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2:5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在这节经文里,我们第二度看见有关神愤怒的这个观念,我们需要再一次声明,愤怒乃是神正常性格的一部分。虽然这样说好像有点奇怪。

 

几年前报纸报导,有人在费城北边发现了一间“恐怖屋”。一个名叫加里·海德尼克(Gary Heidnik)的人设计引诱妓女和在街上闲荡的女人到他家里,然后将她们囚禁起来,并予以折磨,最后还杀害了其中几个人。他的罪行被揭发的时候,还有两个妇人正被链子铐在地下室的墙上,调查人员又在他的冰箱里发现一些被肢解的人体。显然海德尼克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但这个案子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导致全城哗然、群情激愤的原因,不是这个杀人犯的暴行,而是警察的办案态度。因为邻居早就报案,提醒警察这个房子里面有一些怪异的活动在进行,但警察一直置之不理,从未采取任何举动。警方的辩解是,他们一直等到最后,有一位受害的妇人从那屋子逃出来向警方报案之后,他们才有“足够的理由”出面干涉。

 

当然,警方的立场有其法律和技术上的考虑,但我要指出的是,人们通常会很自然地以为,罪行必须加以干涉;一旦某种罪行未得到适当的注意,他们就会大感不悦。如果当局一直不闻不问,或容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时日一久,群众的愤怒就更加高涨了。

 

为什么我们却不愿意承认神也可以有同样的愤怒呢?唯一可能的原因是,我们认为自己的罪,以及其他大多数人的罪,都是可以原谅的——却忘了在神圣洁的眼光中,这些罪和海德尼克的罪并无两样。神不是采用我们自己定的善恶标准,而是采用神那绝对而正直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罪。

 

所显明的愤怒

 

我们是在罗马书第一大段的开始,就看见有关神的愤怒之观念。保罗在那里写道:“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这是一节主题经文,所以相当重要。它讲到神的愤怒并不是长期累积下来,一直到最后的审判日,才一下子爆发出来的。神乃是不断地向我们启示他的愤怒。罗马书2:5说到,有一天神愤怒的日子要来临;但保罗论及神的愤怒时所说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这愤怒已经从天上显明给我们看了。

 

这表示神的愤怒是一件非常实际的东西。更进一步说,我们可以根据过去和现今对神愤怒的启示,来预测将来必定有一天神的愤怒会临到。

 

神的愤怒如何显明呢?哈尔登说:

 

当死的刑罚第一次宣告出来,大地受到咒诅,人被赶出伊甸园时,神的愤怒就显明了。后来神又用洪水毁灭世人,他也从天上降下火焚烧平原的城市……等等。但最明显的一次是,神儿子来到世上,他的受苦和死亡所显示出神的愤怒,其可怕远超过从前任何世代中神对罪的恨恶。除此以外,将来神对恶的永久惩罚,现今也严肃而清楚地向我们宣告了。在新约时代,我们有两种从天上来的启示,一个是愤怒,一个是恩典。

 

我觉得哈尔登这段有关神显明他愤怒的论述,堪称是所有类似言论中最完整和正确的一个。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的论点是,神的愤怒主要是显明在一个事实上:罪不断地拖累我们的生活。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偶而犯“一丁点”罪。其实不然!罪会俘虏我们,把我们往下拉,我们若让自己持续犯罪,总有一天会落到一个地步,变得是非不分,真理不明。那时我们就彻底被毁灭了。

 

这就是说,今日世界(包括我们个人的世界)在道德上的混乱,就足以证明神的愤怒并非子虚乌有,乃是值得我们慎重关切的。

 

罪有应得

 

保罗在罗马书2:5还告诉我们有关愤怒的其他几件事。他的第一点是,神对人发怒,原是人罪有应得的。如果我们明白第1章的论述,那么现在这一点就更明显了。我们本当在神的震怒之下,因为我们故意忽视神,故意拒绝寻求他、敬拜他。我们已经看过,神在自然界里已将他的存在和权能启示给我们了,单单这一点就足以促使世界上每一个人,不论男女老幼,都对神心存感恩。但我们却未这样做,这个事实证明,我们乃是不愿意这样做。

 

其实情形更严重,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书第2章主要教导的重点。他在第1章宣告,神的愤怒是起因于我们拒绝承认他在自然界所启示有关他存在的证据。第2章又更进一步说到,神愤怒是因为我们顽强地拒绝悔改。

 

“悔改”一词把我们带回到第4节。在那一节里,保罗说到人对神的恩慈、宽容和忍耐,有两种回应的方式。一种方式是藐视神的祝福。另一种方式是悔改,这也是保罗建议的方式。保罗说,神的恩慈、宽容和忍耐应该导致我们悔改。但真是这样吗?这种情形如今发生了吗?答案在第5节,保罗在那里说到我们“刚硬”、“不悔改”的心。显然神的恩慈、宽容、忍耐本身并没有办法使人悔改。相反的,那些人压抑有关神在自然中所启示的真理,现在他们又恶上加恶,刚硬着心,拒绝神向他们彰显的恩慈。

