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8:3-4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我们现在来到罗马书8:3-4节。但不妨先将这两节放在一旁,让我用一个故事做开场白。这个故事不是引自罗马书第8章,而是引自约翰福音第8章。

 

那时耶稣从橄榄山下来,他到圣殿中,看见一群法利赛人和文士聚集在那里,他们已经设计好要陷害他。他们抓到一个行淫的妇女,把她带到耶稣跟前,问道:“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8:4-5)。那是一个很不愉快的场面。依照律法的规定,必须有两三个证人才能定罪,即使符合这要求的话,证人也应该目睹这件罪行所涉及的男方。但他们并未将那男子带到耶稣面前,显示这可能是一个阴谋,是预先设计好的陷阱。换句话说,这些领袖关心的并不是律法或这个女人,他们乃是处心积虑要陷害他们恨之入骨的耶稣。

 

这确实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耶稣一向以富同情心著称,所以他一定会赦免这个妇人。但耶稣若公开地这样做,他们就可以控告他违反律法或藐视神的诫命。有哪一个先知会这样做?耶稣可能因此而丧失作为神差来的教师之资格。另一方面,耶稣若谴责这妇人,这些宗教领袖就可以嘲讽他言行不一,因为他不久前才说过:“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他们认为这下子可抓住耶稣的把柄了,恐怕连神也无计可施。

 

你们应该很熟悉这个故事。耶稣满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根据律法,证人可以出来,投掷第一块石头。但是在出手之前,他们必须先确定自己是无罪的。然而他们并非无罪之人。如果这是他们设计的陷阱要害耶稣,至少他们在这件事上是有罪的。等那些控告的人纷纷走开之后,耶稣才开始行使他审判的权柄,但耶稣凭借的不是这妇人所破坏的律法,而是他将要为罪人受死的救恩——耶稣也用同样的方式拯救我们。

 

耶稣问那妇人说:“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10-11节)。

 

不再定罪

 

我提到这个故事的原因是,它能清楚解释罗马书第8章头四节的意义。开头的这几节对我们这些在耶稣基督里的人宣告了一个大好的消息,就是我们“不再被定罪了”。我们前面也讨论过这一点。意思是神已经拯救我们,借着耶稣基督的工作,他拯救了成千上万的人。我们有律法,但就像那个妇人一样,我们无能为力去守住这律法。我们受到这律法谴责,不能靠律法去逃避律法的制裁,因为律法本身没有能力。但律法所做不到的,神为我们做成了,神差他的儿子为我们做了赎罪祭。在这几节经文里,我们仿佛听到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平平安安地去吧!”

 

但我们在第3节和4节发现,这里不仅是说到我们得以脱离律法的定罪,基督还救我们脱离了律法的权势。基督的死启动了代赎的过程,不仅使我们免除神的愤怒,让神据此而使信徒从一切罪里称义,并且“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换句话说,再回到约翰福音第8章,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里教导我们,称义与成圣总是并肩而行的,你不可能只取其一。称义不是成圣。我们不是靠自己的好行为得救。不然的话,耶稣就会告诉那个妇人:“你必须离开犯罪的生活,这样我就不定你的罪。”耶稣并未这样说,他说的正好相反。先是不定罪,然后才是过圣洁的生活。虽然称义与成圣是不同的,但我们不可据此而减低成圣的重要性。相反的,根据罗马书8:3-4,成圣乃是神拯救我们最终的目的。

 

神差他的儿子来,作为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让我再回头用不同的话重复一遍。

 

1. 两个工作。罗马书8:1-4讲到神的两个工作——称义与成圣。前者是救人脱离罪的刑罚,后者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神为所有基督徒成就了这两件事。

 

2. 三个执行者。在我们被拯救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的事上,一共牵涉了三个执行者。神是我们称义的执行者,他宣告我们“不再定罪”。圣灵是我们成圣的执行者,他成就了律法所做不到的部分。三一神中剩下的那一位主耶稣基督,则用他的死使这两件事得以成就。因为耶稣不仅代替我们承担神对罪的公义审判,他也替那些因信与他联合的人,打破了他们身上罪的权势。

 

约翰·斯托得这样说到罗马书第8章:“第1节和2节是陈述救恩的范围:不再定罪,不再捆绑。第3节和4节揭露救恩的方式:告诉我们神如何影响这救恩。”

 

3. 一个目标。这一切都指向一个目标,就是“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保罗此处所说的,与他在另一卷伟大的教义书信——以弗所书——里讲的遥相呼应。保罗在那里教导我们,神拯救我们不是因我们的好行为,但神救了我们是要叫我们行善。那段重要的经文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

 

四个重要的真理

 

