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乏直接诫命

 

在进行洗礼的时候,受洗的人与水接触。我们所有人都同意这一点。但是,共识到此为止,争论由此开始。当然,存在着许多关于洗礼方式的讨论和辩论:即受洗的人是否应该被点水、浸水,或用其他方式。但是,更为根本性的问题则涉及洗礼的主体。简而言之,谁应该受洗?

 

支持婴儿洗的一方(有时被称为paedobaptism),其观点是信徒家庭里的婴儿应该接受洗礼。[1] 婴儿洗礼的主要论据来自在整个救赎历史中神与他圣约百姓之间的关系以及神在他们身上的作为的连续性。[2] 在旧约中,神设立割礼这个记号,要求他的百姓以色列的男婴都接受。割礼并不拯救人,它也不是表明受了割礼的人就是已经得救的人。事实上,这是标记一个人属于神的圣约百姓的方式。

 

理解支持婴儿洗观点的关键是理解旧约割礼和新约洗礼之间的联系。正如婴儿洗支持者马可·罗斯(Mark Ross)所解释的那样:

 

 

那些赞成圣约婴儿洗礼的人坚持认为,洗礼已取代割礼成为圣约身份的标记,并且洗礼的含义和应用与旧约时代的割礼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这里面包含了这样一个观念,即与旧约时期一样,今天的圣约成员的孩子都是圣约成员。[3]

 

 

因此,对于婴儿洗支持者而言,割礼和洗礼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和割礼一样,洗礼不拯救人,也不表明接受洗礼的人就是已经得救的人。相反,它标明了某个特定的人是神圣约百姓中的一员。

 

相比之下,信徒洗礼believer baptism)的立场是,洗礼的仪式仅对公开宣布相信基督的人施行。[4] 这种观点的明显含义是,信徒家庭里的婴儿不应该接受洗礼,因为他们尚未悔改并相信耶稣。这样,洗礼就把那些公开宣告跟随基督的人区分出来了。

 

尽管两种立场有所不同,但两种观点的支持者在开始辩论的时候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接受神圣言的权威。换句话说,双方都同意,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应该由人的传统或个人喜好来决定,而是要寻求圣经的清晰教导。[5] 因此,当我开始研究婴儿洗礼时,我的出发点和大多数人的一样——寻找一个明确的圣经诫命。这让我看到了我相信是婴儿洗礼的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缺点: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要求信徒为婴儿洗礼

 

辩论双方都同意这一点,但其重要性却常常不被重视。如果圣经中教导婴儿洗礼,那些不给婴儿洗礼的信徒就是不顺服神——因为他们拒绝顺服神的命令,他们就犯了罪。[6] 婴儿洗礼的问题是:这个命令到底出自何处?它根本就不存在。[7] 正如婴儿洗支持者杰弗里·布罗米利(Geoffrey Bromiley)所承认的那样,“如果父母不让他们的孩子接受洗礼,他们并没有违背任何明文确定的命令。”[8]

 

约翰·萨特尔(John Sartelle)主张接受婴儿洗礼,他把洗礼和割礼联系起来,并提出了一个假设问题:

 

 

如果你是亚伯拉罕,你会对神说什么?“神,我想我不应该给以撒行割礼。我们最好等到他宣告自己的信仰,然后再在他身上留下救恩的记号。”[9]

 

 

萨特尔的观点很明确:就像亚伯拉罕不应该拒绝给以撒行割礼,今天的信徒也不应该拒绝为婴儿施洗。这个类比中的一个明显的漏洞是,尽管神在创世记17:12中直接命令亚伯拉罕给他的后裔行割礼,但在圣经里没有任何地方直接命令信徒为他们的婴儿施洗。实际上,也没有经文间接地命令他们这样做。正因如此,信徒似乎是被劝告要服从一个并没有在圣经任何经文中被提到的命令。

 

弗雷德·马龙(Fred Malone)曾经是婴儿洗支持者,他的见证充分说明了这一难点:

 

 

我是长老会的牧师,婴儿洗礼的一个问题经常让我感到困扰,就是圣经中没有足够清晰的相关经文,能够帮助普通的基督徒父母,在没有牧师和复杂的神学研究的“帮助”下,决定是否该履行婴儿洗这个责任。许多人对我说:“如果这是一个需要遵守的诫命,那为什么圣经中没有更清楚地说明呢?”[10]

 

 

正如马龙写道:“如果婴儿洗礼符合圣经,那么父母就应该能够自己在圣经中看到这一点,这样他们就可以顺服神的命令,让婴儿接受洗礼。”[11]

 

毫不奇怪,这种缺乏明确性在婴儿洗支持者中间很常见,甚至在支持婴儿洗的牧师中也是如此。事实上,美国一家知名的改革宗神学院院长曾写道:根据他多年培养牧师的经历,他已经

 

 

很确信的是,大多数长老会教会的信徒,无论是讲道的还是听道的,都不清楚知道自己为什么为婴儿施洗。如果被要求解释为什么长老会教会为婴儿施洗……我相信许多长老会人士张口结舌,不知道如何解释。[12]

 

 

基督徒们并不是去相信并顺服神在圣经中明确说的话,而是似乎被要求努力拼凑出一个复杂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充其量只是暗示要给婴儿施洗。我怀疑,这可能是许多参加支持婴儿洗的教会之人没有表达出来但令人不安的问题。对我来说,这是我拒绝接受婴儿洗礼的首要原因。