 

因此我们根据两点来说,神的愤怒本是人罪有应得的:(1)我们拒绝了自然界的启示;(2)我们藐视神忍耐和恩慈的行动。

 

愤怒与罪成正比

 

我个人认为,这一节中最重要的教训是,神的愤怒与人的罪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犯的罪多,刑罚就重;犯的罪少,刑罚就轻。对有些基督徒而言,这可能形成问题,他们认为地狱的刑罚倾倒在不信之人身上,只是因为他们拒绝接受耶稣基督。这些人觉得,由于每个人犯的罪似乎都差不多,所以地狱的刑罚也应该是一样的。

 

但这并不正确,至少它的基本前题有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听到耶稣基督,所以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因不信他而受刑罚。我们在研讨第1章的时候也看过这一点,我们讨论到那些在蛮荒地区原始部落的人,他们从未有机会听福音,那么神定他们的罪,是否公平呢?我们也提到,神不会因为人未做到他们根本不知道当去做的事而审判他们,神审判他们是因为他们未顺服所领受的启示。原始部落的土著受审判,不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从未听闻过的耶稣,而是因为他们不肯根据神在自然界中的启示去寻求神。

 

这样,有些人就比其他人更加有罪,应当受较重的刑罚。那些土著的罪也许较轻,虽然他们敬拜假神,行为不道德。那些听过福音,却不肯借着耶稣基督到神面前的人,他们的罪又加一等。他们拒绝了双重的启示:自然界的启示和圣经的特别启示,就是神在耶稣基督里所完成的救恩。

 

那么我们这些不断听到福音,并且看见福音的大能展现在其他人身上的,又如何呢?我们若拒绝一再重复出现的启示,就是罪上加罪了。

 

保罗这里所用的语言,含有某种有趣的暗喻,因为他说到刚硬不悔改的人是为神审判的日子“积蓄愤怒”。这里是用一个贪心的人作比喻,他积存了大量的财富,殊不知这些财富却毁了他。我想象有这么一个人,他收集了为数可观的金币,把它们藏在阁楼上,而阁楼正好位于他的床正上方。他认为那里很安全,没有人会发现。有几年之久,他不断扩充自己的收集,金币越来越多。有一天晚上他睡觉的时候,卧房的天花板终于承受不住金币的重量,整个塌了下来。数量惊人的金币压在他身上,使他当场毙命。他以为金币是他的救恩,谁知却要了他的命。

 

那些积聚罪恶、藐视神恩慈的人也是这样。他们以为自己累积的罪行乃是在为将来构筑一个快乐自由的生活。其实每一项罪都是在积蓄愤怒。哈尔登说:“一个人的富有是根据他的财富来决定。”所以,“恶人也是根据他们犯罪的数量和程度受惩”。

 

我们若领受和享用了神的恩典,却不向他感恩,那么我们的情形也一样。

 

每一次对罪的小小沉溺,都是在积蓄一块愤怒的金币。

 

每一句怒骂,每一个自私的念头,每一个粗鲁的反驳,每一个有害的行动,都是在堆积愤怒的财宝。

 

每一刻我们享受的欢愉时光,若不知向神感恩,就是在积蓄愤怒。

 

每一个恩典的年岁,所享受的每一个神耽延他审判的日子,我们若忽略了神的怜悯,就是在积蓄愤怒。

 

如果你的人生一帆风顺,但你却藐视神的恩典,那么你的罪只有日益增加,你在积蓄将来的刑罚。

 

必然的愤怒

 

5节还含有另一个思想:神对罪的愤怒必然会临到。有些人轻看神的忍耐,他们多少以为到了末日,他们可以轻易逃脱所当受的刑罚。保罗写信的对象就是这样想的。他们观察外邦人道德的败坏,然后下结论说,他们自己在这些事上比外邦人优越多了,所以他们能够逃脱神的愤怒。但保罗说,其实不然。事实正好相反。他们明白崇高的道德标准,却拒绝悔改归向神,这使他们罪加一等,他们更难逃避最终的审判。

 

审判的必然性可见之于“神震怒……的日子”。为什么神倾倒他震怒的时候被算为一个“日子”呢?我想它不是我们一般所谓有二十四小时的一日,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诺曼底登陆日,有一位作家称其为“最长的一日”。我认为圣经所说的各种审判,可能实际上是在一整段时间内陆续发生的。“震怒的日子”里面的“日子”一词之用法,和“耶稣基督的日子”类似。后者的“日子”涵盖了耶稣在世上三十三年的事工。

 

但是为什么神的愤怒被称为一个“日子”?因为它在神的时间表上是固定的,正如你能记得的任何一个日子。举个例子说,1941127日,那一天是固定的。所以当神设定的日子来临时,神的愤怒就要倾倒出来,尽管那日子大大出乎你或任何其他人的意料之外。

 