由于我称这一章为“基督徒圣洁的教义”,所以我现在必须陈述或阐明这教义。关于“圣洁”我们有四个重要的真理需要仔细考察。

 

1. 圣洁是称义的目的。我们也可以说,既然耶稣为我们死,救我们脱离罪,他道成肉身和死亡之目的,乃是要叫他所拯救的人都过圣洁的生活。神差他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这是指他的道成肉身;“作了赎罪祭”是指基督的死。因此,道成肉身和耶稣的死是为了“使律法的义成就在”基督徒身上。约翰·斯托得说:“神在基督里责罚了罪,因此我们里面才可能有圣洁。”

 

稍早引用的那段以弗所书经文也有同样的含义,那里告诉我们,神特意“命定”或“指派”要我们行善。以弗所书是一卷论拣选的伟大书信,第1章有特别的教导。然后第2章清楚说到救恩是出于神,是神拣选和行动的结果,而不是出于我们的行为。这里再次论到神的指派行动不仅是目的,而且是达成目的的方式。我们得救的方法是靠基督,这与我们自己的善行毫无关系。套用以弗所书的话,神使我们在基督里活过来,好叫我们为他而活。我们也可以说,神以恩典拯救我们,是为了要我们也以恩慈待别人。

 

2. 圣洁包括满足了律法对义的要求。这里有两个错误必须加以避免。一个是法利赛人的错误。法利赛人以为自己完全满足了律法。律法规定十一奉献,他们就奉行不渝。不仅是金钱,他们所有的一切,甚至厨柜里的香料都纳十分之一。律法说当守安息日,他们就在安息日放下一切工作,包括最微小的事。但法利赛人不能算为义人,他们是自以为义。他们中间许多人目空一切,甚至到一个地步,憎恨那些与他们不一样的人。他们对耶稣尤其恨之入骨,因为耶稣的义暴露了他们的罪。耶稣曾经对他们的假冒为善大加挞伐(参 23章)。

 

另一个错误正好相反。这是现今世代最明显的错误,就是享乐式的反律法主义。这种观点说:“重要的不是律法,而是我心里的感觉。即使神的律法说某一件事是错的,只要我感觉对,它就是对的。至少对我而言它是对的。”

 

你是否听过别人这样说?相信你一定听过。这是现代成千上万的人对道德要求所做的回应。他们指望别人把他们当作基督徒,而事实上他们并不是基督徒。他们对神的要求置之不理,这就是最明显的证明。

 

但满足律法对义的要求,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答案就是新国际译本所译的“随……而行”。这个字(peripateo)实际的意思是“行走”;它将基督徒的生活描绘成一段旅途,耶稣基督走在前头,我们在后面紧紧跟随。这条路有方向,也有界限。方向就是神的性格,它表达在律法上,但我们可以从耶稣身上充分看到。这条道路的界限则是神律法所提出的要求。我们绝对不可跨越这些要求。我们若越过限制,就偏离了这条路,就不是在随从基督了。另一方面,我们若紧紧跟随基督,我们的眼目就不会专注在律法上——法利赛人才这样做——而是定睛在耶稣身上,他是我们的所爱,我们渴望以顺服来服侍他。

 

基督徒会犯罪吗?当然会,他们也确实犯了罪。我们也一样。但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前进,和根本不在这条做门徒的道路上行,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走在这条路上的人确实可能跌倒,但他们是跟随着耶稣基督而行;只有随从耶稣的足迹前进,他们的心才会满足。

 

3. 使人成圣是圣灵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在罗马书第7章已经做了不少探讨。保罗在那一章提出两个重要的论点。第一,他在信主之前无法守律法。他想要遵守,有时候他也以为自己遵守了,其实不然。他是一个无能为力的罪人。第二,即使他信主之后,仍然发现他无法靠自己遵守神的律法。他在第7章末了的部分描述他的挣扎,说到他想要做的却做不到,而他不想做的却身不由己地去做。保罗发现他和所有人一样,只有靠圣灵的同在和能力,才能成为圣洁。

 

这提供了我们两个很明显的结论。第一,我们若离开圣灵就无法过圣洁的生活,我们必须借着读圣经而与神保持亲密的关系,神可以透过圣经对我们说话。我们也可以祷告,向神说话。我们必须寻求圣灵的祝福。

 

第二,我们必须培养这种关系。不要忘了,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陈述圣洁生活的关键时说,我们必须明白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做的,然后将我们整个生活建立在其上,叫我们的行为与其相称。他说:“……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1-13)。

 

保罗并未在罗马书第6章提到圣灵,但我们从第8章得知,只有靠着内住的圣灵之大能,我们才能做到这些。

 

