的样式”时,我曾将基督徒的世界观与世俗主义做对比。世俗主义认为生命只存在于今生,他们拒绝相信还有来生。对他们来说,听凭神发怒的建议,简直愚不可及。他们若想要有所得,势必现今就得着。如果正义要得到伸张,就必须在今世发生。所以他们提倡现世报。只有眼光超越现在的人,才愿意相信神将来定能伸张公义,惩恶扬善。这样的人才能忍受屈辱,并成为一个使人和睦的人。

 

务必记住:“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话无比重要!

 

实际的善

 

讨论“与众人和睦”的意义之第三处经文是第20节,它提出了一个与自行报复完全相反的方法。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

 

若渴了,就给他喝;

 

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这一节的用意很明显。我们当行善,即使对那些苦待我们的人也不例外。这是促进和平或使人和睦的积极做法。更进一步说,这是一个明显过程的第三步骤。第一,我们要忍受恶行,不可报复。第二,我们要行善,不可以恶报恶。第三,我们要善待仇敌。这段话是引自箴言25:21-22

 

最后一句也最难懂,约翰·慕理在一篇经典之作里说,它是“一个寓意不清楚的隐喻”。究竟“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查尔斯·贺智建议三种可能的解释。

 

1.逐渐增加仇敌的罪疚感,这本身最终成了他的刑罚。这可能是最古老也最普遍为人接受的解释。但这并非此段经文的重点所在,更别说它与原来的用意正好相反。它企图把行善当作一种武器。等于说,“好好待你的仇敌,因为最终你善待他,会比你以恶声恶形对待他,更能伤害他。”我们很难想象耶稣或任何一个世界上的好人会说出这种话来。

 

2. 仁慈会使你的仇敌变得愧疚,感觉羞耻。这也好不到那里去。当然,羞耻心可能带来悔改,最后使人得救。但这种最初想要激起仇敌痛苦的本意,与保罗稍早提出的善待仇敌、为仇敌祝福的教导互相矛盾。

 

3. 善待仇敌乃是克服仇敌、赢得仇敌的最佳之计。贺智称其为最简单和最算自然的方法,他说:“把炭火堆在头上,是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刑罚;他不得不屈服。行善本身有惊人的威力,即使最凶猛的仇敌都难与其抗衡。因此基督徒克敌致胜的真正方法乃是‘以善胜恶’。”当然,这也是下一节的教导,因为我们最终极的目标是以善胜过他,而非以恶胜善,更不是以恶胜恶。贺智说:“善的威力无坚不摧……一个人即使聪明绝顶,可以舌战群雄,或有无比毅力,能对抗威胁,也不证明他就能抵挡得住那真实无伪的爱所带来的影响力。”

 

主耶稣基督岂不也是这样征服了我们吗?没有人像主耶稣那样,受尽了世人的辱骂和亏待。但彼得却说:“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彼前2:23-25)。

 

耶稣借着他在受苦时的表现和在他仇敌面前的举止,赢得了我们,他的死和复活的大能使我们得以和他一同活。

 

神的心在我们里面

 

这将我们带到最后一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我们一直在研讨有关和睦和使人和好的教训,我在前面强调过,它要求我们有实际的善行,容忍别人,并善待那亏欠我们的人。或许你们有人会想(至少这个思想曾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过):“可是我做不到!我不在乎这是基督徒的方式,或基督自己的榜样,我就是做不到!要我善待那恨我的人?休想!”

 

没错。你必须从你目前的处境起步。如果这是你现在的光景,你必须承认。但你也得承认,凡是属于耶稣的人,就根本没有选择是否顺服他的余地。我们若是基督徒,就必须顺服。因此我们必须和睦,必须使人和好。我们必须效法基督的样式。

 

问题是你愿意吗?你该如何做呢?让我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除非你自己先与神和好,否则你与别人和好的过程永远无法有所进展。我们与神的关系是一切关系中最重要的,我们若不能与神和好,就不能与人和好。我们会不断地挣扎。所以彼得直接提到耶稣的死。耶稣在十字架上,使我们这些悖逆的罪人与圣洁的神和好了。我们若相信耶稣和他所完成的事工,我们就能与神和好。

 

保罗告诉歌罗西人:“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1:19-20)。

 

第二,你若要做使人和睦的人,就必须先与自己和好,也就是说你必须经历保罗在腓立比书中所说神赐的平安:“当叫众人知道你们谦让的心。主已经近了。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4:5-7)。

 

先是与神和好,然后得到神所赐的平安,最后你就能成为使人和睦的人。因为你与神和好的时候,和平之君的生命就在你里面,耶稣能够透过你成就他在世上所做的那些事。你侍奉他的时候,不要忘了八福中的第七福,那里应许使人和睦的人将要蒙的福:“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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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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