一位著名的德国传道人沃尔特·卢西(Walter Luethi)这样写道: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把世界搞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其实现今这一类的事已经很普遍了),如果我们成功地废止了宇宙中一切基本的道德原则,罪不再成为罪,人们甚至以行恶为乐,那么仍然会有一个堡垒存在,就是天堂,在那里罪仍然受到憎恶;仍然会有一个人誓言与世界的罪奋斗到底,那就是神,他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

 

义怒

 

罗马书2:5提到有关愤怒的另一点,也值得我们注意。神的愤怒是义怒,它是根据“公义审判”,而不是反复无常或随时暴发的。保罗提到审判的时候,也带出了有关神的律法之思想,提醒我们神的审判乃是根据他的律法。确实,正如他稍后指出的,那行善的,将从神得到善报;那行恶的,必得恶报。

 

罪产生的一个大问题是,它会使人自圆其说;我们一遭遇任何逆境,就立刻抱怨神不公平,并据此而批评神的治理。一颗悖逆的心总是会发出这样的呼喊:“我唯一想从神那里得到的就是公义!”

 

但愿你得不到神的公义!

 

神的公义会定你的罪!我们想到神的义时,最可怕的一点是,神确实是一个公义的神。审判全地的神确实是秉公行事,亚伯拉罕对此知道得很清楚(参创18:25)。许多罪现今就已受到惩罚,到了来世罪将受到更完整而公平的惩罚。不要向神求公义,当向他求怜悯。你只能在神那里找到救恩,救你脱离他的愤怒。

 

愤怒倾倒而出

 

何处可以找到救恩呢?既然我们承受神的愤怒之多寡是与我们的罪成正比,而我们又是罪人,我们如何才能逃避这愤怒呢?

 

唯一能逃避的地方就是在基督里,他已经代替我们承受了神所有的愤怒。我们是否怀疑神的愤怒之真实性和威力?若是这样,我们只需观察耶稣在上十字架前的痛苦即知。他不像苏格拉底(Socrates)那样冷静地将致命的毒药一饮而尽。耶稣“心里忧愁”(约12:27),他在客西马尼园中曾极其难过,他甚至求父叫那“杯”离开他(参太26:36-44)。耶稣并不怕死。他在这方面的勇气并不逊于苏格拉底。耶稣在死亡面前颤抖的原因是,他的死与一般肉体的死不一样。耶稣不是为自己死,他是为别人死。他将神对人类所有的愤怒担在自己身上。他要喝尽那杯中的每一滴愤怒——好叫神的公义能得到满足,使罪人能得拯救。

 

时候到了,耶稣被带去钉十字架。他被挂在十字架上,介于天与地之间,他好像是罪人和圣洁之神中间的桥梁。这位无罪的人子,为我们成了有罪的。神的愤怒就倾倒在他身上。

 

许多世纪以来,人类不断积蓄愤怒——好像楼阁上的金币,或大水坝后头澎湃的洪水。偶尔在一些小领域里,神的忍耐达到了尽头,他审判的洪水决堤而出,又一个所多玛和蛾摩拉遭到了毁灭,或另一个耶路撒冷被倾覆了。但大多数时候,神的愤怒只是不断地累积,越积越高、越深、越广、越可怕。然后耶稣死了。他死的那一刻,水坝的门打开了,神积聚已久的愤怒顿时如洪水泛滥,淹没了他。耶稣是为我们承当神的震怒。他代替我们忍受那烈火般的怒气。难怪他那公义的灵魂感到踌躇。他从未犯过罪,他是无瑕无疵,无可指摘的。也因为他是无瑕疵的,因为他是神,他能够替我们死,为我们成就了救恩。

 

神清楚显示耶稣已完成了救恩。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心处,有一个房间叫至圣所,它象征神居住之处。至圣所挂着厚厚的幔子,象征神与我们罪人之间的隔阂。任何人若冒失闯入,就必死无疑,因为神的圣洁被侵犯了,这必然引起他的愤怒。但耶稣死的那一刻,幔子裂成两半。几百年来,它一直挂在那儿,宣告神是圣洁的,人是罪恶的,因此人受到严格的拦阻,不得接近神。但如今耶稣已经为罪人死,任何人若肯相信他,接受他牺牲所换来的益处,就能免去神的愤怒。道路已经打通了,剩下的只有神伟大的爱和恩慈。

 

这就是福音。你若亲近神,福音就向你敞开。不是根据你的好行为,因为你的好行为只能定你的罪,乃是根据基督已经代替你承受了神的愤怒。

 

神的震怒正在历史的长廊中回响,指向最后的审判日。有一天它必然要倾倒在你身上,除非你是靠着耶稣基督站在神面前。马丁·路德最初就是因害怕神的愤怒,而开始他的属灵历程;后来他终于在基督里找到了安息。但他从未忘记有一天最后的审判实际会发生。他总是警告他的听众要逃避那审判,藏身在基督里。有一次他说:“最后的那日可以称为愤怒之日或怜悯之日,祸患之日或安息之日,毁灭之日或荣耀之日。”路德说得不错。它对你不是其一,就是其二。如果对你而言,那一日是怜悯和安息之日,而不是愤怒和祸患之日,那必然是因为你相信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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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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