4. 圣洁是必不可少的。有一次,我应邀去传讲一系列有关基督徒门徒训练的信息。我第一个讨论的题目就是,“门徒训练是必要的吗?”我首先解释整个问题的含义。它不是说,“我们若要顺服耶稣,就必须学习做门徒吗?”答案是很明显的。它也不是说,“要过一个充实而快乐的基督徒生活,门徒训练是必要的吗?”这个答案也很清楚。这问题真正的意思是,“对一个真基督徒而言,做门徒是必要的吗?你可以不做门徒而仍然得救吗?”我当时提出的答案(相信每一个圣经学者也会给同样的答案)是,“这是必要的。作为基督徒,要跟随基督,做门徒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圣洁,我们也可以说同样的话。当我们说圣洁是必不可少的时候,我们不是说圣洁不失为一件好事,当然更不是指我们从此就变得完全,不再有犯罪的危险。我们若是基督徒,就必须随从圣灵而行。

 

不圣洁的人和教会

 

这与我们有何关系?与今天的教会有何关系?如果圣洁是必要的,我们又如何解释今天许多自称基督徒的人以及教会的光景却是如此不圣洁呢?

 

美国民意调查协会的创办人兼主席乔治·盖洛普(George Gallup)几年前也提出同样的问题,并且决心去寻找答案。他很惊讶地发现,美国人有一半每星期天都上教会,而且相当大比例的人持有保守派的宗教信仰。他发现:

 

百分之八十一的美国人自称“虔诚”,仅次于意大利人,后者的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三。

 

百分之九十五的人相信神。

 

百分之七十一的人相信死后仍然有生命。

 

百分之八十四的人相信有天堂。

 

百分之六十七的人相信有地狱。

 

大多数人说他们相信十诫。

 

几乎每一个家庭都至少有一本圣经。

 

每一个礼拜天早上,有半数的美国人出现在教会里。只有百分之八的人说他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大多数的人都说,宗教在他们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约四分之一的人自称过着“基督徒生活”。

 

虽然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说他们相信神,五分之四的人自认为虔诚,但只有五分之一的人说宗教是他们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因素。大多数人希望他们的子女接受某种宗教训练,但“宗教信仰”在作父母期望子女将来发展的项目中却排在许多其他特质之后。只有八分之一的人说,他们愿意为神或他们的宗教信仰牺牲一切。盖洛普记录,即使在自称相信十诫的人当中,“也明显地缺乏对十诫的认识”。他注意到大多数美国人的宗教生活里,“有一种高度的轻信……缺乏属灵的操练”,以及一种强烈的“反知识气氛”。

 

盖洛普调查这种反常现象,发现绝大多数自称虔诚的人——约有五、六千万人自称已经“重生”——其实却曲解了虔诚的意思。那些生命真正因信仰而有改变的人只有八分之一,或者百分之十二点五。令人惊奇的是,盖洛普研究这些人的生活时发现,他们比较快乐,家庭较稳定(离婚率明显偏低),较少偏见,较有规律地参与社区服务活动。这些研究都是有实际数据为基础的。

 

这暗示什么?它暗示有许多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人,甚至一些所谓福音派教会的人,并不是基督徒。他们或许做一些正确的宣告,也过着看来令人尊敬的生活(如果我们不做更深的挖掘)。但是他们并未走在这条道路上。他们没有努力追求圣洁。他们不是重生的人。

 

如今,我们的教会岂不应当有一次真正的复兴吗?如果你研究过去世代的复兴,就会知道复兴有三个具体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苏醒。这是指自称基督徒的人忽然领悟到一个事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这就是为什么18世纪美国在乔纳森·爱德华兹、威廉·坦南特(William Tennent)和吉尔伯特·坦南特(Gilbert Tennent)兄弟、乔治·怀特菲尔德等领导下的复兴,被称为“大复兴”的原因。当时最让人惊讶的是,神的灵如何先使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实际上却是假门徒的人苏醒过来,让他们看清自己真正的光景。

 

第二个阶段是复兴本身,就是原先那些冒名的基督徒真正开始过属灵的生活。在英国有一个相关的运动,被称为“卫斯理大复兴”。

 

最后一个阶段是,整个社会受到影响和冲击,许多在教会外面的人开始蜂涌而入,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他们纷纷悔改相信。

 

我们的世代也需要这种复兴。就像复兴期间第一阶段的人一样,许多所谓福音派的人需要苏醒,看见他们其实只是名义上的基督徒,因为他们缺乏对基督教教义的关心,并未过圣洁的生活。他们必须看清自己的本相。

 

得救的确据?这是罗马书第8章的主题,对那些真正得救的人而言,这也是一个伟大的教义。但我们若不借着跟随、顺服耶稣基督而在圣洁中长进,也就只能假设自己是基督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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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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