 

[1] 在本书中,我要批判的那种婴儿洗礼是在改革宗或加尔文主义传统中实践的圣约洗礼,它与圣公会、路德宗和罗马天主教会的婴儿洗礼不同。应当提到的是,婴儿洗礼支持者也认同,那些宣告相信基督但没有在婴儿时受洗的成年人,应该根据其宣信而接受洗礼。这里的重点是与信徒洗礼的观点相对立的婴儿洗礼。

[2] 更具体地说,它来自对圣约神学的委身。圣约神学认为旧约以色列和新约教会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连续,其中教会被视为以色列的替代或延续。圣约神学的核心内容就是“恩典之约”,它是贯穿在整个救赎历史中的单个圣约,是割礼和洗礼这圣约记号之间连续性的基础。

[3] Ross 200397.

[4] 在选择“信徒洗礼”(believer baptism)而不是更普遍的“信徒的洗礼”(believers’ baptism)这个说法时,我遵循的是朱厄特(1978226)的观点。而“信洗”(credobaptism,源于拉丁文的credo——“我相信”)这个称呼也许更准确地反映了我的立场,因为作为一名牧师,我为人施洗是根据每个人对基督的宣信而不是根据我确凿无误地知道他确实是一个信徒。

[5] 同时,许多婴儿洗支持者确实非常依赖2000年教会历史的共识,认为这是支持婴儿洗礼的一个令人信服的论据。这可以被称为“教会历史论据”。尽管我的重点是在圣经的教导上,但针对这一论证,我提供五个简要回应。首先,基于我在第二章中将要阐述的原因,我认为婴儿洗礼不是1世纪的新约教会的做法。其次,历史证据似乎表明,婴儿洗礼直到4、5世纪才成为教会的普遍习惯(StanderLouw2004 McKinion2006D. F. Wright 199657)。第三,尽管整个教会历史上的婴儿洗支持者都同意应为婴儿施洗,但关于婴儿洗礼的实际意义以及为婴儿施洗的理由,在他们许多人中间存在着深刻的分歧。因此,在整个教会历史中,“共识”一词极大地夸大了人们的共识程度。换句话说,现在一般的婴儿洗支持者说他关于洗礼的观点就是在过去的2000年中教会一直持有的观点,这并不是一个准确的说法,因为这根本不是事实。第四,尽管我同意,教会历史首先把举证的压力放在信徒洗礼支持者身上,但我认为,一旦表明圣经没有命令人为婴儿进行洗礼(见第一章),也没有记录任何婴儿洗礼的例子(见第二章),这种举证的压力就转移给了婴儿洗支持者。第五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驱动我的信念——也应该驱动我们所有人在研究神学问题时的信念是:唯有圣经才是最终的权威。我同意无视传统和教会历史是自高自大和不明智的,但是,人也必须完全委身于他所相信是圣经所教导的内容,即使这是与教会长久的传统相矛盾的。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在讨论到他与克里索斯托、奥古斯丁和其他教父意见不同的某个问题时,劝说他的读者不要被他之前的古代作家的观点所困扰。用加尔文(Calvin19604.15.7)的话说:“我们不应过于重视他们的权威,以至于动摇了圣经的确定性。”

[6]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28.4-5)称忽视婴儿洗礼为“大罪”。尽管大多数的婴儿洗支持者对此的评价更为仁慈,但查尔斯·贺智(1993:3:588)写道:“那些忽视了把他们儿女在洗礼中向神分别为圣的父母,就是犯了严重的罪,得罪了他们儿女的灵魂。”确实,如果洗礼代替了割礼(如婴儿洗支持者所教导的那样),那么根据创世记17:14,一个未受洗的婴儿就会从神的子民中被“剪除”,这也解释了贺智极为严厉的话语。以我自己的经验,我发现大多数的婴儿洗支持者都认为普通的浸信会信徒不了解圣经中有关洗礼的教导,而不是不愿意遵守它。

[7] 在这一点上,我认识到,一个婴儿洗支持者会作出回应,说圣经在此问题上的沉默实际上是对婴儿的洗礼表示赞成,因为圣经没有任何地方取消了把圣约的标志应用于自己孩子的命令(该标志为旧约的割礼和新约的洗礼)。我认为这种观点未能认识到救赎历史中几点重要的不连续性,这些点将在第5章中讨论。

[8] Bromiley1979107. 尽管布罗米利(1979109)极力赞成婴儿洗礼,但他总结说:“由于不存在任何关于婴儿洗礼的直接要求,因此教会中不应对有必须给婴儿施洗的绝对规定。”

[9] Sartelle 198526.

[10] Malone2003):30. 正如马龙(2003iii)解释的那样,在他作为支持婴儿洗的长老会牧师期间,这种担忧严重困扰了他的妻子,直到后来他也深受困扰:“一直困扰她的是,需要通过一位神学家(我)的复杂论证,来向她说明为什么婴儿洗是符合圣经的。就像她所说的,这就好比让一个牧师告诉她自己在圣经中看不到东西。”

[11] Malone 2003xiv.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还有多少其他命令是圣经没有实际指出,却要求信徒去遵守。

[12] James 2003xvi. 这段引文是肖恩·赖特(Shawn. Wright 2006: 207)提起我的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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